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丝来自一个人丁兴旺的大家庭,共有兄妹5人,父母20世纪初从波兰移民到美国,办理移民时改了个美国名字叫戈德史密斯。罗丝兄妹5人中除了大姐玛丽出生在波兰外,其他人都出生在美国。
戈德史密斯一家是音乐之家。老戈德史密斯是布朗克斯区一座犹太教堂唱诗班的领唱。格林斯潘的一位舅舅马里奥,原名默里·托卢科,后改名叫默里·史密斯,最后改名为马里奥·席尔瓦。马里奥身材矮胖,皮肤黝黑,曾想冒充意大利人在歌剧方面有所发展,后来创作的一个剧本被搬上了百老汇舞台,名叫《爱情之歌》,以作曲家舒曼的故事为背景。格林斯潘的母亲罗丝则喜爱弹钢琴和唱歌,她的演唱风格无拘无束,活力四射,令人想起女歌手海伦·摩根。她喜欢唱科尔·波特和杰罗姆·科恩的歌以及一些新歌,如《低吼的大棕熊》,还会唱犹太人意第绪语的歌曲。罗丝是一位向日葵花般开朗、明媚的女人,在贫困而又艰难的生活中,音乐与聚会是她保持乐观的心态与生活热情的法宝。离婚住回娘家后,她除了赖以为生的零售店工作之外,就是带格林斯潘参加一个接一个的聚会。无论什么样的聚会,一旦有罗丝出现,便会变得热闹非凡,她总能够带动全场的气氛。格林斯潘的表姐克莱尔回忆说:“罗丝精力旺盛,非常活泼,也很亲切。”克莱尔后来成为一位专业的歌唱家,主演音乐喜剧。20世纪40年代,她曾在埃塞尔·墨尔曼主演的一出百老汇剧《安妮,拿起你的枪》中扮演过角色。
身边有这么多酷爱音乐的人熏陶,格林斯潘自然而然地也喜爱上了音乐,并早早展现出音乐才华。在乔治·华盛顿中学读高中期间,他以单簧管和萨克斯管的吹奏技艺成为学校管弦乐团的一员。此外,他还参加了同班同学利瓦伊组织的一个乐队,名叫“希尔顿乐队”。“李·希尔顿”日后成为利瓦伊的艺名。利瓦伊是个很有商业头脑的小伙子,在他的带领下,乐队经营得很成功,经常有在附近巡回演出的机会,每个队员参加一次可得2美元。利瓦伊后来一直在音乐界发展,他对格林斯潘的印象是有点“高深莫测”。他说:“格林斯潘从来不会说一些斩钉截铁的话,永远是模棱两可,就像他现在一样。”
格林斯潘高中时期的另外一位音乐好友是在课外音乐班结识的斯坦·盖茨。斯坦·盖茨与格林斯潘的背景十分相似,也出身于一个低中产阶级的犹太家庭,住在离格林斯潘家不远的布朗克斯区。(www.xing528.com)
此时美国正在从1929—1933年的大萧条低谷中走出来,一派“好日子”再现的景象,欢快的音乐充斥着纽约城大大小小的酒吧和俱乐部。受到周围环境的熏陶,盖茨从很小就开始学习乐器。他的父亲在他13岁那年为他买了一把萨克斯管,盖茨非常喜欢,每天不住地练习。邻居经常忍受不了地喊道:“叫那个孩子住口!”每当这时,他的妈妈就会冲着外边回敬道:“斯坦利!再吹大点声!”
盖茨和年龄比他大一岁的格林斯潘认识以后,两人常常聚在一起吹萨克斯管,并为他们崇拜的偶像本尼·古德曼或列斯特·扬争得面红耳赤。格林斯潘虽然比盖茨年龄略大,音乐才华却远远不如盖茨。斯坦·盖茨15岁便加入了大名鼎鼎的杰克·提咖登的乐队,不到20岁便灌录了自己的第一张唱片,声名远扬到欧洲。斯坦·盖茨后来成为一位伟大的次中音萨克斯演奏家,能够演奏出世界上最美妙的音色;他开创了新的爵士乐风格,推动了传统爵士乐的发展;他对爵士与巴西音乐相融合的BOSSA NOVA风格的推广,使更多的人通过BOSSA NOVA这种轻松时尚的音乐喜欢上了爵士乐。斯坦·盖茨一生共获得17次年度最佳Tenor萨克斯风乐手奖,到他1991年6月6日去世,生前共留给世人近百张经典的演奏录音,是爵士音乐史上最重要的人物之一。
除了音乐,格林斯潘还喜爱棒球运动。暑假期间,他和邻居家的孩子们组建了一支棒球队,并为球队起了一个十分霸气的名字——泰坦巨人队。格林斯潘是左撇子,队友们便让他打一垒。格林斯潘效仿道奇队同样打一垒的强击手卡米利。虽然他所在的街区是洋基队的老巢,格林斯潘却是洋基队的对手、位于布鲁克林区的道奇队的忠实球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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