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传播媒介样式与影视接受心理
从符号学观点来看,由于使用共同的声画表现系统,电影和电视作为统一的视听综合体具有符号的等值性,因此往往被统称为影视艺术。二者作为迄今为止审美接受大众化、通俗化、娱乐化的两种艺术形式,得益于实现了文本大规模复制的——大众传播媒介在当今社会的发达,达到与观众在全社会范围内的最广泛接触。尤其是电视,观众数量动辄数以亿计,且人均收视时间达到183分钟/天[1],与电影一起无可避免地对当代生活产生影响。
加拿大传播学者麦克卢汉于20世纪60年代提出了他的著名论断:“媒介即讯息”,他认为,任何媒介(即人的任何延伸)对个人和社会的任何影响,都是由于新的尺度产生的,我们的任何一种延伸(或任何一种新的技术),都要在我们的感官组合中引进一种新的尺度。媒介改变人的心灵的威力提示我们,需要扭转以往媒介研究过于偏重媒介内容的局面,将注意力引向传播媒介本身。媒介与人的关系是相对独立的,它对人的感知有强烈的影响,不同的媒介样式,对不同的感官起作用,形成不同的心理结构,进而影响到文化构型和社会组织的变迁。(www.xing528.com)
从传播媒介的样式来看,电影是银幕,电视是屏幕;电影是在影院播放,而电视在家庭收看。因此,视听符号的同一性,并不能完全代替影视之间在媒介方面存在的差异,影视不同媒介样式的区别,使接受者形成不同的心理现象和过程。即使是同一艺术文本、相同的观众,分别通过影视两种媒介来接受的话,由于媒介特性的限制,也会在心理上产生不同的效果。概括来说,电影观众在“暗夜”中走入银幕里的梦幻世界,而电视观众则在现实生活中与屏幕里的“第二生活空间”和谐共处。以下仅立足于电影和电视媒介本身,就媒介形式、接受环境、接受方式等方面的区别来逐一讨论电影和电视剧在接受心理方面的种种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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