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历史故事 非裔美国文学史:阐述早期书面作品(1746—1799)

非裔美国文学史:阐述早期书面作品(1746—1799)

时间:2024-01-23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就声称非洲人不是人类,理由是非裔美国人不能像白人那样创作出文学作品。此后,白人教非裔美国人学文化的事件被认定为重罪。早期非裔美国作家的身份仍然是奴隶,因此他们的作品中时常流露出对美国奴隶制的不满。非裔美国文学书面作品最先出现在北方殖民地,特别是新英格兰地区。非裔美国作家把这些梦想结合在一起,融入其文学作品。两位早期非裔美国诗人朱庇特·哈蒙和菲利丝·惠特莱深受循道宗教义福音传播的影响。

非裔美国文学史:阐述早期书面作品(1746—1799)

美国革命时期的社会状况促成的种族关系模式如下:非裔美国人被定义为顺从、低贱和劣等的动物或半动物;而白人则被定义为起主导作用的、高人一等的、能力超群的人类。这个模式在社会上的认同和实施,使非裔美国人的生存状况更加恶劣。但是,这个种族关系模式为早期非裔美国文学提供了一个值得关注的中心,对早期非裔美国文学传统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最早的非裔美国文学作品可以追溯到1746年。早在1680年,摩根·戈德温摩根·戈德温(Morgan Godwyn, 1640—1685),英国圣公会牧师传教士。就声称非洲人不是人类,理由是非裔美国人不能像白人那样创作出文学作品。根据这个逻辑,没有文化的非裔美国人就是野蛮人,野蛮人就等同于动物。非裔美国人的读写能力与非裔美国人身份之间的相互推定关系为“非洲人到底是不是人”的争论提供了潜台词。白人一方面声称非裔美国人学不会读写,而另一方面又禁止非裔美国人学习读写,这岂不构成了一个荒谬的悖论?1693年南卡罗来纳爆发了美国革命前规模最大的一次奴隶起义——斯多诺起义。此后,白人立法者制定了严酷的法律,规定掌握了下列两个东西的非裔美国人必受法律的严惩:一是文化;二是打鼓。此后,白人教非裔美国人学文化的事件被认定为重罪。对非裔美国人实施文化扼杀的后果是,“几乎所有的奴隶都成了文盲”(Worley:xvii) 。

在禁止黑奴学习文化知识的奴隶制时期,也有一些开明的奴隶主,不相信非裔美国人没有掌握读写能力的智商;还有的白人通过以教授非裔美国人学文化的事件来作实验,检验非裔美国人是否能掌握英语,其心理动机类似于现代人教狗识字的猎奇心。一般来讲,女奴隶主更热心于教授非裔美国人学识字。然而,黑奴毕竟不同于动物,一旦被开启了智慧之窗,就会产生强烈的求知欲望。于是,有些黑奴便利用白人孩子学文化的机会偷师学艺,或者想方设法诱使白人儿童教他们识字。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奴隶成功冲破白人的文化压抑和封锁,掌握了英语语言的阅读和写作,少数非裔美国人开始尝试着进行文学创作。

获得文化教育机会的少数黑奴在文学创作中主要是从欧洲文学作品和非洲口头民间文学传统中吸收养分。在非洲传统文化里,音乐诗歌是紧密连在一起的。早期的非裔美国作家以非洲根文化为文学创作的精神源泉,模仿欧美白人文学作品的表达形式,结合黑人对《圣经神话象征主义的独特见解,开始创作诗歌和散文来表达他们对世界的看法。

早期非裔美国作家的身份仍然是奴隶,因此他们的作品中时常流露出对美国奴隶制的不满。奴隶制与美国民主制度的初衷相违背,不少白人也对北美奴隶制的合法性表示质疑。对奴隶问题的争论引起白人对黑奴文学作品的关注。一些白人废奴主义者明确指出,黑奴作家描述的奴隶制真实状况和他们对奴隶制的亲身感受是任何白人作家都替代不了的。更为重要的是,一些黑奴作家不仅叙述了自己的奴隶经历,而且还表达了废奴的思想。正如美国学者迪肯森·D.布鲁斯所说:“这一步为将在19世纪登上美国文坛的非裔美国文学提供了重要的先决条件和背景。”(Bruce:38) 当非裔美国文学开始萌芽的时候,菲利丝·惠特莱(Phillis Wheatley)和奥拉多·厄奎阿娄(Olaudah Equiano)等作家开创了非裔美国文学的文本表达模式,为后来的非裔美国作家提供了范例。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Frederick Douglass)、哈丽雅特·A.雅各布斯(Harriet A.Jacobs)等作家在吸取惠特莱和厄奎阿娄的文学艺术精华后创作出非裔美国文学的优秀作品。

18世纪非裔美国文学书面作品的出现与开明奴隶主的帮助是分不开的。非裔美国文学书面作品最先出现在北方殖民地,特别是新英格兰地区。在这些地区,不同种族的人们居住在一起,种族偏见和种族歧视没有南方那么严重。第一位非裔美国作家露西·泰莉(Lucy Terry)就是生活在这样的社会环境里。泰莉的诗歌中只有《巴尔斯之战》(“Bars Fight”)一首得以保存至今。这首诗歌写于1746年,但直到1893年才得以出版。这首诗歌为我们研究非裔美国文学的诞生和发展提供了有用的材料。跟早期的黑奴作家一样,为了使作品得以发表,泰莉采用了18世纪英国文学传统中的作品结构和创作技巧。此外,朱庇特·哈蒙(Jupiter Hammon)和菲利丝·惠特莱等作家也经常遵循这些规则,但他们不是单纯的欧洲文化传统模仿者。他们像奴隶民间歌手和故事讲述者一样,用白人文学作品的叙述方式来表达关于黑奴与自由的主题。正如美国学者希尔所言:“他们的作品以《圣经》或新古典主义形式、习语和语言为面纱,提出了从反对奴隶制到要求立即废除奴隶制的直接性政治抗议。”(Hill, Call and Response,19)

18世纪下半叶由美国黑奴或前奴隶用英语创作的作品是世界文学史上的一个奇迹,引起美国评论界和国际学术界越来越多的关注;不少专家学者开始致力于这方面的研究。在人类奴隶史上,只有英国和美国的黑奴才创造出了这样杰出的文学。这种文学以现身说法的形式揭露奴隶制的荒谬性和反人类性,证实了黑奴渴望自由和文化的强烈要求,宣扬了欧洲启蒙运动的理性梦想和美国启蒙运动关于公民自由的梦想。非裔美国作家把这些梦想结合在一起,融入其文学作品。小亨利·路易斯·盖茨认为:“奴隶制本身的土壤和废除奴隶制的要求后来被证明是受压迫者创作压迫主题的沃土。从奴隶制的罪恶中生长出不少优秀的文学作品,所产生的力量有助于动摇和推翻那个制度。”(Gates:xxvii)

