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可能很难理解人类最早进行有效的食物生产所带来的影响,因为从生物学领域(包括食物、人口、疾病等)到文化领域(社会组织、政治、宗教、美学等),人类的整个生活范围都已焕然一新。——罗伯特·杰·布雷德伍德
人类在旧石器时代学会如何说话、制作工具和使用火而进化成了“人”。这些本领使得他们远远地胜过了他们周围的其他动物,但是从另一个基本方面来说他们与其他动物仍然十分相似:他们仍像猎食其他动物的野兽那样靠捕杀猎物为生,仍像完全倚靠大自然施舍的无数生物那样靠采集食物谋生。而且由于人类当时依赖大自然,所以也就受到了大自然的支配。为了追猎动物、寻找野果或渔猎场地,他们不得不经常过着流动的生活;而且由于一个地方能够提供的食物也很有限,他们只好分成小群行动。据估计,即便是在那些冬季气候也很温暖、物产丰饶的地区,每平方英里也只能养活1—2名食物采集者;如果是在气候寒冷的地方、在热带丛林地区或沙漠地带,那么每养活1名食物采集者则需20一30平方英里的地盘。
从食物采集者到食物生产者的转变改变了人类生活的每一个方面,本章将重点研究这一转变出现的原因及其后果。
一、农业的起源
当人类由食物采集者变成食物生产者之后,一个焕然一新的世界也就展现到了他们面前——他们告别了旧石器时代,跨人了新石器时代。
新石器时代的人与他们旧石器时代的前辈在两个方面有所不同:一方面是新石器时代的人不再用打制法,而是用磨制法来制作石器;另一方面是他们食物来源的大半或全部都是靠栽培植物和畜养动物,而不是靠狩猎或采集去获得的。而在这两个方面的变化中,后者尤为重要。在前一方面,新石器显然较旧石器要更锋利也更经久耐用,像新石器时代末期的重大发明,如犁和轮子,正是由于是用磨过的石头制成的各种切削器加工而成的,所以使用起来才会更为便利。但是把打制成的石斧磨成斧身平滑光亮、斧刃锋利的石斧技艺,相对于人类由食物采集者变为食物生产者这一转变而言,其意义远不能同日而语。
这一转变不是源于突如其来的灵感,也不是由于某些史前时期的阿基米德们突然顿悟了农业是怎么回事,高喊一声“我找到了”,于是这一转变就到来了。人们确实是早在农业革命之前就已普遍知道促使植物生长的方法,就像在哥伦布航海之前人们就已知道地球是圆的一样,就像现代的原始人对农业毫无所知,可对当地植物的特性和生长情况却非常熟悉。他们知道:种子萌芽,长出幼苗,有了水分和阳光,植物才会茂盛;植物在某种土壤里能生长得很好,而在另一种土壤里却不行。对现代原始人来说,这一类知识的获得是很自然的事情,因为他们的生存就取决于对周围动植物的实际了解。我们没有理由可以去怀疑,反倒有大量证据可以佐证,史前时期的人类是在与现代原始人相仿的环境下获得有关动植物的知识的。
可是如果有关植物生长的基本原理早在农业革命之前的数千年前就已为人类所知,那么为什么人类还要推迟如此之久才将这些知识付诸实践呢?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他们缺乏这样做的动力。靠捕猎为生的原始人在正常情况下过的并不是忍饥挨饿的生活,他们从来不使自己的人口增长超出其食物来源所许可的范围。作为游牧群体,他们经常处在迁徙过程中,因此也就不能形成人丁兴旺的大家庭。由于没有畜养的动物来提供牛奶,母亲只能用自己的母乳来哺育每一个孩子。由于母亲无法同时为两个孩子哺乳,也不能同时带着他们从一个营地转移到另一个营地,所以当一个小孩出生后不久很快又生了一个小孩时,母亲一般会让后出生的那个小孩死掉。不过在一般情况下母亲们还是能够避免出现这种杀婴惨剧的,因为哺乳会抑制排卵,所以她们在喂养一个小孩的几年中一般不会怀孕。如果这一计划生育的天然形式失效了,我们的祖先们就会采取杀死新生婴儿、堕胎和停止哺乳等办法来降低自己的人口数,以度过一年中食物来源不足的月份。这样一来,狩猎社会也就能够在供求平衡的状态下舒舒服服地过上数千年而未产生出一种要求根本变革的推动力。
在正常情况下,靠捕猎为生的原始人不但拥有充足的食物,而且他们的食物品种还很丰富。生活在南非的布希曼人就提供了这方面一个很好的例子:尽管这些捕猎者生活在环境恶劣的沙漠当中,但是他们的食物却也包括多达85种可食用的植物和223种动物。因此,他们食用的食物比起农民所吃的、自己种植的谷物和植物根茎所含的维生素、矿物质和蛋白质要多得多。从历史情况来看,靠捕猎为生的原始人的食物来源最可靠,因为他们能够从种类繁多的动植物中获取食物。相反,如果天公不作美导致庄稼歉收的话,农民就会经常面临挨饿的危险。
较之种养食物的农民,靠捕猎为生的原始人不但有着更好更可靠的食物来源,而且他们获取食物所需要的劳作时间也更短。再以生活在环境恶劣的沙漠当中的布希曼人为例,他们当中的成年人每周平均仅花15个小时去狩猎和采集食物。这也就是说,他们每天只工作两个小时多一点点。这样一来,我们也就不会对他们超常的健康状况感到惊奇了。事实上,有10%的布希曼人能活过60岁。当然游牧生活也有助于他们的健康,由于他们不断地搬迁,所以他们能够避免在不卫生的环境下感染上疾病;而农民们却在集满了人粪和垃圾的村落中度过一生。
