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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意识形态的失落与机器美学、技术民主的发展

时间:2023-05-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节政治意识形态的失落与机器美学、技术民主的发展一、包豪斯政治意识形态的失落与痛苦的结局1.凡·德·罗的非政治化倾向密斯·凡·德·罗是德意志工业联盟的成员,同时担任领导职务,他和联盟中高谈阔论的一批人不一样,他比较少地发表高见,趋向于多动手设计。

政治意识形态的失落与机器美学、技术民主的发展

第三节 政治意识形态的失落与机器美学、技术民主的发展

一、包豪斯政治意识形态的失落与痛苦的结局

1.凡·德·罗的非政治化倾向

密斯·凡·德·罗是德意志工业联盟的成员,同时担任领导职务,他和联盟中高谈阔论的一批人不一样,他比较少地发表高见,趋向于多动手设计。与同时代人不同,他避免和政治过于接近,他是非政治化的代表,意识形态观念薄弱,对政治问题漠不关心,他很少考虑是为少数权贵设计豪华住宅还是为穷苦大众设计住所等阶级性较强的问题,更没有多少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倾向。他的关注点仅仅在建筑上,在他看来建筑就是建筑,至于为谁设计,对他来说并不重要。20世纪20至30年代,他在10年之内设计了3座政治目的完全不同的建筑:为德国共产党领袖卡尔·卢森堡夫妇设计的纪念碑,为魏玛共和国设计的巴塞罗那世界博览会德国馆,为德国纳粹设计的布鲁塞尔世界博览会德国馆(1935年,未建造)。“这种同时为三个完全敌对的政治党派设计的方式,除了他这样高度漠视政治的人之外,一般人很难做到。”[80]在20年代,他还拒绝了市政建筑师的位置,原因是这个位置过于政治化。还有,他一生很少进行区域设计,很少设计大规模的社区建筑,他对单独的建筑兴趣更大。这一点不仅不同于格罗比乌斯和迈耶的左倾立场,而且不同于他们对建筑社会功能的认识。

2.凡·德·罗致力于学校的非意识形态化

密斯·凡·德·罗于1930年8月接任包豪斯校长。担任校长后,他的工作中心有两个。一是肃清学校的政治化倾向,采取非常手段整顿学校。格罗比乌斯时期具有广泛社会含义的教学体系被缩小,使学校成为一个单纯的设计教育中心,尤其是迈耶时期的共产主义格调被肃清后,学生必须重新注册登记,迈耶集团核心的5名学生被开除,学校规章制度中最严厉的一条就是不许在学院中搞任何政治活动。于是,学校所有政治活动基本被禁止。学校教学逐渐恢复常规,迈耶曾经描述过这个时期的包豪斯:“学生们对学校里的生活方式的影响力被一扫而光。所有的社会学话题和观点都消失得无影无踪,尤其从各个作坊的产品方面来看更是如此。上层阶级的子弟们再次被收进了学校,而在作坊里,则在用高级的材料制作着高级的家具。在学生们中间,最早的纳粹组织萌生出来了。”[81]迈耶的言辞可能带有主观的夸张色彩,但是可以看出凡·德·罗上任的第一个工作重点已初见成效。二是加强建筑设计教育。包豪斯在凡·德·罗的手中变成了单一的建筑学院。凡·德·罗在任3年,始终坚持以建筑为核心的立场,这无形之中是对迈耶重视建筑的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3.包豪斯校址三迁和痛苦的结局反映了它进步的民主倾向

