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中国古代家族伦理秩序维护策略简析

中国古代家族伦理秩序维护策略简析

时间:2023-05-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四、维护家族伦理秩序不过,相比较而言,对于家族伦理秩序的维护可能是中国古代诉讼文化关注更多的一个方面,只不过,倘若换一个角度来看,这方面的内容又同时从属于另一个价值取向——“贯彻伦理纲常”,因而此处无意全面阐述,只拟选取两点作为例证略加分析。

中国古代家族伦理秩序维护策略简析

四、维护家族伦理秩序

不过,相比较而言,对于家族伦理秩序的维护可能是中国古代诉讼文化关注更多的一个方面,只不过,倘若换一个角度来看,这方面的内容又同时从属于另一个价值取向——“贯彻伦理纲常”(详见下文),因而此处无意全面阐述,只拟选取两点作为例证略加分析。

首先进入我们视野的,乃是中国古代为维护家族内部的伦理秩序而确定的十分独特的控告(起诉)政策:一方面是严格限制子孙、卑幼告父祖、尊长;另一方面则赋予父祖、尊长以控告子孙、卑幼的特权,以确保家族能够顺利地按照“父为子纲”、尊卑分明的伦理秩序运转。早在秦代,法律就明确地将“子告父母,臣妾告主”列为“非公室告”,规定“非公室告,勿听;而行告,告者罪”[21]。这就是禁止卑幼告发尊长,如果卑幼不听劝阻,仍行控告,官府非但不予受理,而且要追究卑幼之罪,并施以刑罚。自汉以降,几乎历朝法律都严禁子孙控告父母、祖父母,禁止奴婢、部曲控告主人,惟有谋反、谋叛、谋大逆等重罪例外。但另一方面,尊长不但可以控告卑幼的罪行、从而获得“大义灭亲”之美名,而且父母可随意以“不孝”之罪名呈控子孙,并请求官府代为惩治,即便父母请求将子女处死,在通常情况下,不管是非曲直如何,司法机构都不会拒绝,同时还不要求呈控人提供证据,因为法律上明文规定:“父母控子,即照所控办理,不必审讯。”[22]“如果法官追问谁是谁非,便等于承认父母的不是,而否认父权的绝对性了。”[23](www.xing528.com)

此外,为了维护家族秩序的稳定与和睦,西汉以后历代法律都规定,只要不从根本上危及国家的政治秩序,对于一般性的犯罪,家族成员相互之间均可隐瞒,即便官府已经发觉,也不得叫他们出庭作证或出具证词。违背此项规定的法官将受到刑事处罚。但倘若是某些亲属之间相互侵害,则不再适用亲亲相隐之律。[24]这种例外,看似与亲亲相隐律相悖,实则归属于同一个价值取向:维护家族伦理秩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