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无疑是人的近代性的政治存在形态,其概念的内涵是理想状态的。达到理想状态需要很长阶段,迄今为止的人类发展,可以说尚未完全实现。国民国家建设之初要形成的国民,我们称为“近代国民”,是国民发展的最基础阶段。近代国民并非自发形成,而是源于国民国家的政治构建。形成近代国民是近代国民国家的重要内容,根据政治学的理论,国民国家建设有制度和民众两方面的要求。前者是对国家体制和国家形态的基本要求——从割据走向统一,从分散走向集中,从模糊的疆域转变为清楚的主权界限。后者是对这个统治国度的民众的要求——从对地域的认同转变为对国家的认同,从依附的人身关系转变为独立的平等的关系,从君主的生杀予夺转变为政府通过法律对个人权利的保障,即从传统的“臣民”转变为近代“国民”。摆脱臣民状态,这便是国民国家建设的必然要求。
(一)近代国民国家的兴起
国家并非一开始就具有民族的外观。到了中世纪晚期,国民国家的形成才在欧洲成为历史发展的普遍趋势,并于17世纪上半叶最终得到巩固。三方面的巨大变革孕育、形成和巩固了国民国家。
一是15~16世纪民族语言取代部族语言、地区方言和外国语言而成为通行全国的语言。这一变革,在英国完成于1500年,法国完成于1539年,荷兰完成于尼德兰革命胜利之后,西班牙则完成于15世纪末。此外,葡萄牙、丹麦和瑞典等国家都分别在此期间内逐步形成了各自的民族语言。
二是代表民族的王权在形成中的近代资产阶级支持下完成了国家的统一与独立。中世纪晚期以后,在王权与附庸的斗争中,王权是进步的因素,在封建主义表层下形成着的一切革命因素都倾向于王权,在全国范围内确立了中央集权的绝对主义的君主专制。注54这个过程中,清除了异族统治,收复了领地,具备了自己明确的统治区域;通过教会改革,取得了世俗王权对教权、民族教会对罗马教廷的胜利;王权依靠与市民和中小封建主的联盟,使用武力和联姻等方式,逐步取得了中央对地方、王权对贵族权力的胜利,逐渐实现了国家和民族的统一。
三是形成了民族意识。民族宗教作为维系民族情感的纽带受到普遍重视,驱逐和迫害异教徒,强制推行宗教政策,以达成全体成员信仰的同质性,从16世纪末开始逐步成为各国采取的普遍手段。西班牙对毛里斯科人和犹太人的驱逐、法国的胡格诺战争以及英国与爱尔兰人之间的宗教冲突,都强化了各国民族意识和民族认同,为民族国家的建立提供了条件。注55
总之,王权的普遍加强,打破了中世纪分割孤立的格局,树立了以君主为整个民族主权象征的世俗统治权威,提升了民族情感认同,从而催生了国民国家的诞生。“国王的神话粉碎了领土割据,建立了适应经济需要的辽阔共同体,所有居民都被忠君的思想联结在了一起。”注56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认了国家主权的原则,国民国家的国际体系确立起来。这个阶段,只有德意志和意大利没有跨进近代历史的大门。其原因,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那里没有王权,也没有那无王权便不能出现的民族统一。”注57
中央集权建立了国家内部的纵向联系,但封建经济基础遏制了国家内部横向联系的发展,严重阻碍了经济的商品化趋势和向资本主义转化的趋势。而横向的连带关系则是民族市场、民族语言、民族意识以及文化同质性成长的出发点。新型市民阶级往往被排除在国家政权之外,鄙视工商的封建观念使资产阶级的行为方式和思想价值观念得不到承认和尊重,甚至在法国还出现了资产阶级在致富之后通过购买官职和爵位重新成为新贵族的情况。注58取代王权成为国家的领导阶级、对王权的民族国家进行资本主义的改造成为新兴资产阶级面对的重要课题。英国从17世纪中叶揭开了斗争的第一幕,法国大革命在18世纪提供了更激烈的模式,19世纪德国和意大利的统一则标志着国民国家第二个发展阶段的结束。两个世纪里,资产阶级的启蒙思想家以理性为武器,抹去了专制君主的神权光环,将最高权威的合法性从超自然的力量转引到人民手中,资产阶级成为国家的统治阶级,“主权在民”的理性原则“在实践中表现为也只能表现为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注59,转化为“以资产阶级在法律面前平等和法律承认自由竞争为基础”注60的代议制度。君主立宪制和民主共和制成为国民正常的国家政权形式。注61完成了资本主义改造的西欧国家,为其他地区的国民国家的建立提供了范式。由于各国历史发展状况和面临的国际条件不同,国民国家的建立在世界范围内呈现出成效迥异、纷乱杂陈的局面,无论从理论还是从实践上看,都没有一成不变的模式。注62
