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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官场中的幕友身份及职责

时间:2023-05-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官员称幕友为“老夫子”、“先生”;自称“学生”、“晚生”、“兄弟”。幕友主要依靠官场朋友之间的互相推荐,以私人聘请身份获得幕席。据说清代绍兴做师爷的不下“万家”,各省幕友新年团拜以及幕友之间的联谊活动亦大多在浙会馆或宁绍、仁钱会馆举行。

清代官场中的幕友身份及职责

二、幕友的身份

官员与幕友之间的关系并非单纯的雇佣人和受雇佣人的关系,双方并不存在主从关系。幕友是由官员礼聘延请的,是官员的客人,故称“幕宾”、“幕客”、“西席”。双方是主宾关系,地位平等,有可能成为朋友,因此又叫“幕友”。更进一步而言,幕友指点官员如何施政,所以还可尊为师长。

私塾教师称“师馆”,幕友则称“幕馆”、“馆客”;入幕也称“入馆”。官员称幕友为“老夫子”、“先生”;自称“学生”、“晚生”、“兄弟”。而幕友对官员也不必称“老爷”,可以称“东翁”、“主翁”、“堂翁”,或按照地方绅士对官员的尊称,称“老父母”、“老公祖”(对州县官),“太尊”(对知府),“大人”、“台尊”、“台翁”(对府道以上)等,自称则为“晚生”、“学生”、“兄弟”。平时幕友以平礼与官员相见,所以清代幕学家认为:“幕本为专门名家之学,以礼聘于有司,顾位在宾师,其道本交相重也。”

幕友与官员相处“交相重”,是官员的“宾师”,当然在衙门中的地位非同一般,不要说是胥吏、衙役,就是佐贰、杂职官,对幕友也是礼敬有加。阖署上下都要尊称幕友为“老先生”、“相公”,衙役仆隶则尊称“师老爷”,民间也尊称其为“师爷”、“师老爷”。

由于官员的公事要由师爷来办,宦途前程可说全掌握在幕友手中,所以对于幕友,官员一定以礼相待,且声色言辞都会注意检点。更甚者,“善待幕友”还被记入清代官员的“官戒”中:“幕中诸友,须情谊亲洽,礼貌周到,不可以似向年疏忽”;“论事当和婉相商,无执己见,轻行改窜。即或意见不合,亦当礼貌相别,无出恶声”。可见幕友拿定了主意,官员一般不便再加改变。

此外,幕友的待遇也需官员操心,“时常陪饭,使令厨子不敢省减”;设宴时,要请师爷先坐西席,师爷不到不可举箸。[25]按照浙江师爷金安清的说法,嘉庆以前,每逢年节,上自总督、巡抚,下至知州、知县,都要先到各房幕友处“逐一致礼”。幕友在东家来拜以后,再去东家房中答礼。这样的惯例一直延续到道光年间,才开始出现变化,即由幕友先到东家房中拜节。[26]

(一)来源与组成

幕友主体当然是科举道路不顺利的读书人,同时也包括了其他很多职业出身者。乾隆初年名幕万枫江在《幕学举要》中说:“幕中流品最为错杂。有宦辙覆车,借人酒杯,浇己块垒;有贵胄飘零,摒挡纨绔,入幕效颦;又有以铁砚难磨,青毡冷漠,变业谋生;又有胥钞谙练,借栖一枝,更有学剑不成,铅刀小试。”即幕友队伍中包括了不得意的下台官员,没落官僚贵族子弟,冬烘教书先生,老资格的书吏,科举不第的读书人。在清初有不少书吏充当幕友的,如上海川沙人姚廷遴写的《历年记》里回顾自己年轻时进衙门当书吏的目的就是将来可以“作幕”。

幕友主要依靠官场朋友之间的互相推荐,以私人聘请身份获得幕席。幕友的籍贯以教育程度较高、交通便利的江、浙、皖、赣、鲁数省人为多,其中最为集中的是浙江的绍兴。民间俗语常将“师爷”与“绍兴人”连在一起,因此“绍兴师爷”之称常见于近代各种戏剧小说。因为吴越之地士大夫集团较为强大,所以明清两代统治者都有意无意地尽量压抑该区的发展,诸如提高赋税(赋税之沉重冠于全国)、中央直接设机构在此搜刮财富等。政治上,朝廷也力图限制江南吴越地区士大夫集团的势力。这在清代最为明显,如官方规定的生员数额与总人口的比例仅为1.4‰(江苏)、1.7‰(浙江)、1.5‰(江西)、1‰(安徽),低于全国总生员数额与总人口之比(1.8‰)。与各省相比,不仅低于京畿之下的直隶(2.3‰),也低于全国其他富庶地区如广东(1.9‰)、四川(1.9‰),更比不上边远省份云南(6.3‰)、广西(3.7‰)、贵州(4.7‰)。[27]在考虑到江南吴越地区教育普及程度高、读书人多的情况后,上述比例就更显得苛刻。但是江南吴越之地出的进士最多,京官、外官即不少籍隶于此。这些官员或携同乡亲友赴任,或向同事推荐。而幕友又会带着自己的学生、门徒帮忙处理事务。长久下来,如同滚雪球一般,江南吴越地区的幕友遂遍布官场内外。再则,这里是当时全国出版中心,各种幕学书籍经书商推销风行全国,更加传播了吴越师爷的名气。

