第二节 全面协调:高等教育质量的主要特征
全面协调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在科学发展观视野下,全面协调构成了高等教育质量的主要特征。高等教育的全面协调集中体现为高等教育数量与质量、结构与效益、速度与规模的全面协调。
一、科学发展观视域中的全面协调
全面协调是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我们只有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才能保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从而真正体现以人为本。
(一)全面协调是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内容
在科学发展观视野下,全面协调包含全面发展和协调发展两层含义。全面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首要内容,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立足点。
全面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条基本原则,也是首要的内容。全面发展应该有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方面发展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二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全面建设。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是相辅相成的。物质文明建设是基础,但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也绝不是可有可无的。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不搞好,物质文明建设最终也很难搞好。[7]三是政府、企业、公众社会结构的调整,重新调节社会的生产关系、生活方式、生态观念和生态秩序,促进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际和代际之间的和谐协调。
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二条基本原则,它是实现全面发展的立足点和着眼点。协调发展要求我们必须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社会全面进步是通过协调发展来实现的,没有协调发展不可能全面发展。所以要根据我国当前发展的实际情况,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进一步厘清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
(二)全面协调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
全面协调不仅构成了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而且还是其基本要求。一方面,经过长期发展,我们积累了较为雄厚的物质技术条件,可以在推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上有更大作为;另一方面,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不适应等问题更加突出地摆在了我们面前,我们只有更加自觉地推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才能更好化解对我国发展的各种制约因素,更好推动我国发展进程,确保实现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8]
传统的发展观,偏重于物质财富的增长而忽视人的全面发展。在传统发展观的影响下,尽管人类曾创造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经济奇迹,积累了丰富的物质财富,但也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现象屡见不鲜,人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往往不能随着经济增长而相应提高,甚至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和社会动荡。所以,科学发展观之所以是科学的,就在于它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全面协调必须下大力气加快文化建设,使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协调发展,相得益彰。我们需要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我们需要大力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增强文化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全面协调需要我们坚持教育优先的发展战略,加大教育投入,实现教育公平;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增强文化综合实力,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文化遗产保护开发等,从而全面改善人民的生活。
二、全面协调:高等教育质量的提升诉求
在科学发展观视野下,高等教育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尤其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全面协调已经成为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发展的特征诉求。众所周知,1999年以来,我国高等教育的大规模超常规发展,一方面,推动了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暴露出自身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高等教育数量的快速发展直接导致的一个问题就是质量不高。高等教育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高等教育是一个大系统,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已经关系到高等教育发展的方方面面。全面协调是高等教育质量的提升诉求。
(一)全面协调的高等教育质量观的理论基础
