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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讼师:刀笔吏还是讼棍

时间:2023-05-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然而遗憾的是,在汗牛充栋的传统法文化研究成果中,学界对讼师投注的目光才刚刚开始且少之又少,这可能主要因为讼师一贯被视为不合法的事物而遭到禁止。他们专门替人写诉状打官司,笔利如刀,因此又称“刀笔吏”,或根据其具体表现称为“茶食人”、“讼师官鬼”、“珥笔之人”、“哗徒”等。如果我们一概把讼师作为讼棍,既不符合历史事实,也不符合现代法制民主对传统法文化正确的态度要求。

传统讼师:刀笔吏还是讼棍

第八章 讼 师[1]

讼师,是中华传统法文化中不可忽视的现象。然而遗憾的是,在汗牛充栋的传统法文化研究成果中,学界对讼师投注的目光才刚刚开始且少之又少,这可能主要因为讼师一贯被视为不合法的事物而遭到禁止。几乎在所有可见的官方史料中,讼师时常被讥称为讼棍,被视为教唆人们进行毫无必要的诉讼,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利用诉讼文书和花言巧语诱使人陷入诉讼,与盘踞官府的胥吏和差役相互勾结,从善良的人那里骗取金钱等作恶多端的地痞流氓。[2]抛开当时以至现在人们对他们的评价和看法不谈,可以概略地说,讼师在古代社会中扮演着准律师职能。他们专门替人写诉状打官司,笔利如刀,因此又称“刀笔吏”,或根据其具体表现称为“茶食人”、“讼师官鬼”、“珥笔之人”、“哗徒”等。他们与现代律师一个基本相同点就是利用其特有的知识和专业技能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讼师在传统社会中具有两面性,我们应客观看待。一方面,讼师中的相当一部分人常常为利禄所累,专钻法律的空子,利欲熏心,颠倒黑白。另一方面,许多讼师具有强烈的正义感,帮助弱者起诉不法豪强,或为民请命,维护民众利益。如果我们一概把讼师作为讼棍,既不符合历史事实,也不符合现代法制民主对传统法文化正确的态度要求。(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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