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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境的构成因子的分析介绍

时间:2023-05-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意境之构成因子包括三个方面:一曰状景;二曰抒情;三曰写意。但就其构成而言,“景”则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因此,景才能作为抒情写意的媒介,作为承载情意的载体。(在以后的章节中我们还会看到,电影意境的创造与欣赏,“景”的这种重要性更加明显。)第三,从接受、欣赏的角度讲,“景”是艺术审美的第一步,它处于意境构成的最表层。

意境的构成因子的分析介绍

一、意境的构成因子

现在,我们来看意境的构成。

意境之构成因子包括三个方面:一曰状景;二曰抒情;三曰写意。

在这三者中,“意,犹帅也”。但就其构成而言,“景”则是最基本、最重要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

第一,引景入诗,以景作为抒情写意的媒介,这是中国古典美学、中国古代文化、中国的人文精神区别于西方的最本质的特征之一。在中国人看来,人与四周世界有着一种心心相通的生命共感关系。山川万物并不是物理世界之“物”,心灵也不是心理学意义之“心”。心物交融,触景生情,这“景”与人的心灵世界同质相应,同态相通。因此,景才能作为抒情写意的媒介,作为承载情意的载体。(在西方艺术中,作为这种媒介与载体的常常是人体。)

第二,在对景的描写中体现了中国人崇尚含蓄、崇尚余味的艺术趣味。

为什么一定要以景作为抒情写意的媒介,而不是如西方诗人那样直抒胸臆呢?

中国艺术历来崇尚含蓄,而含蓄之最经典的表述当为刘勰所说的“余味曲包”。“味”作为一个描述精神品质及其特征的概念,早在《老子》里就出现了:“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惚兮恍兮,玄而又玄的“道”以“味”述之。《论语·述而》云:“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音乐感受与“味”相联,可见先秦时期“味”已经成为一个品评概念。“味”在这里是指一种微妙的、难以用语言描述的内心体验,这种体验如同复杂的生理味觉一样难以用概念传达。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里说:“古今词人格调之高,无如白石。惜不于意境上用力,故觉无言外之味,弦外之响,终不能与于第一流之作者也。”(80)他将言外之味作为意境的必要条件,无此“味”者无以谈意境。“味”对于创作与审美之重要性由此可见。

李泽厚说:“‘味’同人类早期审美意识的发展有如此密切的关系,并一直影响到今后,绝不是偶然的。根本原因在于味觉的快感中已包含了美感的萌芽,显示了美感所具有的一些不同于科学认识或道德判断的重要特征。首先,味觉的快感是直接或直觉的,而非理智的思考。其次,它已具有超出功利欲望满足的特点,不仅仅要求吃饱肚子而已。最后,它同个体的爱好兴趣密切相关。这些原因,使得人类最初从味觉快感中感受到了一种和科学的认识、实用功利的满足以及道德的考虑很不同的东西,把‘味’与‘美’联系在了一起。”(81)

应该说,把味觉与美感相联系并非中国所独有,如德文的“Geschmach”一词,既有审美、鉴赏的含义,也有口味、味道的含义。英文的“Taste”一词也是这样。但唯中国将“味”上升到“诗之至也”的高度,这不能不说是由中国人特有的整体直觉感性思维决定的。因为“味”既是感性的又是超越感性的,既是具体的又是抽象的,它是一种源于感性又超越感性、具体与抽象融为一体的综合的直觉体验。正是这样一种思维特性使得中国赋予“味”、“余味”、“遗味”这么崇高的美学品评地位,“口弗能言,志不能喻”,“文已尽而意有余”,“韵外之致”,“味外之旨”都是中国人所追求的审美的独特境界。

由此,便不能直抒胸臆,便不能一览无余。由此,以自然景物为媒介,借景抒情便成为一种必然。由此,“景”也就成了意境构成的基础性因子。选好景、写好景,也就成了创造意境的关键环节。(在以后的章节中我们还会看到,电影意境的创造与欣赏,“景”的这种重要性更加明显。)