全面协调作为高等教育质量的提升诉求,有其丰富的理论基础。它既源于科学发展观中的全面协调观,也源于高等教育发展的基本规律。科学发展观和高等教育发展的基本规律,是实现高等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两大基本理论支点。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是第一要务,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党的十七大报告对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科学内涵、精神实质进行了深刻阐述,并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科学发展观是科学分析当前我国发展阶段性特征作出的战略选择。这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准确把握世界政治经济发展形势和我国国情,总结改革开放多年经验形成的战略指导方针,是解决当前我国社会、经济、文化、科技发展中诸多矛盾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我国现代化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是我国走向国际化的重要策略之一,也为我们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是我国高等教育走向新台阶,实现全面协调发展的主要理论智力支点。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学发展是第一要务,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人才,人才的培养需要教育,高等教育又是国民教育的龙头。在知识经济的时代里,综合国力竞争是以国家间经济和科技为竞争背景,并集中体现在人才与知识新领域里。而高等教育是新型人才培养的摇篮,是知识创新发展的中心。为此,高等教育的规模和质量必然成为决定一个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之一。所以,“科学发展观能否得到落实,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高等教育能否实现科学发展,即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这一统观全局的发展战略设想能否实现。”高等教育科学发展观是科学发展观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关于高等教育发展问题认识的理论结晶。高等教育科学发展观就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注重高等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密切联系,注重与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时代特色相统一,以全面提高人的素质和社会人力资源的优化为目标,在速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等方面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可以说,经济、社会、科技和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必须实现协调发展。
高等教育发展的基本规律也要求现代高等教育要实现全面协调发展。高等教育发展到今天,不断地与外部社会其他因素发生关联。即高等教育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高等教育有着强大的政治、经济、文化功能,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水平直接影响着高等教育的发展规模和质量。高等教育又是育人的重要机构,在知识时代里要求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新时代的人也需要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潘懋元先生说过:“教育必须受一定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所制约,并对一定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起作用。”薛天祥也曾这样表述过:“高等教育必须适应和促进社会的发展;高等教育必须适应大学生身心发展的特征和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这是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所在。实现高等教育全面协调发展是解决高等教育基本矛盾的必然,也是遵循高等教育基本规律的内在要求。
(二)全面协调的高等教育质量观的路径取向
全面协调作为高等教育质量的提升诉求,既是人们运用科学发展观对中国高等教育反思的产物,也是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开放至今发展路径调整的结果。
众所周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实际上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分别是精英型高等教育和大众化高等教育。在精英型高等教育阶段,我们的质量观主要是培养精英型人才,相对于数量而言,质量放在第一位。结果,我们经过了将近20年的发展,到20世纪末,高等教育供给与需求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千军万马挤过独木桥引起了人们强烈的不满。在这种背景下,我国政府在1999年开始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很快,我国高等教育也就从精英型过渡到大众化。在跨越式阶段,即从1999年至今,相对于高等教育质量而言,高等教育数量始终放在第一位。其结果,高等教育质量下滑的呼声越来越普遍。纵观高等教育发展的轨迹,我们认为,无论在精英型高等教育阶段还是在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的大众化阶段,我们都没有协调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我们将这两个阶段的高等教育增长模式归结为两种模式:一种是质量主导型的增长方式。在这种增长方式下,高等教育的发展虽然也有起伏,经常作出必要的调整,但总体上是以质量为主导的发展,问题是有时速度偏慢,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对高等教育规模增长的需求。另一种是规模主导型的增长方式。主要是扩大大学招生规模,追求高等教育数量的发展。可以肯定地说,我国自1999年以来的扩招,是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追求规模增长的高指标,实质上是以牺牲质量为代价获取规模的增长。(www.xing528.com)
在科学发展观视野下,无论是质量主导型还是规模主导型,都不是全面协调的科学发展观。从上述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轨迹来看,我们不难发现贯穿其中根本的问题。我国高等教育在质量主导型和规模主导型两种增长模式中忽冷忽热,忽左忽右,在两者之间摇摆不定。在这摇摆现象的背后,其实质是两种不同发展模式之间的矛盾和碰撞,其矛盾的焦点始终是坚持全面协调发展,还是坚持片面不协调发展。科学发展观和高等教育发展的基本规律告诉我们,高等教育必须全面协调发展才是合乎规律的健康的发展。光有数量的增长没有质量的提高,或光有质量的提高没有数量的增长,都不是科学的发展。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30年说明了全面协调是当下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路径取向。
(三)全面协调的高等教育质量观的基本内容
高等教育是一个社会现象,这个社会现象与其他社会现象存在必然的关系,我们将它称做是高等教育的外部关系;高等教育内部诸方面、诸部分也存在相互关联性,我们将它称做是高等教育的内部关系。全面协调的高等教育质量观基本内容也就表现为全面协调高等教育的外部关系和内部关系。