由于上述原因,尽管人类在很早以前就已经懂得了如何种养食物,但是直到10000年前他们才转向于采用农业。人类之所以推迟很久才转向农业的另一原因是,可以栽培的植物和可以驯养的动物为数较少。有史以来,人类所能驯化的植物只有几百种,动物则只有几十种。而且适于栽培的植物还必须具有高产的可能性,最好能适应各种各样的环境;如果不具备这些特性,即使加以栽培也收不到什么成效。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在大约200000种开花植物中,只有约3000种在某种程度上被用来作为食物。而就在这些作为食物的植物中,也只有不超过30种是主要作物,它们包括4种草本植物(小麦、水稻、玉米和甘蔗)、淀粉为主要成分的植物(土豆、番薯、树薯粉和香蕉)以及被称为“穷人的肉类”的豆类(扁豆、豌豆、大巢菜、豆角、花生和黄豆)。
同样的道理,适于驯养的动物必须能够在人类的饲养下繁殖,乐意吃人类提供的食物,而不能一见人就逃之天天。欧、亚、非三洲的各个民族非常幸运,他们找到了能够提供肉类、牛奶、羊毛并可作驮畜的各种动物。而美洲印第安人则由于没有获得类似的动物而使得他们的发展受到很大的阻碍,他们只好与无峰驼、羊驼和驼马这类产于安第斯山脉属于偶蹄目骆驼科的半驯化动物打交道。
综上所述,如果不发生某种变化来破坏使狩猎社会得以安逸舒适地存在下去的平衡,农业的发生是不可设想的;而且即使当这种变化到来时,农业也只能发生在那些能够找到适于栽培的植物的地区。而实际发生的情况也正是这样。
在距今10000年前到距今2000年前这段人类发展史上相对短暂的时间里,全世界大部分的人类都转向农业。显然这是一次强制性的转变,因为没有一个靠捕猎为生的原始人会自愿抛弃他那舒适而又可靠的生活方式,去做终日被禁锢在自己的土地或牧场上无休无止地劳作的农民。迫使人们发生转变的是人口的压力。上万年前,人类的数量增长缓慢,但还是造成了非洲、亚洲、大洋洲乃至美洲的人口迁移。最后,除南极洲外的各大洲都住满了人。随着此后人口缓慢但不断的增长,靠捕猎为生的原始人不得不以自己种植的食物来补充采集食物的不足。毫无疑问,他们并不喜欢呆在一个地方种庄稼或者养牲畜,但事实是,就每平方英里所能养活的人口而言,农业远远超过了食物采集。
农业首先在那些少数有可以驯化的动植物的地区成为主业。在这一驯化过程中,野生动植物长得越来越大,从而提供了越来越多的食物。这样一来,靠捕猎为生的原始人也就要花费越来越多的时间去做食物生产者,而不是食物采集者——最后他们就变成了居住在村庄中的农民。这种全新的生活方式,也就从几个农业革命的中心地区逐渐传播到了全球大部分地区。
二、农业的传播
从狩猎到农业的转变是一个漫长的渐进过程,这一过程在全世界上的许多地方独立地进行着。农业独立地起源于中东地区——包括埃及和苏丹的尼罗河流域,包括叙利亚和伊拉克的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流域,以及土耳其、叙利亚、黎巴嫩和以色列所属的地中海以东海岸地区_一和墨西哥、中国北部地区、秘鲁。而每年发掘出的新证据则显示,在东南亚、西非以及其他地区还有其他独立的农业革命中心。我们现在已经确凿地知道,中东和中美洲(大致指巴拿马以北的美洲的热带地区)是两个独立的农业革命中心,这两个地区都拥有种类繁多的可驯化的植物和动物。
现代的小麦、燕麦、裸麦和大麦,以及山羊、绵羊、牛、猪等物种均起源于中东。而中美洲的两个小国哥斯达黎加和萨尔瓦多,其面积仅为美国的1%,但其盛产的植物品种却不少于美国和加拿大两国所产的品种。这是因为中美洲的海拔高度、气温和降雨量的分布即使是在一个极小的区域内变化也非常大。因此在中美洲能够成功地栽培出几十种植物品种,其中比较著名的有玉米、蚕豆和南瓜等。
经过了许多世纪之后,人类已经能够让各种植物适应各式各样的环境并远播它方,从而在某个地区形成植物品种多样的农业。这样形成的先进农业具有生产率水平高和使人类生存有保障这两个显著优点。在这种地区,即便一种作物因为气候原因不能生存,其他对生长环境要求不同的作物却仍可以生长,从而使得密集的人口有了可靠的食物来源,人类文明也有了延续发展的基础。
从最早的植物栽培过渡到农业革命,是一个渐进的、漫长的过程,即“原始农业”阶段。在中东,这一阶段从约公元前9500年起,至公元前7500年结束。在美洲大陆,这一阶段则更长。墨西哥的特瓦坎山谷是美洲大陆最早的植物栽培中心之一,那里的原始农业从公元前7000年前后开始。据估计,2000年后,当地印第安人从以玉米为主的植物栽培中获取的食物,仅占他们食物的10%;到公元前3000年时,该类食物也只占食物获取的三分之一。直到公元前1500年前后,由于利用玉米和其他植物杂交,使其产量大大提高,它才成为当地人食物的主要来源,由此也完成了从原始农业到农业革命的过渡。
从中东和拉美这两个已经初具规模的农业发源地,从中国北部地区、从其他现在还不能确定的农业发源地出发,新的生活方式逐渐传播到全球各地。这一传播过程由于早期农业的低效率——植物栽培时断时续,经常要转换地方——而得到了促进。一块土地经过开垦、种植若干年之后就得放弃,让它在8年、10年、甚至更长的一段时间里处于自然生长状态,以恢复土壤的肥力。农业的这种粗放性,使得被放弃(即休耕)的土地与正在种植的土地的比例在任何时候总是处于5:1到10:1之间。这一点再加上人口不断增长,就形成了这样一种必要性,即人类必须不断地进入新的区域。因此人类不断地“脱离”原来的农业居留地,进入食物采集者居住的人口比较稀少的地区。农业就是通过这种方式从其发源地向四面八方传播(参见地图3以及地图4)。