英属北美殖民地的白人文化和非裔美国文化的相互作用有助于早期非裔美国文学的发展。席卷18世纪下半叶的宗教狂热“大觉醒”、美国循道宗教义的传播和美国独立革命的熊熊烈火为非裔美国书面文学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社会土壤和环境。两位早期非裔美国诗人朱庇特·哈蒙和菲利丝·惠特莱深受循道宗教义福音传播的影响。他们最早发表的诗歌是《夜思:以忏悔的哭泣声赢得上帝的拯救》(“An Evening Thought: Salvation by Christ with Penetential Cries”)和《为乔治·怀特菲尔德的去世而祈祷》(“On the Death of the Rev.Mr.George Whitefield”)。早期最重要的散文作家是奥拉多·厄奎阿娄和本杰明·班尼克(Benjamin Banneker)。这些作家的创作热忱主要来源于美国革命的激进政治主张,特别是那些与自由理念和平等精神相关的主张。早期非裔美国文学有两个基本主题:对基督教博爱精神的深信不疑和对自由平等的现实追求。后者在今天仍然是非裔美国文学的中心主题。因此,早期非裔美国作家具有极强的预见能力。他们的作品是非裔美国文学传统的开山之作,同时也被视为美国文学的有机组成部分。早期非裔美国文学的主要体裁有诗歌和散文。

1.早期非裔美国诗歌

18世纪中叶是非裔美国诗歌形成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的非裔美国诗歌刻意模仿英美白人的诗歌形式和诗歌传统,譬如露西·泰莉模仿早期的英国民间歌谣;朱庇特·哈蒙模仿英国诗人的抒情诗和循道宗赞美诗;菲利丝·惠特莱模仿约翰·德莱顿(John Dryden)和亚历山大·蒲柏(Alexander Pope)等诗人的新古典主义诗歌。 (Fisher:246) 然而,在模仿的过程中,早期非裔美国诗人能动地加入了非裔美国文化元素,改进和发展了欧美文学的传统,创造出独特的诗歌形式。

(1) 露西·泰莉 (Lucy Terry, 1730?—1821)

露西·泰莉是非裔美国文学史上最早的非裔美国诗人。她出生于大约1730年,童年时被人从非洲卖到北美的罗德岛,然后又被转卖到马萨诸塞的迪尔菲尔德。1735年,5岁的泰莉接受洗礼,正式成为基督教徒。巧合的是,1735年正是福音传道的宗教狂热席卷马萨诸塞西部的时候,牧师约拿珊·爱德华兹以充满激情的布道,在诺珊浦敦地区掀起了“大觉醒”的宗教运动。诺珊浦敦地区靠近泰莉小时候生活过的地方迪尔菲尔德。也许与倡导博爱精神相关,这场宗教运动为泰莉以黑人身份成为基督徒提供了便利条件。在迪尔菲尔德生活期间,泰莉喜欢讲故事,成为当地颇受欢迎的讲故事高手。

泰莉于1756年与自由黑人阿比加·普林斯结婚。普林斯是康涅狄格地区沃林福德的当地居民,曾是本杰明·杜利特尔牧师的奴隶。普林斯比泰莉大24岁。这段婚姻幸福而美满,延续了36年,他们一共生育了6个孩子。也许是她的主人给了她自由人身份,也许是她丈夫用钱赎回她的自由,泰莉后来的确获得了自由。由于她嫁给了自由人,根据当时的立法,她的孩子生下来就是自由人。从1762年起,泰莉一家居住在弗蒙特州,先是住在该州的吉尔福德,然后搬到尚德兰德,在镇上以房屋租赁为生,后来又搬回到吉尔福德。不久,普林斯去世。泰莉又回到尚德兰德居住,但她每年都会乘马车回来给丈夫扫墓。泰莉于1821年去世,享年约91岁。

泰莉的诗歌《巴尔斯之战》(“Bars Fight”)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最早的非裔美国文学作品,该诗的译文如下:

8月,那是25号

1746年

印第安人设伏

一些很勇敢的人被杀死

他们的名字,我永远难忘

塞缪尔·艾伦像英雄一样战死了

虽然他勇敢无畏

他的脸,我们再也看不到了。

伊利亚撒·霍克斯被当场杀死

他还没来得及反抗

在他反抗之前,印第安人发现了,

被当即射杀。

奥利弗·安穆敦,被杀死了

带给朋友们的巨大悲伤和痛苦;

西米恩·安穆敦,他们发现他死了

被众多棍棒击中头部;

阿多尼加·吉勒特,我们听说,

失去了妻子,他很爱的妻子;

约翰·萨德勒尔从水上逃走,

躲过了这场恐怖的屠杀;

尤妮斯·艾伦看见印第安人来了,

为了活命,想逃跑,

她穿的衬裙太紧,迈不开步,

那些可怕的人没抓她,

而是举起战斧劈向她的脑袋,

她躺在地上奄奄一息;

小塞缪尔·艾伦,啊!前一天,

被送到了加拿大。

(Mullane:25)

这首诗是泰莉目睹了一场印第安人伏击白人的事件后写下的。事件于1746年8月25日发生在迪尔菲尔德的一个被称为“巴尔斯”的地方,当地土话的意思就是“草坪”。在战斗中,土著印第安人打败了泰莉所熟悉的白人。这首诗描写出生动的视觉意象,文体清新,以喜剧般的冷讽叙述了整个悲剧事件。该诗可以看做是美国文学史上第一首用象征主义手法来描写的诗歌。通过印第安人与白人的争斗,泰莉揭示出生存竞争和种族误解可能引起生活在同一地盘上的种族之间的殊死搏斗。她以戏剧手法描写出一道惨烈画卷:一群欧洲裔美国白人在战斗中或被杀死,或在逃跑中被击毙,幸运逃脱杀戮的人寥寥无几。这种写法带有西非民间传说的风格。

这首诗歌是用押韵的四音步偶句诗体写成,经人们一百多年的口头相传,直到1855年才被乔赛亚·吉尔伯特·荷兰(Josiah Gilbert Holland)收录在其著作《西马萨诸塞之史》(History of Western Massachusetts)中。美国学者德尔垂·马拉恩说:“这首诗歌会使人想起殖民地时期流行的囚虏叙事类作品。在这类作品里作家讲述他或她被印第安人监禁的悲惨经历。这首诗建立起黑人妇女在美国早期文学史上的中心地位。”(Mullane:24) 从这首诗歌,我们可以看到:“她是向前发展的美国体系的一个自愿的学徒。在描写《巴尔斯之战》的基础上,她是一个愿意使用与那个系统相联系的语言规则、文化思想和文学形式的学徒。”(Jackson:33)这首诗歌的重要性不仅在于以诗歌的形式表达故事内容,还在于它揭示了一些关于泰莉的个人信息和她对所述事件的态度。这首诗歌几乎可以看做是非裔美国文学书面创作的滥觞。 (Bruce:32)因其独特的文学贡献,泰莉被公认为美国文学史上第一位非裔美国诗人和非裔美国诗歌传统最早的开拓者

(2) 朱庇特·哈蒙 (Jupiter Hammon, 1711—1806?)