清代绍兴府包括山阴、会稽、萧山、诸暨、余姚上虞、嵊县、新昌八个县,早在南宋时期,偏安临安(杭州)的朝廷各部书吏大多从绍兴地区招募。明代科举落第的绍兴读书人即盛行做衙门书吏。明人王士性在其所著《广志绎》中说:“山阴、会稽、余姚,生齿繁多,本处室庐田土半不足供,其儇巧敏捷者,入都为都办,自九卿至闲曹细局,无非越人。”明代小说《醒世恒言》卷三十六《蔡瑞虹忍辱报仇》中也称:“原来绍兴地方,惯做一项生意:凡有钱能干的,便到京中买个三考吏名色,钻谋好地方做个佐贰官出来,俗名唤做‘飞过海’。怎么叫个飞过海?大凡吏员考满,依次选去,不知等上几年。若用了钱,挖选在别人面前,指日便得做官,这谓之飞过海。还有独自无力,四五个伙计,一人出名做官,其余坐地分赃。到了任上,先备厚礼,结好堂官,叼揽事管,些小事体经他衙里,少不得要诈一两分钱。到后觉道声息不好,立脚不稳,就悄地逃之夭夭,十个里边,难得一两个来去明白、完全名节。所以天下衙官一大半都出绍兴。”可见明代不能完成举业的绍兴读书人,主要走做吏官这条路。清代“作吏”转为“作幕”,比较起来,做吏虽有选官的可能,但也只是佐贰官而已,相形之下,作幕身份更为自由,绍兴不能完成功名举业的读书人,也就很自然地改从幕学,形成绍兴师爷遍及全国的局面。据说清代绍兴做师爷的不下“万家”,各省幕友新年团拜以及幕友之间的联谊活动亦大多在浙会馆或宁绍、仁钱会馆举行。按照清嘉道年间官至督抚的福建人梁章钜(他本人在中进士之前也是幕友出身,自称“儒林参军”)《浪迹续谈》一书中的说法,随着绍兴师爷的遍布全国,绍兴的特产——绍兴黄酒也行销各省,“可谓酒之正宗”;官场中除了“京片子”外,绍兴口音的“绍兴官话”居然也是流行语;再加上绍兴师爷对于刑名、钱谷事务的垄断,号为“绍兴三通行”。而清末曾在浙江长期任官的湖南人罗信北在其所著《公余拾唾》自序里也表示,天下的刑名、钱谷幕友大多是绍兴人,“父诏其子,兄勉其弟,几乎人人诵法律之书,家家夸馆谷之富”。而且绍兴师爷“积习至严且忌”,自己起草的各类公文,竟自视如《春秋》一样经典,主人觉得很有问题的部分,也只能委婉商量,绝不可自行修改,否则“一举笔,则以为暴其短”,立即卷铺盖走人。

(二)幕友的分工

清代的幕友按职责分成几类。地方基层衙门最重要的幕友是帮助官员处理司法审判事务的“刑名”和处理财政赋税事务的“钱谷”。此外还有帮助官员处理征收赋税的“征比”,帮助官员处理、起草各类文书的“书启”(或称“书记”),帮助官员对公文书牍加以分类、发送、存盘的“挂号”,帮助官员批阅科举考试试卷的“阅卷”,帮助官员掌管衙门钱财出入会计的“账房”,等等。每一官员所聘请的师爷人数并不相同——如果他本身才干较强,或治下地区事务清简,往往只聘刑名、钱谷两席,甚至只请兼办刑名、钱谷的一位师爷,合称“刑钱师爷”。如果官员自己才干不足,或治下地区事务繁剧,就要多请几位师爷。更甚者,有人还将幕友事务再加分割,另立名目,再聘专人。如在“刑名”之外又分出“案总”,“钱谷”之外分立“钱粮总”,“书启”之外另立“红黑笔”(或朱墨、朱墨笔)等等。而幕友也往往自请或推荐一两个副手帮忙。所以同是州县衙门,按照《佐治药言》的说法,“剧者需才十余人,简者或以二三人兼之”。

