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伯明翰学派
文化研究学派(伯明翰学派) 20世纪60年代发源于英国, 80年代开始风靡英语世界。与法兰克福学派强烈的精英文化意识不同,文化研究学派对大众文化和大众传媒给予了热情的推崇与密切的关注。[20]20世纪80年代之后,更广阔意义上的“文化研究”成为当代最为流行的理论,一大批学者借鉴了文化研究的思想,对阶级、身份、性别、种族、传媒文化、殖民文化加以密切关注,使文化研究成为一个学科交融的参与的大舞台。
1964年理查德·霍加特在英国伯明翰大学创立的“当代文化研究中心”(Center for Contemporary Cultural Studies,简称CCCS)更是英国文化研究史上的一个大事件。斯图尔特·霍尔于1969年继任中心主任,在他的主持下,文化研究以开放性的政治和文化视野吸收了新马克思主义、精神分析、女权主义、结构主义和符号学理论,创造了一个蔚为大观的新“欧洲”学派。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文化研究逐渐在英国内部扩展, 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文化研究逐渐成为具有全球影响的知识领域。
雷蒙·威廉斯可以说是英国文化研究的开山鼻祖,从早期的《文化与社会》、《漫长的革命》、《关键词》和《传播》再到后来的《电视:技术与文化形式》,我们可以看到他的研究道路经历了从文学研究、大众文化研究到大众传媒研究的转变。
“文化研究”这个概念本身要归功于伯明翰学派。他们不满于站在精英主义立场来研究文化,力图从英国文学批评的利维斯主义[21]传统中脱离出来。伯明翰学派重新定义了“文化”的概念,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使文化不再以“经典”为标准;二是强调民众在接受“文化工业”产品时的创造性;三是消解高级艺术与大众文化的区别。文化研究学派早期的研究经历了一场为大众文化争取话语权的战斗。在传统的文化研究中,“文化”等同于宣扬“经典”、“高雅”的精英文化。威廉斯认为,“文化是对一种特殊生活方式的描述,这种描述不仅表现艺术和学问中的某些价值和意义,而且也表现制度和日常行为中的某些意义和价值”,威廉斯将文化从传统的精英文化定义中解放出来,并且成为英国文化研究的理论基础。这点同法兰克福学派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次他们认为技术对文化和传媒的控制并不可怕,技术控制不了文化和传媒,也不可能导致人的能动性的完全丧失。在他们那里“技术”是一个“中性的概念”。“人们的心灵世界是由他们的整个经验塑造的,没有了经验的确认,即使是最巧妙的资料传送,也不能被传播。传播不仅仅是传送,而且是实时接受与反应”。伯明翰学派矫正了法兰克福学派过于强烈的批判精神,对大众文化明显持乐观态度。
斯图加特·霍尔是英国伯明翰大学“当代文化研究中心”的主要理论家,也是文化研究派中最重要的转折人物。在结构主义涌入文化研究之后,霍尔作为20世纪70年代伯明翰文化研究中心的负责人,重新整合了大众文化批判中的文化主义和结构主义两种研究范式,并将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和葛兰西的文化霸权理论结合起来,开辟了文化研究的新方向,并对北美及亚洲的文化研究产生了重要影响。
斯图加特·霍尔的《电视叙述中的制码与解码》(1973)一文,是文化与传媒研究中一篇至关重要的文献。霍尔文章的中心内容是电视话语“意义”的生产与传播,其理论基础来自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的生产、流通、使用(包括分配或消费)、以及再生产四个阶段。霍尔提出,电视话语“意义”的生产和传播也存在同样的阶段。就电视话语的流通而言,可划分为制码、成品、解码三个阶段,其中,受众的“解码”阶段是最重要的阶段。这里占主导地位的,仍然是对世界的一系列看法,如观众的世界观和意识形态等。观众面对的不是社会的原始事件,而是加工过的“译本”。观众必须能够“解码”,才能获得“译本”的“意义”。换言之,如果观众看不懂,无法获得“意义”,那么观众就没有“消费”,“意义”就没有进入流通领域。而最终是电视“产品”没有被“使用”。[22]
霍尔认为:“根据这种一般看法,我们可以粗略地勾勒出电视传播过程的如下特点。广播的制度结构及其实践和生产网络、它们的构成的关系和技术基础结构,都是制作一个节目所必须的。这里,生产建构了信息。那么,在某种意义上,流通就从这里开始。当然,生产过程并非没有其‘话语的’方面:它也完全是由意义和思想来架构的:即应用中的知识——这关乎生产和日常秩序,历史地界定了的技术技巧、职业观念、制度知识、定义和设想,有关观众的设想等等,所有这些都通过这种生产结构来架构节目的体例。进而言之,尽管电视节目的种种生产结构开创了电视话语,但并未构成一个封闭系统。”[23](www.xing528.com)
