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什么是私营企业
我国传统上通常把企业分为四种类型,即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根据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具体包括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三种形式。其中,私营独资企业,是指一个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私营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合伙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书面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营利性组织。
1999年3月,宪法修正案第11条明确规定了“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可见,我国法律并未将个体工商户等形式的个体经济纳入私营经济的范围。
随着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颁布,对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属于私营企业,目前我国法律界存在着很大的争议。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由于该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招用职工,但未对雇佣工人的人数作出限制,那么就可能出现很多个人独资企业,其雇佣工人在8人以上。同时,《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此,这样的个人独资企业与《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中的独资企业在性质上应无太大差别。(www.xing528.com)
另外,对于由自然人投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来说,其特点与私营企业也完全符合。企业财产亦属于私人所有,而非属于集体或国家所有。因此,由自然人投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亦应属于私营企业。
综上所述,我国目前的私营企业应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而在《公司法》中,目前是按照企业的资本组织形式来划分企业类型的,主要有:国有独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又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等。按照上面对私营企业内涵的界定,除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外,其他类型的企业中只要自然人出资比例占51%(含)以上以及私营企业出资比例占51%(含)以上设立的有限公司,均属私营企业。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