(二)近代国民国家的共同特征
国民国家作为迄今为止人类创造的最有效的政治组织单位,注63已有相当多的学者对此作过概括。注64根据相关研究,注65可以总结出国民国家以下几个鲜明特点:
1.主权独立和领土统一
国家主权是指国家在一国之内拥有的不可分割、不可转让的最高管辖权和最高决定权,具有普遍的效力和独立自主性。注66它意味着政府不效忠于任何更高权力,其本身在国内秩序中是最高的。霍布斯将主权视为国家的灵魂,博丹将其作为国家最本质的特征。前现代国家,人类社会主要以氏族、家族和部族等共同体构成,这些政治单元独立存在,分散而互不联系,其行政机构并没有成功地在其领土范围内合法使用暴力的权力。王朝君主国家促进了近代西欧民族国家主权观念的启蒙与觉醒,权力所辖之处皆处于有效统治范围,高度抽象的国家主权更清晰地展现出来。国民国家的形成过程,是国家确立自己疆域和空间活动范围即领土的过程,国家疆域是神圣和不可分割的,主权是区分“我者”与“他者”的基准线。“传统国家有边陲而无国界”注67,国民国家建立后,将国界变成为国家主权得以实施、利益得以实现的法律上的极限,边界的确定成为极为重要的事情。国家开始有了统治边界明晰化的国家主权。
领土统一不仅是主权独立的必要保证,将全体成员联合在一个尽可能大、尽可能集中的国土范围,也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和统一国内市场的需要。将分散的世界联为一个整体,为分散的自给自足的地方性经济活动转向全民族统一的经济联系提供了舞台,也为民众从对地方性共同体的忠诚转向对国家的忠诚提供了空间平台。
2.国家权力的集中及对地方的有效控制
主权独立和领土统一要求实行集中的政治,体现在政治体制上便是国家权力的集中及对地方的有效控制。统一的中央权力机构建立起来,中央政府或君主成为国家主权的集中代表。国家权力的集中过程,是全民族的利益战胜地方利益的过程。传统国家分散割裂的状态本身也意味着利益的割裂和分散,它导致了政治忠诚的纷繁歧异:人们或忠诚于家族、氏族、宗族、部落之类的血缘集团或半血缘集团,或忠诚于村社、城镇、领主、行会、宗教团体,以及对这些利益给予保护的那些人。注68国民国家的建立和巩固,还依赖于权力对社会的强大渗透力。如查尔斯·蒂利所言,国家的建构表现为政权的官僚化、渗透性、分化以及对下层控制的巩固。随着官僚制的日益完善,中央政府不仅在法理上也在实际支配能力上使国民国家的内外主权得到保证。国家权力的集中及对地方的有效控制,加强了全国范围内的经济联系,摧毁了“一切古老的、等级的、狭隘地方性的、小民族的、宗教信仰的以及其他的隔阂”注69,从而使自身成为唯一的权力源泉。即如鲁迅所说:“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我有关。”注70而官僚组织日臻完备,部门的分工高度专业化,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和一体化不断加强,进一步使国家成为民族意志、利益和尊严的体现者,成为民族延续性、认同性和统一性的代表者。
3.主权人民化与民主化
统治权的权力归属、权力配置和权力行使的制度性问题,是国民国家的重要课题。17世纪法国思想家拉布吕耶尔(La Bruyere,Jean de)曾响亮地提出“专制之下无祖国”的口号。当民众成为专制统治之下的臣民时,他们不会产生热爱与忠诚祖国的感情。17世纪英国思想家洛克、18世纪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Charles de Secondat, Baron de Montesquieu)和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等人从自然法和社会契约理论入手,提出了议会主权论、三权分立和制衡的学说以及人民主权学说。他们主张主权属于人民,法律和政府原则都是为了保证人民主权,政府权力来自人民并服从人民意志,从而确立了现代国家制度的合法性。通过权力归属的主权在民原则、权力配置的代议和分权原则、权力行使的法治原则,国民国家构造了其政治体系,并以明确的法律固定下来。