朱庇特·哈蒙于1711年10月3日出生在北美大陆的长岛。与露西·泰莉一样,他也很长寿。他去世的具体年代还未确定,很可能是在1806年前后。他是劳埃德家族的奴隶,伺候过这个家族的祖孙三代。劳埃德家族是长岛昆斯村的大地主。据哈蒙所述,劳埃德家族的人都对他很好,鼓励他发挥文学才干。哈蒙写了不少宗教劝说类的诗歌,在奴隶中的威望也很高,被称为“奴隶传教士”和“领头人”。哈蒙的第一首诗《夜思:以忏悔的哭泣声赢得上帝的拯救》于1761年发表。1778年他发表了诗歌《向埃塞沃比亚女诗人菲利丝·惠特莱小姐致辞》(“An Address to Miss Phillis Wheatley, Ethiopian Poetess”),称赞惠特莱是那个时代的杰出诗人,其中的一些赞美之词广为流传。(Inge:1) 哈蒙的诗歌展示了早期黑人诗歌的创作水平和黑奴们的宗教信仰。

哈蒙的作品主要模仿了英国诗人约翰·韦斯利[9]和埃塞克·瓦兹[10]的措辞和韵律,表达了对循道宗教义的虔诚信奉。他的诗歌,如《夜思》和《仁慈的主人与本分的奴仆》等,揭示了基督教对黑奴生活和意识形态的巨大影响。他用白人主人传授的宗教知识撰写了这些诗歌,但这些作品在诗歌艺术上并没有多大的创新。以当下的文学批评标准看,这些诗歌算不上是好诗,但值得注意的是,一个被奴役了多年的奴隶居然有激情用诗歌表达自己的宗教见解,并且在一家殖民地文学作品出版机构把其诗歌发表出来,这是很难得的。这个事件在非裔美国文学的发展史上具有非凡的意义,开创了非裔美国文学作品出版的先例。

哈蒙最著名的诗歌是《夜思》(“An Evening Thought”)。这首诗开头部分的几个诗节摘选如下:

基督前来拯救,

上帝唯一的儿子:

现在为每一个人赎罪,

爱他神圣话语的每一个人。

亲爱的耶稣,现在给每个民族,

还没有信仰上帝的每个民族

你的神灵,你的恩惠,

拯救灵魂的上帝呀。

亲爱的耶稣,我们对着你哭泣,

让我们做做准备活动

别把你那温和的目光移开;

我们寻求你真正的拯救。

(Mullane:27)

这首诗歌在主题上反映出诗人对基督教虔诚性的关注,认为上帝是人类的唯一拯救者,作者企图以来世获得拯救的办法来调和基督教理想与现实奴隶制的矛盾。哈蒙之后的作家也在不断探索如何解决这个矛盾。哈蒙在这首诗歌里所使用的结构与英国赞美诗的结构非常相似。该诗共有88行,模仿民谣的诗节模式,形式合乎规范,内容表达生动,赢得白人读者和黑人读者的一致赞赏。更为重要的是,《夜思》揭示出循道宗教义对哈蒙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性影响,显示出诗人对基督教教义的深刻理解,表达了诗人对18世纪初以来埃塞克·瓦兹和约翰·韦斯利等人所开拓的英国赞美诗形式的独到见解,诗歌中的自我意识比哈蒙在美国革命时期写的诗歌更加明显。《夜思》的创作质量接近《巴尔斯之战》,比哈蒙撰写的其他作品更受公众和学界的关注。然而,这首诗并没有涉及当时的敏感话题——种族或奴隶制。

哈蒙的文学创作深受美国独立革命的影响,其作品时常流露出对当时社会状况的不满。这类诗歌,如 《冬天篇》(“A Winter Piece”)和《对纽约州黑人的致辞》(“An Address to the Negroes of the State of New York”)等,受到社会排斥,直到18世纪80年代才得以发表。他发表的诗歌与露西·泰莉未发表的诗歌相映生辉,有助于早期非裔美国文学传统的形成。虽然他没有为黑人民族的解放事业摇旗呐喊,但其诗歌《向埃塞沃比亚女诗人菲利丝·惠特莱小姐的致辞》的最后三个诗节里却隐含有对不合理社会制度的间接批判。

19

卑贱的灵魂也将飞向上帝那里,

离开尘世的一切,

就像一接到信息就动身,

去体验更神圣的生活。

20(www.xing528.com)

请注意!灵魂会随风飘走,

当我们离世的时候,

离开用泥土建成的小屋,

一刹那间。

21

现在荣誉最重要,

一致赞赏,

由大家给予,不断地,

天上神灵也给予。

(Darksdale and Kinnamon:48)

从以上三个诗节可见,非裔美国人虽然社会地位低贱,但在死后也能得到上帝的恩惠。在上帝的庇佑下,非裔美国人的灵魂也能在天堂过着快乐的生活。诗歌认为所有的非裔美国人都盼望来世过上幸福生活,这是非裔美国文学史上间接表达种族抗议的第一个作品。

(3)菲利丝·惠特莱(Phillis Wheatley,1753?—1784)

菲利丝·惠特莱是第一位把自己的书出版并赢得国际声誉的非裔美国作家,也是非裔美国文学史上最有争议、最令人困惑的作家之一。当时许多白人读了她的诗歌后,觉得难以置信,如此精美的诗歌居然出自一名黑人妇女之手。因此,1772年的一天,惠特莱被殖民地当局传唤到法庭,接受讯问。列席庭审的有波士顿的学者、牧师和高官。经过仔细的考核后,他们得出结论,惠特莱是其诗歌的真正作者,并联合签署了一份证明,作为前言附在她出版的书里。这部书的名称是《关于宗教和道德之各种主题的诗歌》(Poems on Various Subjects, Religious and Moral),于1773年在伦敦出版。

惠特莱出生在西非,1761年被奴隶贩子卖到美国。波士顿的白人约翰·惠特莱先生买下她,把她作为礼物送给妻子。惠特莱夫妇给她取名为菲利丝·惠特莱,把她留在身边当女儿看待。当时,惠特莱只有8岁。惠特莱夫妇注重开发这个孩子的潜能,教她学习了语法、天文学、古代史、地理、《圣经》和拉丁语经典作品,特别是维吉尔和奥维德奥维德(Publius Naso Ovidius, 43BC—17AD),古罗马诗人,代表作为长诗《变形记》,其他重要作品还有《爱的艺术》、《岁时记》、《哀歌》等。的诗歌。在当时,不论是与白人还是黑人相比,她都可谓博学多才。“对一名奴隶而言,无论任何时候,她都算得上得宠。她对作诗的爱好早在14岁时就显现出来了。惠特莱在家里很少干家务,至多就是给桌子或椅子掸掸灰。”(Jackson:39) 除《圣经》外,她喜欢阅读亚历山大·蒲柏和荷马的诗歌,最喜欢的诗人是17世纪英国诗人约翰·弥尔顿。她发表的第一首诗歌是哀悼当时著名的英国福音传道者乔治·怀特菲尔德的挽歌。这首诗于1770年出现在单面印刷品上。1772年惠特莱到伦敦旅游,出版了诗集《关于宗教和道德之各种主题的诗歌》。1773年惠特莱夫妇解除了她的奴隶身份,使她成为自由公民。1778年,她与波士顿的自由黑人约翰·彼得斯结婚,婚后育有三个子女,但都不幸夭折。

