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山茂树在考察一系列因素对自由民权运动的影响后指出:“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自由民权运动是政府主导的文明开化政策的产物。”注479以植木枝盛、中江兆民等为代表的自由民权思想家,吸收了洛克、卢梭和密尔等人的民主思想,不仅提出了国民铸造的诸多观点,还以此为武器向天皇专制思想发起了挑战。
(一)植木枝盛的思想
在自由民权运动中,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土佐藩士植木枝盛都是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他十七岁时受板垣退助演讲的影响而对政治产生兴趣,此间又受“明六社”诸公的影响,开始在各种刊物上发表自己的见解。后加入立志社,成为自由民权运动的重要推动者和行动家。他在复兴爱国社、召开爱国社大会、成立国会促成同盟、提交开设国会请愿书等事件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他的思想具有多重性、复杂性和鲜明的实践性。
1.人民的自主性是对“恶政府”的有效抵抗
植木枝盛强调国家与人民的基本对立关系。他认为国家和政治发端于强者的统治,“一般来说,国家是由强者制服弱者而形成的,实际上并非全体人民真的从心里寄希望于政治而组成国家,而是那些强者,为逞一己之意欲,纠集众徒,然后始有政治。”注480政治的本质就是权力支配下的社会统一。“大千世界,有良政府,也有恶政府。总而言之,则都是恶的。如果坚持这一点,认为政府是恶的,那么人民处于恶政府之中,就不会放弃自主性,这样或可改造出良政府来;如果完全信赖良政府,人民渐渐失去了自主性,那么大抵就要冒出个恶政府来。”注481即政府的本质为恶,良政府绝非自然形成,而是人民对政府进行反抗的结果,人民的自主性是对恶政府的有效抵抗。1881年8月,植木枝盛以立志社委员的身份起草宪法草案时就贯穿了这种思想,将其称为“人民反抗压迫的抵抗权和革命权”。从现存的立志社的宪法草案《日本国国宪案》来看,第64条“日本人民都可以反抗乱暴无法”、第70条“当政府违背国宪时,日本人民可以不服从政府”、第71条“为政府官吏所压迫时,日本人民可以排斥之”、第72条“当政府恣意违背国宪,擅自残害人民的自由权力,妨碍建国的宗旨时,日本人民可以推翻它,建设新政府”注482等条款大致应出于植木之手。
2.人民不是政府的奴隶,是国家的主人
“人是自主自由、独立特性的动物,各以自己为天。”注483植木枝盛超越了政治价值的局限,主张“人民之天即人民也,人民之自由也”注484,“可以说人有天然生活的权力”注485,这与当时其他民权派形成显著区别。“政府也好,天子也好,说到底都是人,都与自己平等。”注486“人民不是政府的奴隶,而是国家的主人,自己的利益哪怕是微乎其微也要争取,没有考虑国家利益的义务”;政府作用“不在于推进文明,而在于扫除文明进程的障碍”;注487“人若要真正的自由,欣然而乐,只有解散国家,毁灭法律,而后可行”,“废除政府和法律,正是我们的当务之急”。注488这里,植木枝盛对统治者摆出一副所谓救世者姿态表现出强烈排斥蔑视,其中还夹杂了某些无政府思想。不过,自立的人生观,在植木枝盛那里,最后转变成了孤傲的“唯我独尊主义”。
3.国民要自觉以国家为己任
植木枝盛要求国民关心国事,批判那些漠不关心者。“毕竟国家是民众的集合物”注489,“国家就是生活的形式,就是生活的根本”注490。“那些人只为其一身一家谋,于国家大事却不用心,将国家之事视如他国异域之事,完全置之度外。”这种蝇营狗苟之民“非国家之良民也,乃国家之死民也”。注491“从根本上说,如不能伸张民权,就不能伸张国权,就不能保国独立,专制就是卖国。”“国家安危,与每一个人的安危息息相关。”注492
