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解放换天地 民族自治谱新章
1949年9月2日,杨得志将军率领的人民解放军第十九兵团进军宁夏。9月19日,马惇靖率八十一军在中卫起义。人民解放军先后解放了青铜峡、金积、灵武等地。就在这时,平罗县境内的惯匪蠢蠢欲动,惯匪杨进武自任队长,纠合杨进玉、马文秀、毛金虎、杨八苏等36人,在渠口堡抢劫货物,杀害了群众马鸿秀。国民党马鸿逵部队一二八军被人民解放军歼灭,贺兰军与十一军残部溃散,窜至银川北部。此时,贺兰山东麓九泉的惯匪张万祥(张佰子)、张怀忠(张绪绪)纠合10人为匪,拦劫马部散兵枪支110支、战马20余匹。黄渠桥的惯匪杨生荣、马春汉纠合10余人,准备抢劫。杨进武股匪拦劫散兵枪支32支、战马31匹,还派马文秀联络时任平罗、贺兰、惠农保安司令郭永胜(郭栓子)入伙,扩大势力,企图顽抗。国民党平罗县警察局局长郭忠厚也与土匪频繁接触,鼓动股匪结伙,企图抵抗人民解放军进军银北地区。其间,几股土匪到处抢劫,马部散兵游勇扰乱社会秩序,使平罗、惠农两县不得安宁。
9月21日,马部一二八军军长卢忠良等赴中宁与人民解放军和谈的同时,马鸿宾和马全良签发电文给解放军尚未到达的县府。电文大意是:要求军政各界人士坚守工作岗位,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等待人民解放军接管。如有擅离职守者,以军法从事。
平罗县行政中心
平罗县县长田庆丰接到电文后,立即令财政科科长王静吾(曾任马鸿宾部八十一军六十一旅旅部副官)将电文给冒良辰(原名廷栋,又名戊戌,蒙古族。1923年投军,先后在马鸿宾部任军需员、军需处长。后任宁夏财政厅下辖的征收局局长。1941年因与上司闹矛盾,请假未归而脱离政界。1948年5月被马鸿逵任命为国民兵训练司令部平罗副司令,无粮饷)阅看,并请冒给出主意想办法。冒阅看电文后,便联想到李冲和于9月14日赴银川路过平罗时要求他维护好地方一事的嘱咐。冒感到责任重大,责无旁贷,刻不容缓,便立即和王静吾、田庆丰面谈。田无可奈何地说:“电文你已看过,现在乱了,说话没人听。你虽没在政府干事,但说点话还是有人听的。”冒便提出召集地方人士商量,并提出具体人士名单,他们是:县参议长阎廷栋、商务会长张光贤、城关镇镇长刘继轩、田赋粮食处副处长兼军粮局副局长崔膺甲、地方绅士高尚仁。田庆丰表示同意,当即召集上述人员开会,念了电文,并请诸位出主意想办法。崔膺甲提出要组织力量保护粮仓、守城,与会人员赞同。冒良辰提出了具体意见:守城人员主要靠4个保,1个保守城一面,商务会抽部分商人协助;军粮局负责守粮食仓库;商务会和政府负责巡逻。与会者同意上述部署。守城需要枪支,县长派人找国民兵训练司令周奠邦,周已出城不知去向,冒是副司令,便建议县长出面借。最后决定政府借枪,参议会出条子。共借出七九步枪150支、子弹2000多发。每个保发30支,军粮局发10支,商务会和政府发10支。守城计划付诸实施。
此时,马部溃散步骑游勇扰乱城乡社会秩序,人民群众的安全受到威胁。9 月22日傍晚,马部一部分骑兵由石嘴山上银川路经平罗城,守城人员认为他们是来攻城,便向城下开了两枪。城外便有人喊话:“不要开枪,我们是宁夏的部队,是找军部和师部的。”城上的人回话说:“这里没有军部、师部。”“缺粮缺草可以支应,但不准进城。”这部分骑兵在南门驻扎下,吃了顿饭,拂晓撤离。此后,又有部分散兵游勇到县城扰乱,均被驱走,县城安然。
1960年前的平罗县南门桥
平罗守城工作有序进行的同时,冒良辰和田庆丰等人商议,派人请解放军早日进驻平罗城,以免发生不测。但派谁去,大家有些为难。地方人士向田庆丰提出,最好让冒良辰去。田庆丰对冒说:“你在外面闯荡过,你去是最佳人选。”冒当即答应,冒提出要同阎廷栋(1930年在北平上学,1931年冬由孙殿才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一起去,阎立即答应。田庆丰为冒、阎备了一辆轿车(马拉木车),9月 24日天还未亮,冒、阎动身,下午4时左右赶到银川市。寻见解放军十九兵团司令员杨得志的住地,阎廷栋向岗哨说明来意后,冒、阎被传进去,向杨得志司令员汇报了平罗城的实际情况,请求解放军早日进驻平罗。杨司令员说:“你们先回,要守好城,军队随后就到。”从杨司令员处出来后,阎廷栋提议去见孙殿才(化名赵忠国,中宁县人,1930年宁夏留平学生会领导人之一,后到中共三边特委工作,1948年初,任中共宁夏工委书记,1949年10月任中共宁夏省委委员,并兼任宁夏省人民政府第三副主席),孙接见了阎、冒二人。