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殖民地时期,大多数非裔奴隶都集中在切萨皮克地区、卡罗来纳地区或佐治亚低洼地区的种植园,为奴隶主种植烟草、稻米、甘蓝和棉花。同时,还有一些黑奴在南方边远地区和中部或北部殖民地的小农场里干活。黑奴帮白人盖房子,制鞋,烤面包,酿造啤酒,制帽,织布或缝衣。他们还负责打扫街道,拖板车拉货和其他一切体力活;他们在殖民地的港口装卸货物,也为奴隶主出海打鱼。此外,从弗吉尼亚到纽约的路上随处可见“冶炼种植园”,黑人在里面从事冶炼工作,把矿石炼成各种金属。女性黑奴主要在白人奴隶主家里干家务杂活,如做饭、洗衣、照顾小孩或洗餐具,从事一切白人妇女不愿干的重活。不少历史书说,白人为殖民地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其实,被奴役的黑人作出的贡献更大。黑奴为白人奴隶主劳动一辈子,却没有任何报酬。现在,不少历史学家认为,黑奴三百年的无偿劳动为后来美国资本主义发展奠定了雄厚的经济基础。在17世纪的北美英属殖民地里,不管白人愿不愿意承认,黑人与白人是处于一种共生关系,尽管这种关系是不平等的。白人从经济上剥削黑奴,从政治上压迫他们,从生活上虐待他们,从文化上侮辱他们。黑人与白人的关系充满着难以调和的冲突。在所有的北美英属殖民地里,白人剥夺了黑人的一切公民权利,认为黑人低贱,视他们为会劳动的牲口。
1.来到北美大陆的第一批非洲契约奴[1]及其后继者
“荷兰战士”(“Dutch Man of War”) 号西班牙海盗船在公海上洗劫了一艘开往西印度群岛的船只,抢得了一船非洲“人货”。海盗船行驶途中需补充供给,便停靠在北美大陆的詹姆斯敦(Jamestown)——英国在北美大陆建立的第一个永久性居住地。船长急需食物,提出用“人货”作交换;“人货”就是在海上抢来的20名非洲黑人。美国学者小列洛恩·贝尼特指出,成交后,“安特尼、伊萨贝娜、佩德罗和其他17名非洲人于1619年8月踏上了北美海岸。从此黑人在美国的历史开始了”(Bennett:30) 。
1619年,詹姆斯敦还没有关于奴隶制的相关法律,这20名非洲人就按惯例成了契约奴。他们在规定的年限为主人无偿劳动。如果主人满意的话,他们才有可能获得自由。在烟草种植园,这些黑奴和来自英国的白人契约奴一起干活。不论是白人契约奴,还是非洲黑奴,他们的劳动强度一样大,生活条件也没有什么差异。第一批黑奴后来都获得了自由,少数人还发了财。爱德华·康特里曼在《美国奴隶制是怎样开始的?》 (How Did American Slavery Begin?, 1999)一书中提到: “在这20个非洲人里,有个名叫安特尼·约翰逊的人在历史上小有名气。他熬过契约期后,拼命劳作,积攒钱财,购置了自己的土地,并拥有了一定数量的契约奴。”(Countryman:4)安特尼的契约奴中也有一些白人,那些白人像为其他白人主人干活一样,为黑人安特尼效劳,一直干到契约期满。当时,种族界限并不明显,对黑人的种族歧视尚未形成氛围,也没有法律依据。