包豪斯校址三迁也说明了它的民主主义倾向和作为现代新生力量的进步立场。奥斯卡·施莱莫说:“包豪斯的历史不仅仅反映了艺术史,同时也是一部时代史。”[82]包豪斯的兴衰和具有一定民主色彩的代议制共和国魏玛基本同步。魏玛共和国虽然充满保守势力,在动荡的岁月中风雨飘摇,但是和之前及之后的独裁政府相比,属于富有民主气氛的政府。包豪斯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期贫困的岁月中在魏玛建校。魏玛城作为艺术中心曾是大诗人歌德席勒工作过的地方,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尽管物质条件十分艰苦,但是包豪斯人情绪高涨,精神饱满。由于它的开拓精神、先锋主义倾向和保守的右翼势力发生冲突,并且引起了保守势力的敌视,1925年,包豪斯被迫从政治旋涡中迁址到德绍。该地是由社会民主党控制的,具有比较长的社会主义政治倾向的历史,他们在德绍的地位相对巩固。1931年,纳粹势力抬头,批评包豪斯宣传国际主义风格,按照纳粹的逻辑,国际主义就是共产主义,就是布尔什维克主义,就是反德国的、反德意志人民的、反日耳曼传统的。纳粹还滑稽地指责包豪斯的现代主义是在搞犹太主义,原因是现代主义采用平顶屋顶,是属于温暖的地中海地区风格的,是犹太人的设计要求,既然如此,包豪斯就应当关闭。尽管凡·德·罗做了很多努力,包豪斯的社会和文化纲领很有节制,然而,官方报刊赋予它极左的色彩。1932年,纳粹查封了包豪斯,凡·德·罗把学院迁到柏林作为私立学院。1933年,纳粹政府上台,希特勒成为国家元首,4月德国文化部关闭了包豪斯。凡·德·罗被迈耶说成是“纳粹”。纳粹却把他领导的包豪斯视为马克思主义者和犹太人的庇护所,也许格罗比乌斯和迈耶时期的泛政治化倾向,尤其是迈耶时期的左翼立场,让包豪斯的形象在当局心目中留下了成见。凡·德·罗是个非政治化的代表,却无可奈何地卷入了各种政治势力的斗争之中。包豪斯各个时期的不同的民主主义倾向使得它遭受右翼保守势力的反对乃至敌视,从而能和相对民主的势力紧密团结在一起。民主思想是现代设计最为合理的思想内核之一。包豪斯的结局说明,任何方式的独裁专政都容不下任何形式的进步民主势力。后来包豪斯主要人物凡·德·罗等人去了相对自由和民主的美国。

二、机器美学和技术意识形态的扩展

1.凡·德·罗对机器美学和技术民主的认识

凡·德·罗不具有明确的社会主义理想,但是基于对生活的认识,他反对把形式本身当做目的,指出现实生活决定设计,并且不断强调:“真正的形式以真正的生活为前提。……对于我们,生活是决定性的。就丰富多样及精神与物质的关系而言都是如此。”[83]他既重视功能又重视形式。他反对迈耶的纯粹功能主义倾向。建筑被柯布西耶当做居住的机器,而凡·德·罗同时还强调形式的特性,要求在设计中塑造出优雅的风格,达到审美观上的“正确性”。他要求学生的设计必须典雅,美学立场正确。有一次在批评学生的设计作品的纯粹功能主义特征时,他曾通俗地解释自己的观点:“请你设想一下,如果你认识两位孪生姐妹,她们都是运动员的体形,有教养,有财产,能生育,然而一个漂亮,另一个不漂亮,那你和谁结婚呢?”可见,他对于良好功能和优秀外形的同等重视的立场,他对于建筑的形式是讲究的,绝对不会因为功能好就牺牲形式美(参阅图3-10和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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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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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1

凡·德·罗反对采用任何建筑的表面的装饰,强调简单和明快,他的设计图和预想图展现了一种完全没有过时的新建筑形式。他的全玻璃幕墙结构是最典型的特点之一。他设计的玻璃大厦模型奠定了现代高层建筑的模式基础。凡·德·罗反对过分的装饰,这一点可以上溯到卢斯。卢斯1908年发表论文《装饰与罪恶》,其中心思想是反对没有功能意义的装饰。他认为在当时欧洲经济条件并不好的情况下,把钱花在不必要的装饰上就是一种罪恶。在卢斯看来:“文化的进步跟从实用品上取消装饰是同义语。我相信,我的这项发明会给世界带来欢乐;但世界至今还没有感谢我。”[84]凡·德·罗提出的“少即多(less is more)”等设计原则改变了世界大都会三分之一的天际线。他基本上从技术层面来看设计,强调简单和明快,他的全玻璃幕墙结构是其中最典型的特点。1927年的威森霍夫建筑展“体现了现代主义建筑的主要特征:功能主义、非装饰化、减少主义、六面结构、行人通道等”[85]