可以看出,植木枝盛既有国家主义立场,又有叛逆、无畏和反抗的自由主义精神,反映出其内心的思想矛盾。他最后放弃了反抗的立场,而走上了以“立宪”为中心的民权运动,显示出其理论和实践之间的差异。
(二)中江兆民的民权论
中江兆民1865年出生于土佐,作为土佐藩的留学生被派到长崎学英学,但他却转向了法兰西学。1871年,他随岩仓使团巡游欧美,1872~1874年,驻留法国。1874年回国后,他介绍和翻译了法国的政治理论和政治思想,卢梭的《民权论》经他的选译和解说,以《民约译解》的方式发表在《政理丛谈》上。中江兆民参加了自由党的结党活动,并作为《东洋自由新闻》的主笔为该报撰写社论。此外,他还投稿支持自由党的新机关报《自由新闻》,尽管他并未加入该党。中江注重的是民权运动的理论课题,给自由民权思想带来哲学上的升华,故被陆羯南称为第三期民权运动“新自由论派”的开创者。由于他是从卢梭的思想中寻找依据,又被称为“东洋的卢梭”。其理论主要体现在自由和立宪两方面。(www.xing528.com)
中江兆民以《三醉人经纶问答》中刻画的洋学绅士、豪杰君、南海先生三个人物来表达三种不同的政治观点。“洋学绅士”代表西洋近代民主主义思想,主张日本要走民主之路,要完全废除武备而不是充实武备,基于自由民主的理义而对外独立。注493“豪杰君”代表了扩张的国权主义,指出要从铁腕原则出发,以武力对外扩张是日本的最好选择。注494“南海先生”则代表现实的改良主义者。中江兆民认为“洋学绅士”过高评价了新思想的影响力,以为有了新思想就能立即控制时代;而“豪杰君”则犯了将统治者独裁视为万能的错误,只将国家看作对外扩张的机器,而忘记了国家也是“民众意欲的集合”。他认为这二者都是错误的,指出要“想创建新视野,就应该将新思想注入人们的脑髓之中,并使之生根……思想产生事业,事业又产生思想,如此转变不已,这就是进化神的道路。进化神既非俨然临于社会之上,也非潜伏于社会脚下,而是盘踞在人们的脑髓之中”注495。也就是说,人的脑髓是最重要的,只有新的头脑才能创造新的社会。历史的进步是要一步一步来的,不可能从专制一下就飞跃到民主,先要从君主专制到立宪君主制,再从立宪君主制到民主制,循序展开。这便是他文中的“南海先生”的观点,实际上即他本人的观点,可视为是在自由民权运动败北情况下他为日本探索的出路。
2.权利来自于人类最本源的生存欲求,个人自我意志和生活需要高于国家权威
中江兆民对人具有的自然欲求即“生存的本能”予以尊重,并从中寻找各种权利的根源,从而建立了生存权和生活权的观念。《民约译解》中指出:“盖自主之权,正所谓天赋人也。故人之道,莫重于自图其生。”“夫自由之权,乃人民赖以安生立命之所,政府若必欲阻遏之,则亦必致兵士回锋倒戈反噬之。”注496由于权利的这种来源,因此个人的自我意志和生活需要高于国家的权威。他进一步揭示了政府与人民的关系,体现出了他对人民主权的见解:“政府原本是依人民的需要而设立的役所,若无人民,亦绝无有政府之理。人民是本,政府是末;人民是源,政府是流;人民是标杆,政府是影子。”注497 他还认为,权利本来就是以人民的自由意志为基础,应当根据人民的需要来决定其应有状态的一种东西,政治自由权只是人权的一种。他将权利分为“恢复的权利”和“恩赐的权利”。“恢复的权利”是指人民自下而上争取的权利,“恩赐的权利”指的是君主和宰相自上而下赐予的权利。他主张通过人民自身的努力,去实现“恢复的民权”。
3.“自由精神”是“自由政治”的基础,是需要涵养的