孙说:“你们现在就回去,要做好宣传。现在人民当家作主了,经商的经好商,做工的做好工,各行各业都要干起来。”孙留阎、冒吃下午饭,在就餐时见到了潘自力、朱敏、梁大均等领导人,潘自力指了指桌上的象牙、银器餐具问道:“你们用过这个没有?”阎、冒回答:“没有。”潘风趣地说:“这些都是马鸿逵的御用品哪!”饭后冒、阎连夜返回,于25日(农历八月初四)早晨回到平罗城。当平罗城乡各族各界人民群众得知人民解放军进驻平罗的消息后,自发书写的“热烈欢迎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平罗!”“中国共产党万岁!”“毛主席万岁!”的标语贴满了城乡墙头。这天下午,中国人民解放军十九兵团一九六师五六九团由团长罗保顺率两个营抵达平罗。人民解放军未到之前,平罗各界人士和旧职人员数千人的欢迎队伍,由北向南到卢家园子(平罗中学老校区以南),手执彩旗,含着幸福的泪花,急切等待人民解放军的到来。当人民解放军高唱着“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等军歌,雄赳赳气昂昂地走过欢迎群众队伍时,欢迎群众挥动彩旗,锣鼓喧天,“中国共产党万岁!”“毛主席万岁!”“中国人民解放军万岁!”等口号此起彼伏,一派喜庆景象。当天正值八月初四逢集,县城人山人海,更是喜气洋洋,热闹非凡。
解放军进宁夏
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平罗后,立即宣布平罗县人民政府成立,全县各族人民开始了民主自由的新生活。
1949年9月26日,人民解放军六十五军派以刘宗泽为队长,刘丰、陈香亭、张崇华、小禹、张某某、李兰阶(平罗籍人)组成的接管平罗旧党政军机构工作队,带领40名军队干部进驻平罗。工作队宣布了平罗县人民政府主要机构与组成人员。刘宗泽任县长,刘丰负责公安,陈香亭负责民政,张崇华负责武装,张某某负责财政。将原9个乡改设为8个区,各区均派了干部,接收工作在平罗城乡全面展开。
人民解放军接管工作队进驻平罗后,立即在县城张贴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和《平罗县人民政府布告》。此时,平罗县的旧职官员和各部门工作人员除4人逃跑外,其余人员均坚守岗位,等待人民解放军的到来。26日下午,平罗党政军旧职人员除4名官员逃跑外,其余主动报到投诚。新任平罗县人民政府县长刘宗泽对前来投诚的旧职人员表示欢迎后,旧职人员纷纷表态:坚决听共产党的话,服从人民政府的领导,决不做危害人民利益的事情。分管公安工作的刘丰向旧职人员讲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性质和任务,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还特别宣讲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中的第五条:“除怙恶不悛的战争罪犯和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外,凡属国民党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的大小官员,国大代表,立法、监督委员,参议员,警察人员,区镇乡保甲人员,凡不持枪抵抗,不阴谋破坏者,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政府一律不加俘虏,不加逮捕,不加侮辱。责成上述人员各安职守,服从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政府的命令,负责保护各机关资财、档案等,听候处理。这些人员中,凡有一技之长者,人民政府准予分别录用。如有乘机破坏,偷盗,舞弊,携带公款、公物、档案潜逃,或拒不交代者,则须以惩办。”参加投诚的旧职人员听了刘丰的讲解后,纷纷举手表态:一定老老实实地将自己的身份向人民政府交代清楚,并将自己所管理的工作不折不扣地移交给人民政府,从此时起重新做人,为人民做有益的事情。
9月27日至10月3日,县人民政府举办了旧职科级以上人员学习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人民解放军接管旧政权的政策、任务和方法。从10月4日开始,旧职人员积极办理移交手续,并配合接管工作队登记散兵游勇,缴收枪支弹药。
