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以高坐具为主的配套家具逐渐得到推广,人们以高坐具上垂足而坐为主要坐姿,改变了以席地跪坐为主的坐姿,并且产生了与高坐具相配套的高腿的长方桌和方桌、衣架、高足灯等成系列的家具,家具的总体高度增高了。人们席地而坐时,以人的身高170厘米为例,席地跪坐的坐高为115厘米左右,人的视平线高约为110厘米。置放饮食器的案高为45厘米左右,如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出土的战国时期的漆案为44.7厘米。辽宋时高腿的桌椅配套使用,椅腿的高度为50厘米左右,如陈增弼先生复原的宁波南宋石椅,椅腿高度为52厘米[8],人的视平线高约为135厘米。从河南登封黑山沟宋墓壁画上妇女和方桌的高度的比较来看,方桌的高度应在70厘米以上[9]。从整体来看宋代以高坐具为主的配套家具比席地跪坐的矮脚家具的高度增高了25厘米以上。
由于人的座位和家具的增高,促使建筑室内高度相应增高,室内陈设原以床榻为中心,逐渐转换为以椅凳或椅桌为中心,将立屏置于椅凳的背后,也有用一对立屏在屋中分出用餐的场所,立屏的高度和数量都有所增加。开始用格窗来分割室内空间,并且将床榻移出主室,单独辟出卧室。
人们席地跪坐用餐时将食物置于席上或低矮的案上,双手居高临下地取饮食器或食物,常用双手将器皿端起,壶类的器物则用双手捧持。汉代以前,人们在席上进行用餐,主要采用分餐制,每人各用一食案,案中放饮食器。如长沙马王堆1号汉墓出土的一件漆食案,案长60.2厘米、宽40厘米。案中放小漆盘五件、漆耳杯一件、漆卮二件。盘内盛食物,盘上放一竹串,耳杯上放竹箸一双,这是分餐制以案为单位盛放饮食器的典型案例。自唐代以来,人们坐于高腿椅或凳上围长方桌而食,人们适于单手平伸去取桌上器皿和食物,因此置放在桌上用双手捧持的双耳的器皿减少。又由于喝酒饮茶风气的兴起,单手可把持的单耳壶和细长颈瓶的式样和种类增多。宋元时期上层社会的饮食方式由分餐渐变为合餐,人们坐于靠背椅上在桌两侧对坐,各人用的小件碗盏放于桌边,桌中间的大盘中置共食的食物,桌两边的人可等距地取用大盘中的食物。如济南历城邢村元墓壁画中,桌两旁的男女主人分坐在高靠背椅上,桌面上有两大盘食品,还有一大盘内盛有全鸡,桌面中间置一鼎,鼎中有曲柄长勺。桌面左右各置一烛台,桌下有盛酒的罐和瓶,描绘的是夫妇合餐的场景。(www.xing528.com)
围坐方桌来用餐的饮食方式出现较晚,在方桌的四面各坐二人,可坐八人,因此也称八仙桌,就餐时,共食的汤菜或馒头等主食,置于桌子的中间,方桌四方的八人都可以等距离地夹到桌中的食品。于今的上海文物市场,还能看见清代光绪年间的上置瓷转盘的方桌,将菜放在瓷转盘上,使每一道菜都能巡回地让每一方的就餐者近便取食。至少到清代晚期共餐制已成为中国人饮食方式的主流,并有与之相应的桌椅家具和饮食器皿,一般市民家庭中以方桌配八张椅凳,一些农村中以方桌配四个可坐二人的条凳。饮食器皿中盛菜的盘碟的数量增多,还备有盛汤的大盆或大海碗,并且有舀汤的大汤匙,可视条件配置各人用的小汤匙。就餐时,饭碗人手一个,因此饭碗的数量也较多。
在唐宋时期,高脚的长方桌已作为文案用的桌子,为一桌一椅的配置,在书桌上放文房用具,如笔和笔架、墨、砚。在席地跪坐时,书写时将简牍或纸执于左手,右手执笔,是以大指和食指执笔、中指和无名指抵笔进行书写。唐代以后,书写者垂足端坐于椅,将纸铺于桌上,为了使毛笔与桌上的纸呈垂直的角度,便改变了书写的姿势,采用大指和食指、中指握笔,以无名指抵笔的执笔法。对这问题我已作过专门论述,桌椅的使用和书写姿势的改变对中国书画艺术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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