不过农业在这一阶段还远没有最终推广到全球各地。哪些地方的农业出现得早些,哪些地方的农业出现得较晚,哪些地方根本没有农业,完全是由各不相同的当地环境所决定的。在亚非沙漠带和北极地区,由于显而易见的原因,农业根本不可能产生。在非洲、美洲的部分地区及整个澳大利亚,由于与世隔绝造成的愚昧闭塞和不利于种植业的自然环境,农业也是很不发达的。在中欧和西欧等其他地区,由于那时还没进入铁器时代,没有造价低廉且有效的工具,茂密的森林成了一道难以逾越的障碍,农业的出现也因此而被推迟到了很久之后。而当铁斧取代石斧之后,清理森林的工作变得更加有成效,从而使得植物栽培的疆域也就被大大扩展,不仅从地中海沿海地区扩展到欧洲内地,而且从印度河流域扩展到恒河流域,从黄河流域扩展到长江流域,从非洲的大草原扩展到热带雨林地区。
对于农业在各地区间传播的详细情况,现在还了解得很不够。农业大致是以中东为中心向东传播到印度河流域,向北传播到中亚和东欧,向西传播到中欧和西欧。在中国,小麦和大麦是在约公元前1300年前后从中东引进的。不过最近则有研究表明,早在那时以前中国人就已经驯化了当地生长的植物,并已有了3000年的栽培史。中国人栽培出的植物包括中国南部地区的水稻和茶叶,以及中国北部地区的粟、高梁和大豆。其中最有中国特色的要算是桑树,它的叶子可被用来养蚕;还有漆树,它可被用来生产著名的油漆和漆器。
非洲的农业是在公元前5000年前后在西非尼日尔河上游附近和公元前4000年时在尼罗河流域各自独立发展起来的。不管其源头在哪里,非洲农业在许多个世纪里一直都被局限在辽阔的非洲大草原,而不能向南穿过热带雨林地区。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由于通常种植在大草原上的粟和高梁在雨林地区不能很好地生长。但是到了公元元年之后不久这些障碍就被两个重大发明给克服了:非洲大陆上出现了铁器与新的植物物种——芭蕉属植物和亚洲薯蓣属植物。前一种植物是从它的发源地中东传人非洲的,而后者则显然是从东南亚传人的,由于这两种植物在雨林地区也能茂盛地生长,所以它们也就和铁器的传人一道成为农业迅速传播到非洲大陆南部的原因。
在近代,非洲被各西方帝国所瓜分,非洲的农业也因之而遭受了挫折。欧洲的传教士、官员和科学家从欧洲带来了他们熟悉的作物,如小麦和谷类,并把他们所不熟悉的非洲作物视为低等作物。通过现代的包装和广告,欧洲作物被普遍接受为真正高等作物。但是,现在人们已经意识到这种观念是站不住脚的。1996年美国科学院开始发表一系列名为《非洲丢失的作物》的报告,报告称非洲有比任何其他大陆种类都多的原生作物,包括一系列的非洲稻谷,富含蛋白质和铁元素的埃塞俄比亚薯以及高梁。高梁在美国主要被用来喂牲畜,但它也可被用来制成一种高质量的面粉。报告总结说:“非洲被称为饥饿的大陆,但它又是许多未被利用的食用植物的聚生地。”1
农业在美洲大陆独立地起源于墨西哥和秘鲁两地,这里我们将重点考察墨西哥的玉米。玉米与小麦等其他作物有所不同,它的谷粒聚生在玉米棒子上而不会自动落到地面生根发芽。因此玉米需要人工栽培,这一点已经从考古现场出土的玉米中得到了印证。墨西哥城发现的玉米花粉化石表明,一些野生的玉米为现代栽培的玉米提供了基础。现代的玉米品种是古代玉米与野生蜀黍杂交的产物。大约在公兀前1500年,这种杂交品种在墨西哥开始人工栽培。墨西哥地区最早开始人工栽种的作物还包括南瓜(约公元前7000年)和蚕豆(在公元前5000年到公元前3000年同)。
不过墨西哥的许多农作物也并不是同时开始驯化的,其向农业过渡的时期延续了相当长一段时间——在此期间该地区的人们一边种植已有作物,一边寻找新作物。
大约在公元前5600年时农业在秘鲁的山区已经开始变得重要起来。这一地区人工栽培的作物包括番茄、花生、利马豆和土豆。而且在公元前4300年到公兀前2000年间,秘鲁还出现了不同于墨西哥品种的玉米。农业就是从这一中美洲中心发源地向南面和北面传播开去的。玉米传到美洲西南部的时间大约是公元前3000年,不过在公元750年之前,玉米的传人并没有产生很大影响,因为那时的玉米还处于原始状态,食物采集反而具有更好的经济效果。同样,直到约公元800年时,北美洲东部的印第安人由于培植成功了玉米、蚕豆和南瓜的若干新品种并在这一基础上进行了大规模的种植,才使农业成为他们的主要生活来源。
三、农业的种类
农业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促使人们去培植能够适应各种环境的各种植物。小麦和大麦是中东种植最为普遍的作物,但是当农民们向北迁徙时,他们发现这两种作物的生长情况却不及裸麦。裸麦原是播种小麦和大麦时无意间混入其中的一种杂草。因此,在中欧人们就开始用裸麦取代小麦和大麦。当农民们进一步朝北迁徙时,类似的情况又发生了——在那里,燕麦的生长情况比裸麦好,于是燕麦又开始成为主要作物。
