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装饰方法和特点
6.5.1 装饰形态的构图要点
装饰构图除了对装饰对象、功能、材料和制作工艺条件的考虑外,还必须进行艺术构思包括整体设计与局部造型的构思。
构思是装饰构图的基础。所谓“作画贵在立意”,“意在笔先”,都是强调构思的重要。构思是一个反复的认识过程。在构思过程中,要尽情表达内心的思想感情和设计意念,充分发挥想像力。并在想象中对所要表达的感情和意念有所发现、有所充实,从最初阶段构思的多向性与不定形性,逐步进入构思的定向性与目的性,并通过具体的形象与整体关系的构图表达构思意图。必须逐步深化、完善构思的全过程,在构图中把整体布局、结构等予以肯定,也就是“落笔成章”,“先定气势,次分间架,次布疏密,次别浓淡”,再深入刻画每一个具体的艺术形象,求得内容与形式和谐统一的新颖的装饰构图。
构图,应该是构思的完美体现,作为装饰构图在艺术形式上还必须注意体现其程式美、平面美、空间美、完整美的表现特征。
1.程式美
装饰构图具有程式化的特征,富于程式美感。程式,亦即规律、秩序。程式美亦即规律美、秩序美。
在构图、形象、色彩中发现并加强统一的因素,是获得程式美的关键。这种统一的因素,大量的存在于客观的自然形象之中。要善于发现、利用和加强自然形象中具有的天然程式美的统一因素,并从中得到启示。
装饰构图就是要在形象、色彩、组织等变化之中求得统一的因素。并通过统一的形象,协调的色彩,和谐的组织,以及一致的情调和趋势等,在视觉上产生韵律感、节奏感,给人以赏心悦目的程式美。
2.平面美
装饰构图追求平面感,注重画面上下左右之间位置、面积的布局处理,以及平面的构成关系。这既是一种自觉的审美追求,也是装饰构图在实用目的,物质材料以及制作工艺条件制约下的一种重要的表现手段。
装饰构图的平面感,首先是不刻意地去追求画面纵深的立体效果,减弱或取消形象体积和层次表现,以及前后之间的纵深变化和透视关系。构图中的形象多用平视。注重选取富于形象特征的角度,紧紧抓住外轮廓线的影子予以表现。善于把自然形态和立体结构关系变成艺术形态的平面结构关系,并使画面中的形象呈上下左右平面展开,避免重叠。在装饰构图中需要出现重叠时,则通过强调结构,减弱明暗、体积与层次,求其整体的平面感。或用透叠法将前后“拉”入同一层次,呈现平面美感。
3.空间美
装饰构图讲究空间美。形象与空间是相辅相成的,空间是形象存在的依据,形象是空间存在的表现。空间的分布决定着形象的构成,形象的构成影响着空间的组织。有如中国画中“计白当黑”,“摆实就是布虚,布虚就是摆实”。装饰构图把空间美与形象美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要求形象与空间互相适应,形象适应空间,空间创造形象,求得美的形象与美的空间。
空间,也就是形象之间的“空白”,是有形无象的抽象形。装饰构图讲究空间美,就是要因空间而造形,或称为“适形(空间形)造型”,在装饰客体的限定空间中,寻求创造的自由。有如我国传统工艺的因材施艺,或适形造型,型随形变;或一形座落,众形相随。处理好形象与空间,形象与形象的关系,创造美的形象与美的空间。
4.完整美
装饰构图注重画面的独立性与完整性。一方面要求整体结构是一独立的完整的统一体。另一方面要求内容与形象特别是主要形象,要予以完整的表现。
装饰构图的完整性,是装饰功能与实用目的所决定的。是求得画面的集中、内向、均衡、安定的艺术效果的一种手段。同时,构图的充实、饱满、完整,也是人们的欣赏习惯和审美要求。
装饰构图的完整性往往借助于浪漫主义的手法,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运用“以大观小”的散点透视构图及电影“蒙太奇”式的自由组合构图法。既可以将万里长江尽收眼底,也可以将万重高山一览无余。或者通过巧妙的“蒙太奇”式的自由组合,将一个故事的发生、发展、结束予以完整的表现。同时,运用“适形造型”的手法,求得形象与空间的和谐统一,达到形象的完整。
6.5.2 装饰构图的体裁
装饰构图依据不同的实用目的,不同的审美要求,不同的题材内容,以及不同的材料和制作工艺条件,表现为多种多样的形式。作为装饰构图的常用体裁,主要有格律体,平视体和立视体。
1.格律体构图
