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全球化”一词最早由T.莱维于1985年提出,指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先进科技和生产力为手段,以发达国家为主导,以最大利润和经济效益为目标,通过分工、贸易、投资、跨国公司和要素流动等,实现世界范围内的市场分工与协作。其表现在于:一是世界各国经济联系的加强和相互依赖程度日益提高;二是各国国内经济规则不断趋于一致;三是国际经济协调机制强化,各种多边或区域组织对世界经济的协调和约束作用越来越强。
经济全球化从本质上讲,是发达国家资本在全球的新一轮扩张,由此带来的后果是利益分配不均,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贫富差距进一步加大,同时也使全球经济的不稳定成为一种常态。经济全球化使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性空前加强,不少国家的对外贸易依存度已超过30%,个别国家甚至达到了50%~60%。在这种环境下,全球性的经济波动和危机传染便不可避免而且极有可能经常发生。2008年美国的次贷危机便是一个例子,它由美国很快传染到整个欧洲地区以及东南亚,造成严重的地区性金融危机,随后又波及到拉美地区,最终造成全球性金融动荡。
对发展中国家来说,美国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扮演的角色并不像它看上去那么光彩。以它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极力利用自己拥有的技术优势和经济优势,力求主导与操纵世界经济的发展方向,建立有利于自己的世界经济秩序。前美国政治学会会长、哈佛大学战略研究所所长亨廷顿对此丝毫不加掩饰,他在《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一书中,直截了当地列举了所谓西方文明控制世界的14个战略要点,其中第一条便是“控制国际银行系统”,第二条是“控制全部硬通货”,第五条是“掌握国际资本市场”。
克林顿是经济全球化的积极推动者,他说:“如果由于害怕全球化的破坏而希望阻挡全球化,我认为是不可取的。”事实上,由于美国在世界经济中占据的份额很高,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因而占据着极大优势,美国不遗余力地鼓吹经济全球化,实际上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它可以利用美元的独特地位,通过印发钞票,影响和操纵汇率、利率等手段,为自己捞取巨大的经济利益。美国力图控制国际金融体系改革的主导权,其中最重要的一个途径就是主张并控制全球金融一体化,推行符合其自身利益的贸易投资自由化,按照自己的需要,左右国际经济游戏规则的制定。
当美国在国际经济竞争中遇到麻烦时,它常常通过制定有利于自己和修改不利于自己的国际游戏规则,迫使别国最大限度地开放市场,从而巩固和加强自己的霸主地位。例如,美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西方七国集团中通过制定和协调经济、财政、金融、汇率规则,利用美元的特殊地位,影响和操纵汇市,大发其财;在世界贸易组织中制定和修改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则,依仗其科学技术优势,通过限制政策鼓励高技术出口来制约他国;在世界银行通过制定和修改投资和外援的规则,依仗其资本优势,通过经济援助手段来干涉他国内政……
当国际法与美国国内法发生矛盾时,美国则向来以国内法来抵制国际法,谋求治外法权。也就是说,美国可以制定和修改国际经济合作游戏规则,他国必须遵守和执行,否则将受到制裁,而美国却不必受它自己制定的规则的制约。《达马托法》和《赫尔姆斯-伯顿法》就是美国在国际多边经济关系中的霸权主义的典型例证。(www.xing528.com)
美国从自身利益出发推行的金融自由交易规则,使得世界范围内的金融风险日益加大,几百亿、上千亿美元的资本突然地在几个月的时间里涌向一个国家,又在瞬息之间大量调走,这对一些开放了的中等国家的经济的冲击是巨大的。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即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1999年2月16日,《纽约时报》刊载了一篇题为《美国怎样拉拢亚洲使之允许资金流入》的文章。文章说,克林顿政府为了本国金融行业的利益,大肆向泰国、巴西、俄罗斯鼓吹金融自由化,这些国家于是采取了鼓动资本自由流动的措施来刺激经济发展,使外国货币流入,而当地货币流到国外,最终导致了银行业的混乱和金融危机。文章指出,美国推行的金融自由化是诱发亚洲金融危机的主因。
1999年3月2日,美国《巴尔的摩太阳报》发表专栏作家威廉·吉拉夫的文章,披露美国政府全球化政策的内幕,揭露美国利己主义的国际金融政策。文章说,华尔街把解除国际金融规制的权利卖给了克林顿政府,促使克林顿政府大力推行其全球金融政策的非规制化,重塑世界金融格局。美国政府推行资本自由流动的原因在于支持美国政府的银行业需要如此。
身为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的格林斯潘,其本质正是美国势力庞大的银行业利益的代言人,他对国际金融监管所秉持的理念,以及对诸多重大国际金融事件的反应,很好地为吉拉夫的这篇文章作了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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