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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斯帕斯《艺术表现的概念》对表现说的质疑及其局限性

时间:2023-11-30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表现说“正式”成为一种美学理论,在西方是近代以来的事情。豪斯帕斯在他所著《艺术表现的概念》中从创作过程、激发作用、传达现象、作品性质四个方面证明表现说不能成立。实际上模仿说和表现说并不矛盾,它们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事实上我也并不赞成表现说,我只是认为豪斯帕斯提出的这个问题,并不能在理论上逻辑上驳倒表现说。

豪斯帕斯《艺术表现的概念》对表现说的质疑及其局限性

表现说“正式”成为一种美学理论,在西方是近代以来的事情。其始作俑者,一般都认为是意大利的美学家克罗齐。他甚至被称为“表现主义大师”。后来,则又有科林伍德和卡里特等人推波助澜。所以这一派的理论,便被叫做“克罗齐斗林伍德表现说”。在西方近代,它曾经是最出风头的理论。相反,那个“雄霸了两千多年”的模仿说,则被看作是早已过时和相当可笑的东西。这样一种变化,真可谓“天翻地覆”,所以,法国美学家杜夫海纳,就把这件事情称之为“美学革命”。

西方美学界爆发这样一场革命是一点也不奇怪的。因为当时西方的艺术界也在“打土豪,分田地,闹革命”。(笑)传统的古典艺术就是土豪,而“模仿说”就是这些土豪的“后台老板”。所以,要“反传统”,就得“重表现”。何况,“打土豪”是为了“分田地”,也就是要张扬个性,强调艺术家作为个体的感性存在和独立存在。所以表现说一提出来,现代艺术家们就十分拥护,把它当作旗帜。这也不奇怪。作为一个艺术家,总是要表现自我的。只不过在模仿说占统治地位的时代,这种表现总是有些理不直气不壮,吞吞吐吐,扭扭捏捏,躲躲藏藏。现在好了,有表现说可以依仗。(笑)至于表现说的真实含义是什么,是没有太多人去细究的。何况艺术家也没那么多理论耐心。他们要的只是一个说法。只要这个说法合意,他们就会拿来按照自己的理解乱说,准确不准确的,就顾不上啦!(大笑)

事实上,表现说最重要的意义,就在于把个体感性存在的价值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个体的自我实现面前,群体不再是神圣的、权威的、不可改变和不可超越的。在主体的自由驰骋面前,客体也不再是高于个体经验因而必须一丝不苟地描摹或仿造的。总之,我们不必再“照抄作业”,而可以“信手涂鸦”了。这可真是让人欢欣雀跃为何如!于是一夜之间,大家都说表现,不说模仿了,谁说谁就是土老帽。(笑)人人兴高采烈,个个粉墨登场,大家都争相表现自我。

但也有人反对。反对得最起劲的是美国布洛克林学院的教授约翰豪斯帕斯。豪斯帕斯在他所著《艺术表现的概念》中从创作过程、激发作用、传达现象、作品性质四个方面证明表现说不能成立。豪斯帕斯提出的许多问题是很有意思的。比如他说,艺术这东西是早就有了的。如果艺术的本质是情感的表现,那么请问,为什么表现说直到现在才被人们所认识和采信?这就让很多人答不上来。因为除非承认自己笨,走了两千多年的弯路才想明白这个道理,这不是智商太低是什么?可惜,西方人并不想认这个账。(大笑)

其实,这个问题并不难回答。因为我们也可以反问豪斯帕斯一句:在模仿说出现之前,艺术也存在了很多年,而且年头比从模仿说到表现说这段时间还多。如果艺术的本质是模仿,为什么模仿说那么晚才出现?还有,模仿说之前再无艺术理论,这是不是意味着艺术根本就没什么本质?我想,豪斯帕斯恐怕也回答不上来。人类的认识总有一个过程。如果晚近的观点都不能算数,科学和学术又何必发展?

实际上模仿说和表现说并不矛盾,它们是一枚硬币的两面。这枚硬币就是艺术,而它的两面就是情感与形象。模仿说看见的是形象,表现说看见的是情感。因为在古希腊,最繁荣的恰恰是那些再现性艺术,比如雕塑戏剧,还有文学当中的史诗。这就不能不使亚里士多德他们特别关注形象问题,也不能不使他们把艺术的本质看作模仿。如果是在中国,情况就会两样了。中国古代最繁荣的是那些表现性艺术,比如音乐、舞蹈,还有文学当中的抒情诗。所以中国美学的艺术观,就大体上是一种表现论。中国美学认为,人之所以要有艺术,是因为他有情感。“情动于中故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这就是诗;“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这就是歌;“永歌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这就是舞。诗歌舞三位一体,都是情感的表现。你看,模仿说和表现说,是不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既然是一枚硬币的两面,那它们就迟早会掉个儿。因此在西方近代,表现说就取代了模仿说,而在现代中国,由模仿说发展而来的反映论则称霸一时。这就叫“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模仿说是现实的,所以是合理的;表现说是合理的,所以终将变成现实的。豪斯帕斯的说法没有道理。