凡·德·罗没有强烈的社会政治色彩,身为一名建筑师兼教师,他对待市场的态度也不像迈耶那样采用实用主义。但是,他的简洁的设计原则借助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借助美国的雄厚实力,很快传遍了全世界。20世纪50年代后期,西方社会相继进入“丰裕社会”时期,“收入殷实的中产阶级是美国社会的核心”[86]。工人和老板享有同样的电视节目、游览同样的娱乐场所、读同样的报纸,黑人也可以挣到一辆凯迪拉克牌轿车,打字员打扮得像雇主的女儿一样漂亮,用来维护现存制度的消费形式“被下层人所分享”[87],发达的生产力和技术的进步性、民主性掩盖了社会的本质。这是科技的意识形态张扬后的必然结果。科技的民主性给现代主义带来了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对于这一点无论怎样强调也是不过分的。不过凡·德·罗对此只有朦胧的认识。德国法兰克福学派马尔库塞和哈贝马斯等学者在60~70年代才就“作为意识形态的科学技术”展开广泛的讨论。

2.包豪斯逐渐以建筑为中心的意义

格罗比乌斯主张以建筑为中心来统摄一切艺术,达到艺术的融合,并以此来培养健全的人性。1927年前虽然没有设立建筑系,却通过理念和具体的建筑设计,比如通过设计德绍包豪斯建筑来培养学生教育建筑设计能力,作为多领域的艺术设计的院校却富有重视建筑的精神。包豪斯于1927年建立了建筑系,此后建筑设计逐渐成为学校的中心。格罗比乌斯关于建筑功能的思想是深邃的,他认为,“建筑师是一个总集成者,他的任务就是协调各种与建筑有关的造型上、技术上、社会上和经济上的问题——这种认识不可避免地促使我逐步地从研究住宅的功能过渡到研究街道的功能;又从对街道的研究过渡到对整个城市的研究;最后到达牵连更大的区域和全国规划问题的研究。”[88]迈耶在指导思想上主张建筑的目的是改变社会的功能,改变人民的生活水平,并且不顾包豪斯的存亡来进行自己的社会主义实验,在教育体系中也是以“建筑领导一切的方式”[89],这种方式曾经使一些教员无所适从。在凡·德·罗担任校长期间,他把自己的精力主要放在教学体制的改造上,“他希望把学校坚实地建立在建筑设计的基础上,他认为只有建筑设计能够使设计教育得到健康的发展,并以建筑为中心,来凝聚其他专业。这种以建筑为核心的立场,始终贯穿在凡·德·罗的三年校长在任期之中,因此,在包豪斯的最后几年中,学院的重点基本是建筑教育,对于建筑的功能要求、建筑的目的性都提出了非常明确的教育目的。”[90]我们知道包豪斯是设计学院,它的设计领域涉及家具、灯具、陶器、纺织品、金属餐具、厨房器皿、字体设计等多个领域,建筑设计是其中一个逐渐壮大并且最终占核心地位的领域。包豪斯领导人格罗比乌斯、迈耶具有精英知识分子改良社会的民主精神,并且在机器发达的时代力图实现人的完整和人性的和谐。包豪斯改良社会的政治思想逐渐弱化,技术民主在凡·德·罗时期逐渐上升。建筑具有改造社会的功能,包豪斯逐渐把教学范围聚拢到建筑领域。通过建筑,包豪斯不但改变了人们的居住环境、城市的规划、德国全境,甚至改变了整个世界的都市风格。建筑是极具社会功能的设计形式,没有任何一种设计形式像建筑这样扩大和提高包豪斯在世界上的影响和地位。

凡·德·罗一生很少进行区域设计(参阅图3-12),很少设计大规模的社区建筑,他对建筑尤其是公共的社会功能并不赏识,对单独的建筑兴趣更大。这一点明显不同于格罗比乌斯和迈耶的左倾立场,而且不同于他们对建筑社会功能的认识。单凭这一点,凡·德·罗的风格是不可能影响世界和改变世界大都会三分之一的天际线的。幸运的是在凡·德·罗提倡简洁的形式背后有着复杂的社会背景和深广的思想联系:一是格罗比乌斯和迈耶等人对建筑社会功能的论述和高度重视;一是在包豪斯被关闭后,他去了经济基础雄厚、实力强大的美国,和柯布西耶、格罗比乌斯、纳吉、布鲁尔等人一起,把这种设计思想变成国际主义设计的精神和风格,通过战后的美国而影响到全世界(参阅图3-13)。这也许是凡·德·罗所未曾料到的。包豪斯改变了世界,但是,它不是工艺美术运动的民主思想改造社会的进步性的延续,也不是苏俄构成主义的共产主义理想的发展,更不是早期包豪斯领导人政治思想的提升,这是在技术发达时代政治意识形态终结后科技建构了统治的合法性、新型技术意识形态膨胀后的必然结果。这种偷梁换柱的结果导致了现代主义的迅猛发展,也暗藏了现代主义的危机,严格意义上讲,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现代主义失去了包豪斯的精神精华。包豪斯在艺术和机械技术两个相去甚远的门类间搭建统一的桥梁,同时在设计思想的政治意识形态和技术层面发现了裂痕,它是现代设计思想的宝库,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具有中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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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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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3