中江兆民将自由权分为“自由精神”和“自由政治”两部分。自由精神即“心神自由”或“心思自由”,就是“我的精神、心思,完全不受他物的束缚,不遗余力地充分发展”。注498“吾人最当留心涵养者,莫善于此物。”注499“自由政治”则是指“行为自由”,即所有公私行为的自由权,这种行为以个人权利满足为目标。“心思自由”强调了自由精神的主体性功能,是人性对天赋自由的自觉,是人心对自由精神的培养,松本三之介将其归结为“心灵拒绝束缚”和“精神自由发展”。这两点也成为“行为自由”乃至整个人类自由的基础。“自由诚然是天赋的,如不加以培养,无论如何也绝不会自己实现的。”注500社会交往则是涵养自由的温床。自由的精神只有通过与不同人们的交往、与异质思想的碰撞才能迸发出活力。中江兆民希望人们通过“联谊会”的“相互交流,再次获得心思的鲜活”。“思想之为思想就在于动,静止了就没有思想”注501这一观点,与福泽谕吉“自由的特性,是惟有在多事争论之间,方可知其存在”的自由观极为相似。
4.国会是扩张人民权利的舞台,宪法需要审核,民众具有议政和监政作用
中江兆民认为,国会就是“根据全国人民的意欲所成立的政事大脑”,是“扩张人民权利的舞台”。注502为了使国会合法化,他认为应尽快实行普选制,实现“恢复的民权”,要以人民公有为原则,实现共和政治。为寻找共和政治向君民共治的转换点,中江指出应从两个方面着手:其一是众议院议员要承担“针对宪法陈述意见”的义务;其二是宪法首先必须要经由国会来进行审查。他认为,宪法必须由君主和人民或人民代表共同协商之后方可决定。注503中江提出的审议宪法,是为了让没有国民参与的宪法,重新回到国民手中,从而迈出了“主权在民”的第一步。这一主张曾被载入自由党党议原案的首项,因未得到政府认可而在党的正式议案中被取消。但这一主张得到了政府的重视,以致同年正式起草的《教育敕语》中特别插入了一句“永尊国宪,以严国法”。这说明,他的宪法审核论还是起了一定影响作用的。
针对一些人要求尽快开设国会的呼声,中江兆民认为不能一蹴而就,要充分准备。“因为财古、租赋、法律、宪令、海陆军制、同邻国的交往等所有国家大事皆取决于国会。因此,议员一定要学识渊博而又练达时务。岂是矫妄诡激之徒,摇唇鼓舌,图一时之快者,所能辩哉!”为将政治有效地置于国民监督之下,他提出,选举权并非国民参政的唯一方式,国民具有平时在议院外议论政治、监督政府和议会活动的作用。对于选举产生的议员,他坚持“有限委任”的观点,建议选举人在自己的选区设立“政治聚会所”,“蓄积新鲜的政治空气,以滋养国会。使国会小心翼翼,顺因时势人情而进步,使其步调一致。”注504可见,中江兆民的立宪政治理论已经超越了制度论框架,在建构作为制度的主人——全国民众的政治主体性方面,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除植木枝盛和中江兆民之外,农民出身的大井宪大郎将平均财产具体化为均分土地,主张“土地平分法”。此外,宫崎民藏也在思考将土地分配从每户转向每个人的法律依据和保障。这些思想,都起到了唤醒了农民权利意识的重要作用。
植木枝盛和中江兆民等人理论的共同立场是明确的人民主权,这与“明六社”的启蒙思想家有本质差别。他们所宣扬的自由民权思想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日本应采取哪一种政治体制?哪些人才可以参与?应具备怎样的素质?——民众的政治觉醒在此过程中不断得以推进,政治参与热情得以点燃,也在议会政治的实践中得到锻炼,从而推动了其“公民”特质的产生。19世纪90年代北村透谷等人的文学界运动、20世纪初幸德秋水等人的社会主义运动,都与这场运动有密切联系。福田英子等女性民权家的产生也是运动影响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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