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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难解决,实业是晚清救命稻草

时间:2024-01-27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税收加重,老百姓也是苦不堪言。商部当时在中央行政体制中的地位,仅次于外交部而位居第二,这也显示了清廷对振兴工商、发展实业的重视和期待。但是,真正的问题并没有解决,换了其他人办企业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财政难解决,实业是晚清救命稻草

四、财政问题难解决,兴办实业是根本

张之洞刘坤一在《江楚变法三折》的最后一片中,专门提到办理新政需要筹集巨款一事,果然是有先见之明。事实上,无论办什么事情,不管你报什么样的美好愿望和善良动机,没有钱终究是什么都办不成。你说你搞新政,练军队,办实业,兴学堂,还有警政、地方自治什么的,好不好?好得很!但钱呢?

清末新政的推行,需要大量的经费作保证,可惜又遇到时机不好,庚子年事闹下的巨额赔款,压得清廷喘不过气来。但是,“不变亦亡”,清廷也只得拆东墙补西墙,清理财政,广开财源来竭力维持了。据周育民先生在其著作《晚清财政与社会变迁》里的记载,1903年清廷的财政收入为10492万两,支出为13492万两,当年赤字3000万两;到了1910年,累计的赤字已达8000万两,而后一年(1911年)的预算收入为29696万两,预计支出为33865万两,当年预计赤字高达4000万两。我们从这些数字可以看出,清廷最后十年的财政收入剧增,但支出的数额却更大,这和赔款及新政有着莫大的关系。

办什么事情都要钱哪!以新军编练为例,如果按编练36镇的计划估算,这一块每年的预算就达到5400万两,而当时朝廷的财政收入也不过一亿两多一点。结果除了袁世凯的北洋六镇按编制完成编练任务外,其它省份大多减少计划,或者根据就是有名无实。袁世凯完成任务,主要还是因为他的北洋新军负有拱卫京师之责,靠着朝廷强制摊派才得以保证经费的。为此,当时还有人抱怨说:“征天下之饷,练兵一省,如人单护腹心,而听四肢之屠割,未有不立死者也。”

不过,令人惊讶的是,在清王朝控制力日益缩减、统治危机加剧的情况下,在二十世纪的前十年,它的财政收入居然还能以每年数千万两的速度增长,这不得不说是个奇迹。当然,羊毛出在羊身上,为了筹款,清廷只能向下摊派,而那些地方督抚们也叫苦不迭,上面催得紧了,只能层层转移,向最广大的老百姓身上榨取。原本为镇压太平军设立的厘卡制度,不但没有因为战争结束而撤销,反而越征越多,厘金成为清末的大宗岁入之一。

清史稿的记载,当时清廷和地方政府在传统的税收外,又增加了许多新的税捐,如粮捐、房捐、新捐、学捐、铺捐、膏捐、统捐、摊捐等等,这都以前所没有的,恐怕也是清末新政经费的一个重要来源。如袁世凯督抚直隶期间规定“每户售酒百斤,抽捐制钱一千六百文,并准其于常价之外,每斤增加十六文发售”,这便是一例。

由于税收加重,老百姓也是苦不堪言。当时因为推行新政、增加摊派而引发的民变事件也为数不少,如各地毁厘卡、抢米风潮、冲击新设立的警局甚至捣毁新学堂,给新政的铺开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如1901年无锡发生的毁学事件,当时因为新建学堂需要经费,地方官决定米行所纳庙捐转归学堂,由此触犯了部分米商的利益,结果在他们的煽动下和指使下,数座学堂被毁。这事后来还惊动了江苏巡抚端方,在他的干预下,学堂才得以重建(详见赵利栋:《新政、教育与地方社会的变迁:以1904年无锡毁学案为中心》)。由于经费不足,很多地方的学堂办不下去,一些偏远山村的文盲率反有上升之势(废科举对私塾的打击也是一部分原因)。

当然,办法总是有的。由于当时的财政紧张,发展经济、把蛋糕做大便成为当务之急。但是,由于中国自古以来都是奉行重农抑商、压抑私人资本的传统政策,导致经济发展水平迟缓,于是很多有识之士特别是实业论者如张骞等人大声疾呼,要求朝廷制定奖励实业、扶植工商的政策,所幸这种呼声得到了及时的回应。1903年商部的成立,也可谓是清廷经济政策转轨的重要标志。

商部当时在中央行政体制中的地位,仅次于外交部而位居第二,这也显示了清廷对振兴工商、发展实业的重视和期待。商部的宗旨,以保护和开通工商实业为主,这也是中国历史上政府首次公开扮演倡导和奖掖实业的角色,开创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之先河。

商部成立后,主要抓了这样几件事。第一件事是制定和颁行一系列商律,从法律上确认工商业者的社会地位和合法权益,并为解决工商业上的纷争提供法律依据。当时制定的商律包括《公司律》、《破产律》、《公司注册试办章程》、《商标注册试办章程》、《矿务誓行章程》、《重订铁路简明章程》、《商人通例》、《商会简明章程》等等,为工商业经济的发展奠立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袁伟时先生在其著作《帝国落日:晚清大变局》中指出,“良好的制度是人才迅速成长和资金积聚的强大推动器;反之,则资金消散、人才流失”。他认为,尽管当时还有很多制约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如强势和享有特权的外国资本,厘金和其他苛捐杂税,还有政府官员的腐败等,但民族经济仍有不俗的表现,主要原因是“政府不再愚蠢地坚持以官办或官督商办的垄断经济为路向,扶植和奖励私人资本,建立自由的市场经济制度,加上工资和原料低廉,市场广阔,这些有利因素足以抵消其他制度性缺陷带来的不利因素(如贪污腐败和政府效率奇低等)的影响”。就这点而言,这些商律的颁布无疑是对私人经济的一个确认和鼓励。(www.xing528.com)

