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质量概念探析
质量概念来自于物理学,“物体所含物质的多少叫做质量”,牛顿第二定律、万有引力定律使我们有了惯性质量和引力质量的概念,近代物理学把质量和物体的运动速度与物体的能量联系起来,扩展了质量概念的内涵。因此,质量已不单是物体所含物质多少的度量,它反映了物体的惯性、引力性、相对性和开放性。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进步,质量概念得到进一步地拓展,并被广泛运用。
一、多视角中的质量概念
(一)从语义学的角度看质量
在我国古代,开始并没有“质量”一词,“质”和“量”是分开使用的。根据《辞源》的解释,“质”有“本性”“禀性”“质朴”之意,“量”有“容量”“度量”“称量”之意。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在我国的语言习惯逐渐由单字词为主向双字词为主转变的过程中,“质”和“量”被合二为一,并继承了早期“质”的主要含义,成为今天的“质量”一词。
质与量一起构成事物的规定性。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一种内部规定性,是事物内部的特殊矛盾规定的。质与事物是同一的。量是事物存在的规模和发展的程度,是一种可以用数量来表示的规定性。一切事物都是质和量的辩证统一,事物的质以一定的量为自己存在的条件,事物的量又受其质的制约。
《辞海》对质量的解释是:①产品或工作的优劣程度。如:建筑质量、工程质量、教学质量。②量度物体惯性大小和引力作用强弱的物理量。最初作为“物质多少的量”引入,后来质量用物体所受外力和由此得到的加速度之比表示,这样定义的质量称为“惯性质量”。
《汉语词典》对质量的解释是:活动或工作的有效程度。
英语中质量的解释:英语“quality”一词源于拉丁文“qualis”,指一给定实体(entity)的性质,基本上是价值无涉或是价值中立的。也就是说,质量只描述事实,不作价值判断或好坏区分,现代英语仍保留了“quality”这一词义。但是,现代英语对“quality”一词的词义做了进一步的扩展,还具有优质、高质量的含义,比如quality education(高质量教育),quality production(优质产品),这里显然已经包括了价值判断。
(二)从哲学的角度看质量
按照哲学的观点,质量是一个相对的、发展的、动态的概念。它涉及价值论领域,与价值一样,质量概念也属关系范畴。判断质量的高低、有无,取决于客体本身的性质和特定主体的需要两个方面。所谓质量,实质上是对于事物的属性是否满足各主体的需要以及满足的程度如何所作出的价值判断。哲学的观点主张质量本质上指事物的内在规定性,是此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属性。
质是使事物成为它自身并使该事物同其他事物相区别的内部规定性。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特定的质就是特定的事物存在本身。这种直接同一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事物是具有一定质的事物,不具有质的事物是没有的。另一方面,质是一定事物的质,离开特定事物的质也是没有的。事物的质的规定性,是多方面的。
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事物构成因素在空间上的排列等可以用数量或形状表示的规定性。量的规定性和质的规定性不同,它与事物不是直接同一的。在一定的范围内,量的变化并不影响某物之为某物。事物的量的规定性,同样是多方面的。
区分事物的质是认识事物的开始,是认识事物的前提,而由质进到量,则是对事物质的认识的深化。
(三)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质量
从经济学的投入—产出或者成本—效益分析出发来讨论质量,主要有“绩效质量”。弗雷泽、杰弗里、彼得等人从学校的投入和产出的纬度来考察,按照面向市场需要的原则,对价值主体进行策划和设计;并以绩效来理解系统的质量。绩效观强调主要依据投入、产出、成本等一些经济学指标来衡量和评价效益和质量。价值增值观主张以价值主体的“入口”和“出口”之间的“价值差”作为价值主体的质量标准。价值主体和价值客体的变化越大,价值增值就越多,质量就越好。
“质量”意味着能够满足顾客的需要,从而使顾客满意的那些产品特征。按照这种理解,质量的这一含义是收益导向的。这种高质量的目的旨在实现更高的顾客满意,人们期望以此来实现收益的增加。可是,提供更多或更好的质量特征常常要求增加投资,从而会导致成本的增加。就这种含义而言较高的质量通常意味着“花费更多”。
“质量”意味着免于不良——没有那些需要重复工作(返工)或会导致现场失效、顾客不满、顾客投诉等的差错。按照这种理解的质量含义是成本导向的,高质量通常会“花费更少”。
