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陕西的历史沿革
陕西历史源远流长,民族文化闻名遐迩。这里是中国古人类和中华民族文化重要的发祥地之一,是中国历史上多个朝代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是中华民族历史文明最早走向世界的地方,也是现代中国革命的圣地,为炎黄子孙的生存、繁衍和人类历史文明作出了独特的贡献。
“陕西”之名,始见于西周。《公羊传·隐公五年》(公元前718年)记载:“自陕而东者,周公主之;自陕而西者,召公主之。”因周公和召公均辅助周武王灭商有功,故周成王即位后,便封周公和召公分陕而治,陕原(今河南陕县境内)以东由周公治理,陕原以西归召公治理。
《禹贡》称关中和陕北在夏代属雍州,陕南属梁州。商代关中已有周、莘、芮、毕、扈、郢、微、崇等方国,周自周太王由豳(今旬邑县)迁岐山后,国势渐盛。文王灭崇,迁都于丰(今沣河西岸)。武王灭殷建立西周,都镐(今沣河东岸长安县斗门镇至普渡村一带),为宗周。关中有郑、梁、樊、夨、虢、弥、芮、莘、秦、散、邢、荣、杜等封国,陕南有褒,陕北有翟、申戎等部落。
春秋战国时关中大部为秦国地,公元前677年都雍城(今凤翔县);陕北有林胡、白翟等部落,陕南分属巴蜀和楚。秦以陕西地,终于统一中国,因此陕西又简称秦。
项羽入关,分关中为雍、塞二国,改上郡为翟国,合称“三秦”。陕南属汉王刘邦。
西汉都长安(今西安市西北),于关中设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合称“三辅”。陕北置上郡、西河郡。陕南置汉中郡。
三国,关中及陕南东部属魏,置雍州;陕南西部属蜀;陕北为羌胡地。
西晋,关中置雍州。汉中置梁州,商洛属司州,安康属荆州。陕北仍属羌胡地。
十六国前赵、前秦、后秦均以长安为都,关中、商洛属之;汉中先为后蜀,安康为东晋地,后统归前秦。陕北历为后赵、前秦、后秦、大夏地,统万城(今靖边县红墩界白城子)曾为大夏国都。
南朝与北朝大体以秦岭为界,陕南及商洛南部为南朝地,曾置梁、南秦二州。北魏初置雍州,后析置洛、岐、华、夏、北雍、东雍、东秦、南岐、东夏、北华等州,正始初克汉中后,又析置梁、东益、东梁等州,共14州。西魏都长安,陕境置21州。北周亦都长安,陕境置21州。
隋都大兴城(今西安市区),于关中置京兆、冯翊、扶风三郡,商洛地区置上洛郡,陕北置上郡、延安、朔方、雕阴、盐川五郡,陕南东部置西城郡,西部置汉川、顺政、河池三郡。
唐都长安(今西安市区),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关中、上落、陕北为关内道,陕南为山南道;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关中设京畿道,陕北仍设关内道,陕南西部设山南西道,东部设山南东道。先后置有京兆、凤翔、兴元三府,华、同、商、陇、邠、鄜、坊、丹、延、绥、银、夏、麟、胜、洋、凤、兴、金等18州。
北宋淳化五年(公元994年)于长安置陕西路,辖关中、商洛及陕北南部,陕北北部的东部属河东路、西部和北部属西夏,陕南西部属峡西路、东部属京西路。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更陕西路为永兴军路,并析关中西部及陇南置秦凤路。陕南西部为利州路,东部改属京西南路。
金在陕北设鄜延路,关中设京兆府、凤翔二路。
南宋在陕南置利州东、西二路。
蒙古中统二年(公元1262年)于长安设陕西四川行中书省,简称陕西行省或陕西省,省名由此肇始,地跨今陕、甘、川、宁和内蒙古六省区。
元至元十八年(公元1281年)析甘州路等地设甘肃等处行中书省。二十二年(公元1285年)又析成都、广元、顺致、重庆等路设四川等处行中书省;其余兰州以东今陕、甘、宁及内蒙古南部地更名陕西等处行中书省,仍简称陕西行省或陕西省,所辖奉元、延安、兴元三路及凤翔府、邠、陇等州在今境。