将诸如生产、消费、商品、交换、资本等经济学的范畴引入电视批评理论,就获得了对电视的更为全面的、科学的认识。电视批评不应当是一种“纯粹理性批判”,必须考察电视传播、文化生产与市场经济的共谋关系。读“懂”电视必须有经济学的视角,这对于电视批评乃至整个文化研究来说,至关重要。[24]
斯图加特·霍尔的理论无疑是对受众的一次郑重授权,树立起的是受众的权威。继霍尔之后,当代传媒理论家约翰·费斯克用他的“两种经济”的理论进一步说明受众所拥有的是一种“符号的权力”,在他看来,问题的关键不是受众正在“读什么”,而是“如何读”。与对于文本的意识形态权力非常感兴趣的法兰克福学派不同,他更关心的是文本世界。在他看来,文本世界发出的声音有其相对独立性,意义的创造与流通也并非处于文本世界的绝对控制之下。只看到文化产品对于消费者的控制并把它绝对化是错误的,文化商品被灌输以商品化战略与意识形态意图当然是毫无疑义的,有疑义的却是它的效果。因为效果本身并不取决于文化商品本身,而是取决于使用者,因此关键在于使用的方式,而不在于使用什么。
约翰·费斯克(John Fiske)最引人注目的是他通过“电视的两种经济”的区分等系列论述,推进和深化了霍尔开创的“新霸权主义”文化研究,发展出一套独特的文化理论,从而将大众推至前所未有的显要地位。
费斯克在其代表性的著作《理解大众文化》中,以电视作为文化工业的范例,阐述了他的两种经济理论。“两种经济”即“金融经济”和“文化经济”。费斯克借用马克思关于商品流通的观点,认为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电视节目作为文化工业的商品,就是在这样的两种经济领域内流通的。他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电视节目作为商品,生产和发行于这两种平行而且共时的经济系统之中,其中金融经济注重的是电视的交换价值,流通的是金钱;文化经济注重的是电视的使用价值,流通的是意义和快感。这两种经济有着截然不同的性格:金融经济当中流通的是货币,表征统治的力量,暗示受众的顺从和被动;而文化经济则不同,它流通着意义和快感,展现着受众的解码差异。受众通过消费产生意义,因而拥有决定意义的权力,这是一种“符号的权力”。
费斯克认为:“演播室生产出一种商品,即某一个节目,把它卖给经销商,如广播公司或有线电视网,以谋求利润。对所有商品而言,这都是一种简单的金融交换。然而这不是事情的了结,因为一个电视节目,或一种文化商品,并不是微波炉或牛仔裤这样的物质商品。一个电视节目的经济功能,并未在它售出之后即告完成,因为在它被消费的时候,它又转变成一个生产者。它产生出来的是一批观众,然后,这批观众又被卖给了广告商。”[25]面上看广告商买的是电视广告的播放时间,而实际上买的是观众。费斯克的研究成果表明了伯明翰学派对大众文化积极关注的一个重大发现——电视工业首当其冲的要务便是生产商品化的观众。“对此,无论是博德利亚的《消费社会》,还是大众传播学的许多论著,抑或是霍尔的《编码,解码》等等,都阐述了同样的观点。而世纪之交的一些西方学术著述,则更直接地阐述了电视传播、文化生产与市场经济的共谋关系。”[26]
费斯克关于大众文化理论的著作有《理解大众文化》、《解读大众》、《电视文化》、《解读电视》及《澳洲神话》等,在他看来,大众文化是能动的,大众文化产生的过程是大众和统治者在文化经济领域的斗争过程,充满了权利和反抗。他以其大众文化的平民主义立场和对大众文化的躬身践行等,来反驳以霍克海默和阿多诺为代表的对“工业文化”的批判。不认为大众仅是被动受控的客体,也不再采用意识形态的分析方法,而认为在大众文化中隐藏着一种积极能动的自主性力量。进而提出重新理解大众文化,重新审视大众传媒,认为大众文化是大众颠覆和反抗资本的有力武器,因而对大众文化持肯定乐观的态度。费斯克的大众文化理论因其在学者中的“影响”和“备受争议”而引人注目,成为这方面研究中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作者。他不仅在英语世界,还在港台和大陆都发生着影响,特别在一些青年学者中拥有一批追随者。
纵观中国当代的媒介文化研究,研究者基本上是吸取了法兰克福学派和英国文化研究学派的理论资源,有整合两个学派观点的趋势,比如南帆就用“双重视域”来考察传播媒介的意义,他说:“电子传播媒介的诞生既带来了一种解放,又带来了一种控制;既预示着一种潜在的民主,又剥夺了某些自由;既展开了一个新的地平线,又限定了新的活动区域——双重视域的意义在于,人们的考察既包含了肯定,又提出了批判;既充当伯明翰的子弟,又扮演法兰克福学派的传人。”[27]所以,中国的媒介文化研究如果能够站在法兰克福学派的精英立场上,用文化研究学派的方法对媒介文化现象进行反思,无疑对中国当代的媒介文化构建具有警示性和建设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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