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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战犯供述:揭示千田谦三郎的口供

时间:2024-06-06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1939年8月中旬的某天晚上11点钟,我作为二二三联队一大队三中队二小队长少尉,盘踞在山西省中阳县宋家店时,为了逮捕破坏电线的人,我命部下谷口军曹以下7名埋伏在盘踞地南方2公里处,结果打死抗日军的地下工作人员(男子)1名。以上两个抗日武装人员被害情况都是由于部下事后的报告得知的。整个大队烧毁了1190余间民房及杀害和平居民67名。在我中队杀害20名和平居民中有13名是用毒瓦斯毒死的。

日本战犯供述:揭示千田谦三郎的口供

问:现在把你侵略中国期间所做的杀人放火的罪行详细谈一谈!

答:1937年12月中旬我部盘踞在伪牡丹江省宁安县,那时我是一七联队六中队三分队长军曹,曾指挥部下12名参加了中队的警备行动,当队伍在宁安东北8公里地方休息的时候,发现在北方400米附近有一名穿着黑衣服的中国农民在走着,我遂命令部下:“这是个好目标,打发枪看看!”于是我部下用轻机枪发射了15发,步枪打了4发,就把该农民给打死了,尸体弃于原处。1939年8月中旬的某天晚上11点钟,我作为二二三联队一大队三中队二小队长少尉,盘踞在山西省中阳县宋家店时,为了逮捕破坏电线的人,我命部下谷口军曹以下7名埋伏在盘踞地南方2公里处,结果打死抗日军的地下工作人员(男子)1名。

1939年9月上旬,在同上地点,我为了保护电线,曾命部下小泽军曹以下10名埋伏在盘踞地南方2公里尚家峪附近,结果用轻机枪打死2名抗日军战士。以上两个抗日武装人员被害情况都是由于部下事后的报告得知的。

1939年9月中旬,我部盘踞在山西省中阳县宋家店的时候,受到抗日军(一三○团,人数不明)进攻,我作为小队长率领部下20名用轻机发射40发、步枪3发、掷弹筒5发,打死了抗日军1名。被害的事情是由密探的情报得知的。以上的战斗都是在晚间进行,未打扫战场队伍就回来了,都未获得武器

1939年9月中旬于宋家店西北8公里的某村内,我作为小队长曾将中队本部所逮捕的抗日军地下工作人员1名(男子),命部下在金罗镇南侧的田地中用日本刀把他砍了头,尸体埋在田里。

1939年10月下旬,在山西省离石县军渡,我们第一大队进攻柳林镇抗日军的时候,我是三中队一小队长奉冈本大队长之命,指挥部下33名从一中队的右侧下命在距敌500米的地点射击,用步枪和轻机枪的火力封锁抗日军向北脱出的道路,打死了抗日军两名。

问:这次战斗你们整个大队杀害了多少抗日军人员?

答:整个大队的战果我不清楚,我只知道我们中队在这次战斗中共杀害了6名抗日军武装人员。

问:继续谈你的问题!

答:1940年1月7日,在山西省壶关县掌家店南方13公里的某村,与抗日军两个营以上的兵力进行作战,在西田联队长的指挥命令下,我作为一大队三中队二小队长中尉,曾指挥25名部下对于上述某村东方高地的抗日军阵地施放特殊发烟筒3筒,结果抗日军大部分陷于不能战斗的状态而退却。当时我们大队打死抗日军40名,其中我们小队打死两名。

问:你谈一谈毒瓦斯是在谁的命令下才能使用的?哪些部队才有毒瓦斯的配备?

答:自1940年1月开始,我联队小队以上的部队就有毒瓦斯的配备,另外上级曾经下过“情况不利”的时候,随便可以使用的命令。所以根据作战的情况,从小队长起就可以命令使用的。

问:你们部队除了这一次以外,还在什么地方施放过毒气?

答:1940年9月下旬,在山西省襄垣县及1941年5月中旬在山西省绛县地区施放过,其具体经过在后面供述。

问:那么你继续谈吧!