惠特莱善于就生活中的重要事件作诗抒发情感,比如《致华盛顿将军阁下》(“To His Excellency General Washington”)。这首诗是她献给大陆军总司令乔治·华盛顿的。她采用的英雄偶句诗体、超越主题的真挚情感和深刻的圣经含义都反映了当时流行的新古典主义艺术风格。(Worley:6) 她的其他重要诗歌有《美国》(“America”,1767),《致自然神论者》(“An Address to the Deist”,1767)和《致新英格兰剑桥大学》(“To the University of Cambridge, in New England”, 1767)。

在保罗·劳伦斯·邓巴(Paul Laurence Dunbar)于19世纪90年代登上文坛之前,惠特莱在黑人诗坛上独占鳌头,她的文学造诣和诗歌天赋远远高于露西·泰莉和朱庇特·哈蒙。新古典主义是那个时代流行的文体,也是惠特莱非常热爱和倾心的文学创作方法。她研读拉丁诗人和英国诗人的作品,博取众家之长。从她的诗歌中,读者能感受到弥尔顿的诗歌风格。亚历山大·蒲柏是英国新古典主义的主要实践者,其诗歌也是惠特莱模仿的范本之一。在其诗集《关于宗教和道德之各种主题的诗歌》的39首诗中,除5首外,其他全部以英雄偶句诗体写成,在诗的结构和形式方面沿袭了蒲柏的风骨,诗歌的措辞和韵律方面的风格近似蒲柏,她对高难度诗体形式的掌握和运用令人叹服。一名被贩卖为奴的非洲黑人女孩,吟唱当时白人认同的情感,其优美的词句、无可挑剔的韵律,使波士顿和伦敦的绅士贵妇们为之惊讶。但是,有别于蒲柏诗歌中的某些睿智和嘲讽之处,惠特莱的诗歌显得更加多愁善感、更加虔诚;蒲柏的诗歌中表现出无拘无束的地方,她却表现出蹩脚忸怩的模仿。此外,惠特莱还按社会认同的文体撰写说教性的挽歌,告诫牛津大学的学生们在读书期间要潜心学业,并且以抽象的语言赞扬了乔治·华盛顿和“哥伦比亚”。她的大多数思想在当时诗歌中都极为常见。其诗歌《自由》赞扬了摆脱英国暴君束缚所得到的自由,但她没有提及美国黑人被奴役的问题,只是在诗歌中小心谨慎地谈论自己所感兴趣的话题。

也许是因为其脆弱的社会地位,惠特莱在创作中避免使用讽刺手法。她遵从蒲柏和新古典主义的创作方法,在诗歌创作中添加了很浓的宗教色彩。她采用的主题给读者以丰富的想象空间,在诗歌《论回忆》和《论想象》中可见一斑。创作中,她喜欢使用拟人手法,其作品臻于逻辑、语气客观。她的诗歌能使读者联想起人类美好的情感,分享到她的快乐。

与露西·泰莉和朱庇特·哈蒙一样,惠特莱是当时美国奴隶制社会环境里一个特殊的个例。她不但没有从事非人的体力劳动,而且接受了较高的文化教育。在她创作的诗歌中几乎看不到关于奴隶悲惨生活的场景或描述。(Jackson:43) 但是,在下面这首诗歌《被从非洲带到美洲》里,她提及黑人是如何到美洲的:

是上帝的恩惠把我从异教的他乡带来,

启蒙我愚钝的灵魂

世上有一个上帝,还有一个救世主:

我完全不知救赎,也不知如何寻求救赎,

一些人带着蔑视的目光看着我们黑人民族,

“他们的肤色像魔鬼一样吓死人了。”

请记住:基督徒,黑人,和该隐一样黑,

也能使道德得到完善,加入去天国的行列。

(Gates:171)

这首诗表明黑人是被上帝从非洲带到美洲的,歧视黑人的黑肤色是没有道理的。她指出非裔美国人,虽然皮肤黑,但他们信奉上帝,也能得到上帝的恩惠。这样,她用自己掌握的宗教知识抨击了白人的种族偏见。

从现存的历史文献来看,惠特莱是在以欧洲文化为中心的白人文化移入中成长起来的一名非裔美国人。在美国内战之前,她的诗歌和生活被北方的废奴主义者看做是非裔美国人自然权利得到体现的象征,也成为后代非裔美国人引以为自豪的典范。然而作为诗人,她的内在价值存在较大争议,因为她对非裔美国文学艺术的影响微乎其微。不论是在形式还是在内容方面,她都没有给后来的非裔美国诗人留下些许具有种族特色的东西。与惠特莱同时代的白人也不是每个人都有写诗的能力,因此她的文学才干得到不少白人的青睐和羡慕。正如美国学者布里顿·杰克逊所言:“通过自己杰出的写诗才干,惠特莱成为黑人民族内在能力的一个典型代表。正因为其独特才干,她才能在奴隶制社会获得脱颖而出的机遇。”(Jackson:46)在现代美国学界,不少专家对惠特莱没有成为黑人政治权益的代言人有非议,还有激进的学者指责她是白人圈养的文化奴仆。但是,著名黑人妇女作家爱丽丝·沃克(Alice Walker)持不同的看法,她在《搜寻母亲的花园》(In Search of Our Mothers Gardens,1983)中的一篇论文里说:

但是最后,惠特莱,我们理解了她。当我们读着你那平静、挣扎、爱恨交织的诗句时,不再有窃笑。现在我们知道了,你不是一个傻瓜,也不是一名背叛者;只是一名在病中的黑人小女孩,被人从你的家乡和祖国抓走,使你成为一名奴隶;你仅是一名妇女,仍然努力吟唱能表现你天赋的歌;尽管在他乡,这些异族人欣赏你那令人困惑的歌喉。重要的不是你唱过了什么,而是你和我们众多的祖先一起,传承了歌的概念。(Walker:237)

沃克认为当代的作家和读者不应该拿现代的标准来评价惠特莱。她的思想和意识当然会受制于她所生活的时代和社会环境。惠特莱取得的最大艺术成就就是:以自己作为范例,说明黑人与白人一样聪明;如果被给予机会,非裔美国人也能学会读书和创作。惠特莱和她同时代非裔美国作家的文学尝试为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非裔美国文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早期非裔美国散文