与之相似,农业向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的传播,导致了对当地生长的黍和稻的栽培;而向地中海沿海一带的传播,则使得橄榄树成了提供食油的最重要的来源之一。伊朗高原和印度西北部的农业实质上是一种中东类型的农业。但是一条自南而北穿过印度中部的分界线则标志着两个完全不同的气候区之间的过渡地带,其中分布着各种不同的植物。这里正好属于季风地区,降雨量大,长期高温,丛林密布。中东的结籽植物由于需要充足的阳光,在这里不能茂盛地生长,所以也就被薯蓣、芋头、香蕉和稻所取代,其中稻是最重要的一种植物。最后,遍布南北美洲的主要农作物是玉米;不过在北美洲还有蚕豆和南瓜,而在南美洲则有带甜味的和均是“爱尔兰”品种的木薯和马铃薯。
一般地说,上述农业传播的最后结果就是形成了三大谷类植物区:东亚和东南亚的稻米区;美洲的玉米区;欧洲、中东、北非、中亚以及从中亚到印度河和黄河流域这一地带的小麦区。在从农业革命到工业革命的数千年间,这三大谷类植物区如同工业革命后的煤、铁、铜,对人类历史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不过最近小麦已经取代水稻成为了世界上最重要的粮食作物。这一超越应该归功于农业科学家培育出了具有更强的耐酷暑、耐严寒、耐干旱、抗虫害能力的小麦新品种。现在可以栽种小麦的地区要比过去多得多,1995年全球小麦总产量已经达到了5.42亿吨。
早期的农民不但在世界上不同的地区种植了不同类型的作物,还发明了种植作物的各种农耕技术。最早的农耕技术被称为“刀耕火种”技术,这种技术是用来对付森林的,农民利用这种方法清空树丛和灌木以便播种。但是在人类历史早期,对于只有石制工具的农民们来说,清空树丛也是一项相当艰难的工作。于是先民们就利用火烧光树丛,以开辟出空地来从事农业。然而由于活树本身存有大量的树汁,并不容易烧着,因此早期的农民们就先围着树干削一圈,中断树汁的输送,让树木死去。干枯的树木很容易点燃,而且燃烧后的灰烬也是很好的肥料。然后农民们就在已经清空、肥力又增加了的土地上播种,为种子发芽长出来的作物浇水、除草,并建起篱笆防止野兔或鹿等野生动物闯进田地,最后则要在作物成熟时收割它们。这种“刀耕火种”技术使得农业得以大规模地拓展到原本是森林覆盖的地区。而且这一技术至今仍在世界上许多地区得到沿用。
另一个在所有大陆上至今都仍被运用得相当普遍的技术是梯田农业。梯田在山区是一种深受农民青睐的技术,因为在山区,一旦下起大雨洪水就会沿着山坡汹涌而下;这时农民就面临着庄稼被冲走的危险。为了防止这种破坏,农民在山坡上筑起石头墙,并收集来泥土垒在墙后。从山坡上冲刷下来的泥土在石墙后不断聚积。当泥土多到足够积满梯田时,农民就可以放心地在这些小块的平整田地上耕种作物,而不必担心洪水会把它们冲走了。这一技术至今仍被广泛应用:秘鲁安第斯山区的农民用它来种土豆,中国北部山区的农民用它来种玉米,西班牙、意大利和希腊等地中海地区的国家的农民则用它来种葡萄。
第三种农业类型是块状根植物的种植,这一技术在热带地区应用得比较广泛。在这些地区有许多有块状根的植物,如芋头、薯蓣、树薯等。它们的活的根茎有一部分埋在潮湿的地下,并形成体积很大的隆起的块茎。这些块茎被采出来后,可以通过烤、煮、焙等烹调手法,制成菜汤、面条或蛋糕。这些纤维类的粮食作物搭配起来种植,可以一年到头不问断地提供食品。(这些淀粉类食物与鱼肉等肉类食品的搭配,是东亚和东南亚地区人们的主要膳食结构。)
最后,我们要注意到大约3000年前秘鲁山区农民发明的培高田地农业技术(raisedfield agriculture)。其后这一农业技术逐渐失传,并在几百年前就已被人们忘记。科学家们之所以又对这一古老的农业技术非常感兴趣,是因为当人们发现了它的奥妙之后又重新用它来种植秘鲁当地的作物时,却惊奇地发现这样种出的作物比用贵得多的、采用化肥和机械的现代农业技术培养出来的作物要大得多。
这一技术中所使用的培高的田地宽为13—33英尺、长达33—330英尺、高约3英尺,它们由渠道间隔成大小基本均等的几块泥质平台,作物就种在这些泥质平台上。而培高这些泥质平台的泥土实际上就取自于开挖渠道时所挖取的泥土。农民们之所以要在这些培高的田地而不是在周围的平地上种作物,是因为如图6所示,采用这——培高技术有以下几个优点:
——渠水的温度可以保护作物免遭安第斯山区寒夜里经常出现的霜冻的侵袭。
——渠道可以及时地将多余的水排出,从而保护作物免遭洪水袭击。
——由于毛细现象作用,渠水可以及时地被吸收到田地;而且农民通过手工也可以很轻易地从渠道中取水灌溉,所以作物可以免遭干旱侵袭。
——作物可以从培高田地的泥土里所含的有机肥中吸取营养。这些富含有机肥的泥土取自旁边的渠道,含有绿藻、家畜排泄物和腐化的植物枝叶,其营养程度要优于化肥。它除了耗费劳动力以外不耗费其他任何东西,而当地的村庄中也并不缺劳动力。
——渠道中养的鱼提供的蛋白质,极大地改善了当地农民的膳食营养。
由于具有以上优点,在1984年秘鲁试验培高田地农业技术时,试验田每公顷产土豆30吨,而其旁边采用进口农机和化肥种植的对比田每公顷则仅产土豆8吨。由于培高田地农业技术是一个自我支持而且生产效率更高的体系,它已经逐渐在美国、印度尼西亚以及好几个拉美国家得到了推广。或许这一最先发源于安第斯山区、其后却被人们忘记了数百年、最近又被科学家们发现和激活的农业技术,最终还是要在全世界重新得到运用。这一古老技术的成功运用表明,尽管现代的“高科技”创造了无数的奇迹,但即便是在技术领域,我们也仍旧可以从我们的史前祖先那里学到一些经验。