10月5日,中共宁夏省委组织部向平罗县派来马俊杰、刘润田、梁明山、贺锦绣、王宪章、张连峰、高光耀、胡玉忠、吴有善、王治国、张凤岐、阎锡文、温如林、袁耀显、宜立春、郭子玉、姬英秀、路庄平、刘兴海、高永祯、刘栓第、林生凤、侯占荣、李芝荫、秦玉、齐正儒、杨生丰、王广贤、贾建儒等29名陕北老区干部。从十九兵团调进了王天义、马成龙、艾永珍、马云。从陕西回汉支队调进了何占龙、郭占奎5名回族干部,协同接管工作队加快接管工作进度和新政权建设的步伐。在一月之内完成了接管工作,中共平罗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的基层党政机构完成了组建工作。
1949年10月4日,人民解放军接管工作队接收了旧政府移交的登记清单,经过核实,平罗县旧政权下辖8个乡、1个镇(城关镇)41个保650个甲,全县共有居民10125户,总人口为61208人。
平罗县人民政府成立的第二天,国民党平罗县党部6名成员主动报到,向人民解放军接管工作队投诚,如实交代了个人的身份和在党部经办的手续,以及县党部的档案资料。县党部下设区党部9个(乡设),区党部由3人组成;区党部下设区分部90个(保设),区分部下设党小组151个(甲设)。全县有中国国民党党员1681人。
人民解放军接管工作队进驻平罗后,民国平罗县政府县长田庆丰、秘书丁少阳、民政科科长张明选、地政科科长张子明4人,因不了解共产党、人民解放军对投诚旧职人员的政策而逃跑,其余旧职官员、办事人员及警察共计160余人,均主动报到,向人民解放军接管工作队和平罗县人民政府投诚。上述逃跑的4人得知共产党、人民解放军对待旧职人员的宽大政策后,觉得逃匿不降,被缉拿归案,后果不堪设想,于是报到投诚。
住宅周边城市绿化
民国平罗县政府系统接管时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物资情况详述如下:
县政府县长田庆丰,县政府秘书室秘书丁少阳,科员陈耀先。通讯员、事务员计9人。
田粮处处长田庆丰(兼)、副处长崔膺甲(兼)。下设两个科,第一科科长吴玉恒,科员宋文乔、徐国福;第二科科长来登廷,科员纪宗张、靳继洲。会计王怀文,助理员俞占奎,人事管理员何良才,技士张世荣,雇员陆忠、沈本泉。城关办事处推收员李益宪、稽征员邢海洞;姚伏堡办事处推收员徐子林、稽征员郭守天。工役张鸿福、张鸿禄,粮警王振声、马维忠、张彦昌、丁世英。
民政科科长张明选,一等科员郑光华、李宝森,二等科员朱宝山,三等科员詹景林,户籍员崔含芬、李怀仁、吴永祥,雇员刘德胜。
军事科科长郑济臻,一等科员陈秉颐,二等科员梁国珍,雇员张建鹏、王文虎。
财政科科长王静吾,一等科员张文礼、杜鹏义,二等科员卢玉魁、崔志贤,三等科员王子云、何有林,雇员姚维功。
建设科科长李锦铎,一等科员杨震,二等科员师可发,三等科员工韩俊,检定员夏贵生,雇员佣德书。
教育科科长党尚仁,一等科员朱文焕,二等科员刘泽生,三等科员吴俊,雇员雷耀宗。
地政科科长张子明,一等科员康叔晏,二等科员苏玉英,三等科员王茂清,雇员黄守业。
军粮局局长田庆丰(兼),副局长崔膺甲,主任周兰勋,军需石围壁、李长维、张开岐、沙治安,传事兵张应杰,库兵12人。
税务局局长史建堂,会计主任霍子勤,姚伏所主任吴子英,汝箕沟所主任毛凤林,关闸所主任周学礼,稽查赵兴佐、丁金山,巡士牛成祥、田云信。
警察局局长郭松廷,主任李世泌,巡官仁昌、杨宗成,雇员何耀廷,警察31人。
地方法院(民国34年,宁夏省在平罗设平(罗)磴(口)地方法院,负责平罗、磴口、惠农、陶乐4县的民刑案件)院长李振山,推事焦泽生,检察官魏学敏,书记官张仲元,主任陈天成,书记员张务本、党立国、简文德,会计安文科,检验员张秀生,录事许荣、阎仙洲、成鸿绩、张子林、张巫山、宋恒善、高凌云,执达员余鲸麟、吕忠,法警长吴德福,法警、庭丁、公丁、看守所长、主任看守等共计34人。
地方政权组织。县政府下设9个乡(包括城关乡),每乡设正、副乡长,户籍主任,事务主任各1人,乡丁4人。全县设41个保,每保设正、副保长,户籍干事,保丁各1人。全县设651个甲(每甲15户左右),甲设甲长。
学校。全县有学校31所,教员130人,学生3081人,其中:简师1所,教员12人,学生75人;中心小学9所,教员67人,学生1389人;国民小学21所,教员51人,学生1617人。(www.xing528.com)
地方武装:国民兵团。民国36年(1947)平罗县国民兵团成立,国民兵由18~45岁的民众组成。国民兵团司令周奠邦(现役军人),副司令冒良辰(地方绅士)、谈美(谈化成,地方绅士),1949年7月溃散,时有国民兵1200余人,编为3个大队9个分队21个小队81个班。配有长枪600余支。骑兵自卫队。民国37年(1948)平罗县各乡组织起自卫队,队员80余人,大队长李凤岐,副大队长马飞雄。