18世纪中期至18世纪末,非裔美国散文的主要形式有公开信、请愿书和记叙文。最早的非裔美国散文于1760年发表,题目是《不同寻常的苦难与出人意料的判决:由黑人布里敦·哈蒙亲自执笔所写的叙事》(A Narrative of the Uncommon Sufferings and Surprising Deliverance of Briton Hammon, A Negro Man, Written by Himself)。在这篇文章中,哈蒙间接提及美国革命的思想。但是,当时的其他散文作家则更为直接地把黑人的地位与美国革命联系起来。1774年,前奴隶凯撒·萨特(Caesar Sarter)在马萨诸塞的一份报纸上发表了一封公开信,列出了奴隶制的罪恶,指出“只要你拥有奴隶,还谈为自由而战,就是荒谬的”(Bruce:52)。萨特说他的话语“会得到非裔美国人的重视”(Bruce:52)。莱缪尔·B.海恩斯(Lemuel B.Haynes, 1753—1833)写了一篇名为《自由进一步发展》(“Liberty further Extended”)的散文。1983年美国学者鲁丝·波根(Ruth Bogin)在哈佛大学图书馆里找到这篇论文,并认为它是黑人撰写的公开抗议奴隶制的第一篇文章。这篇文章的创作时间比戴维·沃克(David Walker)的《戴维·沃克的呼吁》(David Walkers Appeal,1829)还早了大约半个世纪。

有些散文作家,像菲利丝·惠特莱一样,在美国革命的浪潮中看到了机会。他们撰写的请愿书借用宣传小册子中的革命思想,揭露情形类似的非裔美国人问题,表达了非裔美国人也需要自由和平等的强烈愿望。詹姆斯·斯旺(James Swan)在1772年的请愿书《规劝大不列颠》(Disuasion to Great Britain)中抨击奴隶贸易。1773年1月,有一篇佚名的请愿书,呼吁把美国革命中的爱国问题和人权问题联系起来;这个请愿书发表时,有名白人作家在上面签名“真正自由的热爱者”,以示支持。

18世纪下半叶最引人注目的散文是奴隶叙事。这种叙事来源于非洲黑奴所写下的生存记录。北美的奴隶叙事18世纪时就有在英国出版的版本,这种文学体裁后来发展成为早期非裔美国文学的主要文学形式之一。早期的奴隶叙事一般是讲述黑奴获得基督教救赎的心路历程。作者们通常认为自己是非洲人,而不是奴隶。早期奴隶叙事可以分为三类:(1)作者不详的奴隶叙事,如:《不同寻常的苦难与出人意料的判决:由黑人布里敦·哈蒙亲自执笔所写的叙事》(1760);(2)由奴隶口述,白人执笔的奴隶叙事,如:《范裘尔的生平与历险记:一个非洲土著人,却在美利坚合众国生活了约60年,由其自叙》(A Narrative of the Life and Adventures of Venture, a Native of Africa: But Resident above Sixty Years i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Related by Himself, 1798)、《亚当·尼格诺的各种尝试》(Adam Negros Tryall, 1703)、《主人与约翰·马兰特的精彩交易,一个黑人的叙事》(A Narrative of the Lords Wonderful Dealings with John Marrant, A Black, 1785)和《约勃生平的点滴回忆》(Some Memoirs of the Life of Job, 1734);(3)由奴隶本人执笔的叙事,如奥拉多·厄奎阿娄的《生平趣叙》。

(1)布里敦·哈蒙的《叙事》(Briton Hammons Narrative, 1760)

布里敦·哈蒙的自传《不同寻常的苦难与出人意料的判决:由黑人布里敦·哈蒙亲自执笔所写的叙事》讲述了作者在海上的13年冒险生活。整个叙事只有14页,在叙述开头部分的介绍中,作者很谦虚地说,请读者海涵其叙述中可能出现的错误,因为作者的创作能力和生活环境都很糟糕。这个叙事讲述了一系列惊人事件。哈蒙获主人温斯娄将军的批准,离开马萨诸塞的马尔斯菲尔德出海。在1747年圣诞节那天,他搭乘一条单桅帆船按期到达牙买加。可是,在归途中,他的船在佛罗里达附近海域触礁,船长命令船员乘坐小船上岸。大概半数船员登岸时,一伙印第安人偷袭了他们,把他们绑了起来。那些印第安人向帆船纵火,活活烧死了留在船里的船员,然后返回岸上,把捆绑起来的船员一个一个地杀死。看到厄运将至,哈蒙企图跳进海里逃命,但没有成功。很幸运的是,他是船员中唯一没被杀掉的人。印第安人把他当做俘虏关押起来,直到西班牙人来把他救走。救他的西班牙人并没有真正想释放他,而是把他关进一座古巴监狱。最后,他越狱而出,搭乘其他船只,来到英国。

经历这次冒险后,哈蒙和总督住在城堡里。大约一年后,他遇到一帮歹徒袭击,又被监禁起来。因拒绝在海盗船上干活,他被关入地牢长达五年之久。在贝蒂·霍华德夫人的恳求下,船长释放了他。随后,总督命令哈蒙返回城堡,哈蒙在那里又生活了一年多时间。为了摆脱总督的控制,哈蒙曾多次尝试逃走。第一次,他提前一个晚上躲上船,当船离岸的时候,他的身份暴露了,被船长送回岸。第二次,他登上一艘开往牙买加的船,但被卫兵发现,又被押回岸上。后来,哈蒙领命和一帮奴隶抬着主教在国内巡视。为主教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哈蒙终于获得了自由。之后,他乘船到牙买加,从那里抵达伦敦。在去伦敦的路上,他乘坐的船与另一艘船发生冲突,头部不幸被子弹击中,失去了劳动能力。他在格林威治医院住院治疗,直到康复。不久,他在伦敦又发高烧,病了六个星期,花光了身上的钱。病好后,他在一艘船上工作,意外地与分离了13年的老主人再次相遇。两人都对命运感叹不已,感谢上苍让他们再次相见。在故事的结尾处,大难不死的哈蒙对上帝表达了深深的谢意。

哈蒙的《叙事》于1760年在波士顿印刷。尽管哈蒙的作者身份还有争议,叙述中的许多事件可能是杜撰的,但美国学界还是公认这部奴隶叙事是非裔美国人的第一部自传。这个叙事中所讲述的故事在非裔美国文学史享有很高的声誉。

(2)范裘尔·史密斯的《叙事》(Venture Smiths Narrative, 1798)

范裘尔·史密斯(1729—1805)在孩提时就被人从非洲抓到北美殖民地为奴。他把自己的生平讲述给伊莱沙·尼洛听。伊莱沙是康涅狄格的一名学校教师和美国独立战争的退伍老兵,他把范裘尔的话语记载下来,编辑一部奴隶叙事出版,题目是《范裘尔的生平与历险记:一个非洲土著人,却在美利坚合众国生活了约60年,由其自叙》(1798)。这个叙事的细节描写还存在很大争议,有很多地方被认为不真实。有人怀疑该叙事的口述人被“白人洗了脑”,还有人怀疑白人编辑按自己的好恶改编了范裘尔的故事,并宣称这是白人编辑在处理黑奴叙事时惯用的手法。

