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八三问 贾宝玉为何盛赞同性恋
芳官对宝玉说:“那里是友谊,他竟是疯痴的想头,说他自己是小生,官是小旦,常作夫妻。虽说是假的,每日那些曲文排场皆是真正温存体贴之事,故此二人就疯了,虽不作戏,寻常饮食起坐,两个人竟是你恩我爱。官一死,他哭的死来活去,至今不忘,所以每节烧纸。后来补了蕊官,我们见他一般的温柔体贴,也曾问他得新弃旧的,他说这又有个大道理,比如男人丧了妻,或有必当续弦者,也必要续弦为是。但只是不把死的丢开不提,便是情深意重了。若一味因死的而不续,孤守一世,妨了大节,也不是礼,死者反不安了。你说可是又疯又,说来可是好笑?”这是一个美丽的同性恋故事,在当时可谓新闻,可是贾宝玉听后不但不惊讶,反而大加赞赏,说:“天既生这样人,又何用我这须眉浊物玷辱世界?”
《红楼梦》里大量涉及了同性恋故事,这是不争的事实,比如贾宝玉与秦钟、蒋玉菡,就有很明显的同性恋的迹象。可是长期以来,一些论者对于这些同性恋爱的现象或者加以回避,或者曲为之说,百般遮护,或者不予承认。这对于深入理解《红楼梦》这本书的主旨,是一种很大的妨害。今天我们读《红楼梦》,不能够对这种现象加以回避或者曲说,而应该像对待异性恋一样,正视它,尊重它。在这个基本前提之下,对于《红楼梦》一书中涉及的同性恋现象加以说明、阐释。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对于此书的意旨多一层了解,对于曹雪芹的苦心孤诣多一些了解,争取做一个“解味”之人。这里容不得任何一点狭邪的意念,稍涉狭邪,便入魔道。恶俗之人,连异性恋都不懂,遑论同性恋?他们只有兽欲,没有真情。如果对这些人讲说同性恋,无异对牛弹琴,没准还会招来鄙视嘲讽甚至恶骂。好在这些人是不会来读《红楼梦》的。在前面诸问中,我已多次涉及到这个问题,做过或简或稍详的说明。而在这里,我想先追溯一下同性恋的历史,以期对于这种长期以来为人所诟病的人类生理、心理现象有一个较为明晰的认识。
同性恋与异性恋一同出现。也就是说,人类有了异性恋,就有了同性恋,这是一对孪生兄弟。只是由于远古的人类生活没有任何文字记载,我们所知甚少。我做出这种猜想,是基于科学家对于动物的研究。根据一些动物学家的长期观察和研究,已经确认在动物中,尤其是在与人类血缘关系最为切近的灵长类动物中,同性恋的现象已经普遍存在,由此类推,早期人类也必存在同性恋现象。我想这大约与人类的身体构造有关系。早期人类可能是雌雄同体的,也就是现在所说的“阴阳人”。这一点可由人类的身体得到证明。男性都保有退化的乳房,不但有乳房,还有乳腺,也就是说女性所有的男性也是一应俱全,美国已经有男子通过医学促进,成功分泌乳汁,哺乳幼婴。而女性也存有阴蒂,据科学研究阴蒂就是阴茎退化的残留。而最确切的证据则是现代科学对于人类基因染色体的研究。据研究,同性恋者的染色体确实与一般人不一样,这就从基因层面为同性恋找到了生物学的依据。
古代西方文明的全盛期是希腊时期,大约是公元前5世纪到公元前4世纪,相当于中国的春秋时期。这一时期,希腊最著名的圣哲是苏格拉底,他的地位相当于中国的孔子。他就是一位同性恋者,并对同性恋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是一种最纯洁最高尚的情感。古希腊最著名的女诗人萨福,也是一位著名的同性恋者,留下了一些歌咏同性恋的诗篇。苏格拉底的弟子,另一位西方圣哲柏拉图,则提出了著名的“柏拉图式的爱”。一般理解,所谓“柏拉图式的爱”意指男女之间没有任何肉体关系的纯粹的精神恋爱。可是在14世纪,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有第一哲人之称的学者斐奇诺(1433—1499)(他生活的时代相当于我国的明宣德至弘治时期),写了一本《柏拉图〈会饮〉义疏》,2012年此书的中译本首次出版,书名为《论柏拉图式的爱——柏拉图〈会饮〉义疏》。此书第一次明确地阐述了什么是“柏拉图式的爱”,他指出所谓柏拉图式的爱实际上是指男性之间的爱恋,但是这种爱恋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身体的交合,而是真正精神上的爱恋,他本人也痴迷地爱着一位男子。