在法律上,契约奴不能等同于奴隶。但是,从美国黑奴史的角度来看,到达詹姆斯敦的这20名非洲人揭开了北美殖民地黑奴制的序幕。此后,被贩卖到北美殖民地的非洲黑奴越来越多。越往后到达美洲的非洲黑奴得到的待遇就越差,白人奴隶主越来越不把他们当人看。在奴隶主的皮鞭下,很多黑奴被活活累死,他们没有结婚或组建家庭的权利。非洲黑人被卖到北美大陆后,就被斩断了与非洲的文化联系,他们的非洲语言被禁用,非洲习俗也被禁止。黑奴想学英语,白人奴隶主不会专门教授。黑奴只有在白人奴隶主指挥干活的叫骂声中,慢慢揣摩英语单词的发音和句子的含义。随着时光的流逝,这些黑奴渐渐地能听懂基本的英语,但由于没经过专门的语言教学,黑奴的英语口语显得很不标准。这一语言获得的恶劣背景给几百年来黑人的英语使用打上了令人感伤的烙印,时常成为白人种族主义者歧视和讥笑黑人的谈资。被掳到北美的黑奴信奉的是非洲大陆的原始宗教,起初并不知晓白人的基督教,也不知道欧洲的法律制度。他们处于被隔离、被监禁的状态,难以逃脱奴隶制的桎梏。北美殖民地初期,非洲黑奴的数量并不多。以弗吉尼亚为例,1660年非洲黑人的数量也不过几百人。可是,“他们的数量已超过英国本土的任何地方。1680年,黑人上升到3000人,占弗吉尼亚总人口的6.25%;1690年,黑人达到9345人或占该殖民地总人口的15.33%;在1700年,黑人人口飙升到16390人或占该殖民地总人口的26%;在1745年,黑人已经达到220582人,占该殖民地总人口的40%”(Rice:52)。
尽管殖民主义者总认为非洲人不太像人类,1619年至1640年期间的殖民地法律中却没有针对黑奴的条款。然而,从1624年起,一些殖民地的司法当局在处理黑奴问题时开始出现了种族偏见和种族歧视的苗头,为以后白人至上论的盛行打下了基础。奴隶制在北美大陆是渐进式发展的,不同殖民地的发展方式也有所差异。1641年,英属马萨诸塞殖民地通过立法,成为第一个承认奴隶制合法化的殖民地。此后,在处理涉及黑人的案件时,一些英属殖民地相继颁布了专门惩罚或奴役黑人的条例;1662年,弗吉尼亚立法规定黑奴母亲生下的孩子也终身为奴。这条法令的恶果是使黑奴的奴隶身份终身化和世袭化。“于是,弗吉尼亚在立法上把黑人低人一等的观念推进到第二阶段。”(Countryman:96)之后,大多数殖民地的立法机构开始在立法时加入针对黑人的终身奴隶制条款和世袭奴隶制条款。17世纪80年代,渐渐出现了一整套针对黑奴的法规。此后,非洲黑人一旦被卖到北美大陆,就不再是契约奴,而是终身奴隶,其子女也会世代为奴。北美殖民地针对非洲黑奴的种族歧视开始蔓延,白人与黑人之间的种族鸿沟开始不断加大。进入18世纪后,殖民地的立法机关渐渐支持奴隶制度的合法性。弗吉尼亚种植园的疯狂发展,导致劳动力严重短缺。为了降低劳动力成本,该殖民地的立法机构站在白人奴隶主的立场,通过了动产奴隶法,终身性地剥夺了黑人的人身自由。黑人不再是有契约期限的奴仆,而是白人奴隶主的终身财产。紧接着,其他北美英属殖民地纷纷仿效,推行动产黑奴制度。这个灭绝人性的法律为英属北美殖民地种植园经济的繁荣提供了廉价、稳定的劳动力,以牺牲世代黑奴的人身自由和基本人权为代价换来美国殖民地经济的大繁荣。