府以上各级衙门里,幕友的角色更为集中,刑名幕友的地位更为突出。由于府、道、司衙门没有赋税征收压力,而司法审判事务上送下达,更需要刑名幕友的帮助。作为一省最高长官的巡抚,以及监管两三省的总督,要向朝廷报告情况,终审军流案件,并对死刑案件提出终审意见,文案处必须要由老资格的刑名幕友主持。著名湘军首领左宗棠,自己也是幕友出身,作为替东家参谋军事、给朝廷写军事政治形势分析报告的“奏折师爷”。后来以知县加州同知衔,在代理湖广总督张亮基的幕府主持总督府幕务。结果他经手的案件卷宗大多被朝廷驳回,不是被批使用法条错误,就是被指摘供证不合。为此左宗棠大发牢骚,老朋友胡林翼听说此事,赶紧从湖北写了封信建议说:“闻劳神案牍,宜延一精晓例案之刑名幕,专管咨题文案,而自司例外奏折及例案外之文批,则精力有余,智慧更大,谋划更镇定而有余。”接着胡林翼又举西汉时太尉周勃统兵百万而不识司法案牍的故事,说明大才不会处理司法审判细节的问题由来已久,无足为怪,也不用劳神去弄懂。[28]可见在省一级的幕府里,刑名幕友也是不可或缺的角色。

朝廷各部院主管官员同样也都聘请幕友,帮助处理各类公文及起草信件。尤其是刑部主管官员,都必须要聘请刑名幕友帮助处理案件。在朝廷刑部应聘的刑名幕友由于长期接触高层次的重大案件,对于法律知识有很深刻的掌握与理解,在审判实践中起到很大的作用。有的幕友将疑难案件收集整理,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如长期在刑部为幕友的周守赤所著《刑案汇览》,对于当时的司法审判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各级政府均有幕友帮助施政“佐治”,从全国来看,清代幕友是一个相当庞大的群体。即使按照每个州县基层衙门6名幕友来计算,全国就有上万名幕友。因此幕友的总数应该和官员的总数额持平,甚至还可能超过一些。

(三)待遇和地位(www.xing528.com)

幕友的报酬由东家私人支付,仿照教师的报酬号为“束脩”,其数额随行就市,并无划一的标准。要按幕友的种类、所在衙门“缺分”(官职)的繁闲及“肥瘦”而定。

一般基层州县衙门中刑名、钱谷的事务最为重要,所以束脩也最高,一般都在每年一千两左右。如《佐治药言》提到刑名、钱谷“月脩百两”,“岁脩千金”。直到清末,人们仍称:“刑名、钱谷二宾,岁馈必得二千金。”[29]两人两千,则一人一千。刑名、钱谷以下的几类幕友,束脩要少得多。《佐治药言》说:“幕中数席,惟刑名、钱谷岁脩较厚,余则不过百金内外,或止四五十金者。”该书作者汪辉祖在乾隆十九年(1754年)25岁时,首次独自应聘为常州知府胡文伯的书记,不过“岁二十四金”。但是相较于落第读书人的另一出路——当私塾教师的收入来说,幕友收入毕竟丰厚得多。

另外,各地区幕友的束脩也多寡不一。据清人笔记记载,“幕友脯脩,滇省最腆。大缺或至千金,至简者亦必五百”。而某些富庶地区,束脩更高,“如福建之漳浦、侯官,广东之番禺、南海等缺,每缺须用幕友四五人,每人束脩至千五六百、千八九百不等”[30]

在地方上级衙门及朝廷各部院应聘的幕友的束脩情况也差不多。刑名幕友的束脩总在千两左右,而普通的幕友一般只有百两左右。在巡抚、总督幕府专门为东家起草给皇帝奏折的奏折幕友的束脩则和刑名相同。

幕友束脩是由官员私人支付的。几位幕友的束脩加起来,主人就要支付两三千两银子。而清代一位县官按其官品(正七品)所得的正俸每年才四十五两,甚至朝廷重臣一品官的正俸也只有一百八十两银子而已。虽然州县官在正俸之外还可按官职等级、任职地区好坏(肥缺或瘦缺)支取“养廉银”,一般为几百两到一千多两,但这些正常收入加起来仍不够支付幕友束脩。

