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院《教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考评的对象
在校院教学年度内承担教学计划所分配的教学任务的专职、兼职教师。
二、教学考评的内容
1、教学效果考评。包括教师授课的基本内容、理论联系实际的情况、讲课方法与艺术、教态教风、课件制作与使用效果等。
2、教学工作量考评。专职、兼职教师在教学年度内承担教学计划所分配的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
三、教学考评办法
1、教学效果考评
教学效果实行“三位一体”考评,具体办法如下:
一是学员考评。学员根据教师的授课情况,按照《教学效果考评表》(式样见附件1)内容逐项打分,由相应的管理部门汇集报教务部。
二是教研部考评。即教研部通过集中听课的方法对本部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按照《教学效果考评表》内容逐项打分,汇总结果连同考评表于放假前半月内报教务部。(www.xing528.com)
三是领导考评组考评。由校院领导、教研部领导、教学管理部门领导组成考评组,对任课教师采取定期、不定期听课方式,按照《教学效果考评表》内容逐项打分,由教务部汇总。
教学效果考评以百分制计,其中学员考评、教研部考研、领导考评组考评分值,分别以60%、20%和20%的比例计入总分,作为每位任课教师的考评得分。
2、教学工作量考评
每个学期末,以教研部为单位填报本部教师授课工作量统计表,经教研部主任审核后报教务部。兼职教师每个学期末,填报授课工作量统计表,报教务部。最后由教务部按照教学计划课时数核实,确认教师本学期的实际授课工作量。
四、教学考评级织实施
1、学员对任课教师的考评,分别由培训部、研究部、理论进修部组织实施,每学期至少一次。
2、教研部对任课教师的考评,由教务部组织实施,每学期至少一次。
3、领导考评组对任课教师的考评,由教务部组织实施,每学期至少一次。
4、教学考评结果,分学期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对教研部综合考评和教师晋升职务职称、实行各种奖惩的基本依据。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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