答:1940年1月中旬,我作为二二三联队一大队三中队二小队长中尉,曾命令部下小泽军曹以下25名参加山西省高平作战,在高平县高平东北方20公里的高地及壶关县固村南方10公里的地点,我的部下曾先后打死抗日军13名,这是由于部下回来报告得知的。

其次是1940年4月20日当我们大队侵犯晋南地区时,在山西省高平县高平东北方12公里黑峪附近的战斗里,我作为二二三联队三中队二小队长中尉,曾指挥部下35名,为要占领黑峪阵地而向抗日军200名开始了攻击,结果打死了抗日军5名,这是在望远镜里我亲自看见的。在这次战斗整个大队对抗日军的杀害情况由于我负了伤退出了火线而没有知道。1940年6月中旬,于山西省高平县马村镇北方3公里的高地进行所谓“晋南反击作战”的时候,我作为三中队二小队长,当时被留在高平县汤王村的中队里,只命令小泽军曹指挥着30名士兵协助中队作战,在上述地点我的小队打死了抗日军战士8名,这是由于小泽军曹回来的报告得知的。

1940年9月中旬,当盘踞在晋城县泊村时,我是二二三联队第二大队七中队一小队长中尉,曾率领部下向盘踞地泊村东南方约三四公里地方曾出击过两次抗日军,结果由于轻机枪等的射击,先后打死抗日军3名。

1940年9月下旬,于山西省路城县路城西北20公里浊漳河右岸地点,我是七中队代理中队长中尉,曾指挥部下为执行上级“将晋中地区变成无人地带”的命令而进行的侵略行动中,发现由田间走出来八路军战士13名,因此我下命轻机枪、步枪手射击,结果打死八路军战士两名。

问:你详细谈一谈你在晋中襄垣县及黎城县参加制造“无人地区”的罪行!

答:1940年9月下旬,于山西省襄垣县浊漳河右岸邯郸村,我是二二三联队二大队七中队代理中队长中尉,曾指挥部下110名按着石黑大队长的命令为了要制造“无人地带”实行“三光”政策,我遂命令第二小队去焚毁该村,结果烧毁民房97间。

1940年9月下旬,于襄垣县西营镇,我以同上的职务命令放火,当时我的中队就烧毁了250间,杀害了和平居民20人。整个大队烧毁了1190余间民房及杀害和平居民67名。在我中队杀害20名和平居民中有13名是用毒瓦斯毒死的。

另外在西营镇进行“扫荡”时路经西营镇南方20公里的某村,我曾命令部下烧毁了该村民房2间,并烧杀和平居民1名(妇女)。

1940年10月上旬(中国农历九月十三日),我们大队紧接着襄垣县西营镇的烧杀之后又进入襄垣县城底乡,我以同上的职务命令部下放火,结果我的中队烧死、杀死和平居民12人,烧房子60间,整个大队烧杀和平居民53人,烧毁民房753间。

问:在这次晋中“三光”作战开始以前,你们大队长及你曾下过哪些命令?

答:我们石黑大队长曾下过如下的命令:“为在晋中地区设立无人区,凡在这次作战当中碰见的一切人、马、房屋及物资都要消灭掉及予以掠夺。”当时在这一作战开始以前我把上述大队长的指示向我的部下传达了。

问:现在你把“扫荡”黎城县地区的罪行讲一讲!

答:1940年10月中旬,于山西省黎城县西井镇我们大队进行所谓“三光”作战中,由于石黑大队长的指挥命令,我当时是二二三联队二大队七中队代理中队长中尉,指挥部下110名为使上记村落成为“无人地带”,遂实施了对村庄的“扫荡”,组织起中队放火班,对民房实行放火,我们中队共烧毁了中国农民住家(家具等一切在内)200间,并烧死了留在村中的中国人民10人。当时整个大队共烧毁民房2117间,烧杀和平居民45人。

1940年10月中旬,我们大队焚毁西井镇后,马上向黎城县曹庄前进,与前项同样的目的放火焚毁该庄,结果整个大队烧掉民房249间(家具粮食一切在内),烧杀和平居民6人,其中我的中队烧毁30户100间,杀害和平居民5人(我们中队是当时焚毁曹庄的主力)。

1940年10月下旬,于曹庄12公里的地点,我作为七中队代理中队长中尉,曾指挥部下110名为掠夺武器而到上记地点作搜查,发现山沟里有八路军的仓库(1栋),遂把其中存着的石油70桶抢走,将剩下的50桶石油和仓库一起命令部下放火烧毁了。

问:你们部队焚毁曹庄后还到过哪些地方进行烧杀?