他指出:“爱首先源自上帝,然后穿过天使和灵魂,如同穿过玻璃一般,从灵魂那里它很容易进入准备好接受他的身体之中。然后,从一位年轻之人的身体中,它照射出来,特别是通过眼睛,这灵魂的透明窗户。它向上飞着,穿过空气,射进了年长者的眼睛之中,穿透其灵魂并点燃了他的欲望,于是他疗治着这受伤的灵魂,并平息着点燃的欲望,它带领他们去往他们起源的地方,一步一步地,首先到达被爱之人的身体,然后是灵魂,然后是天使,最后到达上帝,这一光芒的最初起源。”斐奇诺认为:“因此让我们重回天堂的不是对上帝的认知,而是爱。”爱源于上帝,最终回归上帝。在这个伟大的回归过程之中,有一位男性的爱侣为伴,是非常必要的。在他那里,男性之间的爱恋成为灵魂向着终极之美的精神性上升的必要条件,成为一种精神的修炼,一种真爱的养成。他认为“爱就是一种享受美的渴念”,“一个男子用眼睛享受他所爱的青年男子的美,而这位青年则通过理智享受着这个男子的美。并且,通过这种关联,仅仅拥有身体美的人,在灵魂上也变得美了;而仅仅拥有灵魂美的人,则让肉眼充满了形体美。所以,这是一种美妙的交换,对于双方来说都是崇高、有益而愉悦的。就德性来说,双方是一样的,因为学习和教导是一样崇高的。就愉悦感来说,年长的男人更强烈,他在身体和理智上都感到愉快。但是就益处来说,年轻男子得益更多,因为正如灵魂高于形体,获取灵魂之美亦高于对形体之美的获取”。正因为同性的爱恋有如此重要的作用,所以他说:“爱可以被正确地称作世界的终极之结和终极之环,被称作世界各部分的固定支撑,整部世界机器的坚实基础。”
我在上一问中已经说过,贾宝玉认为世界应该也最终是真情、至情的世界,这与斐奇诺的论述几乎如出一辙。而贾宝玉对于藕官与官同性爱恋的盛赞,也正是在精神的提升这一个层面展开的。不同的是贾宝玉没有上帝的概念,他的精神提升是在尘世进行,情爱是起点也是目标,人们在情爱中荡涤污垢,澡雪精神,用情爱代替污浊的物欲。他的终极目的不是虚无飘渺的天堂,而是人间。情爱就是人间的天堂,人间的净土。他要在人间寻觅天堂,寻觅净土。虽然这注定难以实现,但是他的出现本身,他的寻觅本身,就已经为人间天堂、人间净土的建设奠定了第一块基石。因此,我们说他是人间天堂、人间净土的奠基人,一点儿也不过分。
西方的同性恋高潮是古希腊时期,到了基督教统治的中世纪,同性恋便成为罪恶,同性恋者一经发现,可以判处死刑,而且是活活烧死,和对待女巫与无神论者一样。只是进入现代以后,西方人才对于同性恋有了逐步的了解与同情,而这与广大的同性恋者十几代的努力争取是分不开的。这种努力终于在今天得到了应有的回报。中国始终没有对同性恋的严刑峻法,在某些朝代甚至成为一时风尚。我国当代著名学者潘光旦先生,翻译过英人蔼理士的名著《性心理学》。潘先生在这部译著中做了大量注释,引用了大量中国的事例,这些注释完全可以看作中国的性学奠基之作。他还在书后特意加了一篇附录,专门来谈中国的同性恋问题,题目叫作《中国文献中同性恋举例》。潘先生指出,在中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就很有几首诗有歌咏同性恋的嫌疑,他点出这几首诗是郑风中的《子襟》《山有扶苏》《狡童》《褰裳》《扬之水》。我在这里还可以举出一首诗来,就是《邶风》中的《击鼓》,全诗如下: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
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
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
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
