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百年的休养生息,北宋的社会经济呈现繁荣的局面,政府因此又具备了恢复和发展官学的实力。同时,有识之士不满不务耕而求获的科举制度,及其愈演愈烈的弊端,要求政府兴办官学,整顿科举。于是,宋仁宗改变政策,在坚持了20年支持书院之后,又转而支持官学的复兴。自庆历四年到宋室南迁,即1044年—1126年的80多年时间里,北宋开展了三次兴办官学的运动,书院也因此踏进了新的征程。
第一次兴学运动是范仲淹发起的,它是庆历新政的一部分。范仲淹对政府不兴学,却大力提倡科举制度极为不满,多次上书要求改变这种弊端。庆历三年(1043年)八月,他在任参知政事,第一次《答手诏条陈十事疏》中,第三件事就是精贡举。次年三月,仁宗皇帝听从了他的建议,下诏兴办官学。这一次兴学的重点,一是整顿国子监,并要求州县都办学校,从而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完整的学校建议系统;二是规定学生须在学校读书满三百天,才能参加科举考试,以确保学校建议的权威性。
第二次兴学运动是王安石发起的,它是按石变法的一部分内容。早在嘉佑三年(1058年),王安石就在长达万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中,提出人才救国的思想,以及“教之,善之,取之,任之”,全面改革教育的设想。但他的设想直到十年后,他任参知政事,考试实行变法时才得以实施。他的主张是改革科举兴办学校,即在太学实施“三舍法”,增设武学、律学、医学、蕃学,在全国各路、州、府设学官53名,规定以《三经新议》为各类学校的必读教材。其中最主要的是三舍法,他规定将太学分为外、内、上三舍。外舍生700人,年终考试成绩优秀者升内舍。内舍生200人,每两年升级一次,升上舍。上舍生200人,学行皆优的人可直接授予官职。它的意义在于以三舍进取替代科举考试,将学校教育的地位进一步加强。
第三次兴学运动是蔡京发起的。它开始于崇宁元年(1102年),它的主要内容是建辟雍,增加州县学生名额,设置各路提举学司,管理各路州县学政,以加强国家队官学教育的行政领导。
三兴官学的主要目的是恢复和发展从中央到地方的完整的学校教育体系,并确定学校的权威性,然后以升舍三法取代科举考试,集养士取士于官学教育一条途径。三兴官学的最后结果,虽然由于种种原因,于预期的目标有些差距,但总的来讲还是比较成功的。
官学的普遍建立,及其权威地位的确定,意味着授予替代官学作用的完成。在大兴官学前创建且办得很有成效的一些书院,在兴学运动中都改弦易辙,并入了官学的阵营。如石鼓书院、笙竹书院分别改为州学和县学。岳麓书院、湘西书院则与潭州州学连为一体,形成潭州三学的结构。学生通过考试,依太学升舍之法,以积分高等逐级递升。在三学中,岳麓书院位同上舍,是潭州地区最高学府。
潭州三学所展示的是书院和官学的合而为一,或者说是书院的官学化倾向。但它可以说是书院替代官学现象的特殊反映,从岳麓书院位居三学之首位,说明书院的教学质量等,已高居州学之上,反映出书院在替代官学过程中,已经形成自己的长处,并发展成一种新的富有生命力的官学无法替代的优势。
虽说官学兴盛后,几大书院或废弃,或停办,或改作他用,或被僧道所占,或改为州府之学,书院在宋初取得的显赫声名几乎是丧失殆尽。但这并不意味着书院发展历程的中断,恰恰相反,书院在北宋后期获得了比前期更快的发展速度,书院的数量比前期几乎多出1.5倍以上。
北宋后期书院的继续发展,得益于以士人为主体的民间力量的支持。同时,北宋后期书院的发展也满足了士人不同类型的文化需求,不同追求爱好的人,都可以运用书院来实践自己的理想,正是这种超强的适应力,使得北宋后期的书院呈现多彩的文化功效,在作为主流的学校性质的书院外,还衍生出墨客游览,学者著述,大师传道等不同类型,各有特色的书院,这是书院在北宋后期发生的具有积极意义的流变。在这些流变中,以讲求学术为目标的追求,为书院的发展开辟了另一更具文化意义的方向,其直接的结果是南宋书院与理学的一体化。(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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