除了这些各种各样的驯化的植物品种和农业技术之外,我们还应该注意到在那些雨量较少、不适于从事农业活动的区域,当地居民倾向于喂养家畜——他们致力于驯化当地的动物而不是当地的植物。他们最先驯化成功的动物是狗。最开始先民们也像对待其他动物一样,杀了狗吃肉。后来他们才发现狗的叫声能够吓跑野兽,所以可被用于看守营地,而且它们还能帮助猎人发现猎物。到公元前10000年时,各个大陆的狩猎部落已经都有了他们自己的猎犬队。
此后,人类就开始驯化对他们有这种或那种用处的其他动物。而这样一来,他们也就由农民转化成了牧民,过起了游牧生活。今天,游牧生活不仅在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的草原地区占据主要地位,还盛行于自撒哈拉沙漠到中国东北部的其他许多辽阔的大草原和沙漠地带。畜牧业的兴起比较晚,一直等到马和骆驼得到驯化解决了空旷原野中的交通运输问题时才逐渐发展起来。但是一旦畜牧业开始在公元前1500至公元前1000年兴起,就发展起了多种多样的畜牧物种。有些地区的牧人仅靠畜养一种动物为生,如阿拉伯半岛主要是畜养骆驼,非洲西南部主要是畜养牛;不过也有一些地区的牧人则畜养多种动物,如中亚地区畜养的动物就有马、牛、骆驼、绵羊和山羊等。 (www.xing528.com)
可是不管畜养了多少种动物,牧人们的生活相对于生活在富饶的尼罗河流域、印度河流域、黄河流域、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流域的农民的生活来说,始终都是穷困的。在这些流域中永久性的灌溉型农业发展了起来,它的生产率很高,能够及时地支撑起伟大而富庶的文明。这些富饶的文明中心区对于那些生活在欧亚大陆中部大草原和中东以及北非沙漠中较为贫穷的游牧部落来说,就像一块块磁石,有着不可抗拒的吸引力。因此,迄今为止,欧亚大陆的历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伟大文明兴起和衰亡的历史,而每一个伟大文明的衰亡都是因为内乱削弱了其自身的力量而游牧民族又随时准备入侵。
四、食物生产者的生活
农业革命最明显的影响就是产生了定居这种新的生活方式。事实上,为了照料新驯化的动植物,人类也不得不这样做。于是,新石器时代的村庄也就取代了旧石器时代的流浪团体成为了人类最基本的经济文化单位。实际上,它构成了18世纪末期之前一直占据统治地位的一种生活方式的基础。这种生活方式即使到了今天还在世界上许多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存在。
最近的考古发掘揭示,我们的早期祖先并不拘泥于只选择游牧和采集生活或定居农耕生活中的一种。如果当地的植物或动物食物来源非同寻常的丰富,以往完全依靠狩猎和采集为生的当地居民,也可能会在村庄上成年地定居下来。这一情形就曾在叙利亚北部地区的阿布·哈热耶(AbuHurevre)出现过。这一地区野生的谷物和豆类长得是如此的稠密,以至于它们产出的粮食就像把它们种植在田地里一样多。因此,这也就使得该地区能够供养起一个人数多达300—400人的村庄达数百年成为可能。同样优越的条件也使得食物采集者在其他一些地区永久性地定居下来,像北美大陆太平洋沿岸西北地区(含俄勒冈州、华盛顿州和英属哥伦比亚),这里长年盛产鱼类。同样在太平洋东岸地区南部,沿秘鲁海岸一线,合适的洋流养育了涵盖了整个生态系统的海洋生物:从浮游植物到鸟类和海洋哺乳动物。因此在这些地方,食物采集者也在永久性的村庄中定居,以采食海岸边大量的海洋生物为生。但是这些村庄只是一些特殊的情况,一般说来,游牧生活是食物采集的自然结果,就像定居生活是食物生产的自然结果一样。
人们常常容易把新石器时代的村落生活浪漫化,而这样做则显然会使人误入歧途。为了生产食物和若干手工业品,每一个人,包括成年男子、妇女和儿童,都必须工作,而且必须努力地工作。由于人们对土壤、种子、肥料和农作物轮植等方面知识的掌握极其缓慢而又费力,所以农业劳动生产率很低。尽管人们付出了艰巨的劳动,可是由于有时久雨成涝,有时却滴雨不下,有时则又瘟疫横行,因此饥荒也就成了常事。而且定居生活使得粪便和垃圾的处置也成了一个棘手的问题,传染病常常一次又一次地袭击那些村庄。虽然狗爱吃粪,起到了清洁环境的作用,而且人出于传统的害羞心理,总是跑到离住处较远的地方去解手,但这却并不足以防止因病菌由口而人所导致的各种疾病。由于食物来源不足,通常人们的饮食很不全面,因而营养不良也就是最常见不过的事。可以想像,在这些情况下,人的寿命是非常短的;但是出生率高往往又使得各地村庄的人口有所增加,因而食物供求之间的平衡总是通过饥荒、传染病或移民来得到恢复。
但是新石器时代的村庄生活也并非一片漆黑,充满了不幸和苦难。这是一个技术进步飞快的时代,其进步速度远远超过了此前二三百万年的旧石器时代。究其根本原因,与其说是新石器时代的人比旧石器时代的人有更多的空闲时间——这种通常的设想现在是很可怀疑的,倒不如说是定居的生活方式使人们能够拥有更为丰富的生活资料。过着流浪生活的狩猎者,由于随身可携带的物品有限,其生活水平受到很大的限制;而新石器时代的村民则可以尽情地享用坚固的住房、舒适的家具、生活用具、工具和各式各样的装饰品。在这样的环境下,新石器时代的村民学会了用生粘土制作陶器。最初,他们自然只是仿制农业时代以前的篮子、葫芦和其他容器。渐渐地,他们掌握了陶器材料的特性和制作陶器的技术,能够制作出和过去的容器完全不同的器皿。而到了新石器时代末期,近东的居民们已经开始建造窑或炉。窑和炉烧火时温度较高,因而能被用来给陶器上釉。而上过釉的表面则可以密封陶器,防止液体渗漏或蒸发。这样,农民们就有了不仅能用来贮存谷物,而且能用来烹调食物、存放油和啤酒等液体的各种器皿。