一方面,教育是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无论我们对教育如何理解,教育总是有着强大的政治功能、经济功能、人口功能、文化功能以及育人功能。高等教育又是教育系统里的支柱系统。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和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到来,高等教育已经从社会边缘步入社会的中心,高等教育在社会中的作用日益凸现,高等教育已成为社会发展的“动力站”和“服务站”,高等教育已深深扎根于社会系统中,并于其他各系统因子相互影响。在这种背景下,高等教育作为一个社会现象与其他社会现象的联系也将越来越紧密,高等教育与社会政治、经济等现象既相互关联又相互制约。如何协调好高等教育外部关系不仅仅关系到高等教育自身的发展,也势必关系到社会的发展。只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遵循高等教育全面协调的质量观,才能实现高等教育与社会各系统之间的良性互动,循环发展。惟其如此,高等教育才能够促进乃至引领社会健康快速发展,高等教育才不是独立于社会的象牙塔,高等教育也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要。
另一方面,高等教育又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高等教育有其特定的结构和功能。高等教育内部诸方面与诸部分同样也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只有充分协调好高等教育内部诸关系,高等教育才有可能持续健康发展。要坚持全面协调,优化高等教育结构,科学定位高等教育功能。全面协调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优化学科发展;全面协调高等教育内部结构,提高高等教育效益;全面协调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功能等。高等教育内部关系的全面协调要坚持以人为本的要求,要将促进人的发展作为全面协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促进人的发展也必须是协调好理性和非理性因素的关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遵循人的发展规律,培养全面发展创新型人才。这同样也是全面协调高等教育内部诸关系的应有内容。总之,只有坚持全面协调,高等教育才能真正实现从外延增长向内涵发展的转变,才能实现数量增长与质量提高的统一。高等教育才能获得足够的内驱力,才能机会、能力与社会实现良性互动。
三、全面协调的高等教育质量观的主要表现
全面协调是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在科学发展观视野下,全面协调也构成了高等教育质量的特征诉求,这一特征诉求主体表现在高等教育数量与质量的全面协调、高等教育结构与效益的全面协调、高等教育速度与规模的全面协调。尤其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我们更应该处理好高等教育规模、质量、结构和效益的关系,才能有效克服制约高等教育发展的消极因素,顺应新时期人才培养要求,培养出适应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要求的合格人才。
(一)高等教育数量与质量的全面协调
高等教育发展的数量与质量是辩证统一的。高等教育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但离开了数量的增长,也就谈不上高等教育的发展;但仅仅有数量的增长而没有质量的提高,也不能等同于高等教育的发展。事实上,数量的增长与质量的提高往往是一对矛盾体,必须要协调好数量增长与质量提高的关系,高等教育才能获得实质性的发展,两者矛盾的激化,势必会给高等教育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我国高等教育自1999年扩招以来,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显著提升。2002年,我国毛入学率达15%,在校生规模1600万人以上。2007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达23%,在校生规模2500万人以上。据美国著名社会学家马丁·特罗教授的“高等教育阶段学说”理论,毛入学率介于15%和50%之间为大众化高等教育阶段。[9]如按这种量化的指标来判断,则总体来说我国已进入国际公认的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到来,数量与质量的矛盾日显突出,高等教育质量问题已成为学校、家庭和社会关注的热点。全面协调高等教育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已经成为理论界普遍关注的议题。当下主要问题是在高等教育数量增长的同时,如何保证高等教育质量得到相应提高。
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是项系统工程,尤其在高等教育数量增长的背景下,高等教育质量提高更是一个棘手问题。只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全面、配套的改革与发展,才能保证质量与数量的同步增长。欧美一些发达国家在这方面已走在了我们的前面,例如:法国围绕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问题,从学生的能力和兴趣出发,在专业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安排以及教学和其他方面的管理等层面提出了一揽子改革方案;德国通过强化高等学校的竞争意识,进行教学质量评估来提高其教育质量;美国1998年出台了高等教育改革方案,以大力提高教师质量,进而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此外,美国还正在建立极具特色的适应21世纪的高质量国家高等教育体系。可以这样说,全面协调数量与质量的关系,保证高等教育数量增长与质量提高的同步,是当今世界高等教育经过理智思考后的发展潮流。
高等教育数量与质量的全面协调,不仅仅是高等教育质量在学理上的应有特征,也不仅仅局限于国外的高等教育实践,事实上,全面协调高等教育数量与质量,已经成为一种战略行动,在我国正有条不紊地进行着,这主要体现为高等教育质量观的调整以及围绕高等教育质量控制所进行的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等方面。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特别是加入WTO后,社会对高级专门人才在不同层面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决定高等教育质量必须具有相应的层次性,而各级各类院校培养目标的不同,也必然导致衡量质量标准的差异性。因此,我国高等教育界正在树立多样化的质量观和质量标准,避免用一个统一的尺度来衡量高等教育的质量。另外,我国也试图突破传统的质量监控机制,通过新的质量监控体系来协调数量与质量的关系。许多高校在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手段改革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适合本校实际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并投入运行,试图通过教学督导、学生信息反馈以及对毕业生的跟踪调查等措施来反映学校的教育质量状况。该体系既包括对教学过程的实时监控,也包括对教学效果的反馈控制,对提高教育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不过,这种质量监控机制仍然没有完全脱离“事后把关”、仅仅围绕教学过程谈质量的传统模式,尚存在内在缺陷,在招生数量大幅增长的今天已日趋显现。我们必须寻求一种全新的模式,以制度创新求得数量和质量的同步增长。我们认为,我国高等教育应汲取西方发达国家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经验,在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中,把质量真正视为其生命线,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