这样,人民主权取代了王权,从前的臣民变成了公民。因此,国民国家不仅是民族—国家,还是民主—国家,它通过主权人民化和民主化的制度安排,获得政治权力的合法性。主权人民化的重要表现,首先是选举体制的普遍推行,分享国家主权,国家权力交接有国家成员公认的手段、方式和程序。其次是国民在国家事务中的作用不断扩大,参政程度的提高,最重要的表现就是现代政党制度的诞生。通过政党来组织人民参政,使政治超越村落、城镇和行业的狭隘领域,使一定阶级或阶层的意志在国家范围内得到汇集。以各种方式将组织起来的政党纳入国民代表机构中去,是国民国家的生命力所在,国家政权成为最后的仲裁者,其所代表的利益便有了全民族利益的外观。再次,它还表现为自治范围的扩大,国家开始把更多的职能逐渐交给社会去行使。
4.国民文化的同质性
国民国家的本质是民族和国家的统一。它被定义为“两种不同的结构和原则的融合,一种是政治的和领土的,另一种是历史的和文化的”注71。这说明,国民国家不仅仅是一个由领土、主权和人口结合起来的政治实体,还是有共同历史和文化的稳定的共同体,全体居民被共同的文化纽带联结成统一的集合体,具有国民文化的同质性。
前现代时期,各地区各族群的文化纷繁歧异,语言大相径庭,信仰、生活方式、社会风尚和法制观点迥然不同。中世纪后频繁的外来冲突和国家战争不断冲击着各种族自我认识与认同的形成。注7215世纪以来随着世界市场的逐步扩大,“各民族之间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传统文化经过扬弃,被吸收、被集中到本国传统文化中。注73在这个过程中,各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法律和行政的措施,比如,通过编撰本民族的历史,整理和阐发本民族的神话与传说,提倡统一的民族语言或发展民族文学等,培植和发展国家的共同语言与共同的社会、法律及政治文化,以达到挖掘和培育强烈的民族意识、唤起民族觉悟的目的。注74资产阶级的统治确立起来后,国家竭力传播和宣扬有关公民的权利义务、忠于国家和民族、遵守法纪、国家统一而不可分割、国家主权神圣不可侵犯等政治意识,使全体成员自动地抑制和克服政治认同的离散性,达到国家和民族的完全同一。注75近代教育文化机构在全国各地广泛设立,报纸、刊物、广播和电视等传播媒体广泛深入社会生活,发达的近代交通和通信条件,为全国共同文化的兴起和传播创造了巨大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历史上所形成的人口集团,都被组织到国民国家的框架之中,并形成了相应的集体心理和政治文化。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提出了“被创造的传统”的见解,将国民国家称为“想象的共同体”。注76经过几个世纪的整合,这种“被创造的传统”形成了同质性国民文化,社会凝聚力得以增强,一个稳定的有共同文化和历史纽带的“想象的共同体”由此成为民众政治认同的主要对象。注77
5.统一的国内市场(www.xing528.com)
发端于欧洲中世纪的市场资本主义是国民国家诞生的原动力。“资产阶级在它已经取得了统治的地方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它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注78地区的分散割裂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的发展。新兴资产阶级“它力求保证有自己的‘本族’市场。市场是资产阶级学习民族主义的第一个学校”注79。国民国家从分散和分裂走向统一的过程,根本上就是为了解决资本主义发展所需的统一国内市场问题。统一国内市场的形成,扩大的商品和服务网络促进了劳动分工和经济分工,日益增强了各地经济相互依存关系,推动了国家地区间经济联系,逐步造成了生产资料、财产和人口的集中,并必然形成政治的集中与分散居民的一体化。国家的统一成为不可逆转之势,国民国家形成是一个从分散和分裂走向统一的过程,“各自独立的、几乎只有同盟管地、各有不同利益、不同法律、不同政府、不同关税的各个地区,现在已经结合成为一个拥有统一的政府、统一的法律、统一的民族阶级利益和统一的关税的国家了。”注80
