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讽刺英国的进化论者,嘲笑德国的国家主义者,但这不奇怪:尼采本来就习惯指责对他影响最深的人;这不过是他不自觉之中掩饰自己受益于别人的方式罢了。
斯宾塞的伦理哲学还不是进化论最必然的产物。倘若生活是一场适者生存的斗争,那么强悍便是至上的美德,柔弱便是最大的过错。能够生存,获得胜利就是善;屈服和失败便是恶。只有维多利亚中期英国进化论者的懦怯,法国实证主义者以及德国社会主义者的那种资产阶级的绅士风貌,才会掩饰这个结论的不可抗拒的必然性。虽然这些人有足够的勇气摒弃基督教的神学教义,但是他们却不敢顺乎其理地继续下去,与种种道德观念分道扬镳,不再对从这种神学教义中衍生出来的温柔敦厚和利他主义仆伏崇拜。他们可以不做英国国教教徒、天主教徒或者路德教教徒,但是他们却不敢不继续做基督教徒。尼采这样论辩道:
从伏尔泰到孔德的法国自由思想家在内的动力所在就是不甘呆在基督教的理想背后……而是一有可能便超越它孔德的‘为他人而活着’的信念就比基督教还要基督教。在德国有叔本华,在英国有约翰·斯图亚特·穆勒,他们将作为行动准则的同情、怜悯、利于他人的理论宣扬得无人不晓……所有的社会主义体系都蒙昧地将自己置于这些学说之上了。(www.xing528.com)
达尔文无意中完成了百科全书派的工作。百科全书派挖空现代道德伦理的神学根基,然而这种道德本身却原封未动、完好无缺,但神圣不可侵犯地高悬在空中,实际上只需一点点生物学的气息就足可将这些欺诈的残余扫荡得干干净净。头脑清醒的人很快就会领悟到古今最深刻的思想家们早就明白的道理:在这场我们称之为生活的斗争中,我们需要的不是慈善,而是力量;不是谦卑,而是高傲;不是利他主义,而是果敢的智慧。平等与民主违反选择与生存的原则。进化的目的不是众生,而是天才;差异和所有命运的主宰不是“止义”,而是强权。在尼采看来,就是这样。
倘若这一切都正确无误的话,再也没有什么理论比俾斯麦的理论更伟大、更能说明问题了。俾斯麦是一个通晓人生真谛的人,他曾直言不讳地说过,“民族之间没有利他主义”,今天的世界的一切问题不能依靠投票表决和滔滔雄辩,而要靠铁与血来解决。对于被幻想、民主以及种种美好的“理想”搞得腐烂不堪的欧洲而言,俾斯麦不愧是一股摧枯拉朽、涤荡污秽的旋风!在短短几个月里,他把衰败颓废的奥地利牢牢地抓在了自己的手中;在那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他使陶醉于拿破仑神话中的法国威风扫地俯首贴耳;同样是在那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他迫使日耳曼境内大大小小的所有邦国、君主,所有领地和政权归于一统,融为一体,合并为一个强大的帝国,这个帝国本身不就是这种全新的力量道德的真实标志吗?新生德国的军备和工业方兴未艾,充满活力,正需要一个代言人。武力的裁断需要一种为之辩护的哲学。基督教是不会这么做的,进化论却能完成此事。只要稍具胆识,便可大功告成。
尼采就有这种胆识,于是他便成了这个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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