答:1940年10月下旬,我们大队路过黎城县东阳关时又烧毁了该乡200余间房子及打死和平居民1人。其中我的中队烧毁了150间民房。我部烧毁东阳关后又立即向黎城县台北乡前进,以同上的目的和手段,我们大队烧掉了台北乡民房144间、烧杀和平居民19人,其中我的中队烧毁民房60间,杀害和平居民8人。另外我们整个大队又在黎城县停河铺乡中街村杀害和平居民29人,烧毁民房67间(包括一切家具、粮食),其中我的中队杀害和平居民10人,烧毁民房25间。

1940年10月下旬,我们部队进入黎城县黎城时,马上执行大队长所下的命令,进行“三光”政策,我们整个大队烧死及打死该城和平居民75人,烧房1900余间,其中我的中队烧死和平居民15名,烧毁房子140间,全城尽成灰烬。(www.xing528.com)

此外,1940年9月下旬至10月下旬在山西省襄垣县西营镇及黎城县黎城、西井镇制造无人地区时,并在上述等的周围村庄宿营之际,为了夺取燃料使用,又破坏了中国农民住房2000间并其中的家具、农具等一切的东西。

问:在晋中制造无人地区的“三光”作战结束后,还在哪些地方进行过战斗?

答:1941年1月中旬,在山西省陵川县陵川东南方10公里某村南方高地上,那时我是二二三联队二大队八中队一小队长中尉,曾指挥部下32名作为大队的尖兵,追击从山沟向南走的抗日军30名,在上记地点用轻机枪、掷弹筒等火器,打死抗日军10名。在这次战斗结束后,我曾命令部下放火焚毁该村全部民房70间及其中的家具、农具等一切的东西。

1941年2月下旬,盘踞在晋城县白羊泉河之际,我作为二二三联队二大队八中队一小队长中尉,曾指挥部下42名攻击柳家镇的抗日军(50名),结果打死抗日军8名。其被害的情况是由“维持会”的报告中得来的。

其次是1941年5月7日,在山西省闻喜县闻喜东南25公里的地点进行的所谓“中原作战”,当这一战斗刚一开始的时候,我作为二二三联队二大队六中队代理中队长,指挥部下120名出其不意地奇袭了抗日军两个团的第一线阵地。当冲进抗日军阵地时,我曾用战刀由肩砍下去砍死了抗日军战士1名,并使部下刺死抗日军战士9名。

问:现在把你在山西省绛县地区指挥部下使用毒瓦斯的罪行讲一讲!

答:、1941年5月中旬,在山西省中条山脉地带的绛县东北15公里之处,为要消灭抗日军而进攻该处,由高木联队长的指挥命令,我(二二三联队二大队六中队代理中队长中尉)指挥着部下120名从第一大队的左侧背向抗日军进击,以防止其向北方逃走,于是增加到第一大队的火线上。当时我命令部下从距敌400米的地点,施放特殊发烟筒5筒,其结果抗日军大部分陷于不能战斗的状态而退却。当时我们整个队伍打死抗日军70名,其中我的中队打死了15名抗日军。另外在这次战斗结束后,我们中队于绛县北方4公里某村进行“扫荡”时,又焚毁了该村和平居民房屋30间,好在当时老百姓都逃避了致没有发生烧死、杀死和平居民的事情。1941年5月下旬,在山西省阳城县董风镇西南方山中,我是二二三联队二大队六中队代理中队长中尉,指挥部下120名仍是参加所谓“中原作战”中,为要消灭抗日军而到山中去“扫荡”,这时发现抗日军3名,遂命部下把他们逮捕并缴获了步枪3支,子弹90发、手榴弹3颗,被捕的3名抗日军战士送交大队本部,以后怎样发落不详。同年6月10日,我是八中队一小队长,指挥部下38名在山西省高平县高平西方20公里之处,作为第二大队的尖兵参加“中原作战”。当时我们联队包围了抗日军新编三二旅,并逮捕了以旅长为首的1020名抗日军,同时缴获了迫击炮3门、重机枪7挺、轻机枪20挺、步枪560支、手枪30支、子弹20000发、炮弹150发、手榴弹600发、通信机2台,被俘的抗日军被送至潞安的师团司令部,其后送至东北。

问:现在你谈一谈虐杀中国人民的罪行!

答:1940年1月下旬至2月下旬,于山西省壶关县壶关,我是二二三联队一大队三中队二小队长中尉,奉冈本大队长之命,指挥着12名部下去监视被宣抚班由附近村落抓来修筑城墙的150名和平居民,强迫他们从事每天9小时的劳役,也不拨与粮食,有病也不准休息,在作业中受了伤也不予以疗治,就这样酷使他们达1个月以上,致折磨死了中国农民10名。这是由于大队情报系川越少尉的报告而得知的。

1940年7月至8月在山西省高平县高平,我作为二二三联队二大队八中队代理中队长中尉,曾命令部下40名去高平县联队本部勤务,他们和步兵炮的15名士兵一同奉联队长之命监视修葺高平城墙之中国农民800名的工作,结果与上项同样的原因虐待致死和平居民有40名之多。在这一修筑期间,我曾经到过工地进行视察,并且还督励过部下使他们要勤于警备和监视中国农民的劳动。

问:这800名农民是谁命令抓来的?