幕友居于东家的“宾师”之位,从公的方面而言,幕友也是替皇上、替国家效力,辅佐官员治理人民,因此必须忠心耿耿。从私的方面而言,幕友受聘于官员,按照儒家“吾日三省吾身”中的一省“为人谋而不忠乎”的说法,也必须为东家尽心尽力。清代最著名的幕学指导书《佐治药言》第一条就是“尽心”。汪辉祖在这一条中说:“幕友岁修所入,实分官之俸禄。食人之食,而谋之不忠,天岂有福之?”如果对主人休戚漠然无所用心,即使不遭天谴,岂能逃过舆论谴责?“故佐治要以尽心为本”。要认真执行幕友应承担的职责,做好东家交办的每一桩公事。其实进一步而言,只要是衙门里的公事,都应该替主人注意。《入幕须知·赘言十则》中称:“幕友既称佐治,则惟主人私事不必与闻,其他凡属在官之事,以及官声之所系,皆宜关心。例如门丁之有无舞弊、书差之有无蒙混、押犯之有无淹滥,都应随时精神贯注,留心稽察。”

尽心并不是指对主人唯唯诺诺,完全按主人意旨办事,而是要根据自己的判断,对主人行事提出忠告。《佐治药言》中称:“官为政一方,百里之内,惟己为大。”亲眷不明事理,佣仆人微言轻,没人能对官员的施政、为人进行劝诫,只有幕友居于宾师之位,既明于事理,又精于政事,平时可与官员“抗礼”,居平等地位,可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这就叫“尽言”。尽言也是以出于公心为前提的,所以《佐治药言》又指出:“宾主之义,全以公事为重。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其实幕友之智慧并不一定高于官员,只因官员受“办错公事要受处罚”这一利害关系束缚,往往游移不定,一叶障目,反而看不清长远利害关系。而幕友只是论理不论势,旁观者清,不受眼前利害关系迷惑,故能及时提出忠告,完善处理公事。由此则“官声日著,幕名亦显”,双方相辅相成。清末名幕张廷骧在为《幕学举要》一书所作的序言中也说:“官与幕相表里,有能治之官,尤赖有知治之幕,而后可措施无失,相与有成。”

幕学著作也都强调幕友的独立人格地位。汪辉祖在《佐治药言》中反对那些借口“匠做主人模”,或“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木已成舟,无法挽回”,见主人假公济私,仍“委蛇从事”之人。他主张幕友应该对于官员不对之事“挟利害而强争之”,不惜作出辞馆表示,使主人“悚然悔悟”。如主人仍不悔悟,那么幕友就不应该再予以佐治,“如争之以去就,而彼终不悟,是诚不可与为善者也,吾又何所爱焉”。尤其是如果主人欲行贪赃枉法、鱼肉百姓之事,幕友更应该坚决辞馆:“夫官之禄,民膏民脂,而幕之脩,出于官禄。吾恋一馆而坐视官之虐民,忍乎不忍?”他强调幕友应该“择主就馆”,亦即双向选择,官员可以挑选幕友,幕友也应挑选官员。为清官、好官佐治,幕友自己可以得到好名声,但如果不幸被昏官、贪官聘入幕中,就会贻误名声,所以只要发现所择非人,就应立即辞馆。何况天下好官多于贪官,正直者总能受到欢迎,恋栈不去反会穷途末路。此外,汪辉祖还强调,只要出于公心,就不能迁就主人不当的意见,否则祸害一方百姓,大损阴德,毕竟“负心之与失馆,轻重悬殊”,幕友与其负心害民,不如辞馆走人。所以要做到“合则留,吾固无负于人;不合则去,吾自无疚于己”。

为了保持幕友这种自由、独立的“宾师”地位,很多名幕都主张幕友不应与主人感情过于融洽,也不可处馆过长,否则在去留问题上就会陷入两难境地,而且也会溺于感情而不能冷静、客观地向主人提出忠告。《佐治药言》专有“勿过受主人情”、“处久交更难”、“宾主不可忘形”等条,告诫幕友要保持独立的人格与立场。