包豪斯经历过三任校长,基本上也形成了三个非常不同的发展阶段:格罗比乌斯的理想主义、迈耶的共产主义和凡·德·罗的实用主义。把三个阶段贯穿起来,包豪斯兼而具有知识分子理想主义的浪漫和乌托邦精神、共产主义政治目标、建筑设计的实用主义方向和严谨的工作方法特征,也造成包豪斯的精神内容的丰富和复杂。[91]本书虽然也把包豪斯的发展历程分成三个阶段,不过,中期以1923年和1930年为界限,是因为前后办学方向截然不同。从康德哲学的三大领域来看,关于科技、关于道德、关于美,包豪斯三个阶段都具有复杂的内涵。我们最好不要从一个角度来否定其他性质的存在,包豪斯就是包豪斯,它不愧为现代设计的摇篮。每一位校长在任期间,包豪斯的思想都是丰富的。从艺术性的角度来看,“包豪斯把艺术设计看做是创造性的艺术活动,强调艺术设计和艺术的密切联系,因此它被称做艺术设计中的艺术流派”。[92]尤其是包豪斯继承了工艺美术运动的传统,重视中世纪的艺术和手工艺制作,随着机器的推广,中后期的包豪斯在侧重工业化的研究的同时一直保留了这个优良的传统,重视理论教育和实践的结合,并且把手工艺训练作为学生适应大工业生产的准备条件,使人成为机器的主人而不是机器的奴隶,从而保持人的完整性。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从民主性和为大众服务的角度来看,包豪斯又具有双重民主特征:一是早期和迈耶时期在意识形态方面的社会主义乃至共产主义民主色彩;一是早期和凡·德·罗时期技术在意识形态方面的民主特征。由此看来,包豪斯又可以说是艺术设计的民主派,在20世纪后半期技术的意识形态特征得以张扬,并在美国等地迎合了新的社会基础——消费主义,影响了主导的设计风格。从科学技术方面来看,包豪斯关注新技术和新材料的运用,虽然早期具有朦胧的意识和乌托邦色彩,但后来随着社会现实形势的变化,逐渐肯定机器乃至发掘机器在工业生产中的作用,这一点明显不同于工艺美术运动否定乃至拒绝参与大工业生产的特点。它不仅进入工业设计这个主战场,而且使工业生产最核心的问题——标准化得到了深入的讨论,突出了标准化与时代精神、社会共同趣味的联系。对理性主义和功能主义的探索建构了现代主义的核心内容。

【注释】

[1][英]朱迪斯·卡梅尔-亚瑟著;颜芳译.包豪斯[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2.10

[2][德]格罗比乌斯著;吴焕加译.国立魏玛包豪斯的理论与组织(1923)[A].参见:奚传绩编.设计艺术经典论著选读[C].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183

[3][德]格罗比乌斯著;张似赞译.新建筑与包豪斯[A].参见:奚传绩编.设计艺术经典论著选读[C].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194-195

[4][德]格罗比乌斯著;张似赞译.新建筑与包豪斯[A].参见:奚传绩编.设计艺术经典论著选读[C].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205

[5][德]格罗比乌斯著;吴焕加译.国立魏玛包豪斯的理论与组织(1923)[A].参见:奚传绩编.设计艺术经典论著选读[C].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186

[6][德]格罗比乌斯著;陈志华译.包豪斯宣言[A].参见:奚传绩编.设计艺术经典论著选读[C].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179-180.可参考:王受之译.世界现代建筑史[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174.或者:[英]弗兰克·惠特福德著;林鹤译.包豪斯[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221.或者:凌继尧,徐恒醇.艺术设计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102-104.译文略有不同,比如首句林鹤译为:“一切创造活动的终极目标就是建筑!”

