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位下沉
由宋入元,知识分子的社会地位堪为一落千丈,谢枋得《送方伯载归三山序》记载:“大元制典,人有十等:一官、二吏、先之者贵之也……七匠、八娼、九儒、十丐,后之者贱之也。”[155]郑思肖《大义略叙》亦言,“鞑法: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匠、六工、七猎、八民、九儒、十丐。”[156]虽然“七匠八娼”和“七娼八民”的顺序不尽相同,但“九儒十丐”的记载足以见出元代文人士子的社会地位已经下沉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元代文人地位下沉的重要根源在于科举制度的废止。隋唐以后的中国古代文人多是通过科举考试而走上仕途,在求取功名的过程中展示自己的才华,实现自己的抱负。当“学而优则仕”(《论语·子张》)成为大部分文人出人头地的唯一途径之后,中国古代文人士子的人生境遇与科举考试发生了密切的联系。
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渊源深远,据记载,周代即有“世卿世禄制”的宗法家族范围之内的“乡举里选”,乡里每三年举行一次评比,“考其德行道艺”(《周礼·大司徒》),评选出的贤能之士被各地诸侯推荐到中央,由天子亲自主持筛选,主考射箭,“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天子试之于射宫”(《礼记·射义》)。这种德行射技文武结合的层层选拔制度,是中国选官制度的早期形态。春秋时期,礼崩乐坏,诸侯争霸在过程中各自积聚力量,争取人才,出身平民的下层士人往往能够被各路诸侯破格任用。在这样的背景下,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学派提出了关于“学”与“仕”的思想:“学而优则仕”(《论语·子张》)、“有教无类”(《论语·卫灵公》),明确将智识学养与政治仕途联系起来,并且主张对于政治人才的选用只在学识的优劣,不在出身的贵贱。
秦始皇“焚书坑儒”对文士采取了暴虐的政治,仅仅维持了十五年的统治便覆亡了。鉴于前朝的得失,在刘邦打下汉代江山之后,儒生陆贾即刻告诫:“以马上得天下,安能以马上治之!”(《史记·郦生陆贾列传》)“文官治国”第一次成为历史的呼声,高祖、武帝曾多次下诏,令各级臣属举荐贤才。著名学者董仲舒参加了汉武帝即位后的第一次全国察举,他标榜孔孟儒学的“对策”受到了汉武帝的赏识,在“对策”中,董仲舒提出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化主张,将“大一统”的封建统治从政治领扩大到了文化领域。从此,孔孟儒学成为科举考试的中心内容,文人与儒士合为一体。
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是两汉察举选官制度的进一步发展。曹操的察举政策虽然并未提及文学,但他本人就是一位才华卓越的诗人,他清俊通脱的政令文章开启了建安文风。随着曹魏政权的逐渐稳固,社会政事的相对安定,“唯才是举”逐渐由政治军事人才转向了对文章辞采方面的才华要求,正如曹丕所言:“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典论·论文》)这样,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经由文武兼备的政治军事标准,到以孝廉德行为重的经学标准,再到以文采辞章为主的文学标准,使得中国古代文化的重德尚文传统终于凝定在了人才选举制度中,从此,“孝廉、秀才、明经”三位一体的德才兼备的文人儒士逐渐成为中国古代社会的精英阶层。
隋唐时期,开科选士的制度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寒门学士可以“无因自达”,如果得不到举荐的话“亦听自举”,“洁己等朝,无嫌自进”(《唐大诏令集》卷一〇二),明确了下层寒士“投牒自应”的制度,科举逐渐成为平民学士步入仕途的终南捷径。科举及第便具有做官的资格,即使出身寒门,一旦高中就可以改换门闾,光宗耀祖。特别是进士及第,可以说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文人士子人生旅途中最关键的一步,时人甚至把进士及第称为“登龙门”。