情报组。民国38年(1949年6~9月)平罗县情报组组建,是自上而下的特务组织。郭松廷兼任组长,乡设情报分组,组长由乡民政主任兼任,每乡设情报员2~3人,情报员均为当地农民充任。平罗解放后,该组织被彻底粉碎。
武器弹药。接收迫击炮4门、步枪450支、手枪18支、步枪子弹8000粒、手榴弹10箱。
卷宗。接收旧政府人员花名登记册、公共用各种文件清单1册、身份证清册1册、公共用具清册3件、丧婚借贷粮清册1件、地图8份。
物资。接收地政科、财政科、民政科、税务局等机关移交旧币134000元、银洋68元、铜圆17700个、骡子3匹、马14匹、骆驼26峰、驴1头。接收公房1800间、庙房80间、马栅6间。
粮食。平罗和姚伏粮库存粮全数缴获。仅县城粮库存小麦20241石8斗9升1合、豌豆1712石8斗3升7合、黄米69石2斗5升8合、黑豆2750石2斗1升。共计24774石1斗9升6合。
刘润田
1949年10月21日,中共宁夏省委决定成立中共平罗县委员会,任命马俊杰(陕西延川人)为县委书记,刘润田(陕西渭南人)、梁明山(陕西靖边人)、贺锦绣(陕西靖边人)、王宪章(陕西吴起人)为县委常委,张连峰(陕西靖边人)、胡玉忠(陕西靖边人)为县委委员。12月,马俊杰调离,任命白国明(陕西吴起人)为县委书记。1952年3月,白国明调离,任命信宁(河北蓟县人)为县委书记。是年8月,中共宁夏省组织部批准,中共平罗县委员会由信宁、张连峰、王治国(陕西靖边人)、姬英秀(陕西靖边人)、张秀、李枝源(陕西定边人)、李丰岭(陕西靖边人)7人组成,信宁任县委书记。
中共平罗县委成立时,成立了相应的办事机构,任命了领导干部:秘书室副秘书路庄平(陕西人),组织部部长王宪章,宣传部部长张连峰。1950年1月,设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白国明。1952年7月,设统战部,部长王广贤(山西临猗人)。
中共平罗县委成立后,还成立群众团体工作机构。1949年11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平罗县工作委员会成立,书记呼占明(陕西人)。1950年3月,平罗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成立,主任冯佩兰(河北乐亭人)。1950年8月,平罗县工会成立,12月改为平罗县工会联合会,主席董振声。
1949年12月,中共平罗县委下设6个基层党委,即6个区的党委会,任命了区委书记。1950年1月,全县调整成5个区,中共区委会也调整成5个,县委任命了区委会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生产委员各1人,青年团干部2人(书记、干事各1人),妇女干事1人。
20世纪50~60年代平罗县城全貌
征克非
1949年10月中旬,西北军政委员会任命刘润田为平罗县人民政府县长。地方干部进入之后,县人民政府正式成立了相应的办事机构,任命了领导干部:民政科科长贺锦绣、财政科科长阎锡文(陕西绥德人)、教育科科长征克非(平罗人)、人民武装科科长张崇华、建设科科长胡玉忠、税务局局长彭延龄、公安局局长梁明山。在此之后的几年中,由于事业发展的需要,又增设了一些办事机构,逐渐完善起来。例如,1950年设水利管理局,局长胡玉忠;邮电局,局长吴文蔚;人民检察委员会,主任贺锦绣。1951年设秘书室,政务秘书王广贤;粮食局,局长阎锡文;工商科,科长韩国荣;卫生科,副科长周锡龄(宁夏平罗人)。1952年成立了供销社,主任宜立春(陕西子长人);农林科,科长姬英秀;人民银行,行长蔡廷会(陕西定边人)。
10月下旬,全县8个区人民政府成立,中共平罗县委指派了各区的临时负责人。11月,将8个区划分6个区,成立了6个区的人民政府,由县人民政府任命了各区的区长。1950年1月,将6个区合并为5个区,同时成立了36个乡148个行政村。一区(驻城关)下辖东楼、西寺、新元、合作、城东、老户、三闸、惠威、新户9个乡,二区(驻头闸)下辖东通平、西永惠、外红岗、东永惠、正闸、六羊、渠口7个乡,三区(驻五香罗家寨)下辖交济、六中、五香、通城、通伏、马场、大寨子7个乡,四区(驻姚伏)下辖姚伏、高荣、小店子、周城、北营子、大兴墩、小兴墩7个乡,五区(驻崇岗)下辖大武口、潮湖堡、长胜墩、崇岗堡、下庙、二道渠6个乡,各区均设区长、副区长、民政干事、财政干事、事务干事各1人。除正区长由老区派来的干部担任外,副区长及一般干部均由当地吸收的干部担任。各乡长由群众选举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即任职。