[7][德]格罗比乌斯著;陈志华译.国立魏玛包豪斯纲领(1919年)[A].参见:奚传绩编.设计艺术经典论著选读[C].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180

[8][德]格罗比乌斯著;张似赞译.新建筑与包豪斯[A].参见:奚传绩编.设计艺术经典论著选读[C].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196

[9][英]弗兰克·惠特福德著;林鹤译.包豪斯[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221

[10][德]格罗比乌斯著;张似赞译.新建筑与包豪斯[A].参见:奚传绩编.设计艺术经典论著选读[C].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214

[11]朱光潜.朱光潜全集:第6卷[C].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89.63

[12]朱光潜.朱光潜全集:第6卷[C].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89.63

[13][德]格罗比乌斯著;陈志华译.包豪斯宣言[A].参见:奚传绩编.设计艺术经典论著选读[C].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179-180

[14][德]格罗比乌斯著;陈志华译.包豪斯宣言[A].参见:奚传绩编.设计艺术经典论著选读[C].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179

[15][德]格罗比乌斯著;吴焕加译.国立魏玛包豪斯的理论与组织(1923)[A].参见:奚传绩编.设计艺术经典论著选读[C].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184-185

[16][德]格罗比乌斯著;张似赞译.新建筑与包豪斯[A].参见:奚传绩编.设计艺术经典论著选读[C].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197

[17][英]弗兰克·惠特福德著;林鹤译.包豪斯[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19

[18][英]弗兰克·惠特福德著;林鹤译.包豪斯[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225

[19][德]格罗比乌斯著;吴焕加译.国立魏玛包豪斯的理论与组织(1923)[A].参见:奚传绩编.设计艺术经典论著选读[C].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184

[20]凌继尧,徐恒醇.艺术设计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128

[21][德]康德著;宗白华,韦卓民译.判断力批判[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149

[22][德]格罗比乌斯著;陈志华译.包豪斯宣言[A].参见:奚传绩编.设计艺术经典论著选读[C].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179

[23][德]格罗比乌斯著;陈志华译.国立魏玛包豪斯纲领(1919年)[A].参见:奚传绩编.设计艺术经典论著选读[C].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180

[24][英]朱迪斯·卡梅尔-亚瑟著;颜芳译.包豪斯[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2.12

[25]王受之.世界平面设计史[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2.176

[26]王受之.世界现代设计史[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2.138

[27][德]格罗比乌斯著;张似赞译.新建筑与包豪斯[A].参见:奚传绩编.设计艺术经典论著选读[C].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206-207

[28]王受之.世界平面设计史[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2.177

[29][德]格罗比乌斯著;吴焕加译.国立魏玛包豪斯的理论与组织(1923)[A].参见:奚传绩编.设计艺术经典论著选读[C].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184-185

[30][英]弗兰克·惠特福德著;林鹤译.包豪斯[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122

[31]叶朗.现代美学体系[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348

[32]王受之.世界现代设计史[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2.156(www.xing528.com)

[33]王受之.世界平面设计史[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2.161

[34][英]朱迪斯·卡梅尔-亚瑟著;颜芳译.包豪斯[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2.10

[35][德]格罗比乌斯著;张似赞译.新建筑与包豪斯[A].参见:奚传绩编.设计艺术经典论著选读[C].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201

[36][英]弗兰克·惠特福德著;林鹤译.包豪斯[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223

[37][德]格罗比乌斯著;张似赞译.新建筑与包豪斯[A].参见:奚传绩编.设计艺术经典论著选读[C].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202

[38]中共中央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上)[C].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72

[39][英]弗兰克·惠特福德著;林鹤译.包豪斯[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136

[40][德]格罗比乌斯著;张似赞译.新建筑与包豪斯[A].参见:奚传绩编.设计艺术经典论著选读[C].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202

[41][德]格罗比乌斯著;张似赞译.新建筑与包豪斯[A].参见:奚传绩编.设计艺术经典论著选读[C].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195

[42][英]弗兰克·惠特福德著;林鹤译.包豪斯[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224

[43][德]格罗比乌斯著;张似赞译.新建筑与包豪斯[A].参见:奚传绩编.设计艺术经典论著选读[C].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195

[44][英]弗兰克·惠特福德著;林鹤译.包豪斯[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18

[45]李乐山.工业设计思想基础[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38

[46]李乐山.工业设计思想基础[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38

[47][德]格罗比乌斯著;张似赞译.新建筑与包豪斯[A].参见:奚传绩编.设计艺术经典论著选读[C].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195-196