明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于长安置陕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习惯仍称陕西省,辖境比元代又有所扩大,所辖西安、凤翔、汉中、延安四府及榆林卫在今境。(www.xing528.com)
清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析西境设巩昌承宣布政使司(次年改为甘肃承宣布政使司),今境单独设省,置陕西承宣布政使司,治西安府,辖西乾鄜、潼商、凤邠、延榆绥和陕安五道,设有西安、同州、凤翔、榆林、延安、汉中、兴安七府,乾州、鄜州、商州、邠州、绥德五直隶州,孝义、宁陕、潼关、佛坪、留坝、定远、汉阴、砖坪八厅和耀、华、陇、葭、宁羌五散州。
1912年设陕西省。
1913年,废府、州、厅制,于长安、榆林(后迁肤施)、南郑置关中、榆林、汉中三道,共辖89县。
1928年,废道制,以省领县,同年析长安县城区置西安市,次年撤销。
1931年,以原西安市区置西京市,属行政院。
1935~1939年,先后于榆林、绥德(1940年迁往耀县)、洛川、商县、安康、南郑、邠县、大荔、宝鸡、咸阳设第一至第十行政督察区。
1935年10月,中央红军长征到陕北后,11月于瓦窑堡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辖陕北、陕甘二省,关中、神府二特区,1936年8月,增设陕甘宁省。1937年9月在延安成立陕甘宁边区政府,1943年边区政府辖延安市和延属、关中、绥德、三边、陇东五分区。
1944年西京市改名西安市,省辖,次年复升行政院辖。
1948年7月~1949年5月,先后增设榆林、黄龙、大荔、邠县、三原、咸阳、渭南、宝鸡、商雒九分区。
1949年5月,陕甘宁边区政府驻地迁西安,在延安设陕北行署区,12月在南郑市设陕南行署区,并置安康分区。
至1949年底,境内除西安为省级市外,有陕北、陕南二行署区,榆林、绥德、黄龙、商雒、大荔、三原、邠县、咸阳、渭南、宝鸡、安康、两郧等12分区,榆林、南郑、安康、宝鸡4市及102县。
1950年2月陕西省人民政府成立,省会设西安市,全省辖榆林、延安、绥德、渭南、咸阳、宝鸡、商洛、安康、汉中9个专区及1个省辖县,专区下辖96个县、市。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全省行政区划进行过多次调整和变更。1952年设立咸阳市,撤销咸阳专区,其辖区分归渭南和宝鸡专区。1956年撤销宝鸡、渭南、绥德专区,原属县市归省直接领导。1958年全省合并为52个县市,1961年后又恢复1958年以前的县市。1980年全省设7个地区,3个省辖市,3个地区辖市,91个县,11个市辖区。1987年全省分8个地区,4个省辖市,4个地区辖市,89个县,186个县辖区,14个市辖区,77个街道办事处,2147个居民委员会,2235个乡,376个镇,32784个村民委员会。
1990年撤销华阴县,设立华阴市(县级)
1993年撤销兴平县,设立兴平市,由省直辖。
1994年,将西安市的行政级别定为副省级。12月,撤销渭南地区和县级渭南市,设立地级渭南市。渭南市辖原渭南地区的8个县和新设立的临渭区(原县级渭南市)。原渭南地区的韩城市、华阴市由省直辖。
1996年,撤销汉中地区和县级汉中市,设立地级汉中市,设汉台区及原汉中地区的10个县。11月,撤销延安地区和县级延安市,设立地级延安市,延安市辖安塞县、志丹县、吴旗县、子长县、延川县、延安县、宜川县、黄龙县、洛川县、黄陵县、富县、甘泉县和新设立的宝塔区(原县级延安市)。
1997年6月,撤销临潼县,设立西安市临潼区。
1997年7月,建立了地市级建制的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2008年陕西省行政区辖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杨凌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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