(四)从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角度看质量
在国际上,一般认为最流行的质量定义来自于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简称ISO)。
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ISO8402-86标准,将质量定义为“产品或服务满足规定或潜在需要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产品质量就是产品所应该具有的符合人们需要的内在因素与外观形态的各种特性的综合。在有些资料或场合中,把质量定义为适用性、适应意图、符合需要或用户满意、优良程度等,现在看来,这些都不能对质量作出全面的解释。
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ISO8402-94《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术语》中的质量定义,即质量是“反映实体(产品过程或活动等)满足明确和隐含的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质量是一组特性,而不是单一的特性,具有综合性的特点,它不仅包括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也包括它们形成和实现过程的工作质量。而“实体”是指可单独描述和研究的事物,可以是活动或过程、产品、组织、体系、人或他们的任何组合。这个定义较好地包含了产品的适用性和符合规定性的全部内容,从这个定义中还可以看出产品质量的优劣是用质量特性是否满足人们需要及满足需要的程度来衡量的。
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ISO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本原理和术语》中的质量定义,即质量是“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质量是对主体需要的满足,是“适用”,它不仅要满足顾客的需要,还要满足社会的需要,使顾客、业主、职工、供应方和社会均受益。定义中“固有的”(其反义是赋予),是指在某物或某事物中本来就有的,尤其是那种永久的特性,包括产品的适用性、可信性、经济性、美观性和安全性,等等。“特性”是指“可区分的特征”。它可以是固有的或赋予的、定性的或定量的。定义中的“要求”是指:“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要求或期望。”“明示的”可以理解为规定的要求,在文件中予以阐明。而通常隐含的则是指组织、顾客或其他相关方的惯例或一般的做法所考虑的要求或期望是不可言喻的。“要求”可由不同的相关方提出,可以是多方面的,特定要求可使用修饰词语表示,如产品要求、质量管理要求、顾客要求等。这一质量定义,充分体现了质量的新概念以及该术语的定义演进至今的结果。
我国国家标准GB/T6583中,将“质量”界定为:“质量是产品、过程或服务满足规定或潜在要求(或需要)的特征和特性总和。”这一界定与国际标准化组织中的相关定义基本一致。(www.xing528.com)
(五)从西方一些专家学者的角度看质量
西方一些专家学者,也从不同方面对质量提出自己的见解。
1.质量就是符合规格
代表人物是美国质量管理专家克劳斯比,他从生产者的角度出发,把质量概括为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程度。专业所用标准都给予定义和衡量,质量的衡量才是可能和有实际意义的,而规格必须明确指出不产生误解,必须连续进行衡量和控制,以确定产品或服务符合既定的规格。
2.质量就是适用性
世界著名的质量管理专家朱兰从用户的使用角度出发,把质量的定义概括为产品的“适用性”(fitness for use)。适用性是指产品使用过程中成功地满足用户目标的程度,它普遍适用于一切产品或服务。它是由产品的特性决定的,用户认为这些将是有益的。
3.质量就是满足需求
代表人物是格鲁科克、菲根鲍姆、休哈特。格鲁科克指出,质量是指产品所有相关特性和特性符合用户需求的程度,用户需求受到他们愿意接受的价格和交货实践(交货方式)所限定。菲根鲍姆认为,产品或服务质量是指营销、设计、制造、维修中各种特性的综合体。借助于这综合体产品和服务在使用中就能满足顾客的期望。衡量质量的主要目的在于确定和评价产品或服务接近于这一综合体的程度和水平。休哈特博士在20世纪20年代就对质量有过精辟的表述,他认为:质量兼有主观性的一面(顾客所期望的)和客观性的一面(独立于顾客期望的产品属性);质量的一个重要度量指标是一定售价下的价值;质量必须由可测量的量化特性来反映,必须把潜在顾客的需求转化为特定产品和服务的可度量的特性,以满足市场需要。正是由于质量的主观性一面,质量的内涵是非常丰富的,而且随着顾客需求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同样正是由于质量的客观性一面,使得对质量进行科学的管理成为可能。