(二)高等教育结构与效益的全面协调
全面协调的高等教育质量观要求高等教育结构与效益的全面协调。高等教育结构是指高等教育系统内各组成部分之间的联系方式和比例关系,它是一个多维多层次的复杂的综合结构,大致可分为宏观结构和微观结构两大部分。宏观高等教育结构主要包括:层次结构、科类结构、形式结构、能级结构、地域结构(即布局)、管理体制结构等。微观高等教育结构主要包括:学科专业结构、课程结构、教材结构、队伍结构、各类人员的知识结构等。高等教育的办学效益,从宏观角度讲,是指整个社会或国家为高等教育所投入的资源的利用效率;从微观来讲,是指一所高校对国家或社会所投入的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表现为高等教育成果与所消耗的高等教育资源之比。在向大众化迈进的阶段,衡量学校的办学效益也更加多样化和复杂化。[10]因此,高等教育需要进一步协调好高等教育结构与效益的关系。
高等教育结构合理与否是影响效益的重要因素之一,只有结构合理,效益才有可能提高。譬如师资结构。师资结构主要指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学科结构等。而我国目前师资结构不尽合理,师资队伍青黄不接,青年教师中高职称、高学历少,出现断层。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我国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再如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结构,目前也存在不合理的方面。从宏观上看,我国高等教育三级管理体制过于僵化,各层机构各自为营,自成体系,结果导致各层次高校办趋同化,追求“大而全”“小而全”,带来学校与专业重复设置过多,学校与专业平均规模小,教育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等问题。从微观上看,我国高校自身管理体制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机构庞大,冗员过多,职能机构之间责权不明,导致管理成本过高,带来低效率;管理思想、管理制度、管理手段落后,造成物力与人力资源浪费,管理效率低;管理者素质不高,不仅管理水平不高,敬业精神差,而且结构不合理;人事管理体制上的“铁饭碗”与分配体制上的“大锅饭”阻碍了人力资源效率的提高。结构决定了效益,但反过来,效益也会影响结构。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我们也要对办学效益观作出进一步认识,将高等教育质量放在第一位,要树立以人为本的高等教育质量观,要正确定位高等学校的职能。如果高校办学离开了以人为本,不能正确定位自身的职能,也会阻碍高等教育结构的优化,不利于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三)高等教育速度与规模的全面协调
全面协调的高等教育质量观体现在速度与规模的协调。我国高等教育自1999年进入超常规的快速发展阶段。高等教育发展速度过快,造成高等教育规模急速膨胀。从总体上来说,高等教育规模发展过快,超过社会短期的承受力,将带来各种负面的影响。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结构与社会需求结构,高等教育的质量、效益等都将受到其影响。协调规模与速度的关系,同样也是提高我国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议题。
高等教育的发展既要讲规模也要讲速度。闵维方的研究表明,按照规模经济的要求,我国高校的合理平均规模应为4000~5000名在校生[11]。1999年以来,我国高等教育连续以年均增长率近20%的速度扩招,校均规模从1998年的3000余人一跃达到2002年的近6000人,特别是除了400多所专科层次的学校外,其他本科院校接近万人,甚至几万人。许多高校已达到其临界规模,甚至超负荷运行。高校规模的迅速扩大,带来了很多问题。从1999年开始,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随之加大。特别是今后10~15年,我们国家仍将处于就业年龄人口高峰期,高等教育如何培养出适应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减轻大学生就业压力,是决定高等教育能否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因素。扩大招生固然能够使更多的待业者接受更高一级的教育,从而增强其生存和适应工作的能力,在某种程度上还能缓解一般性就业压力。然而在超常规发展的情况下,毕业生的总数急剧膨胀,在抵消一部分就业压力后往往还会产生新的或积累更多的就业压力。我国实行的大学扩招政策迅速改变了以往大学学历与职业岗位相对应的格局,大学毕业生在就业地位上的优越性明显减弱。高等教育的无效供给和过度教育现象,不仅会带来社会资源的浪费,更可能会造成劳动力市场上的结构性失业。如今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已经成为我国无法回避的社会问题。据上海教科院张珏等对2000—2002年全国高等教育发展形势的一份分析报告[12]得知,高等教育办学条件紧张,已影响到教学质量的提高。适度紧缩招生规模,确保生源质量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周济在200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生源质量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关键环节[13],所以当前要强调控制好招生规模,确保生源质量。虽然高等教育机会对人人都是公平的,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符合接受高等教育的条件的[14]。这也是人们反思高等教育规模与速度关系后得出的必然结论。
全面协调的高等教育质量观不仅要求全面协调高等教育数量与质量、结构与效益、速度与规模两两要素之间的关系,还要求协调好高等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速度多元要素之间的关系。离开了质量而片面地追求规模和速度,高等学校办学效益也很难真正提高;离开了办学效益而片面追求所谓的规模和速度,也不能解决当下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短缺的矛盾,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也就成了空中楼阁;离开了结构优化片面追求所谓的高等教育质量,盲目强调速度和规模,高等教育发展也很难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办学效益也很难得到保证。只有全面协调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和速度之间的关系,实现高等教育规模有较大发展,结构更加合理、质量和效益都明显,才是科学发展的高等教育。总之,全面协调是高等教育质量观的主要表现,全面协调高等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和速度,是科学发展观对高等教育质量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没有全面协调,就没有高等教育质量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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