格律体构图是“剖方为圆,依圆成曲”的构图,该方法是以米字格、九宫格,曲直方圆的几何形骨格为基础,加上经纬线、对角线、左右、上下、前后、高低的巧妙运用,以及大形小形,曲线直线,主体宾体,形象空间的虚实中的精心布局,创造出千差万别,格律严谨的图案。
格律体构图在战国时期的传统图案中运用十分广泛。如汉砖、铜镜、敦煌藻井以及民间刺绣、挑花、蜡染等图案,都是以米字格、九宫格为基础,通过巧妙布局,呈现出严谨的格律、又富于多样的变化。如图6-21、图6-22、图6-24所示,三幅民间蓝印方巾和蜡染方巾,其构图形式或单纯朴实,或秀丽典雅,或活泼流畅,其风格情趣各具特色。三幅方巾均为格律式构图,但构图所依据的骨式,在米字格、九宫格的基础上又各有变化。一方面表现出严谨、和谐、稳定的格律体的程式化特征;另一方面运用程式而不拘泥于程式,体现出不同的构图形式与构思的风格情趣的统一。
格律体构图法的运用,可以分为求中心,分面积,取骨式,配纹样四个步骤。
(1)求中心。
三角形的格律体构图,以三只角的角平分线求中心。
圆形的格律体构图,以互相垂直的两条直径求中心。
方形(长方形)的格律体构图,以两条对角线及连接两对边中点的直线求中心。
(2)分面积。
面积的划分依构图的中心展开,呈对称式的格局。
面积划分的大小根据装饰的目的而定。或满饰,或点饰,或突出中心,或强调四角,或丰富四边,以呈现不同的风格情趣。同时要注意边、角、中心等局部之间的呼应,整体与局部的谐调统一。
(3)取骨式。
骨式在划分面积所确定的基本格局中求取。
骨式的求取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纹样配置的骨式。即边、角、中心等纹样的主次大小,疏密。二是纹样本身的骨式,即对称或平衡的组织,或静或动的形态。
骨式的求取要着眼于构图的全局,突出构图的形式美感,在统一中求变化。
(4)配纹样。
纹样的配置必须以骨式为依据,即按照骨式所确定的位置、形式、大小等配置纹样,既要突出骨式所确定的形式特征,又要突出边、角、中心等纹样对形的适合特征。
2.平视体构图
平视体构图不受格律的限制,是一种自由式的构图。平视体构图既不受画幅大小的局限,也不受画面表现空间的局限。适宜于表现复杂的情景,可以把人物、风景、花鸟等布置于一个画面上,不受局限,所以又称为自由体构图。
在我国传统图案中,战国时期的铜壶纹饰,汉画像石,以及民间挑花,民间剪纸的构图,大部分是采用平视体构图。现代装饰画、壁画、壁挂、广告、装饰布料、墙纸等,也常常采用平视体构图,富有鲜明的形式美特征和强烈的装饰性情趣。
“平视”,是平视体构图的基本特点。所谓“平视”就是画者的视线与画面作九十度的垂直相交,“一律平看,不画顶侧”。一是视对象为平面,表现于画面也为平面;二是不受透视规律的局限、无论是形象、空间、前景、后景都依平面展开,置于同一平面,呈现于同一水平线;三是形象不重叠、造形求单纯,摄取侧面的生动姿势,有如民间皮影、民间剪纸;四是在形象与空间的关系上,讲究适形造型和形象与形象、形象与空间的互相适应,互相衬托的组合美。
3.立视体构图
立视体构图是从平视体构图演化而来的自由式构图,立视体构图的基本特点是具有立体感和空间感。
立视体构图是我国传统图案中独特的构图形式,在汉画像石构图中就可见其运用。后来发展为中国绘画上普遍应用的构图法,如《清明上河图》,《长江万里图》等。在我国民间木刻版画,民间年画中应用更为广泛,更为出色。
立视体构图的基本方法,可以在平视体构图的基础上,画出顶面、侧面而成为立视体构图。立视体构图在透视的应用上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用聚焦点透视,各种物象的透视都集中在画面的一个视点上;二是散点透视,画面的景物分散布局前不挡后。这种立视体构图是物象的立体透视不在一个视点上。面对真山真景“盖以大观小,如人观假山耳”。即是说把真山真水都当做盆景来看。画者与景物的关系,是画者大于景,高于景。因此,万里河山,海阔天空,可以包罗在尺幅之中。
立视体构图是具有浪漫色彩的构图形式。可以上至千年历史,后至未来岁月,天空海底,人间天堂,不同时间、空间、情节、人物、景象等,自由地组合在画幅之中。既是现实主义的表现手法,又是浪漫主义的表现手法。在现代的装饰画,特别是装饰壁画中运用极为广泛。
6.5.3 装饰形态的造型特点