18世纪初,北美黑奴制得到几乎所有殖民地官方机构的正式认可。“细节性的司法支持,各个殖民地可能不太相同,但是他们都赋予奴隶主对奴隶完全的、绝对的控制权,奴隶主对奴隶的处置可以随心所欲,为所欲为。”(Rice:100)在动产奴隶制下,非洲黑奴终身失去了自由,过着痛苦、艰辛而且没有前途的悲惨生活。失去人身自由的黑人,同时也失去了坚守黑人文化传统的权力和机会。非洲根文化在北美殖民地遭到摧毁性的打击。近年来,哈佛大学教授小亨利·路易斯·盖茨(Henry Louis Gates,Jr.)等人通过对非裔美国文化的抢救性发掘,找到了某些非洲宗教信仰、文化习俗和语言形式幸存下来的零星证据。实际上,当时推行动产奴隶制法令的目的就是要阻止非洲人及其后代建立和拥有一个有悖于奴隶主利益的文化基石。这种奴隶制之下的奴隶,就不是个体意义上的人,而是“社会意义上的非人”,这样的“非人”在法律意义上不能拥有家庭、个人荣誉、社会群体、历史或未来。这种奴隶制的立法初衷就是要在奴隶的心中建立一种完全与人类切断联系的疏离感,把奴隶与外界的联系局限在对奴隶主意志的绝对依赖和服从上。“自力更生、吃苦耐劳、勤俭克己之类的美国清教主义精神,不适用于奴隶。因为对那些失去人身所有权的人来讲,自我的概念是没有意义的,也没有适用的场合。”(Gates:130—131)非洲黑人在北美大陆生存环境的恶化与种植园的恶性发展息息相关。种植园是以剥削粗放劳动力为主的野蛮生产组织形式。对资本和财富贪婪无比的奴隶主从殖民地当局那里谋取政治特权,剥夺非洲黑人的人身权利,把“人”变成“动物”,这是资本使人丧失人性的典型事例。
2.非洲人变成非裔美国人的漫长而痛苦的历程
早期北美英属殖民地的统治者对奴隶的肤色或种族来源并不太在意。白人奴隶主最初试图把北美印第安人强迫为奴,但没有成功;后来也曾有白人奴隶主企图迫使破产的白人终生为奴,但也失败了。当这些尝试行不通的时候,奴隶主把注意力转向了非洲人。为什么非洲人比贫穷的白人和印第安人更适合为奴呢?当时的欧洲国家都在法律上废除了奴隶制,强迫贫穷白人终身为奴的行为有违当时的法律。如果白人被强迫为奴,受害者有权向殖民地当局或本国政府告发,寻求人身保护。白人的肤色和其他殖民地居民的肤色是一致的,他们一旦逃跑,混进人群后,就不好找了。印第安人也会逃跑;他们熟悉环境,家人就居住在附近的山林里。印第安人奴隶制失败的另一原因就是印第安人容易生病,死亡率极高。非洲黑人就没有这些不足之处。非洲人身体强壮,据说一名非洲人的劳力可抵四名印第安人。而且,非洲人的价格便宜,买一名十年契约期的爱尔兰人或英国人所花的钱可以买到一名终身为奴的非洲黑人。黑人很好辨认;他们虽然也会逃跑,但由于其黑肤色的显眼性,即使跑进人群也很容易被抓获。美国学者小列洛恩·贝尼特说:“最重要的是,没有人保护他们。再有,就是不像爱尔兰人或英格兰人那样数量有限,非洲黑人的供应似乎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早期的北美殖民地统治者闭上眼睛一想。为什么不呢?”(Bennett:37) 这样,非洲人就被选中做北美的奴隶,满足北美资本主义发展和商业贪欲的需求。与此同时,非洲人的厄运就开始了。
在白人心目中,非洲黑奴不是十足的人类。为了根除黑人的非洲文化意识,奴隶主经常按欧洲人的习惯给他们重新取名。例如,1727年奴隶主罗伯特·卡特驯服新奴隶时,为了使他们与非洲文化传统隔离开来,用英国小孩的昵称来给他们取名为“汤姆”、“詹米”、“莫尔”或“兰特”等,似乎是想让这些奴隶永远都处于孩提时代。有时,他还用牲口的名字来称谓黑奴,如“跳马”,似乎表明这些奴隶与人类有天壤之别。有一次,他心血来潮,开玩笑似地给奴隶取一些像希神“赫拉克列斯”或古罗马政治家“加图”之类的名字, 用神或伟大人物的名字来嘲弄这些在白人眼里愚蠢无比的奴隶。