1950年3月12~15日,在平罗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第十条的规定,选举产生了平罗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主席刘润田,副主席谈尚光,常委高尚信、刘廷弼、王石氏、邵生栋、张万德、征克非、高光耀,秘书长征克非。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代行县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949年10月,平罗县人民政府成立时,设人民法院,刘润田县长兼任院长。根据政务院颁布的《县人民组织通则》规定,县人民法院为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机构。1954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县人民法院改为地方县的国家审判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任命李丰岭为县人民法院院长。
1952年2月,开始组建县人民检察署,李枝源代理检察长,6月,中共平罗县委张连峰兼任检察长。
1949年11月,县人民政府和中共平罗县委成立时,县级、科级、区级干部由军队接管队留下的干部和中共宁夏省委组织部派来的干部担任。在政党、政权机构逐步走向完善的过程中,各部门的一般干部由留用人员和新吸收的干部充任。解放初,军队接管队和中共平罗县委依照对旧职人员“凡有一技之长者,人民政府分别录用”的方针,将平罗旧机关、学校等系统的旧职人员经过审查和本着自愿的原则,录用了332人。这些人分别进行了1个星期的短训后,分配到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其中,有49名旧职人员任行政干部。1949~1951年,共分3批吸收了在民主建政、恢复和发展生产、剿匪、镇压反革命、土地改革运动中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139人,部分充实了县级党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大部分充实了区、乡(镇)的力量。
在当地吸收的干部,一般都是年轻,文化偏低,缺乏工作经验。为了适应工作的需要,中共平罗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将新吸收的干部分期分批送到宁夏省干部学校和西安、兰州等地的专业学校,让他们学政治,学文化,学业务。通过离职进学校和在职培养锻炼,提高了这批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提高了文化知识和业务水平,增长了才干。这批干部经过政治运动的考验,绝大多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一部分走上了领导岗位。
平罗县城南北大街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体现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实行民族平等,把民族工作推向前进,在《共同纲领》有关民族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总结解放3年来各地民族工作的经验,1952年8月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实施纲要》。