答:是二二三联队长西田大佐命令抓来的。

问:像这样虐待中国人民致死的罪行,还有哪些没有谈到?

答:1941年5月下旬,我部侵犯山西省中条山脉地带的寨山附近时,我是第六中队代理中队长,曾酷使着一名40岁的中国人民,每天让他背上40公斤重的粮秣,也不给他吃的东西,由于过度的疲劳,终于死在路上。

问:这个农民是从什么地方征来的?

答:从晋城县泽州附近的村庄征来的。

问:除上述的以外,还有哪些杀人的罪行?

答:1941年1月10日,在山西省陵川县陵川西南方进行所谓“陵川作战”中,我作为二二三联队八中队一小队长中尉,指挥部下32名警戒大队本部及陵川西南方的时候,曾以企图脱走为借口,命令部下枪毙了一名被第六中队抓来的抗日军谍报员,尸体埋在现地。在这期间,我的小队曾以掠夺燃料为目的,还毁坏了(180间)民房。另外,1945年8月18日晚间,在伪满哈尔滨傅家甸正阳街,我是独立混成第一三一旅团第七九大队长中尉,曾命本部的鹿野曹长指挥士兵12名去帮助日本人搬家,当时以妨碍搬运工作为借口,从车上对过路的一名中国人民,用步枪放了一枪将其打死。这一杀害的情况,是由鹿野曹长回来向我报告而得知的。

问:现在你把破坏民房的罪行谈一谈!答:1939年4月28日至5月下旬,在河北省井陉、山西省正太线沿线各村,我是二大队三中队二小队长中尉,指挥着部下55名,在侵略行动间的“宿营”时,曾命部下四出掠夺燃料,于是毁坏了600间的中国农民住家及其家中的家具、农具等一切的东西。

1939年10月至1941年4月上旬,在山西省离石县、壶关县、沁水县等地,与上述同样的目的,我曾指挥部下毁坏了中国农民住家1900间。

问:在你侵略中国期间曾强奸过多少妇女?

答:1941年1月上旬,当盘踞在山西省晋城县泽州的时候,我是二二三联队二大队八中队一小队长中尉,在城内巡逻之际,在某食堂里,这时已是夜内11点钟,对一名25岁的朝鲜妇女,加以逼迫之后而强奸了她。

1941年3月上旬夜间12时许,我以同上职务盘踞山西省晋城白羊泉河的时候,曾命木村军曹将一名18岁的中国妇女强制地扯到小队长室内,加以威逼之后强奸了她。

问:你谈一谈强制奴役中国人民的罪行!

答:1939年6月至1941年10月,我充任二二三联队第一大队和第二大队的小队长、中队长、中尉期间,曾在山西省中阳、壶关、襄垣、陵川、沁水、翼城、晋城及高平等县,强制奴役中国人民1410名,搬运日军的弹药、粮秣及修建城墙等的工程。

问:你在侵略中国期间曾掠夺过多少人民财物?

答:1940年9月中旬至10月下旬,我作为二大队七中队代理中队长,率领部下110名参加大队在黎城县、襄垣县的“三光”作战期间,曾集体掠夺了粮食19600余石、牲口500余头、衣服67400余件、农具43900余件及其他家具等物资。另外,1939年4月至1941年10月之间,在山西省高平、壶关、中阳、沁水、翼城等县,曾指挥部下掠夺了如下的中国人民财物:粮食28000多公斤、燃料159200多公斤、煤70000公斤、肉类5400多公斤、锅160个、蔬菜22700多公斤、骡马2头、石油70桶(1桶18公斤)、桌子95张、凳285把及其他纸、烟、盐等物资。

问:对你的供述还要作哪些补充或修正?

答:1945年8月10日,我作为独立混成一三一旅团七九大队长中尉,在哈尔滨大直街盘踞的时候,曾参与了旅团司令部为炸毁哈尔滨松花江铁桥的阴谋计划的会议,但在8月15日由于日本无条件投降,该计划没能实现。另外,同年8月13日我曾和旅团参谋、高级副官、各大队长等在一起参加了旅团长宇部少将召开的为炸毁平房石井细菌部队营房之会议,结果于13、14[日]两天由石原工兵大队长直接指挥其部下把平房的石井细菌部队房舍炸毁了。这是为了湮灭该细菌部队的罪证而干出来的。

1954年10月16日于抚顺

(中档)274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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