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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战犯供述:揭秘华北侵略罪行

时间:2024-06-06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又于1939年12月下旬在山东省章丘县文祖镇东方约20公里的山地上与中共军交战,我以独立步兵第四一大队配属炮兵小队长身份,指挥山炮一门向山顶上的中共军发射了榴弹十五六发,援助步兵攻击,此战斗全大队杀害中共战士10余名。

日本战犯供述:揭秘华北侵略罪行

问:(把)你侵人中国后的罪行讲一讲。

答:我于1939年9月间在山东省滕县微山湖,我以多势大队炮兵小队长参加与中共军作战时依照大队长的命令,我指挥山炮一门将中共军40名乘坐的一只船击沉,船上的全被杀伤淹死。

又于1939年12月下旬在山东省章丘县文祖镇东方约20公里的山地上与中共军交战,我以独立步兵第四一大队配属炮兵小队长身份,指挥山炮一门向山顶上的中共军发射了榴弹十五六发,援助步兵攻击,此战斗全大队杀害中共战士10余名。

问:你在1940年参加哪些对中国人民的“讨伐”作战,犯了些什么罪行?

答:我于1940年5月间在山东省泰安县东方约12公里之红山与中共军作战,我是独立步兵四五大队配属炮兵小队长,指挥山炮一门发射榴弹40发,并发射暂时性的毒瓦斯弹6发,掩护步兵进攻,结果杀害中共军战士约300名,其中有七八名因中毒死亡。

问:你还在什么地方放过瓦斯弹?

答:我于1940年8月间在山东省峄县朱沟村庄与中共军作战,我是多势大队炮兵中队小队长,为了步兵冲锋指挥部下射击有20发暂时性毒瓦斯弹,另外向村内发射榴弹约80发,结果这次杀害中共军战士及居民约350名,因炮弹轰炸烧毁房屋约20户。

问:接着讲你参加“讨伐”作战的罪行。

答:1940年7月间,我是间濑口大队配属炮兵小队长,参加一二军计划指挥的“鲁中作战”,与在山东莱芜县龙王庄东方山上的中共军作战,我指挥山炮一门发射了榴弹约十二三发,杀害了高地上之中共军十五六名,其中有三四名手榴弹发射同时,我用望远镜看到被炸倒。

又于1940年8月间,在山东峄县台儿庄西北约8公里与中共军相遇,作战中,我是多势大队炮兵中队小队长,为了援助步兵攻击,我指挥射击榴弹25发,此战斗结果全大队杀害了中共军约20名,同时在变换阵地前进中发现了一名避难的约30岁左右男子在大地里跑,我命令曹长郡山惟良追赶,用日本刀砍死了。1940年8月中旬于山东峄县泥沟西方约20公里村庄“讨伐”时,我是多势大队炮兵中队小队长,去本部联络时为了收集情报,逮捕了一名40来岁之中国人,指挥本部的兵士及翻译进行约20分钟的拷问,由于没有情报,我命令中山曹长将该人带到村外洼地用日本刀砍死了。

问:你(把)在济南市警备队任警备系军官时,参加军法会审的罪行讲一下。

答:我前后共参加过两次。第一次于1941年11月间被派参加济南市一二军对在山东省恒台、长山县地区逮捕的中共军联络站工作人员十二三名的军法会审,审判长是八木中佐,我与3名法务大尉为审判员,以“违反日本军占领地军律”者的罪名,将其中主要者五六名宣告死刑,由小岩井部队执行枪杀,其他人员分别判处5年至15年的徒刑。

第二次于1942年2月间又参加一二军对泰安地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救国队、自卫队十四五名爱国者军法会审,审判长林中佐,我与法务军官二人为审判员,以“违反日本军占领地军律”的罪名,判处5名爱国者死刑,其他10名分别判处5年至15年徒刑。

问:1941年还犯有什么罪行?

答:“1941年12月间有日本军逃跑事件,我命令部下到济南8里沟村庄搜查,为了收集情报目的逮捕了两名农民,由炮兵中队稻盛准尉进行拷问毒打致死。这事我虽未亲自参加执行,因是我命令部下去的,这罪行我应负责。

另外于同年12月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奉命在济南市掠夺美籍尉中烟草公司烟草140大箱,又奉警备司令官大熊少将命令掠夺美籍公司石油116吨,又派部下协助宪兵掠夺交通银行纸币1亿5千万元。

又于同年12月8日奉命指挥部下占领济鲁大学及附属病院,封锁内部,用警备兵监视。

问:你什么时间任师团情报系主任?