第三,从接受、欣赏的角度讲,“景”是艺术审美的第一步,它处于意境构成的最表层。景乃“象”也。没有“象”,“情”与“意”便无所附着,“境”就无从产生,观者也就无从体悟。从这个角度讲,“景”是作者与接受者的契合点。创作与接受正是以它作为中介,联成一个完整的统一体。

也正因此,对于如何写景,意境便有了明确的规定,即自然、直观、真切。“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梅尧臣),“写景则在人耳目”(王国维)。如:“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而反对虚假雕琢、矫揉造作、雾中看花,如:“谢家池上,江淹浦畔。”王国维还定了一个标准:隔与不隔。如:“‘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写景如此,方为不隔。”(82)

其实,王昌龄早在《诗格》中就对此有了明确的论述:“诗有天然色,以五彩比之而不及。由是言之,假物不如真象,假色不如天然。如此之例,皆为高手。中手依傍者,如‘余霞散成绮,澄江静如练’,此皆假物色以比象,力弱不堪也。”(83)

此实为“不隔”说之先声。

“不隔”,乃自然、直观、真切也。“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84)在老子看来自然是道之法则,师法自然就是师法道,师法天。“天人合一”实际上就是合于自然,而艺术崇尚自然无疑是“天人合一”思想的理所当然的延伸。

作为一种审美理想,“自然”这一美学概念的真正确立肇始于东晋陶渊明。他的平淡自然的诗篇为后人确定了自然的美学价值。如其《归园田居》:

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

户庭无尘杂,虚室有余闲。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

如果说老子的“道法自然”说为自然的这种美学品格确定了最终的哲学的根基的话,那么陶渊明的诗则可以说为写景确立了自然美的标杆。中国的文学艺术乃至美学理论历经唐宋元明清,无不以自然为宗。“不雕琢、不假借、不着色相、不落言荃”(沈祥龙)几乎成为中国古典艺术最显著的民族底色。刘勰说:“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又说:“龙凤以藻绘呈瑞,虎豹以炳蔚凝姿;云霞雕色,有逾画工之妙,草木贲华,无待锦匠之奇;夫岂外饰?盖自然耳。”(85)司空图《诗品·自然》云:“俯拾即是,不取诸邻。俱道适往,著手成春。如逢花开,如瞻岁新。真与不夺,强得易贫。幽人空山,过雨采蘋。薄言情悟,悠悠天钧。”(86)王国维说:“元曲之佳处何在?一言以蔽之,曰:自然而已矣。古今之大文学,无不以自然胜,而莫著于元曲。”(87)都可以说是权威的论据。

我们如此强调景的重要性,并不是说情与意不重要。景只是一个媒介,写景只是一种手段,其目的是抒情、写意。实际上,情与景是不可分离的。

宋范晞文在评论杜甫的诗时对此有精辟的论述:“老杜诗:‘天高云去尽,江回月来迟。衰谢多扶病,招邀屡有期。’上联景,下联情。‘身无却少壮,迹有但羁栖。江水流城郭,春风入鼓鼙。’上联情,下联景。‘水流心不竞,云在意俱迟’。景中之情也。‘卷帘唯白水,隐几亦青山’。情中之景也。‘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情景相触而莫分也。‘白首多年疾,秋天昨夜凉’。‘高风下木叶,永夜揽貂裘’。一句情,一句景也。固知景无情不发,情无景不生。”(88)

明谢榛在《四溟诗话》里说:“诗乃模写情景之具,情融乎内而深且长,景耀乎外而远且大。”又说:“作诗本乎情景,孤不自成,两不相背。……景乃诗之媒,情乃诗之胚,合而为诗。”(89)

王夫之对情与景的关系论述得更为明确:“情景虽有在心在物之分,而景生情,情生景,哀乐之触,荣悴之迎,互藏其宅。”(90)

至王国维则有:“文学中有二原质焉:曰景曰情。前者以描写自然及人生之事实为主,后者则吾人对此种事实之精神的态度也。故前者客观的,后者主观的也;前者知识的,后者感情的也。”(91)“境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92)“一切景语皆情语也。”(93)

然而仅仅化景物为情思,凭借客观景物的描写抒发主体的感情,并不是终极目的,因为,艺术的终极目的是达天,“赞天地之化育”而“与天地参”。这就是“意”之蕴涵。

那么,“意”究竟是什么呢?