袁伟时先生在书中举了两个例子,说为了维护国内利权,中国人自己办的第一个棉纺织厂(即上海机器织布局),从1876年李鸿章批准筹办到1890年开车生产,中间足足折腾了14年。其间,李鸿章又请朝廷批准给予该局十年专利,“十年之内只准华商附股搭办,不准另行设局”。这下好,后来张之洞也想在广东筹设织布官局,不得不发电报问电李鸿章:“听《申报》上说,你给上海布局奏批了‘十年之内,不准另行设局’,不知是否专指上海一地?”说到这里,张之洞有点底气不足,又赶紧解释道:“我们广东织布官局主要自产自销,应当不至于妨碍沪局的利益。”李鸿章收到后答复说:“你们广东设官局织布,距上海较远,似也无妨。”

李鸿章和张之洞是当时权势最大的两位总督,这个矛盾在官场上很顺利的化解了。但是,真正的问题并没有解决,换了其他人办企业就没有那么幸运了。譬如大清帝国的第一位驻外使节郭嵩焘,他在回国退休后,想筹办一个航运公司,但屡经波折,办不下来。后来他写信给李鸿章的抱怨说:“轮船之为便利,天下所共知也。愚劣如湘人,亦习焉而知其利。是以十年以前,阻难在士绅;十年以来,阻难专在官。凡三次呈请……独不准百姓置造。”第三次是郭嵩焘亲自出面筹办并已筹集资本两万余,但这个航运公司还是办不成!

“十年以前,阻难在士绅;十年以来,阻难专在官”,郭嵩焘的话点到了问题的本质。开始兴办洋务的时候,那些顽固守旧的士绅阻挠,而士绅们开化后,想要兴办实业的时候,却又遭到官府的阻难。当时清政府为新经济的发展设置了种种障碍,最为典型的便是在兴办新式工商、交通金融事业的时候,一律实行批准制,而其中则是为效率低下、腐败成风的官办企业设置垄断特权,不准民间资本自由进入。连郭嵩焘这样的官场退休人士都难以通过官方批准这一难关,更不要说一般人了。

这个障碍一直到新政时期才被打破的。1904年初,清廷接连颁布《奏定商会简明章程》、《商人通例》、《公司律》等商律,其中便规定“凡设立公司赴商部注册者,务须将创办公司之合同、规条、章程等一概呈报商部存案。”也就是说,国人兴办企业,毋需经过官府批准,只须登记注册即可,这也是当时通行的国际惯例。

商部做的第二件事情是大力革除“耻言贸易”的旧观念,奖励在工商实业上有特殊贡献的工商业者。当时的奖励分为二类,一是能制造轮船、火车、铁路桥、发电机及对探矿、冶炼、水利、垦植等有突出成绩者,奖以不同等级的商勋;二是凡有能办农工商矿、或独立经营、或集合公司且确有成效者,“即各从优奖励”。

清廷在经济改革上的转轨,受到实业界人士的热烈欢迎。著名侨商张振勋在评价商部实绩的时候说:“商部设立以来,纲举目张,以保商为己任。”苏州一带的工商业者也称商部“实行保护商人,振兴实业政策……诚富强之至计。”在私人经济的大发展和实业救国论的大力宣传下,国人对工商实业有了全新的认识,“民之投资于实业者若鹜”,工商实业界人士的社会地位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商部做的第三件事情便是鼓励并推动各地商会的成立。1904年1月,清政府批准下达商部制定的《奏定商会简明章程二十六条》,推动各地组织建立商会。1902年2月,中国第一个新式商会,上海商业会议公所首先成立。此后,商会每年一百个左右的速度增长,发展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特别是后来是武装商团势力)。

商会的成立,对工商实业的发展有较强的促进作用。商会作为行业管理的自治组织,承担了相应的工商管理功能,如调解商业纠纷、企业的信用公证以及推动和支持创办公司等,都在其功能之内。另外,当时的全国各城市的商会还普遍组建消防队和商团,特别是上海的商务总会,后来由其组成的上海城厢内外总工程局,承办了当时老上海城厢内外所有马路、电灯以及警察的一切事宜,已经基本具备了市政管理的功能。

总的来说,经过各级官府和实业界的努力,清末新政期间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还是有了明显的发展。据汪敬虞先生在《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中的统计,1895到1898年,投资万元以上的新设厂55家,而1904至1910年间,投资万元以上新设厂276家,其数量远高于之前的时期。当时兴办的工厂主要集中在纺织业、缫丝业、面粉业和机器制造业等,由此产生了一批民族资本家。另外,清廷制定了《矿务誓行章程》后,各地掀起了兴办矿业的热潮,在1904至1910年就新建矿48家,超过了以往的任何时期。此外,在交通、商业、金融等领域,民族资本也得到了明显的发展。

应该说,从清末新政到抗战的全面爆发的三十多年间,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发展很快,1895—1913年间,民族资本工业的发展速度年均15%,比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发展速度还略高一点。而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趁着列强无暇东顾,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迎来了一个黄金时期,1912-1920年的发展速度高达13.8%。即使到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之前,虽然有内战不断、社会动荡的影响,但当时的经济仍旧维持了一个较高的速度发展。比如在1929年开始的世界经济大危机中,中国工业仍旧年均增长了9.2%。毫无疑问,经济的发展是有衔接的,我们不应该忽视清末新政在其中起到的基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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