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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听众最熟悉的语言沟通,取得成功!

时间:2023-05-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运用他人最熟悉的语言试想一场以论者自我为中心的群体讨论吧!因此,我们想让他人完全理解自己的语言时,一定要引用他人的经验才行。所以,当一个聪明人想把自己的想法和意见说给他人听时,他总会想方设法地运用对方所熟悉的语言,使其能迅速理解自己想说的话。在英国人面前,他用英国人的成语,迎合他们的口味发表了一次公开演说。

用听众最熟悉的语言沟通,取得成功!

运用他人最熟悉的语言

试想一场以论者自我为中心的群体讨论吧!你的论述如果只有你一个人懂,那么即使话题再生动有趣,别人也不会应和你,并加入讨论。如果不想把与对方的交流变成你自己的独角戏,那么,就要多运用一些别人的经验在你的谈话里。

就是因为运用了这个策略,《纽约论坛》报著名的编辑阿莫斯·科明才能在报界获得一份工作。

阿莫斯·科明18岁时第一次到纽约来,他只想到一家报社去做编辑。当时,纽约有成千上万的失业人员,几乎所有的报社都被求职的人挤满了。在这种情况下,科明是很难达成他的愿望的。

科明在一家印刷厂做过几年排字工人。这是他所有的也是唯一的工作经验

但是,他知道,和他一样,《纽约论坛》的老板荷拉斯·格利莱幼年也在印刷厂里做过学徒,所以,科明决定先去《纽约论坛》试试。

科明想,格利菜一定会对与他有相似经历的孩子感兴趣的。

他是对的,他果然被录取了。

他十分容易地让格利莱相信他是值得雇用的。正如卡耐基的成功一样,科明完全是因为能巧妙地借用格利莱自己的经验来达到目的的。

这种方法也是十分简单的。比如,当我们看见一种新式飞船时,我们想让他人相信这飞船令人惊异的长度,于是,当你想说给街上的行人听时,你就得说它有三个街区那么长,或说它有从榆树街到林肯街那样长。这些人经常在街上走,所以你一说,他们就知道飞船到底有多长。如果你要对乡下人说飞船的长度,你就说飞船有他牧场的两倍那么长。如果你想说给一个纽约人昕,你就得说飞船的长度和42号街上新建的克莱斯勒大厦的高度一样。因此,我们想让他人完全理解自己的语言时,一定要引用他人的经验才行。

很多时候,除非你能引用他人的经验去让他理解你所说的话,否则,他甚至不知道你在说什么。确实是这样,有些人只有在自己的经验范围内才能理解他人的话,因此,与这种人交流时,如果不能迅速引用他们自己的经验,他们也不会了解我们想要表达的事物。这是因为,大部分人都很懒惰,懒得动脑去思考问题,如果他们从一开始就不明白你在说什么,那么,他们可能就永远也不会明白了。

所以,当一个聪明人想把自己的想法和意见说给他人听时,他总会想方设法地运用对方所熟悉的语言,使其能迅速理解自己想说的话。

一次,许多摄影记者把石油大王洛克菲勒的儿子和三个孙子包围住了。本来他们是出去旅行的,洛克菲勒的儿子不想让孩子们的照片曝光,那么,他会当场严词拒绝吗?不会!如果这样做,他还是聪明的洛克菲勒的儿子吗?为了不让那些摄影记者扫兴,同时又达到自己的目的,他就想方设法让他们情不自禁地同意他的意见:他不把他们当新闻记者,而是当成一名父亲或将要做父亲的平常人,与他们交谈着。他合乎情理地提出自己的意见:把小孩子的照片登在大众读物上对儿童的教育是不利的。这些记者也认为他的想法是十分有道理的,最后就很客气地告辞了。

在查尔斯·布朗的故事中我们也可以看到这种简单而有效的策略。本来,查尔斯·布朗是一名船长,后来,他成了全球最大的玻璃工厂匹兹堡平板玻璃公司的总经理。

创业初期,他在明尼阿波利营做着彩色玻璃的生意。当时,有一家同行与他一起竞争一笔大生意,因为他能及时了解买主的特殊经验,他获得 了成功。

这份合同的决策者都是美国西部的人,因此,布朗故意做了一份粗率而狂放的计划书,而他的竞争对手却恰恰相反。最后,布朗拿到了这份合同,因为他充分利用了买主的经验。(www.xing528.com)