《叙事》的主要情节如下:范裘尔·史密斯本名叫布罗提尔·弗洛,出生在几内亚一个名叫“杜堪达拉”的地方。叙事中的线索显示他是来自非洲的某个草原地区。他在加纳的阿诺玛布港被卖掉,这表明他可能来自现在的加纳、多哥或贝宁的某个地方。他是王子的儿子,父亲有多个王妃。还是小孩的时候,他就被奴隶贩子雇用的黑人暴徒绑架了。后来,他被白人罗伯逊·曼福德以四加仑朗姆酒和一匹印花布的价格买走。曼福德给他取名为“范裘尔”(Venture), 其英语词义为“商业冒险”,曼福德把购买“范裘儿”当做是一次商业风险投机。然后囚禁范裘尔的奴隶贩子把船开往巴巴多斯岛。当船到达巴巴多斯时,船上的260名奴隶中有60多名在途中死于天花。幸存下来的奴隶,有的被卖给巴巴多斯的种植园主;有的和范裘尔一起被运到罗德岛,到达罗德岛的时间大约是1737年。然后,范裘尔就留在位于康涅狄格地区费西斯岛的曼福德家,做些家务活,当他成年后,才被派到种植园去当苦力。

22岁时,范裘儿与女奴麦格结婚。不久,在爱尔兰裔契约奴赫迪的鼓动下,他们两人一起逃离了种植园。逃跑途中,赫迪在长岛偷了东西。范裘尔认为这不道德,于是把他告发了。之后,范裘尔返回主人家。1752年,麦格生下了女儿哈娜。不到一个月,范裘尔被卖给康涅狄格地区斯都宁敦的白人奴隶主托马斯·斯坦敦,被迫与妻子和女儿分离。一年后,斯坦敦又把其妻子和女儿都买来,他们一家人才得以重新团聚。范裘尔开始在外打工挣钱,并种庄稼出售,存钱赎自由。麦格又生下了两个儿子所罗门和卡福。之后,范裘尔又被卖了两次。1760年,范裘尔的主人奥利弗·史密斯上校允许他在农闲时外出打工挣钱。为了表达对上校的感激,他把上校的家姓“史密斯”作为自己和家人的姓氏。最后,范裘尔以71英镑2先令的价格从上校那里买取了自己的自由,然后搬到长岛,打算设法赚钱为全家人购买自由。他靠砍柴挣钱,省吃俭用了四年,终于在1769年积攒了足够的钱,购买了儿子所罗门和卡福的自由。然后,他还以60英镑的价格买了一名黑人奴隶为他干活,但是那名黑奴没过多久就逃走了。

范裘尔成为自由民后,遭遇的第一个悲剧是儿子所罗门于1773年在捕鲸途中死于败血病。之后,范裘尔购买了妻子麦格的自由。那时妻子已怀孕。当孩子生下来后,范裘尔就给他取名为所罗门,以纪念刚死去的儿子。1775年,他购买了女儿哈娜的自由。至此,他们全家人都摆脱了奴隶制。1776年,他在康涅狄格的哈丹买了一个农场,以打渔、捕鲸、种地为生,同时也在萨尔门河上做些小生意。范裘尔于1805年去世,享年76岁。

像厄奎阿娄一样,范裘尔在非洲以外的地方度过了大半生。他是被人强迫为奴的,后来通过自己的努力变成了自由民。在生理方面,他继承了其父亲的高大身材和旺盛精力。他以执著和睿智而出名,靠自己的艰苦努力改变了自己和家人在美洲的命运。他几乎被人们描述成奴隶制里的超人,不仅熬过了奴隶制的压迫,购买了自己的自由,而且通过自己的勤劳和智慧购买了妻子和所有孩子的自由。

范裘尔在回忆家乡非洲时,常以骄傲的神情谈及做王子的父亲和自己的童年;但当他谈及自己的黑奴生活时,时常显现出小资产者的精明。在《叙事》里,范裘尔也会发牢骚,但抱怨的对象不是针对奴隶制,而是那些使用诡计、不遵守商业合同的白人或黑人,这些人的赖账使他损失了不少钱财。因此,工于算计和经商的范裘尔经常被人们看做是早期黑人商人的典型形象。他的个人成功带有浓厚的美国梦色彩,也是对种族主义者的黑人低下论的有力驳斥。

(3)奥拉多·厄奎阿娄的《生平趣叙》(Olaudah Equianos Narrative, 1789)

奥拉多·厄奎阿娄(c.1745—1797)于1745年出生在非洲尼日利亚的伊博人部落,11岁时被非洲奴隶贩子绑架。之后,他在美洲的西印度群岛和英国海军里做了十年奴隶。1766年成为自由民。1788年他写了《奥拉多·厄奎阿娄或非洲人嘎斯塔哇斯·瓦萨的生平趣叙》(The Interesting Narrative of the Life of Olaudah Equiano, or Gustavus Vassa the African,Written by Himself),抗议英国和美国的奴隶贸易。这是早期非洲黑奴写下的最早的也是最好的反对奴隶制的书籍。厄奎阿娄经历过各种各样的奴隶制,也经历过奴隶生活的各个阶段,如在非洲被奴隶贩子抓捕、乘奴隶贩运船通过“中间通道”、在弗吉尼亚和西印度群岛的种植园下苦力、最后在北美至加勒比海奴隶贩子船上当差。他是为数不多的几个幸存下来并有能力描写其奴隶经历的黑人。因此,保罗·吉尔洛伊(Paul Gilroy)在《黑色的大西洋:现代性和双重意识》(The Black Atlantic: Modernity and Double Consciousness, 1993)中把厄奎阿娄看做是早期非洲黑奴的代表人物。历史学家艾拉·贝尔林(Ira Berlin)在《过去数千年:在北美奴隶制的前两百年》(Many Thousands Gone: The First Two Centuries of Slavery in North America, 1998)中说,第一代奴隶是四海为家,会说多种语言,游历很广。因此,像厄奎阿娄那样的早期奴隶完全不同于下个世纪奴隶叙事中的种植园奴隶形象。

厄奎阿娄的《生平趣叙》讲述了其波澜壮阔的一生。通过在非洲的童年生活、在美洲的十年奴隶生活、在欧洲和美洲的二十年自由人的生活,他观察到了大千世界的各种变化,目睹了巴哈马群岛的海难、北极地区的冰封、加勒比海的地震、意大利维苏威火山的爆发,经历了伊博人的原始宗教、贵格派教堂的礼拜,并还曾与天主教牧师和土耳其穆斯林讨论宗教,在英国圣公会教堂洗过礼。作为英国海军的老兵,他曾在“英法七年战争”中与法国作战;他于1765年目睹美国庆祝取消印花税法的情景,于1776年目睹英国战舰追逐并击沉美国武装民船的事件。他的书引起读者对权利和自由等问题的重新思考。《生平趣叙》的真正魅力在于厄奎阿娄以一名非洲黑人的独特视角记载了一些重大历史事件。他认为在白人世界游历和经历冒险期间,他不过是一个普通人。正如他自己所说的:“他不是一个圣人、英雄,也不是一个暴君,而是一个被迫去过特别生活的普通人。”(Allison:2)