首先应该说在中国的古典文论中这是一个概括力极强的哲学、美学概念,而这个概念又是无法用语言表述清楚的,否则,就不会有“圣人立象以尽意”了。而同时它又是一个似乎不说自明的概念,否则我们就不会翻遍四书五经找不到它的解释。儒、释、道各家有各家的“意”,诗有诗意,画有画意,建筑有建筑意。

通俗的说法,“意”即意思、意义,即哲人、诗家所表达之思想、感情,即作品之内容或诗画中所客观化、物象化了的主观情思。然而这样的说法都太笼统、太模糊,果如此,意境就不可能成为中国文化、中国古典美学的独特范畴。“意”必有其所特指方能成为意境之构成要素,才能成为让中国人议论、评说、吟咏了千百年的“境”之意味。(www.xing528.com)

我们先看儒家的说法。

“立象以尽意”。首先,“象”是对现实事物的模拟、反映。“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其次,以“象”来说明万物之义理,即“以物象而明人事”。而“制器”之象等造型艺术或文学语言的构成形象也可以其“象”而明人事,表情达意,这样,人伦之情意世界即可通过“象”的架设而过渡、通达圣人之“意”。

那么,圣人之意是什么?《周易·系辞上传》云:“子曰:‘夫《易》何为者也?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是故圣人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业,以断天下之疑’。”(94)可见儒家的圣人之意,实即君子建功立业之志,延而申之,即齐家、治国、平天下之志。

其实早在汉代,意与志就有了相通。

“诗言志”早在先秦时期就已经成为广为传播和为人接受的命题。何谓志?闻一多说:“志与诗原来是一个字。志有三个意义:一记忆,二记录,三怀抱。这三个意义正代表诗的发展途径上三个主要阶段。”(95)

“诗言志”,诗与志的相通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由“志”而意;其二,情志统一。

司马迁在《史记·五帝本纪》中就将“诗言志”有意写作“诗言意”。《汉书·司马迁传》说“诗以达意”。对于这一点,郑康成译注《尚书·尧典》中说:“诗言志,歌永言”为“诗所以言人之志也;永,长也,歌又所以长言诗之意”(96)

汉代文学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诗”已经逐渐由早期记述社会万象的历。史记载变成了功能比较纯粹、单一的艺术创作形式了。这时,诗的自律性因素得到了大大增强,“志”亦自然走向其第四个阶段——“意”,即“情志”。

汉代《毛诗序》的问世标志着“诗言志”这一命题的深化,同时也将中国诗教传统推向了又一个高度。

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97)

由此可以看出,诗之本质成为“意”的传达,“情”的表露。这样,“诗言志”之“志”便由“记忆”而“记录”,由“记录”而“怀抱”,再由“怀抱”而“情”、“意”。

唐代孔颖达对“情”与“志”的关系做了学理性的准确解释:“在己为情,情动为志,情、志一也。”(98)

“情”为静,“志”为动;“情”为一己之心,“志”乃社会之用。

“意”又可以说是“道”。

宗白华在《中国艺术意境之诞生》中提出意境的三个层次:直观感相的模写,活跃生命的传达,最高灵境的启示。

他引用了清蔡小石在《拜石山房词·序》中的一段话说明之:“夫意以曲而善托,调以杳而弥深。始读之则万萼春深,百色妖露,积雪缟地,余霞绮天,一境也。(这是直观感相的渲染)再读之则烟涛鸿洞,霜飚飞摇,骏马下坡,泳鳞出水,又一境也。(这是活跃生命的传达)卒读之而皎皎明月,仙仙白云,鸿雁高翔,坠叶如雨,不知其何以冲然而澹,翛然而远也。(这是最高灵境的启示)”(99)

在同一文章中还引用了明李日华《紫桃轩杂缀》中的一段关于山水画的论述:“凡画有三次第:一曰身之所容。凡置身处,非邃密,即旷朗,水边林下,多景所凑处是也。二曰目之所瞩。或奇胜,或渺迷,泉落云生,帆移鸟去是也。三曰意之所游。目力虽穷,而情脉不断处是也。”(100)