还有一些问题也不难回答。比如豪斯帕斯问:固然有不少艺术品很感动人,并使我们知道它在表现什么,但也有弄不清的。比方说,就很少有人能说出莫扎特的四重奏或巴赫的赋格曲表现的是什么,但大家还是百听不厌,这又作何解释?这其实不难解释。因为知不知道艺术家表现的是什么,和艺术家是不是在表现,这是两回事。不能因为我们不知道艺术家表现的是什么,就说艺术不是表现。表现只是艺术家的事情,跟我们没有关系,我们只要有所感动就行了。如果百听不厌,那就不是有所感动,而是非常感动了。只不过我们说不清为什么感动而已。说不清,也不等于没有。(www.xing528.com)

事实上,作为一个欣赏者,根本没有必要弄清楚艺术家表现的是什么,也没有必要确知和确证自己体验到的,是否就是艺术家之所表现。比如“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什么意思?写给谁的?不知道。

但不妨碍我们欣赏。还有,“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倒是清楚,是那个“亡国之君”的“亡国之恨”。但也不妨碍我们欣赏,尽管我们不是“亡国之君”,也没有那种“亡国之恨”。也就是说,李煜表现他的,我们欣赏我们的。我们和他的情感是不是完全一样,并没有关系。(学生举手)什么问题?(学生问:我们没有李煜那种“亡国之恨”,为什么能欣赏他的诗?)我们有别的愁别的恨呀!只要我们的愁也像“一江春水向东流”,我们就能产生共鸣。(学生说:不对,我什么愁什么恨都没有,我挺高兴的,可我还是觉得李煜这诗写得好,我能欣赏。众哄笑)你问得好!这说明表现说确实有问题,至少单凭表现两个字还不足以解释一切艺术现象。事实上我也并不赞成表现说,我只是认为豪斯帕斯提出的这个问题,并不能在理论上逻辑上驳倒表现说。至于你的问题,我希望在后面的课程里能得到解释。

倒是他提出的另一个问题问得很是在理。他说,如果艺术即表现,那么,只要表现了情感,就是艺术,就是艺术品,对不对?那好,请问我们又如何评价这些艺术品?谁都知道,有优秀的艺术品,也有低劣的艺术品;有天才的艺术家,也有平庸的艺术家。我们怎样区别呢?要知道,即便低劣和平庸的艺术品,也是表现了情感的呀!当然,我们可以说,这要看它们表现得好不好。表现得好的,优秀;表现得差的,低劣。但是,什么叫表现得好什么叫表现得不好呢?这岂不是在表现之外,又设立了一个标准吗?如果那个标准成立,那就说明艺术虽然不能没有表现,但艺术之为艺术,却不在表现本身。

由此可见,艺术是否表现情感,是一回事;艺术品有没有艺术价值,是另一回事。什么叫表现?顾名思义,表,就是把内在的东西变成外在的;现,就是把看不见的变成看得见的。也就是说,只要把内在的、看不见的东西(比如情感),变成了外在的、看得见或者听得见、可以用感知去把握的,就是表现。艺术当然是表现。因为它把艺术家内心深处不为人知的微妙情感,变成了别人也可以感受的东西。但,艺术是表现,表现却不一定是艺术。有艺术的表现,也有非艺术的表现。艺术的表现和非艺术表现的区别,在于表现的艺术性。这才是艺术的价值所在。所以,我们就不能说“艺术即表现”,至少不能这么简单地说。

不过表现说最大的麻烦,还在于概念的模糊和理论的混乱。首先,我们得弄清楚,所谓“表现说”,并不是一种单纯的或单一的理论,而是一个共同旗号下的混乱的理论群。也就是说,尽管不少人都异口同声地表示赞同表现说,但实际上都是“各拿各的号,各吹各的调”。比方说,什么是表现?表现的定义究竟是什么?就不大讲得清楚。克罗齐说“表现即直觉”,科林伍德说“表现即想象”,艺术家们则多半把它看作是一种情感或情绪的宣泄。又比方说,艺术表现什么,也是各有各的说法。有说表现个性的,有说表现自我的,有说表现无意识的,还有说表现思想观念的,不一而足。一位名叫金蒂雷的美学家甚至认为艺术根本不是什么表现或直觉,“而是情感本身”。那么,什么是情感呢?他的定义是:“某种无人能够准确说明的东西。”(大笑)

平心而论,和“模仿说”相比,“表现说”是比较接近艺术实践尤其是艺术创作的经验的。因为它更注重艺术的精神性质,更注重人的心理活动,更注重个体的自由心灵,更注重对象的情感特征,所以很受艺术家的欢迎。但表现说虽然很对大多数艺术家的口味,却未必能够得到哲学家们的普遍赞同。因为表现说的概念是含糊不清的,命题是空疏笼统的,理解是五花八门的,体系则是支离破碎的。它更多的是一种经验形态的东西,不像模仿说,有一个逻辑严密的理论体系。更重要的是,它仍不能很好地解释和说明艺术的本质,总是给人挂一漏万以偏概全的感觉。因此,也有人既不同意模仿说,又不同意表现说。他们主张一些别的理论,比如游戏说和形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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