答:1942年4月28日,独立混成十旅团炮兵队解散后我转任第五九师团司令部情报系主任。

问:在任情报系主任期间都进行些什么活动?

答:我自1942年4月间至1945年1月初任情报系主任期间,指导管下各部队情报系及直辖东阿临清情报所,泰夏、中尾公馆情报机关,进行收集中共军与占领区民心动态情报活动。我为了整理加强情报工作,起草了对直辖情报机关及管下部队的师团情报勤务规定和收集计划与方法,作如下的指示,大致内容是:一、利用伪县公署区、镇公所、伪军警察铁路警务团的情报设立固定谍报网;二、指使各分遣队向住地老百姓收集;三、从审问俘虏收集;四、作战“讨伐”逮捕老百姓审讯;五、利用红枪会、青帮、宗教团体扩大情报网;六、审查计划,收集情报,研究中共军活动路线;七、培养谍报人员和对俘虏的反利用。另外,从对共调查班济南支部、特殊情报部济南支部、宪兵队、特别警备队、陆军联络部及其他邻近兵团等单位联络交换情报的方法搜集情报,对师团的作战上和占领区统治上提供资料。

问:上述之活动对中国抗日部队与和平居民犯有什么罪行?

答:由于收集师团占领地区内的情报,提供作战资料并参与计划、实施师团的作战,所犯罪行是:

第一,于1942年5月间,我收集了在山东省章丘县驻防被日军使用的高松坡部队内部有抗日解放运动的思想及其动向、兵力配备、装备等情报,提供师团,用两个大队的兵力,以检阅名义结果解除了该部队武装,将1000俘虏送到青岛劳工协会,高松坡及其他军官送到济南俘虏收容所,其中与中共军有联系(的)郭参谋被章丘宪兵队逮捕,并掠夺步枪800支及兵工厂机器等物资。

第二,又于1943年我任师团情报系主任时,从第四四大队情报系以及东昌宪兵队、红枪会,搜集了在山东省堂邑、冠县地区被日军利用和省境中共军对抗的齐子修部队内部灌输了中共军的工作及该部队兵力配备、装备、驻防情况,提供了情报,再加上该部队对中共军作战能力低落,师团恐其背叛日军,用6个大队的兵力,以对“冀鲁豫”中共军地区作战为名,以达减少该部队对日军活动的注意,同时我奉命把齐子修及其干部五六名以联络的名义将他们与部队隔离,以便进行消灭。在进行中我亲自指挥师团卫兵一个分队袭击在博平城内的齐部队的办事处,解除了8个人的武装。结果这次阴谋以战斗和欺骗的手段解除了约900名的武装,送到伪满劳工协会做劳工。其中有5名想逃跑被第四四大队莲尾中尉射杀了,又四二大队和战车队在柳林镇杀害齐部队士兵及居民约300名,并放火烧毁约80多户,共掠夺步枪700支。

第三,于1943年9月师团准备到山东省范县、阳谷地区进行讨伐战,接到在寿张驻地日军报告,该地区发生霍乱病,我奉命前往利用红枪会进行调查,得到该地区有50个村庄发生此病,每天每村因病死亡的约有五六个人的情报。此事以后听说(是)华北方面军散布的细菌

问:你接着讲参加师团作战的罪行?

答:1942年6月间,在山东省章丘、齐东、邹平三县境地区,师团使用4个大队的兵力进行约3个星期对国民党系翟硫尉部队的“扫荡”,掠夺村庄所隐藏的武器为目的作战。我担任师团情报系职务,战前利用四三大队情报系、章丘宪兵队、陆军联络部搜集了翟部的活动路线、兵力、主要的宿营地及隐藏的武器地点和村庄自卫团武器的情报,提供作战的资料。作战中我在战斗司令所搜集各部队报告的情报和经验,并整顿各部队的行动,拟定对约60个村庄“扫荡”计划书,特别是对辛家寨北方的几个村庄我提出再次“扫荡”的意见。这次战斗中杀害翟部队约四五十名,掠夺步枪400余支,拷问老百姓很多,仅有森大队某小队刑讯了200名村民。