厄奎阿娄的《生平趣叙》讲述了非洲人在非洲大陆、美洲大陆和“中间通道”的奴隶贩卖船上的生活和遭遇。厄奎阿娄的个人生活经历非常丰富,几乎构成了非洲与美洲数百年来黑奴生活和自由黑人生活的缩影或全景展现。然而,厄奎阿娄在非洲和美洲所经历的奴隶制与英美两国的民主制度和政治理想构成难以调和的政治悖论。这部奴隶叙事是18世纪下半叶非洲贩奴运动和废奴运动的史诗,具有强烈的政治意向,勾起读者对非洲奴隶制的回忆,使该书成为美洲奴隶制的精神自传,有助于提高非裔美国人的政治意识,建构非裔美国人的身份。“绝大多数白人都知道在政治层面上奴隶制是错误的,但因顾及自己的经济利益而不愿放弃奴隶制。”(Perry:253)因此,他们在政治上并不真正赞成废除奴隶制。厄奎阿娄认为奴隶制问题的关键不是黑人问题,而是社会的制度问题;奴隶制把人视为财产,给白人提供了奴役黑人的借口。通过揭露奴隶制在美国政治层面上的悖论,厄奎阿娄认为非裔美国人个人身份的获得、政治权利的拥有和文化自信感的建立是正义战胜邪恶、民主替代暴政的根本保证。

厄奎阿娄披露了大西洋奴隶贸易中的各种惨案,专门描述了在一艘奴隶贩卖船上发生的事件,其细节如下:1780年9月,一艘名为“棕”的奴隶贩运船满载440名奴隶,经过两个月的航行,到达加勒比海地区。可是,船上爆发了传染病,导致了60名奴隶和7名船员的死亡。船上的疫情无法控制,许多幸存下来的奴隶也奄奄一息。生病的奴隶,无法卖出好价钱。船长开始考虑如何弥补自己和投资人的经济损失。于是,他做出了一个灭绝人性的决定。根据当时英国保险公司的规定,奴隶在运输过程中病死,不予以赔偿,但如果奴隶是溺水身亡,则可以获得赔偿。于是,他命令把生病的54个非洲人用链子铐在一起,扔进海里淹死。第二天,他又命令把42个感染了传染病的奴隶淹死。第三天,他又命令把患病的36个奴隶统统扔进海里淹死。掩饰好所有的罪证后,船长把船上剩下的健康奴隶都卖掉,然后返航英国。“棕”号奴隶贩子船刚一回到利物浦港,该船的股东们马上填了保险索赔单,要求保险公司支付132名被淹死奴隶的赔偿金。此事败露后,英国法院并没有受理这个案件,涉嫌杀害奴隶的船长逍遥法外。这个事件表明,奴隶的生命在奴隶主的心目中根本不能与经济利益相提并论。船长维护自己和股东经济利益的行为无异于残忍的大屠杀。该事件的悖论在于:大西洋奴隶贸易中奴隶贩子为了多挣钱,骗取保险赔偿费,不惜杀人,而法院对此事却不予以理会。这个事件表明英国殖民者在追求资本主义自由竞争发展的同时违背了经济发展的诚信原则,导致不少保险公司退出大西洋奴隶贸易的保险业务,为大西洋奴隶贸易的最终失败埋下了伏笔,成为大西洋奴隶贸易消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白人奴隶主在经济往来和购物方面的商业道德缺失和诚信缺失。白人利用自己的种族优势不择手段地霸占黑奴的财产。厄奎阿娄目睹过镇长欺压黑奴的事件:镇长想雇一艘船运送蔗糖。当他获悉所雇船只的主人是奴隶时,就拒付运费,而且还趁机霸占了那艘船。此外,厄奎阿娄还举了不少白人奴隶主借钱不还的事例。他本人也曾多次借钱给奴隶主,可奴隶主从来就没有归还过。厄奎阿娄还曾遇到过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事件:有个白人到厄奎阿娄的船上买了鸡和猪;第二天,他又返回来,不退货就要求退钱,不然就要开枪杀人。另外,在工作中,厄奎阿娄曾遇到白人赖账的事件。厄奎阿娄在“印第安女王”号上当水手,工作了相当长一段时间后,向该船船长索要工资,但遭拒绝。当厄奎阿娄向当地的政府部门投诉时,没人受理这个案件。厄奎阿娄的工资被那个船长无耻地赖掉了。按常理,白人比黑人富有得多,却从黑人身上榨取不义之财。由此可见,自称有道德、有诚信的白人在金钱面前远远比不上黑人的道德水准和诚信程度,这构成奴隶制经济环境中的又一个悖论,对白人的贪婪和自私具有巨大的讽刺意义。

厄奎阿娄以奴隶身份攒钱购买自由的经历形成了一个有趣的经济学悖论。他在托马斯船长手下当水手。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他还经营自己的小生意。起初,他只有一个银币(值3便士),在去荷兰岛屿圣尤斯塔夏泗的途中以半个银币的价格买了两个玻璃杯子;回到蒙特塞拉特岛后,按一个杯子一个银币的价格卖掉,净赚了3个便士。之后他多次做这种生意。后来,他根据市场供需关系,把杯子的价格提高到两个银币一个。随着杯子生意的看好,赚的钱越来越多。他借此扩大经营范围,见什么有钱可赚就经营什么。有一次,用3个银币买了一个日内瓦罐,转手就卖了8个银币。以这样的方式,他积蓄了一大笔钱,但他没有用这些钱去寻欢作乐,而是不断扩大经营范围。他去批发了两大袋水果,拿到各个岛去零售,挣了37个银币。几年后,厄奎阿娄用挣的钱购买了自己的自由,并且办理了相关法律手续,成为非裔美国文学作品中靠自己挣钱而成功购买自由身份的第一名非裔美国人。然而,在奴隶制社会环境里,奴隶的一切都是奴隶主的,奴隶主一般是不允许黑奴拥有个人财产的。然而,这奴隶攒钱的成功个例也是违反奴隶制的基本原则的。这个“黑奴挣钱买自由”的经济学悖论挑战了美国奴隶制的根本,但同时又表明了黑奴对这种社会制度的无奈顺从。

在奴隶制社会环境里,白人总是通过暴力手段驱使黑奴多干活,从黑奴那里榨取到更多的剩余价值,但没有前途的生产劳动使黑奴厌恶无比,有些黑奴消极怠工,有些黑奴情愿用自杀的方式来摆脱白人的苦役。结果,白人奴隶主越想挣更多的钱,反而导致更多钱的丧失。然而,厄奎阿娄通过对西印度群岛奴隶生存状况的观察,提出自己的经济见解。“不过在他[厄奎阿娄——作者注]定居英国的20年中始终不渝地为反对奴隶制而努力,曾一度上书给夏洛特女王反映‘他的千百万非洲同胞如何在西印度暴虐的鞭子下呻吟’。他还题词把他的自传献给英国国会,要求英帝国结束罪恶的奴隶贸易。”(施咸荣:124—125)厄奎阿娄认为善待奴隶可以给奴隶主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让奴隶吃饱穿暖、精神愉快,更能激发奴隶的劳动潜能,让奴隶主从中受益。另外,他还认为,英国应该在美洲和非洲废除奴隶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同时,把非洲变成一个巨大的工业品消费市场,使非洲人也成为工业文明的受益者,同时也为英国人在非洲的产业发展提供契机。这个经济悖论最具讽刺意义的是受压迫的黑奴厄奎阿娄比当时的白人殖民者和英国统治者具有更超前的经济发展眼光。