宋代是中国古代科举取士极大发展的历史时期。宋太祖赵匡胤吸取晚唐五代藩镇割据的政治教训,在宰相赵普的提议下“杯酒释兵权”,大举重用文人,开始了以文官治天下历史。有宋一代,从中央到地方的一切要职,都由科举出身的文官担任,即使掌握军权的枢密院使,以至地方各州县的军队指挥,也全都委以文官,真可谓“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与文官治国的政治体制相表里,宋朝大力发展了科举取士制度。唐朝二百九年间共取进士六千余人,宋太宗在位二十二年,取进士万名,两宋取士共计十万[157],足见宋代科举取士之兴盛。
宋代科举制度一项重要的改革是增加殿试。唐代的科举考试只有地方州县和中央礼部两级考试,为了严防考官舞弊,宋太祖决定亲临殿试:“昔者科名多为势家所取,朕亲临殿试,尽革其弊矣!”(《宋史·选举志》)此后,天子亲临殿试成为定制,新科进士成为“天子门生”,寒门士子高中之后同样会受到皇帝的礼遇,以至“农、工、商贾之家,未有不舍其旧而为士者也”(苏辙《上皇帝书》)。正所谓“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宋代的文官政治与科举取士的兴盛终于将文人阶层推为整个社会的中流砥柱,文人儒士成为中国古代社会最为荣耀的一个阶层。
由重武轻文的蒙古贵族所统治的元代,是中国古代文人命运的转折点。本为草原游牧民族的蒙古族以东征西讨的马上攻伐为能事而轻视儒人文治,元太祖成吉思汗统治时期的别迭等人甚至认为:“汉人无补于国,可悉空其人以为牧地”[158]。如此残酷的掠杀提议使得中原文化即将面临空前的浩劫。以耶律楚材为代表的文人儒士深谙“天下虽得之马上,不可以马上治”的道理,极力劝阻蒙元统治者任用儒士,推行汉法,实行文治。经耶律楚材等儒士的再三劝谏,元太祖、太宗都采取了一系列统合人心的“文治”措施。窝阔台更在太宗九年(1237)下诏对“儒人被俘为奴者”从经义、辞赋、论三科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的儒人可被授予地方“议事官”之职。这次考试在公元1238年正式举行,史称“戊戌选试”。热心儒学汉法的耶律楚材试图通过这次选试恢复科举制度,起用儒生,改变蒙古族相对落后的统治方式。但事与愿违,蒙古贵族为了维护其民族统治,不可能大规模地任用汉族文人,虽然戊戌选试之后蒙元统治者加设儒士户籍,免掉了通过考试的儒生的奴力身份和征徭杂役,使儒户获得了与佛、道相等的地位,但文人儒士却并未真正“除授本贯议事官”,依然身份低微,至蒙哥汉统治时期,随着耶律楚材的逐渐失势,儒户政策也未能彻底执行,“国朝儒者自戊戌选试后,所在不务存恤,往往混为编氓”[159]。元代儒士的社会地位依然徘徊在社会边缘。(www.xing528.com)
此后,科举取士停废了七十多年,直到仁宗朝才正式恢复科举。元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出生在全国统一以后,一直居住在中原汉地,深受孔孟儒学的熏陶,对汉族文士颇为敬仰。皇庆二年(1313),仁宗正式下诏恢复科举:“惟我祖宗以神物定天下,世祖皇帝设官分职,征用儒雅,崇学校为育材之地,议科举为取士之方,规模宏远矣。朕以眇躬,获承丕祚,继志述事,祖训是式。若稽三代以来,取士各有科目,要其本末,举人宜以德行为首,试艺则以经术为先,词章次之。浮华过实,朕所不取。爰命中书,参酌古今,定其条制。其以皇庆三年八月,天下郡县举其贤者能者,充赋有司。”[160]
元代科举停废已久,文人大多身世飘零,“贡举法废,士无入仕之阶,或习刀笔以为吏胥,或执仆役以事官僚,或作技巧贩鬻以为工匠商贾”[161],不甘或不能于此谋生的耿介儒生“独匡坐蓬蒿环堵之中,愦然而已”[162]。这次科举诏书的发布,虽然也有人“不屑而甘自没溺于山林之间”[163],但是对于大多数有志于读书仕进的广大文人儒士来说,无疑带来了新的希望,“欣然曰庶几可以展吾志矣”[164]。他们“摇官船去买官书”[165],积极备考,“重期将相公侯选,岂信倡优卜祝同”[166]?希望可以再展才华,实现修齐治平的理想抱负。
然而,世事未能能尽如人意,元仁宗延祐二年(1315)首开科举会试,在考试中,对蒙古、色目人实行了优待政策,汉人尤其是南人在科举考试中受到压制。例如乡试,蒙古人色目人测试经义、对策两场;汉人则需加试一场,作赋与杂文各一篇;御试中,虽然四种人都要考试策问一道,却对作答的标准有着不同的要求,蒙古、色目人,要求作答五百字以上,汉人、南人,则要求作答一千字以上。在考试内容上,蒙古等少数民族的题目也相对汉族人的题目容易。选士结果分左右两榜公布,蒙古人以右为上,所以蒙古人和色目人列为右榜,汉人南人列为左榜。出于对蒙古等少数民族特权地位的保护,虽然蒙古等族的人数要比汉族人少很多,但是录取名额却与汉族相同,都是一甲三名、二甲十五名、三甲三十二名。同时,如果蒙古等少数民族自愿参加汉族人的考试,录取后“加一等注授”[167]。左右两榜都有状元,但是列在左榜的汉人、南人状元并未受到朝廷的重视,“唯蒙古生得为状元,尊国人也”[168]。在授予官职时也有着民族区分,“蒙古授官六品,色目正七品官,汉人从七品”[169]。元代科举考试过程中的民族歧视不言而喻。