总之,“国民国家几乎无可争辩地是世界秩序的基础、个人忠诚的主要对象和人们认同的主要确立者,无论对个人还是对世界的安全,它都比以往任何政治形式和社会组织有意义得多。”注81国民国家在对具有不同历史文化传统的地区和人民进行内部绥靖的基础上,建立起统一的中央权力机构,通过统一的法律制度,将其地域上所有的人都纳入其司法行政统辖之下,使之结成了利害相系、命运与共的政治共同体,成为世界体系中相对独立的政治单元。曾经作为人类共同体基本要素的某些特征,如共同祖先的血缘纽带,失去了其意义,而新的要素,如领土和人民主权,则应运而生并且占据主导地位。注82
(三)近代国民形成的条件
政治的行动归根结底在于作为主体的人的行动。按照现代化理论,社会现代化归根结底依赖于人的现代化。人的现代化不仅是社会发展的最高目标——马克思曾经提出过“人是人的最高本质”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恩格斯曾指出:“由整个社会共同经营生产和由此而引起的生产的新发展,也需要完全不同的人。”注83英格尔斯(Alex Inkeles)对各国现代化进程的研究说明,只有国民从心理、道德和行为上都能与各种现代化形式的经济发展同步前进,这个国家的现代化才能真正实现。“再完美的现代制度和管理方法,再先进的技术工艺,也会在传统人的手中变成废纸一堆。”注84现代化理论与国民国家理论有视角上的差异,但其强调对现代人的塑造给我们以重要启示。前已述及,国民国家建构有制度和民众两方面的要求,前者涉及国家体制和国家形态的变革,后者则要求所统治国度的民众从传统的臣民转变为近代国民。那么,近代国民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从国民国家产生后的实际状态来看,衡量近代国民形成的标志,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是以下两个条件:
1.“去地域化”——打破地区割据,达成对国家的认同,形成具有一体感的统一民族特质
去地域化的要求之一来自于商品经济发展和统一国内市场的要求。国民应该摈弃狭隘地域主义和族群观念,具备对统一国民国家的认同,具有与国家命运共生的连带感,将对地域的忠诚转变为对国家的忠诚。这是国民“成为现代公民的先决条件,也是所有民族国家的政治体制得以生存的前提”注85。这需要共同的语言、共同的历史、共同的文化价值和共同的心理取向。建构近代国民的过程,正是在具有不同历史文化和种族联系的人口中创造出统一性和凝聚力的过程。国家应该为政治共同体成员的这种转变提供渠道和方式,并使之制度化。一般说来,它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第一,领土的统一和主权的确立。国家的独立和统一确立了明晰的生存范围、利益范围和统一的归属对象,是近代国民形成的最基础环境。近代国民通过领土聚合在一起,“一般说来,自由制度的一个必要条件是,政府的范围应大致和民族的范围一致。”注86黑格尔曾指出:“民族不是为了产生国家而存在的,民族是由国家创造的。”注87
第二,国家统一文化的形成。国民是由具有不同种族和文化的人口集团组成的。在对峙的国际关系中,国家疆域的确定性和疆域内人口的非均质性,急需要国家对内部成员进行文化整合,通过颂扬民族精神、民族特性和民族自豪感,强调民族感情的神圣性和民族文化的同质性等形式,培育民族共同的自我意识。这种意识的形成,只有政治地域的整合远远不够,仅仅通过国家也无法在其成员之间建立起一种自觉的联系。只有历史记忆以及对“祖先的崇拜”,才能发挥这样的作用。英国哲学家休谟(David Hume)早在18世纪就指出国家及其政策对统一文化的形成具有重要的作用。人类学家格罗斯(Feliks Gross)强调,欧洲文化的主要特征就是它的多样性和差异性,统一即单一的文化,往往是国家强加的。注88他认为通过编撰历史、发明传统和“意识形态的虚构”等活动,在原本具有人种、语言、宗教、文化、地位和身份等各种价值差异的人群中逐步产生了内聚力,就逐步形成了共同文化。注89“尝试通过现在理解和解释过去,通过过去来理解现在,那些创造历史遗产的世世代代由此而联系在一起,休戚与共、息息相关。于是,我们便具有了凝聚力和同情心。”注90
哪些因素对于近代国民意识的形成起了直接的推动作用呢?
