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孔府司法的程序
大量史料表明,孔氏家族内发生的各种纠纷,一般是先经衍圣公、孔府衙门的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之后再移送基层司法机关处理。但是,即使移送地方司法机关处理,孔府的代表衍圣公也有权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司法机关的具体处理结果均需告知衍圣公府。
孔氏家族成员必须将自己的言行举止严格限制在祖训家规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否则就要受到处罚。如前所述,在曲阜的衍圣公之下,孔氏各地宗族保证、监督祖训家规执行的机构,还有族长、户头、户举、族正、房长、绅士等。(www.xing528.com)
据国家法律,民众在受到不法侵害或发生重大纠纷时,受害者或当事人一般应入官府提起诉讼,由国家司法机关依国法作出判决或裁定。但孔氏族众在发生侵害行为或纠纷时,须“登祠鸣鼓”,由族正与房长、绅士等秉公处分。只有在处分不公时方许鸣官理断。否则,即“著领房长拘出,以不尊家规,笞责三十”,或“重责三十,罚谷二石”后,才“事听官断”。
孔氏家族内发生了民事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后,当事人应当首先投靠本房,在一般情况下,不得越房而投族。如果在程序上不违反由房而族的规定,各类触犯祖训家规的案件投告到族并被宗族受理后,对一般纠纷先进行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当即生效。调解不成或案情较重,则进入审理程序。在审理时,允许双方进行辩论,并让证人出庭作证或书面作证,也很重视物证的运用。审理或调解案件,曲阜在孔府的大堂内“统摄宗姓”匾下进行,其他地方一般皆于本族的祠堂内(或祖坟前)进行。因为祠堂(或祖坟)是其祖宗神灵(或躯体)栖息之地,此时现世子孙的言行、在祠堂内(或坟前)申饬家法祖规的行为,都受到祖先的直接监督。审理后,对案件作出的判决亦当即发生效力,应责应罚,都立即执行。如果当事人不服宗族的判决,原告与被告双方都可以诉诸国法,到当地官衙提起诉讼,但实际上孔氏家族总是竭力避免诉讼入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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