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这首诗是写一位在战争中落伍的士兵怀念、怨恨他所最亲爱的人,所谓“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个所怀念的对象是个什么身份?旧笺以为“从军之士与其伍约”,旧疏则谓:“于是执子之手,殷勤约誓,庶几与子俱得保命以至于老,不在军陈而死。”而朱熹的《诗经集传》则释为“从役者念其室家,因言始为室家之时,期以死生契阔,不相忘弃,又相与执手,而期以谐老也”。近人高亨教授所著《诗经今注》取朱说,而陈子展教授所著《诗经直解》则取旧笺之说。我则以为还是旧笺及疏于义为长,若取朱说,则此诗的末一段难以解通。那么这是一首写士兵与其战友的友情之诗,可是我们看这种友情是不是远远超越了一般的战友之情?而且从后世的运用来看,“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也大量使用在爱情之表达,几无例外。所以我说这应该是一首歌咏战争当中战友之间同性恋爱的诗歌。
我们知道,《诗经》是经过孔子删定才形成如今的面貌。如此说来,岂不是说孔子也赞同同性恋,至少他不反对同性恋?我说这是极有可能的,因为对于战场上的同性恋,孔子起码是采取宽容态度的。还有一个事例可以为证。《左传·哀十一年》记载了这样一件事,这一年,齐国派兵攻打鲁国,双方在鲁国都城之外展开激战,最后鲁国取得胜利。在这场战斗中,鲁国的公为战死,《左传》中这样记载:“公为与其嬖童汪乘,皆死,皆殡。孔子曰:‘能执干戈以卫社稷,可无殇也。’”嬖之义为宠爱,嬖童即宠爱之娈童。据杨伯峻先生注释:“殇音商,未成年人而死,其丧服降于成人。”这位公为与其宠爱的娈童同乘一辆车参加战斗,一同战死,孔子根本就没有考虑汪这个“嬖童”的身份,打破惯例,让他享受与成人一样的葬礼,也就是说享受烈士待遇。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孔子对于同性恋爱,起码是对于战争中的同性恋爱,是取宽容态度的。应该指出的是,部队中的同性恋爱应该是东西方都很普遍的事情,清代纪晓岚在他的《阅微草堂笔记》中就曾经记述在驻守新疆的清朝部队中由于没有家室,普遍存在同性恋行为。英国著名哲学家罗素在其名著《西方哲学史》中,也曾记述过古代斯巴达人的情况。斯巴达人不事生产,以战争为唯一职业,所有的男孩子从七岁开始就要离开家庭,集中接受军事训练,到了二十岁就要正式参加战斗。斯巴达人鼓励青年中的同性恋行为,认为这样可以提高战士作战的勇气,每一个战士在他的同性恋爱人面前都不会表现怯懦。而且,一旦某个战士表现出怯懦行为,他的同性恋爱人也要受到惩罚。罗素这样写道:“同性爱,无论男性的或女性的,在斯巴达都是一种公认的习惯,并且是对青春期男孩子的教育中的正式一部分。一个男孩子的情人可以因这个男孩子的行为而有功或受过;普鲁塔克叙述过有一次一个男孩子因为在战斗中受了伤而喊叫起来,于是他的情人便因这个男孩子的怯懦而受到监禁。”春秋时期战乱频仍,每一个适龄男子都须参战,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是朝不保夕,在这种情况下,同性恋应该能够起到稳定军心鼓舞士气的作用。因此,在那个时期的军队中发生同性恋现象应该是很正常的,而孔子对于这种现象取宽容态度,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还有一个问题,孔子仅仅对于军队中的同性恋爱取宽容态度吗?《论语·先进》中有一条记载可以提供我们讨论的话题:
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子曰:“以吾一日长乎尔,毋吾以也。居则曰:‘不吾知也!’如或知尔,则何以哉?”子路率尔而对曰:“千乘之国,摄乎大国之间,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由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有勇,且知方也。”夫子哂之。“求!尔何如?”对曰:“方六七十,如五六十,求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足民。如其礼乐,以俟君子。”“赤!尔何如?”对曰:“非曰能之,愿学焉。宗庙之事,如会同,端章甫,愿为小相焉。”“点!尔何如?”鼓瑟希,铿尔,舍瑟而作。对曰:“异乎三子者之撰。”子曰:“何伤乎?亦各言其志也。”曰:“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夫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