美国学者爱德华·康特里曼认为:“卡特的奴隶都没有姓,这是他故意抹掉奴隶家族意识的表现,奴隶永远只有小名,没有大名,也就意味着他们永远长不大。”(Countryman:20)后来形成惯例,几乎所有的奴隶都采用了奴隶主的姓氏。如果某个奴隶被卖掉,那么他就得改姓新主人的姓。这种重新取姓的方式对非裔美国人的生活习俗产生了极坏的影响,不利于非裔美国人传承原有的非洲文化传统。(www.xing528.com)
非洲黑奴在非洲获取的许多劳动技能在北美的种植园里失去了用处。他们在奴隶主的皮鞭下重新学习烟草、棉花、甘蔗等作物的种植技术,总是遭到言语侮辱和暴力惩罚。种植园主讨厌黑人用非洲方言交谈;一旦听到,就会嘲笑或责骂。种植园主常骂新来的黑人“举止粗俗野蛮,语言奇怪多变,头脑简单肤浅”(Countryman:20),通常把这些黑奴安排在劳动强度大、地理位置偏远的种植园里劳动。因为畅通的“中间通道”使奴隶价格异常便宜,所以,奴隶主对奴隶的生存条件漠不关心。奴隶成群居住在种植园的棚子里,睡在地上,衣服单薄,没有被褥,而且没有人身自由,不能随意离开种植园。黑奴孤身生活,没有家庭,也没有亲戚,与社会隔绝开来,缺乏正常的人际交往。
1663年,“弗吉尼亚还立法规定任何[白人]基督教徒[……]与黑人男性或女性通奸,应缴纳平时同类罚款的两倍”(Jackson:7) 。十年后,马里兰也立法禁止白人与黑人通婚。18世纪前的北美殖民地并存着两种社会制度,即奴隶制和种族等级制度。这样的社会制度破坏了非裔美国人的生存环境,同时也亵渎了白人所标榜的民主、自由和平等精神。
在奴隶制社会里,特别是在美国南方,黑奴被剥夺了受教育和学习文化的权利。“教授非洲来的黑人读书、写字是违法的;把《圣经》拿给黑人阅读也是犯罪行为”(Bennett:70)。18世纪中期,大约400万黑人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在奴隶制里,家庭的神圣性被亵渎;孩子经常被奴隶主从母亲手里抢去卖掉。实际上,黑奴生父的身份时常也难以确定,因为黑人母亲不仅会遭到白人的强奸,有时还会遭到黑奴的强奸。美国学者小列洛恩·贝尼特说:“密西西比法庭曾认为,强奸女奴在普通法或民法里不成立。肯塔基的法院也认为,奴隶的生父身份未被我们的法律承认。”(Bennett:71)黑奴妇女被剥夺人权后在美国社会失去了立足之地,成为既被白人性剥削又被白人压迫的贱民。
非洲来的黑奴就是这样在奴隶制中煎熬着,随着时光的流逝,渐渐熟悉和适应了北美的生活环境。他们虽然处于逆境,但也时常以自己的方式反抗奴隶主。其实,奴隶制一开始时,反抗奴隶主的事件就时有发生。奴隶主强迫黑奴改名时,就有黑奴悄悄地记住自己以前的名字。“在哈德逊河畔、库珀河畔、圣约翰河畔、密西西比河畔,非洲人转变成非裔美国人的情况差异很大,他们的各种遭遇构成了北美殖民地的非裔美国历史。”(Countryman:20)非洲黑人就这样在血泪中,在被白人不当人看的社会环境里变成白人社会迟迟不愿承认的非裔美国人。他们在北美殖民地的生活经历给今后的生活留下了难以抚平的精神创伤。
3.北美黑奴和白人契约奴的区别
