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什么是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3条的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一)发票有哪些基本联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4条的规定,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开票方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收执方作为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第三联为记账联,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不包括存根联,但包括抵扣联,收执方作为抵扣税款的凭证。
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省级税务机关根据需要可适当增减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二)发票的主管机关是哪个部门,有哪些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1条、第22条的规定,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普通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三)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36条的规定,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
1、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2、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
3、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
4、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www.xing528.com)
5、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
6、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四)什么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五)纳税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中关于申请代开发票的范围与对象有以下具体规定:
1、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应的普通发票。但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以及税法规定的其他商事活动(餐饮、娱乐业除外)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1)纳税人虽已领购发票,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2)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3)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纳税人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原则上应当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领取发票自行开具;确因业务量小、开票频度低的,可以申请经营地税务机关代开。
2、正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发票。
3、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单位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在补办税务登记手续后,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为其代开发票。
4、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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