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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关系变革:农业社会主义与私有制社会主义的比较

时间:2023-12-07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生产关系的历史性变革随着有计划经济建设的全面开展,工业化对农副产品以及市场、资金等的需求日益增长,这就同个体农业孤立、封闭、落后、劳动生产率和商品率都很低的现状之间,产生了尖锐的矛盾。为了解决这些矛盾,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步伐便随之加快。至此,我国基本上完成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在社会经济结构中确立了公有制的绝对优势,建立起崭新的社会主义制度。

生产关系变革:农业社会主义与私有制社会主义的比较

生产关系的历史性变革

随着有计划经济建设的全面开展,工业化对农副产品以及市场、资金等的需求日益增长,这就同个体农业孤立、封闭、落后、劳动生产率和商品率都很低的现状之间,产生了尖锐的矛盾。为了解决这些矛盾,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步伐便随之加快。自1955年夏季以后,处于整顿和巩固之中的农业合作化运动一下子转入高速发展阶段,仅半年就在农村基本实现了初级社化,并迅速向高级社迈进。到1956年底,基本实现了高级社化。这样,经由互助组、初级社再到高级社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原计划18年完成的任务仅仅7年就快速完成了。这种高速度的发展,突破了中央原来设想的“积极稳步”的方针,这一方面是基于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初期工业化战略的需要,另一方面则因当时对农村中的“两极”分化现象和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估计过高。

农业合作化的迅速到来,超出了人们原来的设想,于是党内在合作化问题上便形成了“加速”与“稳步”的意见分歧。这种分歧后来被归结为让合作化“上马”与“下马”之争。这种划分事实上是简单化了,然而它却导致了对主张稳步发展的邓子恢等人的错误批判,这一批判反过来又助长了急于求成、盲目求纯的“左”倾情绪。结果,农业合作化后期出现了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生产经营形式过于简单划一的弊病,以致遗留了一些长时期难以解决的问题。(www.xing528.com)

在农业合作化高潮的推动下,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随之进入全行业公私合营阶段。1955年11月,中共中央召开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问题会议,并作出相应的决议,阐明了党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根本方针是用赎买和国家资本主义的方法,有偿地、逐步地改变资本主义所有制;在改造他们的同时,给予他们以必要的工作安排;不剥夺资产阶级的选举权,并对他们中间有贡献的代表人物作恰当的政治安排。在赎买的形式上,确定采取按照固定资产价值付给定额利息的办法,促使资本家不太勉强地交出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在上述方针政策下,1956年1月,以北京市批准全市私营工商业实现公私合营为开端,全国各城市兴起全行业公私合营的热潮。到年底,全国私营工业户数的99%实现了所有制的改造;私营商业有82.2%转为公私合营商业或合作社;手工业合作社(组)的参加者占手工业者总数的91.7%。至此,我国基本上完成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在社会经济结构中确立了公有制绝对优势,建立起崭新的社会主义制度。尽管改造后期存在一些缺点,但总体来说,在有几亿人口的大国比较顺利地实现了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这的确是伟大的历史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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