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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皇权因素与厂卫司法权

时间:2023-05-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明代皇帝与历代一样,掌握最高司法权。用刑,主要是廷杖,均由皇帝指令而由锦衣卫执行。厂卫被视为耳目,因而厂卫的缉事权,即侦查权,亦应作为皇权的一部分。明代十七朝,大多数皇帝自操威权,特别是洪武太祖、永乐成祖、嘉靖世宗、崇祯思宗始终掌握最高司法权。

明代皇权因素与厂卫司法权

一、皇权因素

厂卫司法权,可以作为皇权的一部分。明代皇帝与历代一样,掌握最高司法权。这种最高司法权表现为死刑复核权、重大疑难案件决定权,对一定级别官员拘捕、审讯、用刑或量刑的决定权,即对官员司法处置的权力。锦衣卫掌管“诏狱”,皇帝对一定级别官员拘捕、审讯,是由锦衣卫执行的。用刑,主要是廷杖,均由皇帝指令而由锦衣卫执行。厂卫被视为耳目,因而厂卫的缉事权,即侦查权,亦应作为皇权的一部分。明代十七朝,大多数皇帝自操威权,特别是洪武太祖、永乐成祖、嘉靖世宗、崇祯思宗始终掌握最高司法权。但也有皇权旁落的,典型的是正德武宗天启熹宗,而刘瑾曾矫旨用刑,魏忠贤则更为严重。正统英宗、万历神宗在前期亦皇权旁落。

而锦衣卫受宠的,永乐时有指挥使纪纲,天顺时先后有逯杲、门达,大兴狱案。永乐因篡位,天顺因复辟。成祖“知人不附己,欲以威詟天下”,特任纪纲为锦衣,“寄耳目”。英宗“虑廷臣党比,欲知外事”,倚锦衣官校为耳目,因此逯杲得“大幸”。嘉靖世宗以藩王入主帝位,严驭中官,以兴邸旧人掌锦衣卫,厂权远不及卫使陆炳。“三公无兼三孤者,仅于炳见之”。(www.xing528.com)

正统、正德、万历、天启四朝均为幼君即位,故而倚重宦官。但又有所异同。正统、正德、天启相近。正统司礼监王振、正德司礼监刘瑾、天启掌东厂魏忠贤专权。倚重宦官始于英宗。正统的特点是幼君、宦官相结合,施用重典。英宗幼年即位,而太监王振因曾侍英宗于东宫,而掌司礼监。二者互相依靠,英宗虑臣下欺己,而王振假以立威,倾向采用重典。这是正统区别于正德、天启的第一点。正德武宗、天启熹宗皆耽于嬉戏,少理朝政,宦官刘瑾、魏忠贤专权。武宗十五岁即皇帝位,性喜游宴,刘瑾为首的侍于东宫的宦官八人诱之,因此得宠。熹宗即位年仅十六,其母已亡,依赖乳母客氏,宦官魏忠贤因私通客氏,引熹宗嬉玩并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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