伊万杰林·普斯女士也运用过相同的策略,在与顽固的犯人交谈的几分钟时间里,她就能让犯人泪流满面地低头忏悔。

沃尔多·沃仑记载道:“她一开始就谈犯人幼年的事,以勾起犯人对美好纯真的童年的怀念。也许,犯人能应付那些外来的高压,如威胁、刑罚等,可他们却不能抵抗那些浮现于内心的种种回忆。”

美国著名的探险家拉·撒里。他一开始也因为被印第安人仇视而遭遇了很多挫折,后来,他学会了用印第安语以及印第安常用的特殊语言与他人交流,受到了其中一个部落的欢迎,最后在当地人的帮助下,他终于完成了历史上著名的墨西哥湾旅行。

亨利·桑敦是美国铁路专家,他之所以能在英国坐上大东铁路公司总经理的位置,就是因为他在一个恰当的时机,巧妙地说了一句他人常说的成语。

在他刚刚就任之时,他发现别人对他很冷漠,他自己就像处在"雾都"五月的寒霜中一样。原来,他曾说过:"任何英国人都没有担任此职的资格。"这句话使英国人十分愤怒。因此,英国人对他十分不满。但是,这位加拿大后来的加拿大国有铁路公司的局长、数千万人的领袖只用了一个小小方法就将人们的敌意消除了。在英国人面前,他用英国人的成语,迎合他们的口味发表了一次公开演说。在演说中,他特意说,自己到英国来任职只是想有个"户外竞技的机会"罢了。

多年来,约瑟夫·乔特都是纽约律师界的领袖,他的雄辩家地位从来曾有过一丝动摇。这恰恰就在于他善于在演说中运用这种策略。

有一个艺术学校是以陶瓷为主要科目的。乔特在这个学校一开始演讲就说自己是校长手里的一堆"陶士",接下来,他就开始讲述自巴比伦及尼奈梵时代以来的陶瓷简史。

在他担任一家钓鱼俱乐部主席时,一开始演说,他就把自己比喻成被俱乐部的职员放进来的一尾"怪鱼",也许,他这尾"怪鱼"会让他们的钓鱼失败。这样打趣自己之后,他才接着讲英国渔业委员会在繁殖江河鱼类方面所做出的突出业绩。

他在英国一所学校里演说时,就列举了许多从这个学校毕业的大人物,以此证明在教育方面,美国是远远不如英国的。

总而言之,他的所有演说总是集中在他人感兴趣的事物上。

民主党领袖阿尔·史密斯十分擅长此道,他的语言和题材都源自不同的听众,无论是在大学里演讲还是在纽约的政治集会上提出见解时。

优秀的雄辩天才菲利浦斯曾说:"雄辩的第一意义便是以听众的经验为自己演讲的根本出发点。他所演说的内容十分符合听众的口味。"

菲利浦斯说:"演讲者愈能将自己的思想融入听众的经验中,就愈容易达到目的。"他还说:"我跟朋友说我的邻居买了一车紫苜蓿。我这位从未见过紫苜蓿的朋友对此十分困惑。因此,我又说:‘紫苜蓿是一种草。’于是,他马上就对紫苜蓿有了一个大体的印象。这样,经过我一补充,这句话就变得十分容易理解了,这是因为说者将解释融入了听者的经验之中。"

菲利浦斯还举过一个相似的事例:"当我的朋友踏人家门之时,天气十分晴朗。一小时后,我走进门说快要下雨了,开始,他不相信我的话,我告诉他,西方乌云滚滚,闪电划空,冷风四起,他便信了我的话。我是如何说服他的呢?我只是向他说了乌云、闪电和狂风三种事实而己,而这 种事实是与他之前经历过的风雨即将来临时所有现象都相同。因此,他便信了我的话。"菲利浦斯得出一个结论:如果要他人相信你,关键是要列出与听者的经验相似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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