宁夏是我国回族的主要聚居地之一。解放后,宁夏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共同纲领》的精神,按照民族平等、团结的原则认真做好本地区的工作。1952年8月18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出了《学习民族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学习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实施纲要》《地方民族联合政府实施办法的决定》《关于保障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享有民族平等权利的决定》和中央民委主任李维汉《关于民族政策的若干问题》的报告大纲、副主任委员乌兰夫关于《实施纲要》的报告及《人民日报》8月14日社论。宁夏省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中央人民政府的要求,进行了认真的学习。通过解放两年来的实际工作,宁夏省委、政府对宁夏各民族尤其是回族地区的实际情况越来越熟悉,积累了不少民族工作的经验,因此,在宁夏实行回族区域自治的条件趋于成熟。
1952年12月,宁夏省委副书记李景林在省第三次党代会上提出“可在惠农两个区成立等于区署的自治区政府”意见。1953年2月26日,惠农县人民政府向省民政厅报送了《关于惠农县二、五区建立相当于区级回民自治区的初步意见》的报告。报告对自治区的基本情况、名称及推行区域自治的步骤作了详细汇报。惠农县二、五两区均为少数民族聚居区域。二区包括7个乡,面积为65平方公里,人口16290人,其中回民9822人,占总人口的60.48%,汉民6468人,占总人口的39.52%。7个乡中除一乡(宝丰镇)是半农半商外,其余6个乡均为农业区。五区包括6个乡,面积为112平方公里,人口为11635人,回民8208人,占总人口的69.99%,汉民3424人,占总人口的30.01%,全区均系农业区。依据《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之规定,二区拟名为“惠农县宝丰回民自治区”,五区拟名为“惠农县灵沙回民自治区”,自治机关分设于宝丰镇及灵沙堡(原区公所所在地)。这两个区3年来经过各项社会改革与政治运动后,社会秩序安定,人民的思想觉悟有了一定的提高,具备了实施民族区域自治的有利条件。
1953年4月4日,宁夏省人民政府第八次行政会议修正通过了惠农县人民政府的意见,并要求两区尽快成立筹备委员会,开展工作。5月7日,宁夏省民政厅雷启霖副厅长和省委统战部王延处长到惠农,协助召开了县常务委员会下政府委员会联席会议,并邀请少数民族代表参加,共同进行协商讨论,交换意见,统一了对民族区域自治的认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正式成立了两个区的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由党政领导及当地有威望的回民上层人士、宗教人士、劳动模范、汉族的进步人士组成,并根据回汉所占比例,确定灵沙自治区筹委会由11人组成,回民7人,汉民4人;宝丰自治区筹委会由15人组成,回民11人,汉民4人。推选了两个区的筹备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具体办理自治区的筹备事宜。
1953年5月8日,西北行政委员会文告宁夏省人民政府并转知惠农县政府,同意惠农县建立两个回族自治区的初步意见,依据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第八项规定,要求更改宝丰、灵沙两个回民自治区的名称,将回民自治区的“民”字,改为“族”字。接通知后,惠农县人民政府将名称予以更改。
两区筹备委员会成立后,立即开始了成立回族自治区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宣传教育工作。筹委会成立之初在做宣传工作时发现,两区的群众对党的民族区域政策存在许多误解。为使两区广大回汉群众普遍了解民族区域政策的真实意义,消除一切不正确的思想顾虑和误解,为推行区域自治工作打下基础,省民委派出了3名干部与当地3名干部组成宣传组,结合当时农村的生产工作情况,协助筹委会进行区域政策的宣传。宣传工作从5月12日开始,6月24日结束,历时44天。在宣传开始之初,即利用区乡干部学习日宣传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5月12日,在区公所召开了一次各界人士及阿訇座谈会,除宣传政策外,还组织讨论,听取反映。