装饰形态中无论是抽象还是具象,无论是意向还是写实的景物,装饰形态的主题都离不开生活,装饰形态是创造者对现实生活的一种再创造。这种再创造出来的结果符合人们的审美情趣和视觉要求,这种要求就是造型。装饰形态的造型主要根据装饰性的特点,这些特点可以分为变形、夸张、重构、抽象、透叠、共用、适形等表现手法。在装饰形态的创造中,如果能对这些手段灵活把握并运用自如,那么,装饰形态的美就会展现出来。
1.变形
变形就是改变客观事物的原形原貌。变形在大多数的造型艺术中都存在,因为变形不是再现自然,不是以照相式的方法记录生活,变形是创作者主观意识的流露,是画家用创造性的思维来满足对理想中的美的表达,所以变形是对自然的再创造。变形多是以平面化、主观化、个性化、理性化的形式来作为装饰形态的表现语言。如图6-40、图6-41所示。
图6-40 毕加索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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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41 达利作品
2.夸张
夸张是装饰造型的重要表现手法之一,夸张是对自然物象的典型特征进行的渲染,强调对象的主要特征,根据创意要求,对表现对象进行人为的夸张、缩小、伸展、加粗、变细、扭曲等艺术处理。夸张的目的是使形象更突出、更优美、更具装饰性和趣味性,更有艺术魅力。夸张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主题夸张:突出主题,强调特点,增加感染力。
(2)色彩夸张:突出色彩情感的表达,或响亮、或忧郁、或压抑等,主调突出,对比鲜明。
(3)透视夸张:突出方向、动势、空间、趣味等艺术表现力。如图6-42、图6-43所示。
图6-42 毕加索作品
图6-43 达利作品
3.重构
重构就是把自然界中的物象经过主观整理后进行分割,然后运用对比、均衡、节奏、韵律、变化、统一等形式美法则,构成实际生活形象的抽象符号,重新组合在一起而形成一个新的完整的画面,使形象与形象之间产生透叠的视幻效果,给人以无限遐想的妙趣。在现代绘画中,这种重构的表现形式是比较常见的,许多西方现代大师,如毕加索,达利等,都曾多次采用这种形式来进行创作。如图6-44、图6-45所示。
4.抽象
抽象是一种概念化的造型,抽象是创作者通过对脱离事物本身形态感受的联想而创造出来的,我们从造型上只能隐约感觉到抽象形态的存在,更多的是通过形的韵味和色彩的表达来感受创作者的意图。抽象的美在于抽象抛开具象形态的干扰,画面更加概括、提炼,意境更深远,视觉冲击力更强。在装饰形态创作中,抽象是最常用的手法之一,西方现代派艺术中的野兽派、立体派等,以及中国传统的装饰艺术都运用了抽象这一表现手法。如图6-46、图6-47所示。
图6-44 毕加索作品
图6-45 达利作品
图6-46 蒙德里安作品
图6-47 毕加索作品
5.透叠
透叠是装饰造型中常见的手法之一,透叠就是将两种形象或多种形象进行叠加摆放,使其产生新的画面,但新的画面中形的轮廓还是完整的,只是模糊了形与形的前后关系,使不同形态似处于前方又似处于后方,更像处于同一平面上,产生出丰富的变化效果。我们要注意的是,采用这种手法时,形象不能重叠过多、过碎,以免造成零乱模糊感。如图6-48、图6-49所示。
图6-48 装饰作品
图6-49 毕加索作品
6.共用
共用造型,是将一局部形象或一整体形象组成适用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形象特征的装饰手法,是一种双重造型,其艺术感染力强,具有浓厚的趣味性,是其他造型手法无法比拟的。如图6-50、图6-51所示。
图6-50 毕加索作品
图6-51 毕加索作品
7.适形
适形造型在装饰形态中应用较多,适形就是形与形相互适应,在有明确轮廓线的画面中,形与形相互制约、相互依存,产生出共生的新画面,其装饰效果强烈,整体感好。因为形与形的严密结合,使画面具有奇、巧、妙等趣味性,给观者以联想,使单纯的装饰形象丰富起来。如图6-52、图6-53所示。
图6-52 学生作品
图6-53 装饰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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