类似的进步也出现在利用纺织品方面。旧石器时代晚期的人也许就已经能把荒山野岭中的绵羊、山羊、狗或其他动物身上的毛捻纺成粗线,再把粗线织成带子、束发带甚至粗毛毯。实际上,他们还可能已经能用黏土制作粗糙的容器模型。但是,只有到了新石器时代,人类才能够像发展制陶技术那样去发展纺织技术。新石器时代的人利用刚刚培育成功的亚麻、棉花和大麻等纤维植物类,在逐渐得到发展的锭子和织机上进行纺织。新石器时代的人还学会了建造比较坚固、宽敞的住房,不过造房子用的材料则因地而异。纽约州北部的易洛魁人住在能够容纳十多户人家的大房子里,被称为“长房子人”,这种房子是用树皮和木头建造的。在中东,住房的墙是用土坯做的;而欧洲最常用的建房材料则是劈开的幼树,上面厚厚地涂盖一层黏土和牲畜的粪便。房顶可能一般都是用茅草盖的n这些住房内部除了设有固定的床,床上可能还覆盖有一层用布做成的床罩,还有现代式样的、里面至少有两层搁板的橱柜和各式各样的壁橱或存放东西的地方。房间的中央则通常会生上一堆火,供照明和取暖用。房子没有烟囱,只是在屋顶上开个洞或在屋檐下留条缝,用来排烟。
定居生活也使部落政治组织取代各游牧民族单独的群体成为可能。部落一般都是由一个地区若干村庄的居民组成,每个部落都有其独特的语言和风俗习惯,并以此相互区分。有些部落,一般是那些处于原始经济状态的部落,发展很不充分,完全没有定形,几乎还处于游牧群体的水平。不过也有些部落则已有强有力的首领、原始贵族及平民,虽然他们之间的界线模糊不清,而且还根本没有后来文明所特有的基于阶级的排外性。
新石器时代村落最基本的社会单位通常是由若干对夫妻和他们的孩子组成的大家庭。这种大家庭由于适宜于处理在勉强维持生活的过程中所遇到的种种问题,所以比独立的一夫一妻制家庭更为常见。而且这种大家庭还收养外来的流浪者。而当遇上大事,需要众多的人手来开伐森林、收割农作物或放牧家畜时,这种大家庭也能更有效地发挥作用。此外这种大家庭还能有效地利用大块的土地,因为它能够留下一部分成员在家料理家务和照管附近的田地,而派其他成员长期在外管理远处的菜圃、果园或放牧牲畜。
居民之间经济平等和社会地位平等,是新石器时代村落的明显特征。每个家庭都拥有生产生活用品所必需的技能和工具;而且,同样重要的是,每个家庭都有权使用维持生活所必不可少的基本自然资源。这一点有着充分的所有制保证,因为所有的农田、牧场和其他自然资源皆为村落所有,而村落则又是由各个家庭自动组成的。所以在部落社会中,既没有土地拥有者,也没有无地的耕种者。美国有位人类学者.曾经说过:“在印第安人的村庄里,不可能出现村子的一头是饥饿与贫困……而村子的其他地方却生活富裕的情况……”2
但也正是由于这种平等主义,才使得无论是新石器时代的部落社会,还是今天的部落社会,其生产力都有着内在的阻碍性因素——生产的数量只要能够满足每个家庭有限的传统需要就可以了,绝对没有追求生产剩余产品的动力。也就是说,劳动只是生活中的一个插曲,其形式多样,时间却相当有限。一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的情况显然是不存在的。一个典型的部落成员,每年的工作时间要少于现代人,而且工作对他来说也是件很愉快的事。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他是以一名社会平等成员的资格,以丈夫、父亲、兄弟或村社成员的身份去进行劳动或从事生产活动的。工作对他来说,不是为了谋生而必须忍受的一种不幸;相反,它是亲属关系和村落关系的伴随物。一个人帮助他的兄弟干农活,不是因为期望对方会给他一篮甘薯,而是由于亲属关系。这种部落社会是一个完全平等的社会,但正因为如此,它也是一个生产率低的社会,这一点从第38页所载贝恩巴(Bemba)部落的工作日程表中就可以看出来。
部落中社会关系的平等也惠及到部落中的两性关系。这一平等清晰地体现在土地的所有制上,部落里的女人和男人一样享有自由使用土地的权利。一位人类学家在考察了生活在婆罗洲中部种植水稻的相人(Siang)后在他的报告中提到,相人的寡妇在失去丈夫后仍然可以继续种植属于她们的田地。“总的说来,妇女能够像男人一样熟练地使用斧子。”如果某个寡妇受到孩子的拖累,“她通常会得到村庄中其他人的帮助。他们会无偿地赠予她稻谷和野猪,或者帮助她收割作物。这种帮助至少可以延续到她的孩子们长大到能帮上她的忙为止。”3
妇女们不但在农业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而且在使用村庄的新用品上也拥有与男人同等的权利。人们在发掘位于小亚细亚地区凯特尔·哈玉克(CatalHuyuk)的一处公元前700万年的人类定居点时发现,当时的妇女已经能够种植当地的植物,用公社的公共烤箱烤面包,纺织羊毛和棉花,用麦秸编织垫子和篮子,并烧制陶器用来煮饭和储物。而且在这个特别的定居点中,妇女不只是享有和男性同等的权利,而是享有比男性更高的地位。这里的绘画雕塑、房屋装修以及墓葬遗址都显示出当时家庭等级的最顶层是母亲,其次是女儿,再次是儿子,而父亲则位于最下层。