1942年7月至8月,在山东省泰安县对祖徕山封锁战进行两个月。在这一作战中,我担任师团情报职务,在作战前搜集了有关徂徕山地区的中共军路线、兵力、主要宿营地的情报,提供了在作战计划上必要的资料,特别是又搜集了望楼位置的选定,以作为封锁该地区计划的资料,并唆使泰安宪兵队肃清在徂徕山周围的抗日组织,结果许多的老百姓遭受逮捕和拷问。仅据宪兵队的报告,在樱桃园就逮捕了抗日救国会、抗日妇女会会员约20名。此外在徂徕山周围各村庄逮捕村(民)约400名,送军法会审约40名,其余释放(我推想)。

1942年7月中旬,在临清县、馆陶县、邱县等县地区与中共军作战时,我在战斗司令所收集情报参加计划,这一次使用兵力4个大队,伪军3个中队。我并收集冀南军区第三、四军分区中共军的兵力、路线及村庄情报,提出了作战的资料。作战的结果杀害了中共军战士一百四五十名,掠夺步枪30支。(www.xing528.com)

1942年8月,在山东省新泰县新甫山地区作战,用3个大队的兵力与中共军作战,我以师团情报系中尉指挥一一一大队及一一○大队的情报系和泰夏公馆,收集新甫山柳条峪一带的中共军情报,提供了作战资料,结果杀害了中共战士30名。

1942年8月末至9月,在山东省范县濮阳地区一二军与冀鲁豫边区的中共军作战,我指导东阿直辖情报所和阳谷、朝城的部队,搜集了范县地区的中共军特别是南进支队的兵力、宿营地、行动路线和特征等情报,提供了作战资料,结果杀害了中共军战士1000名,俘虏2000名,掠夺粮食约2000吨。

1942年11月在博山、莱芜、新泰、蒙阴等地区,一二军用约3个旅团的兵力,以攻击破坏鲁中地区中共军的根据地为目的作战,我收集中共军的情报及作战地区情况,提供了作战资料。我并起草关于村庄“扫荡”的资料。作战结果杀害了中共军战士350名,一○九大队逮捕了老百姓40名(内有女人三四名),掠夺步枪120支、牛300头。

1943年4月,在山东省馆陶柳林镇及邱县地区五三旅团与中共军作战,师团派遣我与参谋太田中佐指导作战,我担任战斗司令所情报系工作,指导了临清直辖情报所外,并由红枪会、四二、四四大队收集情报,并帮助参谋制定计划、指挥作战,结果杀害中共军约六七十名,掠夺步枪40支。

1943年8月末,在山东省堂邑、辛县及东阿、阳谷县境,以攻击冀鲁豫周围地区的中共军为目的,使用了约5个大队的兵力进行了约3日的“鲁西地区作战”。在本作战时间内,我担任师团情报系的工作,利用东阿直辖情报所、文大可部队、四二大队、红枪会的组织,收集了中共军及齐子修部队的情报,做成了作战资料。其结果在辛县滦水镇地区攻击了齐子修部队的一部约有300人,当时杀害了旅长以下300人,并掠夺了步枪300支,轻机枪6挺。

1943年10月,在山东省范县、朝城县阳谷地区,用4个大队兵力与中共军作战,我担任师团情报工作,利用阳谷、朝城、寿张的部队及红枪会搜集了中共军南进支队、回教支队的位置、行动路线、兵力等情报,提供作战资料。作战结果杀害中共军战士250名,掠夺粮食500吨、牛300头。

1943年11月,在山东临清县南方约15公里地点,为了攻击中共军目的检阅“讨伐”作战中,我担任师团检阅补助官,指导四四大队讨伐计划,特别是关于情报的审查工作,结果杀害中共军约30名,掠夺步枪30支。

1944年2月间,在山东鲁中、鲁南滨海地区以覆灭滨海地区中共军根据地(为目的),用约10个大队兵力进行“十九夏山东作战”,时间前后一个月。我担任师团情报系工作,在作战开始以前搜集并整理由对共调查班、特别情报部、独立混成第五旅团、独立步兵一旅团及管内部队收到的情报,除作成中共军的编成、装备、兵力、主要行动地区等有关“敌情概况”外,并作成了后方施设、医院、学校、军械厂、被服厂、纪念碑分布图,指示传达并指导给管下部队。为了委托从南方协助师团作战,去徐州六七师团进行了协定。在沂水葛庄的战斗中,为了救援四三大队,担当了轰炸联络,作战结果杀害中共军约一百五六十名,破坏医院、杀害中共军负伤人员20余名,(破坏)军械库约两处,被服厂3处,捕获船3只,在海上1只帆船烧毁后沉没。