此后,元代科举都延续了这样的民族歧视政策,特别是对江南经济文化较为发达地区的文人,更是特别地压制,不仅规定南人只能占左榜名额的一半,甚至要求左榜状元不取南人。郑玉的《送王伯恂序》记载了这样一则故事:“至正八年春,朝廷合天下乡贡之士会试于礼部。考官得新安王伯恂之卷,惊且喜曰:‘此天下奇才也,宜置第一。’且庋其卷左右,以俟揭晓。未几,同列有谓:‘王伯恂南人,不宜居第一。’欲屈置第二,且虚第二名以待。考者曰:‘吾侪较艺,以文第其高下,岂分南北耶!欲屈置第二,宁弃不取耳!’争论累日,终无定见。揭晓期迫,主文乃取他卷以足之,王君竟在不取。”王伯恂身为南人,虽然堪称“天下奇才”,却不免落第,“士子交相愧叹”[170]。足可窥见元代科举考试过程中对南人的歧视程度。
而且,元代的科举一直行废不定,顺帝后至元元年(1335)中辍,停罢两科,到后至元六年(1340)再次恢复。统计下来,有元一代共开科十六次,取士一千一百多人,相比较于唐朝的六千余人与宋朝的十万之众,堪谓数目寥寥,犹如叶子奇所言:“至于科目取士,止是万万之一耳,殆不过粉饰太平之具,世犹以为无益,以为可废也!”[171]普通文人通过科举而步入仕途的人生老路,在元代也未能行得通。毕竟汉族文人多为儒家士子,对于科举考试相比较于蒙古等少数民族有着先天的优势,为了维持蒙古等少数民族的特权,元代并未把科举考试作为选任官员的主要途径,“例不过七品官,浮湛常调,远者二十年,近者犹十余年,然后改官,其改官历华要者十不能四五,淹于常调,不改官以没身者十八九”[172],通过科举考试却只能授予七品官职,而且很难得到晋升的机会。据姚大力统计,唐代通过科举而入仕的人数占仕宦总数的37.8%,北宋科举占仕途总数的30.1%,南宋科举占仕途总数的15.7%,而元代科举入仕则占仕途总数的4.3%,仅仅相当于唐和北宋的十分之一[173]。足可看出,元代通过科举而步入仕途的人数微不足道。
即使面对同样的选官机会,汉族文人也明显受到压制。《元史》载:“世祖即位,登用老成,大新制作,立朝仪,造都邑,遂命刘秉忠、许衡酌古今之宜定内外之官。……官有常职,位有常员,其长则蒙古人为之,而汉人、南人贰焉;于是一代之创始备,百年之间,子孙有所凭藉矣。”[174]举凡中央要职以及地方上的各级长官都由蒙古等少数民族担任,汉族人则只能担任副职,南人甚至不能担任省台以上的职位。“盖当时台省元臣、郡邑正官,及雄要之职,尽其国人为之,中州人每每沉抑下僚,志不获展”[175]。军政事务更是由蒙古人独断,色目人已经参与不多,汉人和南人则绝不参与。《黑鞑事略》徐疏有言:“若行军用师等大事,只鞑主自断:又却与其亲骨肉谋之,汉儿及他人不与也。”[176]有元一代的地方军政长官达鲁花赤除蒙古人外,色目人共有二十人担任,汉人则仅有一位[177]。
在中国传统社会,文人儒士一直是一个颇受优待的阶层,从三代时期重视德行道艺的“学而优则仕”,到汉代的推崇儒术为一尊,再到魏晋时期对于文采辞章的重视,文人与儒士合为一体,向着官僚阶层逐步迈进;从隋唐时期科举取士的正式确立,到宋代文官制度的高度发达,完成了文人、儒士与官僚的三位一体。由读书而仕进,进而显贵的人生路程积淀了中国文人的文化自尊与人格自信。蒙古贵族的入主中原却击溃了传统文人的骄傲与尊荣。对于广大汉族文士而言,夷族的统治、科举的废止、任官的歧视不仅仅使他们的生存陷入困境,更令以往的骄傲与尊严受到沉重的打击。“一度为之振奋并满怀希望的广大汉族文人,在逐渐明白事实真相之后立即陷入了迷惘、幻灭和消沉之中”[178]。在元代特殊的历史境遇下,元代文人不仅身份分裂,还有与之共存的社会地位的下沉与价值尊严的辱没,它们共同构成了元代文人的精神困境。
黑格尔认为,每一时代的艺术都表达着这一时代的精神,都是这一时代的历史理性和社会发展的必然。正是元代文人的心灵困顿促成元代艺术的时代特质。面对朝代更迭、异族入主和自身沉沦的三重困境,元代文人不仅需要找到维系生存的动力,更加需求安慰生命的尊严,正因此,艺术活动在元代具有更加浓郁的“适慰平生”的功能。正所谓“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论语·泰伯》),既然不能“行义以达其道”,只好“隐居以求其志”(《论语·季氏》)。元代文人或者隐居山林,或者投身市井,坚守儒家“行藏大节”与“夷夏大妨”的传统观念而慷慨悲歌,控诉世道的乱离与社会的不公,于艺术活动之中寄寓着强烈的民族情感、坚贞的君子情结与高迈的文人雅志,从而确认自我,获得生命的尊严与生存的适慰,而其无法摆脱的生存困境也使得元人的艺术活动呈现出一定的悲情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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