有意思的是,王夫之对意境层次结构的表述与宗先生有异曲同工之妙:“有形发未形,无形君有形。”(101)

意境通过“形”之变异分成三个层次。第一层,“有形”,即“象”,即“直观感相的模写”,这是可以凭借人的视听感官感知的形象。第二层,“未形”,不可见之形,象中所融凝的情思,即“活跃生命的传达”,这已超越视听感官可以感知的形象,进入主观的精神层面。第三层,“无形”,无形大象,境外之意,即“最高灵境的启示”,是超越象与情的宇宙本心、天地之道。

由此可见,“意”即道家所谓“道”也,即对“道”之意会、对大自然生机之感悟,对宇宙生命意义之体会也。

当然,这种意会、这种感悟是不能用确定明晰的语言准确表达出来的,只有含于言外、象外,以直观感相的模写,来活跃生命的传达,来“余味曲包”之。如皎然所云:“诗情缘境发,法性寄筌空。”(《秋月遥和卢使君》)对于禅家来说,佛性之真谛是不能通过语言文字之“筌”获得的,唯有放弃思维语言、逻辑推理、议论陈述之“筌”,通过非确定的含混语、简化语、矛盾语,方可启示人猛然之间顿悟。对于艺术家来说,宇宙生机之道、人生意义之理只有通过大自然的景象才能感悟、意会,即司空图所谓的“超以象外,得其环中”,刘禹锡所谓的“境生于象外”。所以,我们便从“古道 西风 瘦马”中感受到那种天老地荒、苦寒孤寂的人生兴叹;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中感受到宇宙之浩大广博;从“木末芙蓉花,山中发红萼。涧户寂无人,纷纷开且落”中体会自然生命之动静相依、荣枯互化的节奏。林耕青在谈论诗歌意境的时候说:“最高的意境,则需与天地相脉拍,这就是‘宇宙感’。表现可有两面,感到无穷时空的‘微茫处’,与感到生化天机的‘微妙处’。屈原天问》可代表前者的情怀。曾点浴沂,最可说明后者的志趣。简单寻例的话,陈子昂的《登幽洲台歌》属于前者的范畴,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诗,属于后者的典型。”(102)

于诗如此,于画也如此。

宋郭熙《林泉高致·山水训》云:

君子之所以爱夫山水者,其旨安在?丘园,养素所常处也。泉石,啸傲所常乐也。渔樵,隐逸所常适也。猿鹤,飞鸣所常亲也。尘嚣缰锁,此人情所常厌也。烟霞仙圣,此人情所常愿而不得见也。……然则林泉之志,烟霞之侣,梦寐在焉,耳目断绝。今得妙手,郁然出之。不下堂筵,坐穷泉壑。猿声鸟啼,依约在耳;山光水色,滉漾夺目;此岂不快人意,实获我心哉。此世之所以贵夫画山水之本意也。(103)

宗炳《画山水序》云:

圣人含道暎物,贤者澄怀味象。至于山水,质有而趣灵。……夫圣人以神法道,而贤者通;山水以形媚道,而仁者乐,不亦几乎?……夫以应目会心为理者,类之成巧,则目亦同应,心亦俱会。应会感神,神超理得。(104)

“灵”即道也,它存在于山水的形质之中,山水以其形质体现道之灵光,所以画家“应目会心”地欣赏山水,便能从中体悟把握道(理)的存在。如果画得美妙,体现了山水的灵质(质有而趣灵),则欣赏者就能从画中体悟把握道之光辉。

胡经之先生对此有十分精辟的注释:“山水万物体现着天地之道,而移山水于尺幅,观山水于画卷则是为了赏玩山水之象以解悟天地之道。”(105)

儒家以大自然比德言志,道家以大自然游心畅神,禅家以大自然悟解佛性真谛。儒道禅三家通过大自然殊途同归,归于自然之景、天地之象,归于意象浑融、心物契合,归于“天人合一”之宇宙人生观,归于整体直觉感性思维,归于天地万物之母的“道”,归于中国人独特之人文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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