最后谈一谈宗教。土地耕种者的新生活其实也就意味着新的神——新的宗教信仰开始出现——过去狩猎者所崇拜的神灵和巫术到这时已经显得不合时宜。农夫们需要并设想了种种能够保护他们田地、牲畜和家庭的新的神灵,他们通常会隐隐约约地认为在所有这些神灵的背后有一位造物主。不过,最为重要的则是,几乎每个地方都有了对大地之母,即丰产女神的崇拜。他们认定,粮食丰收、家畜兴旺、妇女们多生儿女,皆归功于丰产女神;生命与健康,每年的生死循环,最终也决定于她;因此对丰产女神的崇拜也就日益盛行。现今发现的许多故意夸大女性特点——乳房悬垂、大腿粗壮——的黏土雕像便可证实这一点。这一类雕像不仅整个欧洲地区有,就是往东远到印度这样的地区也时有发现;而这也充分反映出农业从其发源地中东向外传播的历史。
五、对人口和种族的影响
我们已经看到,人口的增加导致了农业革命,而农业革命反过来则又导致了更大规模的人口增长。同样是1平方英里土地,种植作物能养活的人口要比采集食物所能养活的人口多得多。因此,当我们看到人类总人口在距今10000年至2000年的8000年中从532万直线上升到13300万足足增加了约25倍时,也就不必感到惊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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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社会的低生产率
一位西方观察家在1933年9月记录下了生活在北罗德西亚(今赞比亚)的贝恩巴部落里人们的工作情形。从中不难看出,所记录的时段是一年中的农闲时节,人们可以比平常多喝一些啤酒。不过该记录的如下节选部分却表明,贝恩巴部落的成员完全可以不必去处理现代工业社会中那些“繁重的日常工作”。*
1933年9月1日,准备好了两葫芦啤酒,其中一葫芦给老人喝,另一葫芦给年轻人喝。有人生了一个小孩。其他村庄的妇女也赶过来祝贺,并在村子里呆了两三天。这期间妇女们种菜的活推后了。
9月2日,老人出去清理灌木。年轻人呆在家里喝剩下的、有点发酸的啤酒。更多的邻村的妇女赶来看新生的小孩。很少有妇女出门去侍弄菜地。
9月3日,年轻的男人和妇女去邻村参加由一.个来访的教会医生主持的宗教活动。没人去种菜。
9月6日,年长和年轻的男人清晨6点30分开始工作,一直干到下午2点。晚上年长者和年轻人各喝一葫芦啤酒。妇女像往常一样做种菜的活计。
9月7日,观察家所在的狩猎组杀死了一头雄鹿。男人们负责将鹿肉取回来。妇女们磨多余的面粉,就着鹿肉一起吃。又准备好了两葫芦啤酒,人们从下午两点就开始喝酒。到4点钟的时候,年轻的男人开始醉醺醺地在村子里摇来晃去,四处滋事,最终争吵起来。晚上跳舞。老年妇女也兴高采烈,而她们的女儿们则指责她们在村子里的广场上跳的粗鲁的舞蹈。没有足够的啤酒给年轻一些的妇女,她们仍保持清醒,并对其他人的胡作非为表示不满。除了年老的男人的农活干完了之外,其他人的活都没完成。
9月8日,上午8点,每个人都情绪高涨地下地干活。中午12点,人们回到家里。年轻的男人坐在茅屋里,喝了两个小时的剩啤酒,用苏格兰传教士教的全音阶唱法唱赞美诗。年青女孩出去搞了一个小小的毒鱼活动,但是什么也没抓到。
9月15日,3个男人在河边开垦旱季菜地。小男孩在学诱捕鸟类。年青女人都去了首都,还没回来。没有提供加餐。没人做像样的饭菜。
9月17日,很热。年轻的男人整天泡在屋里,相互为对方梳头、刮脸,相互捉虱子。没有加餐。女人们太累了,不愿意做饭。
9月19日,9个男人出去清理灌木丛。1个女人在锄地。3个女人在堆柴火。年青女人出去“毒鱼”,抓到了一条鱼(约2磅重)。
9月22日,3个男人出去清理灌木丛。1个男人锄地。4个年轻人和他们妻子中的3个人去钓鱼。3个人在堆柴火。
9月24日,全村分享4葫芦啤酒。男人、女人都可以喝个够。喝啤酒的活动时断时续地持续了两天。
9月25日,两个年长的男人在砍树。年轻的男人不敢爬树,因为“啤酒在眼前晃荡”,他们在屋里坐着编篮子。只有一个女人在侍弄菜地。小男孩在诱捕鸟。剩余的啤酒被喝个精光。
9月30日,更多的啤酒。4个男人出去清理灌木。
*A.I.Richards Land.,labour—and.Diet in Northern Rhodesia (Oxford‘University,1939) ,pp.162—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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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所有民族的人口增长都一模一样,那些最先转向农业生产的民族其人口往往也就增长得最快。就像我们先前看到的那样,作为食物采集者的妇女只有少数几个孩子,因为她们要用自己的乳房为孩子哺乳几年之久,而且在哺乳期间她们一般不会再怀孕。但是到了农业革命之后,母亲们除了利用自己的乳汁,还能利用母牛、绵羊和山羊给孩子提供充足的奶水,因此她们也就再也不必自己为每个孩子哺乳好几年了。而一旦停止哺乳,她们重新怀孕的机会也就会大大增加。生活在喂养着驯‘化了的牲畜的村庄的妇女平均每人生6个孩子,这与几个世纪中过着游牧生活的食烁集者平均每人生4个小孩形成了一个明显对照。而这也就是我们在前面已经看到的在距今2000到10000年间全球人口剧增的原因。
