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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与超越:中国思维方式的实用化特点

时间:2024-01-19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然而无论是柏拉图的理念论,还是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都还带有一些经验的色彩,它们还没有成为真正的形而上学本体论。中国哲学诸范畴如“天”、“道”、“理”等,就其形式而言,属于形而上的存在。所以,我认为中国哲学思维的一个实质性的特点是摈弃形而上学。“天人合一”是在实用性的德目基础上完成的,这样就摈弃了虚无飘渺的形而上学,造成了中国哲学范畴的普遍经验化和实用化的特点。

协调与超越:中国思维方式的实用化特点

由于思维方式的不同,中国与西方在哲学思维和哲学范畴等方面也有显著的差别。上述王阳明的“心学”与黑格尔的“逻辑学”之间的差异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二者的差异并非只是出发点不同(“心”和“绝对精神”),也并非仅仅意味着主观唯心主义客观唯心主义的分歧。更为重要的是,它蕴含着中西两种哲学思维的根本分歧,即形而上的逻辑实体(和宗教实体)与经验性的道德实体的分歧。西方哲学思维始终在宗教实体和逻辑实体之间徘徊。宗教实体是上帝,它是意(信仰)的对象;逻辑实体则是真理,它是知(认识)的对象。二者虽有区别,但它们都被当做形而上的客观实在【23】。对这种形而上之客观实在的探索,构成了20世纪以前的整个西方哲学思维的基本传统。

罗素曾把一部西方哲学史概括为“审慎对热情的冲突”,这种冲突说到底无非是理性与宗教的冲突。在希腊哲学的黄金时代,“热情”的代表是柏拉图,“审慎”的代表是亚里士多德。柏拉图创立了一种神秘主义的理念论,亚里士多德则创立了一种理性主义的逻辑学。然而无论是柏拉图的理念论,还是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都还带有一些经验的色彩,它们还没有成为真正的形而上学本体论。柏拉图的“理念”发展到纯粹形而上学阶段,就变成了基督教的“上帝”,它成为中世纪哲学的终极实在和最高本体。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后来则演化成为一种思辨形而上学,成为西方近代唯心主义独断论的逻辑“实体”(最典型地表现在莱布尼兹—沃尔夫的“形而上学”体系中)。“热情”与“审慎”、信仰与理性、宗教实体与逻辑实体最终在黑格尔的“绝对唯心主义”哲学中达到了天衣无缝的统一(至少黑格尔本人是这样认为的),而二者统一的基础仍然是一种客观的形而上的“绝对精神”。

在西方哲学思维发展的这个基本脉络中,人始终只是作为一个主体(而非实体),作为形而上的本体的一个异在的对立物而存在。人是“精神”或“上帝”等实体的一个现象【24】,一个被客观实在借以实现自身的中介手段。人的主观性的实践理性(道德)只是客观的绝对理性(“理念”、“上帝”、“绝对精神”)的一种反应形式和派生物(在这一点上,只有康德是个例外)。因此道德哲学在整个西方哲学中只是一条可有可无的尾巴。

中国哲学思维的情况则截然不同。中国哲学思维的对象是道德实体,因此整个中国哲学都带有浓厚的伦理色彩。伦理学或道德哲学具有强烈的实践性,它的基础既不是知,也不是意,而是行。道德实体是“至善”,由于中国哲学思维的经验性的倾向,这种抽象的“至善”具体化为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道德行为规范。中国哲学的一切范畴,其基本的功能特点既非“可知”,亦非“可信”,而是可行。换言之,中国哲学范畴都具有实践性的道德功能。伦理亲情不仅仅是人心的秉性,也是“天”、“理”、“道”等形而上的实体的根本特性。一切认识论的对象和宗教信仰的对象,无非是道德实践的消极对应物和陪衬。善是真的前提和基础,因此,一切外在的本体,最终都被纳入“德”这个最基本的本体之中。在中国哲学中始终只有一个真正的本体,即道德本体。

《周易·系辞上》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中国哲学诸范畴如“天”、“道”、“理”等,就其形式而言,属于形而上的存在。然而由于这种形而上的形式每每被赋予了具体的道德含义,因此从内容上看,它们仍未超出经验(即形而下)的范围。道德尤其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道德,具有显著的实践性特点,它直接体现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中。忠孝仁义等德目,既构成了具有形而上形式的“天”、“道”、“理”等范畴的实际内容,同时又须臾离不开人的经验性的道德活动。学术界有人认为,中国哲学的本体概念是既“实”又“现”的(既是实体又是现象)。同样,中国哲学诸范畴也同时兼具形而上和经验的双重特点。恰如道德本体在客观的“天”、“理”和主观的“心性”之间进行着双向流动一样,道德本体也填平了形而上学和经验论之间的巨大沟壑。因此在中国哲学中,一切形而上的范畴最终都消融在经验性的道德实践中,形而上学从来没有被当做一种独立的、与经验的活动或实用的目的无关的学问来加以探讨过。哲学始终与伦理学纠缠在一起,既没有产生过经院哲学那样的关于上帝的形而上学,也没有产生过“逻辑学”那样的关于真理的形而上学。所以,我认为中国哲学思维的一个实质性的特点是摈弃形而上学。

在“德”的基础上实现的客观天理与主观心性的统一,形而上的实体与经验性的实践活动的融合,就是所谓的“天人合一”。这种合一过程表面上是通过“心”对“天”的“知”而实现的,实际上“知”就是“行”,就是道德实践。“知之真切笃实处便是行,行之明明精察处便是知。”(王阳明:《全书》卷六《答友人问》)人在修身养性的行为过程中“知天命”,因此,“天人合一”的过程同时也就是“知行合一”的过程。