会后,便分头下乡工作,先后利用乡村干部会、回民聚礼日、汉民的庙会、互组会、地头会以及家庭访问,结合放电影及尔德节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共计74次,接触群众8000余人。通过宣传解释工作,消除了群众的误解,使回汉群众对区域自治政策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为自治区的成立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是干部培养工作。两区在建立筹备委员会之前就注意到了干部问题,在配备干部时,县委在反复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要求,选择在回民当中较有威信,并在解放后有一定革命立场,经过考验的人充当筹委会的主席,并吸收一些有一定代表性的人为委员。正式成立自治区筹委会以后,为了有意识地培养干部,逐步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与政治觉悟,对个别工作能力较差的,送到省委党校轮训队学习,对工作浮漂、脱离群众的,进行个别谈话、说服教育,树立他们在群众中的威信。由于干部工作动手早,准备充分,为以后自治区成立时的选举工作打下了组织基础。
三是政府选举工作。两区的人民政府都是在普选的基础上成立的,各区出席自治区成立的代表都是依据政务院颁布的普选政策与当地实际相结合,由各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灵沙自治区人民代表36人,其中回民24人,占代表总数的66.7%,汉民12人,占代表总数的33.3%。宝丰自治区人民代表37人,其中回民22人,占代表总数的59.4%,汉民15人,占代表总数的40.6%。1954年2 月6日、9日,两区分别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省委统战部、民政厅派员参加了代表大会。大会历时两天,邀请当地党政领导参加,当地阿訇及有代表性的人物也参加了第一次会议,听取了8个月的筹备工作报告。宝丰区选举马文祥为自治区主席,灵沙区选举马生祥为自治区主席,同时还选举出了各区的副主席及委员,讨论通过了自治区经费预算和工作计划草案。自此,宁夏省的两个回族自治区宣告成立。
1954年9月,宁夏省并入甘肃省,两区未作变动。《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规定,所有民族自治地方不论大小,一律称之为自治区。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这一点作了重要改动,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相当于省一级的称为自治区,介于省县级之间的称为自治州,相当于县级的称为自治县,属区级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不再建立民族自治地方,保留民族乡,但民族乡不是一级自治地方,不能建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据此,1955年甘肃省撤销了宝丰、灵沙两个回族自治区,经过合并调整,分别组建为宝丰、灵沙回族乡。195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惠农县属自治区直管。实行人民公社化后,宝丰、灵沙回族乡与其他几个乡合并组建为红旗人民公社。自此,两个回族自治区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
灵沙和宝丰两个回族自治区的建立,在平罗民主政权的建设中闪耀着熠熠光辉。首先,它的成立是党的民族政策(含各民族一律平等和民族自治两个方面)在地方民主政权建设中的具体实践和具体体现;其次,它的成立,是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在民主政权建设中,在县以下基层进行民族自治的一次创举和有益的尝试,为后来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成立提供了实践经验,因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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