北美殖民地时期,种植园里从事体力劳动的既有非洲黑奴,也有白人契约奴。他们都处于奴隶主的残酷剥削和压迫之下,但是与白人契约奴相比,非洲黑奴的生活条件和前途更为悲惨。他们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白人契约奴来到北美大陆通常是自愿的,而黑奴来到北美大陆是被迫的。在整个17世纪,弗吉尼亚的劳动力主要由白人契约奴构成。他们不是像非洲黑人那样是被绑架而来的,而是以承诺给主人当几年契约奴抵船资的方式来到美洲的。他们的契约期长短不一,有的四年、有的五年、还有的六年或七年;他们的合同也与人们在欧洲与雇主签订的合同类似。他们的契约期限一到,即可获得自由。可是,非洲黑奴几乎都是奴隶贩子花钱买来,然后又被转卖到美洲的。他们在被卖给奴隶主时无权签署任何合同或契约。因此,他们的契约期限没有尽头,更确切地说,通常是终身的。他们一到北美英属殖民地,就进入了法律的真空地带。奴隶制早已于1102年在英国本土就被定为非法,但是英国当局对殖民地推行的奴隶制既没有采取措施强行取缔,也没有公开认可。
其次,虽然非洲黑奴也像白人契约奴一样在种植园里干活,但是他们的前途与白人契约奴是完全不一样的。尽管第一批的20个非洲契约奴和随后一段时期里被卖到北美洲的黑人一样,无权选择是到詹姆斯敦还是到北美的其他殖民地,但从法律层面上来讲,他们的境况与白人契约奴一样。也许黑人的契约期要长一些,但当时的英属殖民地还没有处理黑奴问题的专门法律,也就没人从法律意义上把黑人的身份区别于白人。但是,几十年后,北美殖民当局立法把黑奴变成终身奴隶,其子女也被迫终身为奴。 “像其他欧洲人一样,英国人长期以来认为黑人与他们不同,黑人是异族人,黑人的黑肤色被赋予了一系列表示劣等或低下的象征含义。”(Rice:53)美国学者依拉·贝宁在《成千上万的人死了:北美奴隶制的前两百年》一书中指出:“白人契约奴渐渐从事租赁,或拥有自己的一小块土地,但黑人奴隶就不可能了。”(Berlin:109)奴隶制在剥夺黑奴人身权利和社会权利的同时也阻塞了黑奴获得自由和财富的道路。
最后,白人契约奴再穷,也是受所在国法律保护的;而黑人在北美殖民地是不受任何国家法律保护的“劳动牲口”。17世纪下半叶,把非洲黑奴定位成终身奴隶的法律在北美英属殖民地广为推行。弗吉尼亚的穷人和弱势群体中,唯从非洲来的黑人最孤立无援,最容易成为种植园主追求廉价劳动力的受害者。与白人契约奴不一样,甚至与爱尔兰人或苏格兰人也不一样,黑人即使遭到虐待,在英国或美国也找不到人来为自己主持公道。白人契约奴也会受到白人奴隶主的虐待;无土地的白人自由民也过着贫穷的生活,但白人贫民还有可能从政治上寻求援助。正如美国学者杜恩坎·赖斯指出:“黑人作为一个群体,是唯一一个在政府部门没有朋友的人,也不懂得如何申冤。他们被视为异教徒,不可能有办法改变商人或种植园主对他们的虐待,因为他们已丧失了基本的人身权利。”(Rice:55) 1660年左右,奴隶制已牢牢地扎根在英属殖民地的经济生活中,黑人和白人之间的界限分明。白人拥有私人财产,同时在法律上是自由人;而黑人没有任何个人财产,自己本身就是他人的财产。当时的北美殖民地有少量的自由黑人,但是这些黑人的人身权利和公民权利并不稳定,他们随时有可能被白人投入奴隶制,变成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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