其一,共有“我们的历史”。密尔(John Stuart Mill)曾指出共有国民史是产生国体感情的最强有力的原因。其结果是形成记忆的共同体,大家具有共同的骄傲和羞耻、欢喜与悔悟,过去的事件将其相互联结在一起。注91共有象征、信仰、传说和苦乐与共的历史经历,区分了“我族”与“他族”的区别,催生了共同利益和历史连带感,推动了国民意识的形成。
其二,形成共同语言。共同语言促成了成员之间频繁的、无阻碍的交往和沟通,唤起了共同的民族意识。
其三,共同的宗教成为联结政治共同体成员感情的重要纽带。从中世纪后期开始,欧洲的王权国家便逐步推行了统一的文化政策。如通过立法和行政的手段实现语言的统一;通过制定政策,实行教育体系的统一;建立覆盖全国的通信和大众传播网络;实行宗教改革,驱逐异教徒等方式,竭力使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成员形成统一的政治认同。这种政治文化的核心内容就是对国家的认同与忠诚,对国家的命运、利益和尊严怀有神圣的情感,为近代国民国家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2.“去奴仆化”——打破身份制度,以平等的公民身份取代等级制的属民身份,以形成“公民”特质
近代国民的建构是对旧的权力结构和社会体系的挑战,在观念上需要重新调整个人与法律、政治与社会的关系。政治前提的一致是维系国民情感的重要因素。将全体成员结合在同一个共同体中的政治前提是,民众有权选择自己生活于其中的共同体形式,有权知道自己所在的共同体中拥有多大范围的行为自由,有权决定管理该共同体的政府形式。作为国民,首先必须是具有平等的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权利的个体,具备追求个人权利、反抗强权的独立和自主的意识,具备参与国家公议、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日本学者坂本多加雄强调,国民是自觉的存在,指的是参与国家这一组织体其中的意思。地域联系和生活在共同地域上的人民之间的联系和交往,是公民权制度的历史根源。注92没有地区利益和地区政府,没有地方水平上的公民参与,任何民主制度都不可能存在。注93换言之,当国家成员逐渐自觉到自身的义务和权利的情况,他(她)就已经是“国民”。作为国家,要为政治成员这种意识的培育和权利的获得提供以下文化和制度的保障。
首先,通过“去身份制”,实现政治共同体成员在法律和政治上的平等权利。其次,通过建立代议制为核心的宪政体制,将人民主权观念、法治思想等落实到制度层面,转换为人们共同遵守的法律制度,并使之成为共同接受的行为规则和价值观念。再次,有效划分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地方分权和自治制度是造就具备这样素质国民的最有效的试验地和训练场。第四,鼓励地域性非政府组织和团体的发展,发展市民社会。市民社会与国民国家相互依存,互相补充。最后,不断推进宪政改革,不断完善福利保障制度,进一步保障公民权。国民国家通过公民权的扩大,为新的社会力量提供了政治表达的渠道,创造了“人之所以为人”的条件,进而创造出民众对国家的政治归属感,增强其对国家权威的认同,并使其能够为捍卫国家的独立、自由和利益而战,从而铸就出国民不同于臣民的最本质特征。
上述条件中,对于后发展国家,第一个条件是核心指标。“去地域化”是近代国民建构的最基本、最核心的条件,民族—国家由此得以体现。“去奴仆化”是国民最本质的特征,如卢梭所言:“没有自由,便没有祖国。”民主—国家因此而得到保证。两个指标缺一不可,“去地域化”的民族特质的形成和发展,必然要求具备“去奴仆化”的公民特质,公民特质对权利和参与的要求,是民族特质发展的结果,反过来又有效提供了统一民族特质形成的重要保证,在此过程中,完成臣民向近代国民的转化。
如果从国民的完满和理想状态来进一步分析,笔者认为,成熟的国民实际上还需要另一个条件,即“去孤立化”,以包容意识和团结意识稳固国家认同。注94政治意义上的国民,文化意义上的民族和族群并不是一个固定的、均质的社会有机体,而是一个混合体,一些不同的甚至彼此对立的集团结成的联合体。注95政治共同体的正常运行和长治久安,也取决于社会的包容程度和社会成员的接纳尺度。共同体最强大的力量来自民族成员之间的认同。在国民国家框架下,国民还应该具备允许多样性存在、尊重不同观点的包容意识以及地域性广泛联系和合作的团结意识,通过自治和参与共治,创造族际成员和社会之间的协调。地域性团结是公民团结的基础,它是一种与血缘联系不同的团结,更为广泛,全面包容。注96民主性公民国家的根基,是最基层的邻里之间经常性的交往关系,最基本的社会需要就在那里产生。注97国民国家要从制度上培养国民这种意识和素质。
“去孤立化”是随前两个条件发展而出现的对国民的更深层次要求,强调国民是促成国家与社会、中央与地方平衡和协调的主体。不过,由于它是显示国民成熟和理想状态的指标,而非本书所探讨的近代国民,目前学界也有一些争议,在本书中并不采纳其为分析指标。
综上所述,近代国民的形成,需要“去地域化”,以达成对统一国家的认同;需要“去奴仆化”,以强化对国家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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