问:你(把)任挺身队长时指挥命令杀害中国抗日武装人员与和平居民的罪行讲一讲。

答:1944年10月间,我担任师团情报系主任时,指挥师团选拔的分队教育为目的(挺身队编成要员)400名,在山东长清县三官庙附近攻击中共军时,杀害六七名,俘虏3名,我为了教育兵士增强胆量,将俘虏作为刺枪教材刺杀了。

1944年11月初,我担任特别挺身队长,以教育队员为目的,指挥约300名部下攻击山东禹城县晏城西方约15公里地区的中共军,作战射杀了中共军战士约16名,俘虏了负伤的中共军战士2名,逮捕附近村民11名。为了对部下进行刺枪教育,使部下钉宫中队的士兵以刺杀射击之方式杀害了。

1944年11月4日,我担任挺身队长,指挥部下320名,在山东广饶县城东北约20公里附近攻击中共军,广饶大队刺杀或射杀中共战士20名,掠夺步枪约10支、马8匹。同年11月9日,我指挥320名部下,在山东潍北县北方约20公里附近之村庄与八路军作战时,杀害八路军战士约30名。

1944年11月14日,在山东广饶县清水泊附近村庄活动时,命令部下钉宫中尉逮捕一名居民,用日本刀砍死了。

1944年11月12日,在山东利津县史家口西方地点与500名的中共军作战,我命令攻击并占领村庄时,杀害了28名中共军战士,同时命令通信班长“扫荡”村庄时,发现一名居民用军刀砍死,逮捕两名农民进行拷问后释放了。

1944年11月11日,我是特别挺身队长,指挥部下约320名,为救援利津县辛集附近作战中的一○九大队,令部下向辛集南方之交通壕前进时,逮捕了1名居民,用军刀砍死。

1944年11月上旬至下旬于渤海作战约三星期,我担任特别挺身队长,在作战开始以前命令部下于敌区内发现村民时,须逮捕讯问搜集情报,其结果作战中部下逮捕村民1名,为收集情报用石臼刑讯致死。另一战斗时部下逮捕村民1名,为收集情报以火烤讯问致死。

问:你任挺身队长时还犯有什么罪行?

答:除上述罪行外,还有补充如下:于1944年11月3日,在广饶县朱良镇西方村庄,为了收集情报目的,逮捕抗日自卫队两名,进行了殴打拷问后命令部下杀害了。

又于同年11月3日至10日,在临淄、广饶、潍县等地区“讨伐”作战中,为了收集情报及掠夺目的,命令部下逮捕24名和平居民,进行殴打拷问后杀害两名,其余释放了。同年11月5日至6日,在广饶县朱鹿镇李家庄附近指挥部下与中共军作战中,前后杀害中共军约8名。同年11月13日至14日,在广饶县陈家营攻击自卫团时用手榴弹杀害5名,同时命令部下放火烧毁民房约130间。在这次讨伐作战中,共掠夺肉2300公斤,面粉4500公斤,蔬菜3200公斤,燃料15吨,布300米,被服600套,棉鞋900双,裁缝机1台,步枪15支,马8匹,破坏房屋380间,强制使用和平居民900名。

问:你参加师团作战的罪行还有补充吗?

答:于1942年8月我指挥伪治安军一个团在山东省阳谷、东阿地区进行活动时,掠夺了肉类700公斤,蔬菜800公斤,面粉1400公斤,燃料2000公斤等。

问:你任情报系主任时的罪行还有补充吗?

答:我任师团情报主任时,曾指示直辖情报机关和管下部队对俘虏选择进行反利用,就我所知道的临清直辖情报所就利用中共军被俘人员五六名,强迫使他们作情报活动。

问:你讲一讲卫河掘堤的罪行。

答:1943年9月中旬,师团为了在卫河泛滥期间掘堤放水淹没临清、武城西方中共军根据地之目的,我奉命前往调查该地区中共军与群众情况及卫河沿岸的地形,并提出在临清高村以西掘堤放水地点,回来报告了参谋析田员重中佐。师团命令盘踞在临清的独立步兵四四大队实施的,结果使上述地区约有50个村庄被淹没,被害群众25000人,360平方公里的农作物被淹没。

问:你[把]任师团迫击炮兵队长时罪行讲一讲。

答:我于1945年5、6月间,在济南市北部马鞍山、白马山、腊山为修筑师团阵地和部队演习,破坏了155000平方米田地之农作物。

1954年9月13日于抚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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