在农业人口陕速增长并迁徙到世界各地的过程中,食物采集者的人口总量被远远地落在了后面,而且其活动区域也被排挤出了大多数土地肥沃的地区。由于早期农业的生产率并不高,人口压力很快就在村庄中积累起来,从而使得过剩的人口被迫向附近食物采集者的土地上迁徙。有时候,人口处于劣势的食物采集者也就只得搬到不适于农业耕作的地区去。在非洲就出现了这种情形:布希曼人最终居住在卡拉哈里沙漠,而俾格米人现在则住在茂密的丛林中(见地图2和地图5)。
不过更为常见的情形则是,农业移民和当地的食物采集者相互通婚,产生出新的杂交人种。此后,随着人口压力的再度积累,新的杂交人种只得又一次向新的地区迁徙,从而再和当地人形成更新的杂交人种。通过这种方式,农业技术和作物也就被传播到了很远的地方夕而在这一杂交链条末端出现的人种也与其初始人种截然不同。因此,尽管小麦、牛、轮子和犁最初都发源于中东,但是将它们传人中国北部的却是纯正的蒙古人。
一次又一次的迁移使得农业传播到了全球各地,而这些迁移的最后结果是,公元前8000年时全体人类都是狩猎者,而到公元前1500年时狩猎者就已经减少到了仅占人类的1%多一点。而这一职业的转变进而又导致了种族的变动。全球种族分布图表明,10000年以前,高加索人、蒙古人、黑人、布希曼人、俾格米人和澳大利亚人这六个种族的分布地域大致是平衡的(见地图2)。但到公元1000年时这一平衡却发生了剧烈的变动,这次变动有利于从事农业的蒙古人、高加索人和黑人,但却不利于仍过着狩猎采集生活的布希曼人和俾格米人。而澳大利亚人之所以能够维持原状,只是由于他们居住在与世隔绝的岛屿上,还没有被任何从事农业的人种发现。这些岛屿直到18世纪时才被欧洲的探险家们发现,而当这一发现终于迟迟地来临时,岛屿上不幸的土著居民则遭到了更加悲惨的结局。从整体上来看,农业革命对种族的影响是,它结束了长达数千年的种族平衡,建立起子一直持续到今天的蒙古人、高加索人和黑人在全人类中的优势地位。
推荐读物
关于农业革命起源和本质的理论正在不断地随着新发现而被修改。有关这个问题最新的观点体现在C.WesleyCowman和PattyJo Watson合著的TheOrigins of Agriculture(Smithsonian Institution出版社,1992年版),以及R.D.Hurt所著Indian.Agriculturein America:Prehistoryto the Present(Uni·versity Press of Kansas出版社,1987年版)两书中。了解相关内容也可参阅下列著作:M.N.Cohen所著的The FoodCrisis in Prehistory(Yale University出版社,1977年版)、S.Struever主编的PrehistoricAgriculture(Natural History出版社,1971年版)、L.R.Binford和S.R.Binford共同主编的New,Perspectivesin Archeology(Aldine出版社,1968年版),以及B.M.Fagan主编的Avenuesto Antiquity(W.H.Freeman出版社,1976年版)。有关中国农业独立起源的描述参见Ping-tiH0所著的TheCradle of.the East(University of Chicago出版社,1975年版)和D.N.Keightly主编的TheOrigin of Chinese Civilization(University of California出版社,1983年版)。C.Renfrew所著的Archeologyand Language(Cambridge University出版社,1988年版)一书分析了农业在欧洲的传播产生的文化方面的后果。J.Benin所著的Atlas ofFood Crops(Paris出版社,1971年版)一书则阐述了农业革命对今日世界的影响。D.Price与J.A.Brown合著的PrehistoricFood-Gatherers,theEmergence of Cultural Complexity(Academic Press,1985)分析了食物采集者安土重迁思想的源起。
注释
1.Cited in New York Times,April 23,1996.
2.L.H.Morgan,Housesand House—Life of the American Aborigines(New York,1881),p.45.
3.J.H.Province,“CooperativeRicefteld Cultivation Among the Siang Dyaks of cenn Borne,”AmericanAnthropologist,Vol.39,NO.1(1937),PP.8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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