[48][德]格罗比乌斯著;张似赞译.新建筑与包豪斯[A].参见:奚传绩编.设计艺术经典论著选读[C].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204

[49][德]格罗比乌斯著;张似赞译.新建筑与包豪斯[A].参见:奚传绩编.设计艺术经典论著选读[C].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201-202

[50][德]格罗比乌斯著;张似赞译.新建筑与包豪斯[A].参见:奚传绩编.设计艺术经典论著选读[C].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202

[51][英]弗兰克·惠特福德著;林鹤译.包豪斯[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224

[52]Noritsugu Oda.Danish Chairs.California:Chronicle Books,1999.4

[53][德]凡·德·罗著;吴焕加译.谈建筑[A].参见:奚传绩编.设计艺术经典论著选读[C].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221

[54][英]弗兰克·惠特福德著;林鹤译.包豪斯[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223

[55][德]格罗比乌斯著;张似赞译.新建筑与包豪斯[A].参见:奚传绩编.设计艺术经典论著选读[C].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190

[56][英]弗兰克·惠特福德著;林鹤译.包豪斯[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223

[57]陈望衡.艺术设计美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112-113

[58][德]格罗比乌斯著.德绍的包豪斯——包豪斯的生产原理[A].参见:[英]弗兰克·惠特福德著;林鹤译.包豪斯[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223

[59][德]格罗比乌斯著.德绍的包豪斯——包豪斯的生产原理[A].参见:[英]弗兰克·惠特福德著;林鹤译.包豪斯[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223

[60]叶朗.现代美学体系[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348

[61]奚传绩编.设计艺术经典论著选读[C].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178-179

[62][德]格罗比乌斯著;张似赞译.新建筑与包豪斯[A].参见:奚传绩编.设计艺术经典论著选读[C].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190

[63][德]凡·德·罗著;吴焕加译.谈建筑[A].参见:奚传绩编.设计艺术经典论著选读[C].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119-220

[64][法]丹纳著;傅雷译.艺术哲学[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6-7

[65][德]凡·德·罗著;吴焕加译.谈建筑[A].参见:奚传绩编.设计艺术经典论著选读[C].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220-221

[66][德]格罗比乌斯著;张似赞译.新建筑与包豪斯[A].参见:奚传绩编.设计艺术经典论著选读[C].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190

[67][英]弗兰克·惠特福德著;林鹤译.包豪斯[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223-224

[68]李乐山.工业设计思想基础[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421

[69][德]格罗比乌斯著;张似赞译.新建筑与包豪斯[A].参见:奚传绩编.设计艺术经典论著选读[C].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189-190

[70][德]格罗比乌斯著;吴焕加译.国立魏玛包豪斯的理论与组织(1923)[A].参见:奚传绩编.设计艺术经典论著选读[C].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183

[71][德]格罗比乌斯著;张似赞译.新建筑与包豪斯[A].参见:奚传绩编.设计艺术经典论著选读[C].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196

[72]陈望衡.艺术设计美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115

[73]王受之.世界现代建筑史[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187

[74]王受之.世界现代建筑史[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189

[75]王受之.世界现代设计史[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2.16

[76]李乐山.工业设计思想基础[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37

[77]王受之.世界平面设计史[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2.175

[78]王受之.世界现代设计史[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2.162

[79]凌继尧,徐恒醇.艺术设计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130

[80]王受之.世界现代设计史[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2.165

[81][英]弗兰克·惠特福德著;林鹤译.包豪斯[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210.参见:王受之.世界现代设计史[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2.168

[82]王受之.世界现代设计史[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2.135-136

[83][德]凡·德·罗著.谈建筑[A].参见:汪坦,陈志华.现代西方艺术美学文选(建筑美学)[C].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89.157

[84][奥]卢斯著;陈志华译.装饰与罪恶[A].参见:奚传绩编.设计艺术经典论著选读[C].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168

[85]王受之.世界现代设计史[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2.117

[86]王受之.世界现代设计史[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2.225

[87][德]马尔库塞著;张峰,吕世平译.单向度的人[M].重庆:重庆出版社,1990.9

[88][德]格罗比乌斯著;张似赞译.新建筑与包豪斯[A].参见:奚传绩编.设计艺术经典论著选读[C].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210

[89]王受之.世界现代建筑史[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188

[90]王受之.世界现代建筑史[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189

[91]王受之.世界现代设计史[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2.136

[92]凌继尧,徐恒醇.艺术设计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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