师爷若要做到尽心尽言、不合则去,那么首先必须“立品”,并且能洁身自好。所谓立品,就是指要自己看得起自己,既不妄自菲薄,也不自高自大。汪辉祖在《佐治药言》中特立“立品”一条,告诉幕友若要使主人对自己言听计从,首先必须让主人对自己没有任何的怀疑。为主人出谋划策,要顾全官、幕名声,不能“缁缁计利害之心”。幕友处理的事务,关系到官声美恶,民生利害,所以要谨慎从事,“自视不可过高,高则意气用事;亦不可自视过卑,卑则休戚无关”。立品自尊,是清代很多幕学指导书所强调的一项原则。清末张廷骧在《入幕须知·赘言十则》中也强调:“幕道断宜自重。”自重的含义与上述汪辉祖所列举的几项大致相同。此外他又主张幕友自重还应表现在交游上。幕友应在作幕衙门里深居简出,不事交游。除幕中诸友外,同城其他官署的幕友、主人的上下级官员及其幕友、当地的士绅巨室等都没有必要多加接触,更不用说当地的三教九流人物或衙门中的胥吏仆隶了。张廷骧自己历应州县官之聘为幕,从不与同城僚友、当地士绅交往,“盖一经交接,纵使坦白为怀、毫无他故,而形迹之间,终启嫌疑”。

(四)转变角色的可能性

瞿同祖先生在他的名著《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一书中曾认为从事幕友职业后“便无他途可谋,终身坐困”[31]。这种“坐困”从制度上来说虽然并不存在,但是幕友确实很难实现角色的转换。比如清代江南名幕汪辉祖(1730—1807),17岁时考中秀才,但家境贫寒,无力再参加科举,只得于23岁时跟随做官的外舅,当一名书启幕友。以后立志学习刑名,到了30岁,终于成为一名刑名师爷,在江浙两省州县衙门应聘作幕,办了不少疑案,声名鹊起,为州县官争相聘请。他为人佐治的同时,仍孜孜不倦地向科举正途努力。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他高中浙江省乡试第三名,成为举人。他又先后参加了三次会试,终于在乾隆四十年(1775年)考中进士,殿试二甲第二十八名。不巧的是,那年正值他生母病故,回乡守丧,仍应聘作幕。直到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才赴北京参加吏部选官,成为湖南宁远县知县,并于翌年赴任。这时他已是花甲老人了。在宁远知县任上,汪辉祖以精明强干、清廉正直著称,后兼知道州。但广招妒忌,遭官场排挤,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因故遭劾,革职返乡。

幕友也可以走“异途”,捐纳做官。如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如是我闻一》记载,乾隆年间有位名叫居img22的刑名幕友,在直隶州县佐治达二十年,案牍熟练,精于判案。后出银捐官,任直隶南皮县知县。不料到任后,主持审判时,“愦愦如木鸡”,面对原告、被告,常常面红耳赤,语无伦次,甚至瞪着眼说不出话来。拜见上官时,也是慌慌张张,手足无措,进退应对的礼仪无不颠倒,引得上官不悦。最后才当一年的知县,就以“才力不及”而被参劾罢官。显然长期的幕后生涯使他难以正面对应各项政务。

官员也可以转换为幕友。尤其是清代各省督抚还常常差使“候缺”的官员为自己当幕友。清代设“官缺”制度,“官缺”就是官职。清代官多“缺”少,州县官员任期满后,一般不能马上补到新缺,到省要排队“候缺”。由于候缺期间,政府并不发放俸禄,因此每个候缺的官员,都拼命设法让自己尽快补上官缺。而总督、巡抚也就利用这种情况,要候缺官员为自己作幕友,处理政务案牍,但却不给束脩报酬。候缺官员思缺心切,往往自愿做白工——当然对于那些被挑中当师爷的官员,督抚也会另眼相看,一有空缺必定优先考虑,或者给好缺、肥缺,或者超级擢用,以此作为报酬。清代《六部成语注解·吏部》中专有“幕员”一语,解释为:“有官职之幕友,曰幕员。”

这种“以官为幕”风气形成后,大大破坏了身为上官的督抚,对下属应采取公正监督的作用。而且驻省候缺官员一经入督抚幕府,就与督抚幕府中的幕友相互联络,以便日后互相利用。另外,入幕的官员与全省官员之间有同乡、同年、师生等关系,既在督抚幕中工作,自然便于向这些有特殊关系的官员通风报信,结党营私。因此清朝皇帝曾特意多次发布上谕,禁止督抚以属员为幕友。为此御史张鹏展在嘉庆五年(1800年)上疏,呼吁朝廷再下禁令。疏文中,张鹏展指出:“营私之督抚无不用属员为幕友,其害最深。即使督抚无私,而该院上下同头,借端撞骗,亦所不免。”他并指责各地督抚“养廉优厚,岂力不能请一二幕友?而必借朝廷名器、提拔升迁以代束脩之费?”[32]嘉庆帝及其廷臣并未充分重视这个问题,最终仍是不了了之。此后,督抚无偿使用属员为幕友的风气,便一直延续到清朝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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