综上所述,所谓质量,实质上就是对于某一客体是否能够满足特定主体需要及其程度所作出的肯定性价值判断。质量的有无及高低,取决于客体本身的性状和特定的主体需要。
二、质量的本质分析
从以上国内外对质量的考察和研究我们可以看出,当今对“质量”本质的理解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质量是客观性与主体需求的结合
一方面按照产品质量理论,国际标准化组织将“质量”定义为“一组固有特性满足需要的程度”。这种产品质量的固有特性是客观的。如适用性、可信性、经济性、美观性和安全性,等等。而产品的质量具有主体性,这一方面是指主体因素在产品中的内化,另一方面是指产品本身属性需要被顾客满足。因为主体是与客体相对应的范畴,它是指具有意识和能动性的人。主体性是人的根本属性,是在与客体相互作用中得到发展的人的自主、自觉、能动和创造的特性。因此,产品的质量即主体性的质量。主体性的质量体现了产品的属性被顾客所接受的特征,它是附着在主体身上的,不能与主体分离的。
另一方面质量作为实体的内在规定性具体表现为实体的一组特性,是实体的客观属性。因此,人们可以用客观的方法来了解和认识它。实体的这组特性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在与主体的需要相结合后形成的,即实体是否满足主体需要的特性,因此,质量又是实体的价值属性。由于实体的价值属性是与价值主体的需要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价值主体的不同必然导致需要的不同,而同一主体在不同的时期,或同一时期的不同条件下也会表现出不同的需要,这就形成了同一实体不同的质量特性,此时必须在分析实体固有的特性和与之相连的价值主体需要的基础上才能了解和认识实体的质量特征。
由此可以看出,质量作为实体的客观特性,同时又必须以满足主体需要为目的,它是实体客观特性和主体需要的统一体,即质量是实体满足主体某种需要的特性的总和。
(二)质量是一种价值判断
从质量定义的历史发展可以看到,质量就是符合规格、满足需求、具有适用性。我们可以知道质量的价值判断是对各种价值的认识,它是一种有目的、有意识地对价值关系可能结果的预测活动,价值判断是主体通过理性的研究,判断价值关系可能结果的认识过程。价值是主体以自身的需要,即“自身内在的尺度”来看待客体属性对于满足主体需要所具有的意义。价值关系就是主体的需要、目的和客体的属性、功能之间的关系。人们的行为选择、物品选择基于人们对不同行为、不同物品的价值判断。价值判断是关于客体对主体意义的断言。价值判断所表达的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欲望、需要与满足程度的关系,价值判断也有高低之分。
纵观我们对质量的探讨,从中不难发现,质量指的是满足价值主体需要的程度,是一种肯定的价值判断和评价。质量是一种价值观,它随主体、客体、时间、地点、环境的不同而改变,它是动态的、发展的和多元的,难以统一和明确。如果仅仅用多元化、多样化来界定质量,那么质量的标准也会是模糊的。理论的模糊将导致实践的混乱,我们将无法确定质量的状态,无法判断质量的高低。质量是否满足了客体的需要,满足的程度如何,都受到质量观的制约和影响。
质量具有从属于价值主体的倾向。首先从价值的实质来看,价值的实质是客体的存在、属性及其变化同主体的尺度和需要相一致、相符合或接近。由此,不难看到,质量兼有主观性的一面和客观性的一面。具有了价值的实质所具有的性质和状态,那么就会形成价值的主客体关系。价值的客体即质量应该拥有从属于价值主体的倾向但又区别于价值主体,否则就不存在价值的主客体关系了。
其次从价值关系来看,价值关系是主客体关系中普遍的、基本的内容。人类的一切对象性活动都是人作为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在此作用中,人不仅仅受客体的作用和制约,而且必须有目的地按照人自己的尺度和需要去改造客体,使客体为主体服务,即通过作用于客体而获得价值。所以质量的形成总是同主体性活动相联系。
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看到质量是一种价值判断,中间有价值的形成、价值关系的产生。这种质量即价值客体有从属于价值主体的倾向,否则也无法形成肯定的价值判断和评价。
再次从价值标准来说,质量是相对于价值主体给定的个性化标准而言的,质量高低就看与标准的符合程度。这就使得质量具有相对性。因为不同的价值主体所要求的标准不一样,导致质量要求的多元化。但我们应该看到相对不同价值主体而产生的质量多元化,更多的还存在价值客体本身的质的规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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