“天人合一”是在实用性的德目(仁义礼智忠孝信悌等)基础上完成的,这样就摈弃了(或者更确切地说,是消融了)虚无飘渺的形而上学,造成了中国哲学范畴的普遍经验化和实用化的特点。“知行合一”是在具体的道德实践(“反身而诚”、“修身养性”)中实现的,从而就限制了超越直观感性活动的思辨理性的发展,致使中国哲学中建立不起纯粹而独立的本体论。因此,中国哲学既无神秘主义的色彩,亦无逻辑思辨的特点,而是具有显而易见的实用理性精神和人文主义倾向。它使得中国人既不关心不着边际的超验世界,也不热衷于去探索玄之又玄的“客观真理”,而只偏重于此生的道德修养(“内圣”)和建功立业(“外王”)。超验的实体与先验的心性最终在经验的道德实践中统一起来,二者共同基于的时空坐标是现世的个人德行和人际关系,“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道德——政治理想成为中国哲学思维关注的焦点。

这就是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的现世性和实用性的特点在哲学中的表现。(www.xing528.com)

成中英对这种道德本体的人文主义哲学评价道:“我们可以说中国人文主义的内在性一开始就认定人与终极的实在和人与自然之间是没有分歧的:这一点也说明了在中国哲学中缺少绝对的分离和超越经验的观念,因为在事物的相互关系作用中是不能有这些观念的。在以儒家道家和中国佛学作基础的中心活动上,缺少这些观念也许是中国没有发展纯逻辑和科学的重要原因。但无论如何,中国的儒家、道家和佛家却使中国的社会、政治、道德在理知生活,能够获得秩序与安定。”【25】

我在这里所总结的中国哲学思维的特点,是针对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中国哲学主流而言的,并不排斥中国哲学中有一些例外情况。但是在中国哲学史中,无论是唯心主义哲学还是唯物主义哲学,无论是儒家、道家、墨家还是佛家的哲学,其最终的归宿都要落在一个“德”字上,任何高深幽奥的玄理最后都要融于现实的道德生活,在这一点上恐怕是极少例外的。朱熹在评价周敦颐的玄奥的“太极”说时总结道:

“其高极乎太极无极之妙,而其实不离乎日用之间;其幽探乎阴阳五行之赜,而其实不离乎仁义礼智刚柔善恶之际;其体用之一源,显微之无间,秦汉以下,诚未有臻斯理者,而其实不外乎《六经》、《论语》、《中庸》、《大学》、《七篇》(即《孟子》)之所传也。”(《周濂溪集》卷十一《隆光府学先生祠记》)

周敦颐哲学的这种特点也正是中国哲学的总体特点,说到底一句话,形而上之存在即是经验之道德,哲学即是伦理学。黑格尔对以孔孟之道为主干的中国哲学评价道:“当我们说中国哲学,说孔子的哲学,并加以夸羡时,则我们须了解所说的和所夸羡的只是这种道德。这道德包含有臣对君的义务,子对父、父对子的义务以及兄弟姊妹之间的义务。”【26】

中国古代的知识分子有着高度的文化热情,他们毕生研习孔孟之道,把伦理规范扩展为宇宙万物的一般规律,进而构造出一个具有道德属性的宇宙本体,再回过头来证明现实道德的合理性和永恒性。

中国哲学的伦理化特点,构成了束缚中国人抽象思维能力发展的桎梏。“仁义礼智”等德行是人之本性和天之本性,是天经地义的,是“所当然”的,从而就阻碍了中国知识分子去探讨这种“所当然”背后的“所以然”。诚如清代著名学者阮元所说,“天道渊微,非人力所能窥测”,因此理论“当言其所当然,而不复强求其所以然。”(《畴人传》卷46)对现实的伦理范畴之外的东西都不予深究,“行”是“知”之对象的取舍标准。天被分为两部分,一部分被加上伦理色彩,成为“知”的对象,另一部分则作为纯粹形而上学或自然被置于“知”之外。故而圣人一方面“知天命”,一方面又“不求知天”;一方面知人即为知天,另一方面,“天道远,人道迩。”(《左传·昭公十八年》)“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庄子·齐物论》)圣人虑虽深,能虽大,察虽精,但不以加于虚无飘渺的天之上,“夫是谓不与天争职”,“天有其时”,“人有其治”(《荀子·天论》),人要想把握自然规律,那是糊涂昏乱。“大巧在所不为”天之职,“大智在所不虑”天之事(《荀子·天论》)。人的才思智慧应该用到人事上,用到现实的道德实践和社会政治活动上。恰如孟德斯鸠所指出的那样:“中国人把整个青年时代用在学习这种礼教上,并把整个一生用在实践这种礼教上。”【27】因此“天人相分”虽然是与“天人合一”相对立的命题,但二者在摈弃了形而上学这一点上是殊途同归的——一个是把形而上的存在当做不可知的对象不予理睬,“存而不论”,如同康德的“自在之物”,实际上等于不存在;一个则是把形而上的存在经验化为伦理范畴。二者内在的实质精神是高度一致的,其本质特征都是以“行”(道德实践)作为“知”(认识)和“在”(存在)的前提和基础。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礼记·大学》)大学之道的根本在于修身养性的道德实践。这种实用性的和现世性的道德哲学思维对中国知识分子和一般民众的心理产生了深刻而持久的影响。它一方面使中国人把脊背转向外在的“纯粹”存在,远离自然和神,轻视科学和神学;【28】另一方面则使中国人始终面对着此生此世的现实生活,专注于个人的道德修养和安邦治国之道,培养了中国人内在的精神品性,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一种稳定而繁荣的封建世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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