在这部奴隶叙事里,厄奎阿娄站在世界经济发展的高度提出了“废除奴隶制,发展非洲经济”的政治主张。他提醒英国读者,英国人自己的经济世界也在变化。厄奎阿娄认为,应该释放西印度群岛的奴隶,终止大西洋奴隶贸易;这会在实质上有助于加速英国工业经济的转型。一个白人废奴主义者曾说:“厄奎阿娄对废奴事业的贡献比半个国家的人的力量还要大。”(Allison:15)厄奎阿娄倡导的废奴主张非常具有前瞻性。以历史为证,英国在1807年立法禁止英国公民参与大西洋奴隶贸易,并且废除其殖民地的奴隶制。英国和其他蓄奴国家最后都采用了厄奎阿娄所提出的那种商业体系。厄奎阿娄的这部奴隶叙事出版两个世纪之后,非洲大陆建立了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欧洲国家与这些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各种贸易关系。欧洲人放弃了对非洲人的政治奴役,转而与非洲国家建立和加强了经贸往来,使非洲大陆进入后殖民时代。欧美国家更多的是采用经济和文化的手段对非洲国家施加间接性影响,但并没有放弃对这些国家的经济掠夺。

《生平趣叙》出版后,得到了全世界的关注,因为它提供了反对奴隶制的第一手证词。这部叙事详细讲述了海上冒险、精神启蒙、英国和北美的经济成功。它描写了一个人在这个野蛮世界的遭遇以及如何从精神上和物质上在这个世界寻求生路。厄奎阿娄在讲述自己幸存下来的故事的同时,也讲述了其他许多没能活下来的人的故事。他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达了对冒险精神的赞同;其精湛的文笔,也深受读者喜爱。1789年至1857年期间,这部《生平趣叙》再版了36次之多,并且被翻译成荷兰语和德语。这部自传是18世纪由非裔美国人写的最有影响力的英语散文。厄奎阿娄的《生平趣叙》以事实驳斥美国启蒙运动时期白人对黑人创作能力的贬低,与菲利丝·惠特莱的诗集《关于宗教和道德之各种主题的诗歌》一起共同表明了黑人也能够用创作来有效地表达自己的思想。该部叙事所提及到的种族、伦理、人性、女性等问题已成为一百多年来非裔美国小说经久不衰的主题。严肃的主题和老练的自我解剖深化了这部奴隶叙事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的悖论,使这部叙事成为非裔美国文学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之一。

早期奴隶叙事不同于19世纪出现的奴隶叙事。除了厄奎阿娄的《生平趣叙》之外,其他早期的奴隶叙事都不是奴隶亲自执笔写的,因为那个时候几乎所有奴隶都没有文化,无法用英语创作。因此,绝大多数奴隶叙事是由奴隶口述,然后由白人记录下来的。与厄奎阿娄不同,这些叙事的撰写者有其种族局限性,没能揭露种植园奴隶制非人性的社会状况。从黑人奴隶叙事的历史发展来看,这些早期的作品可以看做是下个世纪“真正”奴隶叙事出现之前的奠基之作。

总而言之,惠特莱和厄奎阿娄等早期黑奴作家几乎都出生在非洲,但由于各种社会条件所限,他们或者渐渐遗忘了非洲语言,或者以前的非洲母语本来就没有书写形式,所以他们在18世纪中期开始创作的时候不是用非洲语言创作,也不是以非洲的民间口头文学为样本,而是用他们在北美学会的英语进行文学创作,在创作时多是模仿英国文学经典作品。由于非洲黑人的独特生活经历和文化背景,我们可以看到黑奴的作品采用的是英国文学传统、非洲口头文学传统、基督教意识等相互作用所产生出的新的文学创作形式和新的文学主题。早期非裔美国文学作品,虽然艺术造诣不高,但为19世纪前半叶更好的非裔美国文学作品的出现打下了坚实基础。

[1]契约奴通常是指于17和18世纪出现在英属北美殖民地的一些贫穷白人,他们大多来自英国或一些欧洲国家。由于贫困、政治或宗教等原因,他们前往北美大陆寻找更好的生存机会。由于付不起路费,他们只好与船主或雇主订立契约,以4—7年的无偿劳役抵偿船资。契约期一满,他们就能获得自由,在北美英属殖民地获得正常的公民权。

[2]“七年战争”(Seven YearsWar)是法国和印第安人于1754年在北美爆发的一场重要军事冲突,于1763年结束,交战双方签署了《休伯特斯伯格和巴黎条约》(The Treaties of Hubertusburg and Paris)。

[3]《巴黎条约》(Treaty of Paris)于1783年9月3日签订。北美13州邦联议会于1784年1月14日批准了该条约,英国国王于1784年4月9日批准该条约,正式结束大不列颠联合王国和美利坚合众国之间的战争。此条约标志着英国正式承认美国独立。

[4]伊莱·惠特尼(Eli Whitney,1765—1825)是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的美国发明家、机械工程师、企业家和轧棉机的发明者。

[5]约翰·伍尔曼(John Woolman,1720—1772)是北美殖民地时期的商人、贵格会传教士和早期废奴主义者。

[6]安瑟尼·本尼日特 (Anthony Benezet,1713—1784),美国教育家和废奴主义者。像伍尔曼一样,他也反对征收战争税。他创建第一个废奴协会“释放非法拘禁黑人协会”。他死后,本杰明·富兰克林和本杰明·拉西博士重建了这个协会,并改名为“美国废奴协会”。

[7]《西北法令》是美国邦联国会的一项法令。这个法令批准组建了西北专区,这个区域包括五大湖以南、俄亥俄河以北和以西、密西西比河以东的地区。1789年美国国会稍作修改后就确认了这个法令。这个法令开了一个先例,美国可以通过以接纳新州的方式向西拓展,而不是扩大现存的那些州的面积。而且,这个专区禁止奴隶制的举措在当时的美国有着重大的意义,有助于把俄亥俄建成位于阿巴拉契亚山脉和密西西比河之间蓄奴州和自由州的分界线。这个分界线的确定有助于平衡美国内战前蓄奴州和自由州在美国政坛的势力。

[8]梅森—迪克森分界线(MasonDickson Line)是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和马里兰州的分界线,也是南北征战之前美国的南北区域分界线。这条分界线是美国历史上文化和经济的分界线。其名称是为了纪念发现宾夕法尼亚和马里兰之间的地理分界线的18世纪英国探险者梅森和迪克森。

[9]约翰·韦斯利(John Wesley,1703—1791),基督教循道宗教义创始人,英国诗人,曾创作过9000多首赞美诗。

[10]埃塞克·瓦兹 (Issac Watts, 1674—1748) 被公认为“英国赞美诗之父”。他创作了750首赞美诗,是英国第一个多产且受欢迎的赞美诗作者。他的许多赞美诗今天还在被人们吟诵,并被翻译成多国语言。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