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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鸿逵征兵暴政与鸦片禁令的真相揭示

更新时间:2025-01-21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马鸿逵征兵暴政禁鸦片真假分明民国时期,马鸿逵当宁夏省政府主席17年,征兵16次之多。马鸿逵将这次强迫勒索的兵成立了1个团,名叫“补充团”,平罗填入该团的兵50余人,群众称为“逃兵团”。马鸿逵在宁夏主政时期,穷兵黩武,征兵暴政,历史上罕见。吸食鸦片对人体危害极大。

马鸿逵征兵暴政 禁鸦片真假分明

民国时期,马鸿逵当宁夏省政府主席17年,征兵16次之多。平罗县每次征兵,商店关门,街上行人稀少;农村停耕,到处人心惶惶。民国22年(1933),宁夏第一次征兵,规定一家有合格的弟兄“三丁征一”“五丁征二”。以后又规定:弟兄合格的“双丁征一”。后来,弟兄合格的壮丁征完了,又规定“父子合格征一”。最后,一户中有两个男子,其父年老,其子当兵合格,名叫“大抬小”;或其父当兵合格,其子年纪幼小名叫“小抬大”,这就是“家有二男”必得当兵,民间称之为“家有二难”,意谓出门当兵的人困难,家中老父丢下妻子幼儿困难。每次征兵,城市商店照例派兵,如无人应征,可拿钱雇人当兵。七七事变前,国民党法币没贬值时,雇1名兵花1000元上下;八年抗战之际,货币贬值,雇1名兵就要花1万~2万元,平罗城有几家商店因雇兵而关门歇业。

在马鸿逵部队,军官对士兵经常打骂,在军营里士兵挨打受气,吃不饱,穿不暖,穿的衣服,多半是家里做的。单棉军服3年发1套,只做样子,平时不让穿,放在库房,专供上级点名、阅兵或节假日穿。士兵的口粮,规定每天1斤半,不发菜钱,从规定的粮数内挪出一点变卖后,购买油、盐、醋、菜。吃的粮食是仓库发霉的黄米和黑面粉。青年人都不愿意当兵,视参军为畏途,有“好男不当兵”之说。有的青年男子为躲避当兵,自己用菜刀将右手食指砍掉;有的声称下身有病,验兵官令其脱掉裤子,发现睾丸和生殖器外部糜烂化脓,验兵的军官大怒,骂道:“他妈的,坏熊,你故意弄成这个样子,滚了去。”事后才知道,自己用毒性药擦到下身,才幸免当兵。最令人痛恨的是,有的青年人已确定了结婚日期,一切都准备好了,并给亲朋打了招呼,偏偏临近婚期,男方被抓去当兵,无奈,只有与女方父母商议,娶媳妇过门,由小姑陪房,没小姑的捉1只公鸡与新媳妇同床,墙拐角立1袋粮食代替新郎。有的年轻人为躲避抓丁而外逃,家中的父母被抓去坐班房,三天两头被区长、县长传出来敲打一顿,遍体鳞伤,逼迫寻回儿子。

民国36年(1947),国民党军队在榆林曾经被人民解放军包围,马鸿逵调遣6个团的兵力支援榆林,在袁大滩被解放军歼灭两个团,这次战役马家军士兵从战场上溃逃的不少。后来,马鸿逵下令,逃1个罚3个,逃兵的家中无人能够当兵,可向该兵所属的保上要,保长挨打,全保老百姓遭殃,有的全保公抬雇兵顶替。马鸿逵将这次强迫勒索的兵成立了1个团,名叫“补充团”,平罗填入该团的兵50余人,群众称为“逃兵团”。平罗县在新中国成立前夕,人口6万余,而当兵者有5000余人,占9%,所以那时每到集市日,上街赶集的老年人和妇女多,青年小伙子少。大批的男青年被征入军营,种田缺少强壮劳力,造成农村土地荒芜,产量低下,民不聊生。

马鸿逵在宁夏主政时期,穷兵黩武,征兵暴政,历史上罕见。但更加祸害人民群众的是遍种罂粟,牟取暴利,吸食鸦片者很多。鸦片的学名叫罂粟,其体内含有一种乳状液体,对人体的神经有较强的麻醉作用,医学上常用来做麻醉剂,但是其乳状液一旦被收集起来熬成黑色膏状物即成为毒品,被称为鸦片,也俗称“大烟”。吸食鸦片对人体危害极大。鸦片战争后,历代政府名义上都在禁烟,但禁烟的态度和实效却大不相同。

禁烟文件

1920年以前,甘肃、宁夏禁种罂粟。1921年宁夏个别地区有偷种罂粟的,到收割时,马鸿宾派士兵全部铲毁。1922年春,甘肃各地解除烟禁的消息传来,各县士绅推举代表请求解除烟禁。宁夏道尹陈必淮也想乘机大捞一把,但解除烟禁将授人以柄,遭舆论谴责,所以与西宁镇守使马麒协商,一致反对开放烟禁。陈必淮这时函请马福祥出面,劝马鸿宾开放烟禁,而马福祥也认为,宁夏种烟、贩烟途经绥远,对绥远不无厚利,而且开放烟禁的罪可推到陆洪涛身上,所以授意马鸿宾开放烟禁。从1922年起,马鸿宾在宁夏开放烟禁,遍种罂粟。同时,又成立宁夏道署烟罚办处,农民种烟,一律按亩征收“烟亩罚款”,以此增加财政收入。各县及收款官员乘机大肆中饱私囊,搜刮甚烈。到1926年,全宁夏“烟亩罚款”总额达到90万元。

平罗县在历史上是宁夏罂粟产区之一。1934年,马鸿逵口头上也喊禁烟,而实际上也仍然推行种罂粟政策,将“烟亩罚款”改头换面为附税,“明禁暗营”。还下令各县摊派种植罂粟地亩,平罗县时有耕地面积453380亩,应征烟亩达45338亩。1937年,平罗县根据省禁烟委员会通令,成立了禁烟委员会,不但有令不止,继而成为马鸿逵压价收购的组织。当年收购烟土749044两。军队团以上官员每人分1000~1500两,平罗县县长祁尚仁分得300两,科长以下公务人员每人分得50~200两。1938年,平罗县有吸毒烟民15608人。

解放后的1950年4月,成立了平罗县禁烟禁毒委员会,县长刘润田兼任主任委员,公安局局长梁明山任副主任委员,民政科科员温如林、法院院长高光耀、税务局局长乔世英、商会会长邵良臣、团工委书记呼占明、工会主席董振声、民主人士冒良辰等9人为委员。全县5个区于11月25日均成立了禁烟禁毒分会,由区长亲自领导,36个乡均成立了支会,由乡长抓禁烟禁毒工作。当年全县有394户农民种植罂粟578.70亩,在罂粟开花时全部铲除。解放初,全县有吸食鸦片者128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贩烟、卖烟的烟馆、烟铺、烟家72个。吸食烟毒者面黄肌瘦,非人似鬼。有些吸食烟者倾家荡产,弃儿卖女,沿街乞讨,成了“二流子”。(www.xing528.com)

平罗县依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和西北局发布的《禁烟禁毒暂行办法》的规定,各区、乡逐田逐户进行了检查,对已出苗种植户,责令强行解除,逮捕了对抗解除烟苗者24人。一区六乡、城关镇的张本则、胡玉珍等不积极解除烟苗,发动群众将其挂牌游乡示众。

禁烟用的缸

平罗县各级人民政府利用集市、庙会,县、区、乡各种会议,宣传中央禁烟《通令》和西北局《禁烟禁毒暂行办法》中的内容。采取了宣传教育、缉防、劝诫、强制改造、依法惩处的方式逐步、彻底、肃清鸦片流毒。

通过宣传教育,1950年,吸食鸦片的烟民自动向公安局、区政府交出烟灯、烟盒、烟盘、烟杆等烟具657件,交出烟膏、烟片、烟土计479两。自动戒除吸鸦片烟毒者519人。

解放前,有40余名吸食鸦片烟毒者,群居成伙,偷盗吸烟,好吃懒做,得知谁家有婚丧大事,便成群结队窜去要吃要钱,谁家款待,便说唱些吉利之词语,否则便吵闹不归。群众说:“打发这些二流痞比待客还要花的钱多。”解放初期,这些人有家不归,仍吸烟偷盗,妨碍社会治安。经过宣传教育还有40余人不做正当事业,县公安局便强制劳动改造,使其戒除了吸食烟毒的恶习,成为了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1950年秋,平罗县成立了戒烟所,对有些愿戒烟而没有毅力戒除的烟民,进行收容戒烟,先后收容集中戒烟者156人,采取了让烟民饮酒硬抗、罂粟壳制成药丸吞食等办法,使其逐步戒除烟瘾,最终这些烟民戒除了吸烟恶习,身体恢复了健康,精神面貌一新。

1952年2月,平罗县禁烟禁毒委员会利用集日在东校场召开了万人大会,将没收来的112两烟土、300多烟片当众焚烧。同年五一劳动节,又第二次召开群众大会,当众焚烧烟土265两,其余约1000两烟土按省人民政府的指示上缴民政厅。

截至1952年10月,仍有58人拒不戒除吸烟与贩卖、倒售烟毒,对此,依法进行了惩处。其中对长期倒售烟土罪犯刘希芝判处有期徒刑10年,对长期在县城售烟的罪犯判处有期徒刑7年,判处售烟罪犯5年以上有期徒刑者4人,5年以下1年以上有期徒刑者4人,判处3个月至10个月劳役者18人,经教育愿改邪戒烟毒者30人。到1953年,全县基本上禁绝了贩售鸦片烟毒品和吸食烟毒的陋习,稳定了社会治安,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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