在整部《论语》中,这一章可说是最具文采,描述最为细腻生动的一章,同时也是最为难解的一章。尤其是曾点最后的发言,长久以来聚讼纷纭,莫衷一是。朱熹在注释中说:“曾点之学,盖有以见夫人欲尽处,天理流行,随处充满,无少欠缺。故其动静之际,从容如此,而各言其志,则又不过即其所居之位,乐其日用之常,初无舍己为人之意。而其胸次悠然,直与天地万物上下同流,各得其所之妙,隐然自见于言外。视三子之规规于事为之末者,其气象不侔矣,故夫子叹息而深许之。”(《论语集注·卷六》)但是后人又有说朱子晚年深悔这一章没有注好,为后学留下病根。一些汉学家则以为曾点乃孔门狂徒,孔子不该对其称许,故有人说这不过触动孔子一生颠踬之事,偶发慨叹而已。有的则曲加解释,说曾点所言乃是雩祭之事,兴礼作乐,故孔子称许之。
今天看来,这一章可说完全概括了孔子欲整顿天下、重构理想社会的具体步骤和理想实现之后的终极景象。子路的意思是治理国家首先要加强国防,增强人民斗志,明确奋斗方向。在春秋那个动荡的年代,这应该是治理邦国的入手初阶。孔子“哂之”,不是哂的他这个治国理路,而是说他的说话态度太不谦虚。冉求看出了孔子对子路说话的态度不太满意,所以先谦虚一下、不敢说千乘之国,只说方六七十或者五六十的一个小邦国,如果交给他治理应该抓什么?他注意到子路提出的强兵之道是一个好路子,但是需有一个基础,那就是把生产搞上去,把经济搞上去,把人民生活搞好,富国方能强兵。所以他说出了自己的主张“比及三年,可使民足”。但是他也注意到,光把物质文明搞好还不是完整的治国方略,还要把精神文明建设搞上去。当时的精神文明就是礼乐文明,所以他说:“如其礼乐,以俟君子。”不是我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而是我的专长不在这个方面。公西华既看出了孔子的意思,也看出冉求的意思,他的专长恰恰在礼乐方面。但是他也吸取了子路的教训,为了表示谦虚,不说自己有这个能力,而说自己愿意学习。学习什么呢?在政治外交活动中充当一个小相的角色。言外之意,他有能力和信心把精神文明建设搞上去。
最后是曾点发言,他说要在暮春时节,和朋友们到沂水里洗个澡,到舞雩台上吹吹风,然后唱着歌儿回家。实际上,他的意思是,既然他们三人把工作讲得很全面了,兵强,国富,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搞上去了,我还做什么?他只描述了当这些工作都做好之后,应该达到什么景象。一种什么景象呢?就是人与自然、人与他人、人与自身的全面和谐。
我在这里想说的是,“冠者五六人”,系青年同门师友无疑,若是游玩,这也就够了,为什么还必须带上“童子六七人”?这些童子是什么身份?他们起码不是服侍这些“冠者”的僮仆。若是僮仆,就没有必要提到他们,他们的身份低贱,不能和这些“冠者”并列。那么他们和这些“冠者”一样,都属于统治阶级,属于“君子”这个阶层,只是还没有到成年而已。曾点特意提到这些“童子”,是说只有带上他们,这种游玩才是真正的赏心乐事。那么,我说这些童子就是同性恋的对象,起码是性愉悦的对象,应该说不无道理。而孔子说:“吾与点也。”对他大加赞赏,也就证明孔子对于同性恋爱是取赞赏态度的。
这种话千古以来没人敢说,就因为孔子是圣人,谁也不敢唐突圣人。我亦无心唐突圣人,可是问题在这里摆着,我们不能视而不见。那些正人君子,大人先生,见了这种话也许会痛心疾首,大张挞伐,我亦不管不顾。当然,我这也只是一种说法,未必就对,可是我认为这确实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不应回避。
对于性爱的诸多限制,是在儒学取得统治地位之后,一步一步完成的,经历了一个相当漫长的历史时期,直到明清时代才达到顶峰。在孔子时代,人们的性爱观念比今天要开放得多,自由得多。《周礼·地官司徒第二》:
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
清·刘宝楠《论语正义》注释中说:
沈氏涛《十经斋文集》云:“考祓禊之礼,于古无征。《晋书·束皙传》言‘周公卜成洛邑,因流水以泛酒。秦昭王三月上巳,置酒河曲。’出吴均《续齐谐记》,不足为据。《宋书·礼志》《续汉志注补》引《韩诗》曰:‘郑国之俗,三月上巳,之溱、洧两水之上,招魂续魄,秉兰草,祓除不祥。’则亦以为溱、洧之淫俗,非、洛之盛典。《周礼·女巫》‘掌岁时祓除衅浴’,注:‘岁时祓除,如今三月上巳如水上之类。’盖郑举汉法以况周制。”
而朱熙在《论语集注》中也说:
春服,单袷之衣。浴,盥濯也,今上巳祓除是也。
据此可知,春季人们到水边沐浴以祓除不祥,乃上古以来传统节日,沿至后世,成为三月上巳之日到水边张乐饮酒的“修禊“节日,东晋王羲之就是在这一天与朋友们饮酒欢会之际写下了名烁千古的《兰亭序》。实际上,这个节日乃是古代的“情人节”,男女青年们于这一天到水边沐浴嬉戏,歌咏以言情,赠物以达意,一日而定终身,这种情景在《诗经》中有很具体的表现。直到如今,一些少数民族间也还保留着类似的节日。既然在这一天男女之间可以自由地表达爱情,同性之间当然也是可以的。曾点所说,正是男性青年们与他们的同性情人参加传统“情人节”的情景。
我们知道,孔子的父母“野合”而生孔子。什么是“野合”?就是没有履行正式的结婚手续,而这种“野合”的具体情景,我们可以由《诗经·死》中略窥端倪: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
林有朴樕,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
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
这首诗自古以来少有解人,唯近人高亨教授的《诗经今注》庶几近之。实际上这是一首叙事诗,首章总叙其事,次章为男子对女子唱的求爱之情歌,三章为女子之答词。男子以一只野鹿为贽礼,向女子求爱,女子答应,便悄悄地把他领到家里了。多么通脱明了,多么直截了当,毫无粘滞涩碍之感。可见那时的人们对于爱情比现在要奔放自由很多。在整部《论语》中,孔子除了一句“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没有对女子说过一句话,没有对男女关系发表过一句议论,可见男女关系在那个时代还不是什么大问题,不值得摆到桌面上来认真讨论。所谓“男女之大防”,是后儒们一步一步建立巩固起来的。以此类推,同性之间的爱恋也当是一个很自然的问题,不值得大惊小怪。
而事实上,在那个时代,同性恋也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它不是什么秘密,而是处于公开状态,与异性恋并行不悖。我们的史书是专门记载大人物的,普通民众的生活很难进入历史。而在记载大人物的章节中,由于为“尊者讳、为亲者讳”等著史原则的干扰,又会遮蔽许多事实,因此我们只能从有关大人物的点滴记述中寻觅它的踪迹。《韩非子·说难篇》中说:
昔者弥子瑕有宠于卫君。卫国之法,窃驾君车者罪刖。弥子瑕母病,人闻,有夜告弥子,弥子矫驾君车以出。君闻而贤之,曰“孝哉,为母之故,忘其犯刖罪。”异日,与君游于果园,食桃而甘,不尽,以其半啖君。君曰:“爱我哉!忘其口味,以啖寡人。”及弥子瑕色衰爱弛,得罪于君,君曰:“是固尝矫驾吾车,又尝啖我以余桃。”故弥子之行未变于初也,而以前之所以见贤而后获罪者,爱憎之变也。
我们中国人爱把同性恋说成“分桃断袖”,这个“分桃”的典故就出自弥子瑕。“断袖”则是后汉董贤的故事。《汉书·佞幸传》中有董贤传:
董贤字圣卿,云阳人也。父恭,为御史,任贤为太子舍人。哀帝立,贤随太子官为郎。二岁余,贤传漏在殿下,为人美丽自喜,哀帝望见,说其仪貌,识而问之,曰:“是舍人董贤邪?”因引上与语,拜为黄门郎,繇是始幸。问及其父为云中侯,即日征为霸陵令,迁光禄大夫。贤宠爱日甚,为驸马督尉侍中,出则参乘,入御左右,旬月间赏赐累钜万,贵震朝廷。常与上卧起。尝昼寝,偏藉上袖,上欲起,贤未觉,不欲动贤,乃断袖而起。其恩爱至此。(www.xing528.com)
中国人又称男色为“龙阳”,《红楼梦》第九回写道:“原来薛蟠自来王夫人处住后,便知有一家学,学中广有青年子弟,不免动了龙阳之兴,假来上学读书,不过是三日打鱼,五日晒网,白送些束修礼物与贾代儒,却不曾有一些进益,只图结交些契弟。”这里的“龙阳”就是男色的代名词。这个典故出自《战国策·魏策》:
魏王与龙阳君共船而钓。龙阳君得十余鱼而涕下。王曰:“有所不安乎?如是,何不相告也?”对曰:“臣无敢不安也。”王曰:“然则,何为涕出?”曰:“臣为王之所得鱼也。”王曰:“何谓也?”对曰:“臣之始得鱼也,臣甚喜;后得又益大,今臣直欲弃臣前之所得矣。今以臣凶恶,而得为王拂枕席。今臣爵至人君,走人于庭,辟人于途。四海之内,美人亦甚多矣,闻臣之得幸于王也,必褰裳而趋王,臣亦忧曩臣之前所得鱼也,臣亦将弃矣,臣安能无涕出乎?”魏王曰:“误,有是心也,何不相告也?”于是布令于四境之内,曰:“有敢言美人者族。”
这些是中国历史上最为有名的同性恋故事,都是帝王、诸侯的爱宠,他们所得到的宠爱,甚至那些后宫佳丽都无缘得到,而他们也因了同性恋的因素,拖青纡紫,高居显位,所以才能在史书中留下名姓。而这种因爱宠而贵显,也是公开进行,丝毫没有避讳,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
这几个例子都被潘光旦先生在《中国文献中同性恋举例》中所引用,据潘先生说,综合《史记》《汉书》两部史书中《佞幸传》的记载,前汉一代几乎每一个皇帝都有个把同性恋的对象,或至少犯一些同性恋的嫌疑。明代沈德符撰《万历野获编·玩具》中记载:“春画之起,当始于汉广川王,画男女交接状于屋,召诸父姊妹饮,令仰视画……惟古墓砖石画此等状,间有及男色者。”明代人所称古墓,当为两汉、隋唐间物,至迟不会迟于两宋。而墓中砖石刻画,无论是壁画还是砖石雕刻,通常是以墓主生前行迹为题材。古人能够无所避讳,把生前同性恋的情状画入墓中,这在今人也是匪夷所思之举。这说明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中,同性恋是一种很普遍的社会现象,绝不局限于宫廷,人们对此不仅不以为耻,反以为赏心乐事,故而在死后也要加以表彰纪念。
两汉以后,同性恋在中国仍然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人们不仅毫无顾忌地爱恋,而且形诸诗歌咏叹之。潘光旦先生曾经举出两首东晋阮籍的诗来加以说明,我则还可以举出一首收入《玉台新咏》的诗歌,就是《越人歌》:
楚鄂君子修者,乘青翰之舟,张翠羽之盖。榜越人悦之,棹楫而越歌以感,鄂君欢然,举绣被而覆之。其辞曰:
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心几顽而不绝兮,得知王子。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小序中之鄂君,据此诗题解,即楚王母弟也,是一位男士。而那位划船的越人,也为男士无疑,若为女士,径称“越女”或“越妇”即可,何必用一“人”字?我们看那位“越人”的求爱之歌唱得多么深情而大胆,而鄂君子修的应对又是多么潇洒通脱,没有丝毫犹豫徘徊,俩人就走到一起了。这说明在当时人们的心理之中,同性恋还未形成任何障碍。这首诗近日曾被某部影片用为主题歌,不知道创作者是否看出了这是一首同性恋的诗歌?
降及明清两代,这种同性恋爱又达至一个高峰。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补遗卷三》中记载:
闽人酷重男色,无论贵贱妍媸,各以其类相结,长者为契兄,少者为契弟。其兄入其弟家,父母抚爱之如婿,弟后日生计及娶妻诸费,俱取办于契兄。其相爱者,年过而立,尚寝处如伉俪,至有他淫而告讦者……其昵厚不得遂意者,或相抱系溺波中,亦时时有之。
这一段记载尤可注意。于此可知,在当时的中国,已经出现事实上的同性恋婚姻,这些同性恋者不仅“寝处如伉俪”,而且若一方有出轨行为,还可以到官府告状。当时官府是否受理此类案件,如果受理又是如何处理,沈德符没有说。但是仅从这一个事实就可推断,当时的官府对这种事实婚姻起码是持听之任之的态度,未予禁止或限制。至于那些“昵厚不得遂意者”双双跳水自杀,则又与异性恋毫无二致。
不特福建一省如此,当时男色风靡海内,成一时风尚。沈德符在同书《风俗》中记载:
宇内男色有出于不得已者数家。按院之身辞闺阁。黎之律禁奸通。塾师之客羁馆舍。皆系托物比兴,见景生情,理势所不免。又罪囚久系狴犴,稍给朝夕者,必求一人作偶,亦有同类为之讲好,送入监房,与偕卧起。其有他淫者,致相殴讦告,提牢官亦有分剖曲直。尝见西署郎吏谈之甚详,但不知外方狱中亦有此风否。又西北戍卒,贫无夜合之资,每于队伍中自相配合,其老而无匹者,往往以两足凹代之。孤苦无聊,计遂出此,正与佛经中所云五处行淫者相符。虽可笑亦可悯矣。至于习尚成俗,如京中小唱、闽中契弟之外,则得志士人致娈童为厮役,钟情年少狎丽竖若友昆,盛于江南而渐染于中原。至今金陵坊曲有时名者,竞以此道博游婿爱宠,女伴中相夸相谑以为佳事。独北妓尚有不深嗜者。佛经中名男色为旃罗含。
文中按院即巡按御史,黎即和尚,塾师即教书先生,可知当时政界、军界、宗教界、教育界乃至狱中罪囚,都普遍存在同性恋行为。但这些行为都是因环境所致,一旦环境改变,行为也可改变。最令人吃惊的是那些“得志士人”即知识分子也“致娈童为厮役”,也就是让美丽姣好的少年童子为小厮,随时狎昵之。而那些坊曲之中的妓女竟也以娈童招徕顾客,成为妓女的助理。文中所称“小唱”,在同书中亦有记载:
这种“小唱”当为清代“像姑”之滥觞。但是他们的人生路途却比清代的像姑广阔得多,他们不仅以色取利,还可以色求官,这在清代是难以想象的。在清代,像这种角色,不但本人不可做官,就是子孙三代都不许做官。
旧日中国文人地位高尚,不论什么事,只要文人所为,就可沾些文气,变成雅事。尤其是那些文名籍籍的大名士,他们做什么事情,总会有人来加以吹捧或者效仿,同性恋这件事也不例外。而恰恰许多名士乐此不疲,因此,同性恋就不但不是什么丑事,反而成为风流韵事,流播于士林。明清之际的陈其年与紫云的故事就是其中比较著名的事例。清康熙间人纽著《觚剩》中记其事曰:
其年未遇时,游于广陵,冒巢民爱其才,延至梅花别墅。有童名紫云者,儇丽善歌,令其执役书堂。生一见神移,赠以佳句,并图其像,装为卷帙,题曰《云郎小照》。适墅梅盛开,生偕紫云徘徊于暗香疏影间。巢民偶登内阁,遥望见之,忽佯怒,呼二健仆缚紫云去,将加以杖。生营求无策,意极彷徨,计唯得冒母片言,方解此厄。时已薄暮,乃趋赴老宅前,长跪门外,启门者曰:“陈某有急,求太夫人发一玉音,非蒙允诺,某不起也。”因备言紫云事。顷之,青衣媪出门曰:“先生休矣。巢民遵奉母命,已不罪云郎。然必得先生咏梅绝句百首,成于今夕,仍送云郎侍左右也。”生大喜,摄衣而回,篝灯濡墨,苦吟达曙。百咏既就,亟书送巢民。巢民读之击节,笑遣云郎。其后,紫云配妇,合卺有期矣。生惘惘如失,赋《贺新郎》赠之。云:“小酌荼蘼酿,喜今朝,钗光钿影,灯前晃漾。隔着屏风喧笑语,报道雀翘初上。又悄把檀奴偷相,扑朔雌雄混不变,但临风,私取春弓量。送尔去,揭鸳帐。六年孤馆相依傍,最难忘,红蕤枕畔,泪花轻。了尔一生花烛事,宛转妇随夫唱。努力做藁砧模样。只我罗衾浑似铁,拥桃笙,难得纱窗亮。休为我,再惆怅。”此词竞传人口,闻者为之绝倒。
文中冒巢民即明清之际名士冒辟疆。旧日有一种传说,冒辟疆的爱妾董小宛被顺治帝取入宫中,后董小宛抑郁以终,顺治帝伤悼不已,竟致披剃出家,《红楼梦》一书实为顺治帝与董小宛而作。陈其年亦为清初名士,其父与冒辟疆同为明末四公子之一,后其父因党锢被诛,冒辟疆以通家之谊将陈其年接入水绘园读书,在水绘园中陈其年与冒家歌童徐紫云相恋达七年之久。后陈其年离开水绘园赴京,竟然没有知会冒辟疆一声,就把紫云带走,冒辟疆不以为忤,待陈其年一仍其旧。后来紫云英年早逝,只因他是名士家中歌童,又与名士相恋,于是声名大噪,有人绘了一幅《云郎出浴图》,一时题咏者竟达七十四人,诗一百五十三首,词一首,又断句二。这些题咏者皆为一时名士,不但有诗坛盟主王渔洋,亦有曹雪芹祖父曹寅之挚友尤侗。到了晚清,这幅图为丰润端方收藏。乾隆年间,著名画家、“扬州八怪”之一的罗两峰又根据这幅图制一摹本,著名画家、书法家、紫砂“曼生壶”的创制者陈曼生手录题咏,亦流传于世。民国年间,作过《齐白石传》的张次溪先生辑录了一部《清代燕都梨园史料》,其中收录了冒辟疆后人冒鹤亭所辑《云郎小史》和《九青图咏》(紫云字九青,号曼殊),从《九青图咏》所录紫云小像来看,确实纤柔曼妙如二八女郎,让人不敢相信是一个男人。一位歌童的名字和事迹,竟然从清初一直流传至民国初年,名士的号召力固然极大,但同性恋在国人心目中之地位影响,亦可见一斑。
清代严禁官员狎妓,因之男风日盛,“像姑”应运而生。《清代燕都梨园史料》所辑录之艺兰生著《侧帽余谭》载:
雏伶本曰‘像姑’,言其貌好如女子也。今讹为‘相公’。按此名古惟宰相得而称之,至大家子弟及茂才亦膺是称,然已嫌其滥。今竟加之至贱之伶,致京官子弟,其仆转不敢以此相称。
这些被称作“像姑”的小孩子大抵来自江浙一带,也有来自京师附近地区的。老伶们把他们买来,首先要进行一番改头换面的工作,令他们面容姣好,肌肤细嫩,然后再教以歌舞,授以身姿步态,以取媚于人。清人采蘅子撰《虫鸣漫录》记载:
京都幼伶,每曲部俱十余人,习戏不过三四折,务求其精,杂以诙谐,故名噪甚易。至眉目美好,皮色洁白,则别有术焉。盖幼童皆买自他方,而苏、杭、皖、浙为最。择五官端正者,令其学语、学视、学步,各尽其妙。晨兴以淡肉汁盥面,饮以蛋清汤,肴馔亦极粹。夜则药敷遍体,惟留手足不涂,云泄火毒。三、四月后,婉娈如好女,回眸一顾,百媚横生,虽惠鲁亦不免消魂矣。惟声之清浊,秉赋不同,各就音相近者习焉。余见三庆部生、末、净、丑,年皆十、四五,曲罢侑觞,轻绡窄袖,楚楚可人,不必尽旦脚也。
而清代艺兰生撰《侧帽余谭》则记载:
凡新进一伶,静闭密室,令恒饥,旋以粗粝和草头相饷,不设油盐,格难下咽。如是半月,黝黑渐退,转而黄,旋用鹅油香胰勤加洗擦。又如是月余,面首转白,且加润焉。
经过这一番整饬训练,这些孩子就可以出场应酬了。《侧帽余谭》载:
明僮称其居曰“下处”,如南人之称“考寓”。向群集韩家潭,今渐扩广,宣南一带皆是。门外挂小牌,镂金为字,曰某某堂。或署姓其下门。内悬大门灯笼一。金乌西坠,绛蜡高燃,灯用明角,以别妓馆,过其门者无须问讯,望而知为姝子之庐矣。
《红楼梦》第四十七回柳湘莲对薛蟠说:“既如此,这里不便,等坐一坐,我先走,你随后出来,跟我到下处,咱们提另嗑一夜酒,我那里还有两个绝色的孩子,从没出门的,你可连一个跟的人也不用带,那里有人服侍。”文中的“下处”,就是指的这种地方,而“两个绝色的孩子”,就是上文提到的“雏伶”。所谓“从未出过门”,是指还没有出外应过“条子”。这些雏伶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在酒席宴上酬应,当时人们饮酒,甫一落坐,便会纷纷索纸笔,写上各人所欢之姓名,前来侑酒,谓之“叫条子”。《侧帽余谭》中对于到“下处”饮酒,“叫条子”有过很好的描述:
觅醉花间,主人招邀胜侣五六人造之。仆辈入报,嘤然一声笑颜迎,侧足侍者不知几辈。寒暄数语,主人索纸笔。侍者磨墨隆隆然,坐者挥毫索索然,盖飞笺召各友所欢也。授急足去讫,须臾还报曰‘条子就来,请主人更室坐。’团栾位置,排比已齐。山肴海物,纷纷罗列。方就坐,则搴廉一笑,似曾相识来也。由是或行令,或猜拳,或挥麈清谈,或竹肉并奏,一视其主人之所好。所识中有膺重名者,酒数巡,登车径去。余稍留片刻亦去。伶既去,酒亦阑矣。呼双弓米啜少许,而席撤。主人出,赏京蚨十千以授。若辈转递仆辈,内传呼曰:“某老爷赏钱若干。”随有仆出磕头谢。于斯时也,主人微疲,客颜亦酡。一声呼灯,则已排班鹄立,各持其一以出。一席之费,除赏资外,计需京帖三十千,旧例也。”
然而这些不过是逢场作戏,见景生情,属于一般性应酬,若是要和这些雏伶有进一步的亲密接触,还需继续花钱,花大钱,才能与他们建立比较紧密的关系。这种能和雏伶建立紧密关系的人,人们称为“老斗”。“老斗”一词,迄无确解,一种说法是,这类人日奉斗金,故称“老斗”,大约也是望文生义之解。张次溪先生曾经辑录了一部《北平梨园竹枝词荟编》,其中一首写“老斗”:“面目何分黑与麻,衣裳总是要奢华。身无百万黄金键,老斗名难买到家。”这些雏伶都是被老伶豢养,专门用来应酬的,他们的青春期很短,十四五岁是巅峰,十八九岁就已“人老珠黄”,到了二十开外,便成昨日黄花,“门前冷落车马稀”了。
直至民国元年四月十五日,始有名伶田际云者,递呈于外城巡警总厅,请查禁韩家潭像姑堂,以重人道。外城巡警总厅遂于四月二十日发出告示,严禁京师像姑堂。其告示曾刊于当天京城报纸,原文如下:
外城巡警总厅为出示严禁事:照得韩家潭、外廊营等处诸堂寓,往往有以戏为名,引诱良家幼子,饰其色相,授以声歌,其初由墨客骚人偶作文会宴游之地,沿流既久,遂为纳污藏垢之场。积习相仍,酿成一京师特别之风俗,玷污全国,贻笑外邦。名曰“像姑”,实乖人道。须知改良社会,戏曲之鼓吹有功;操业优伶,于国民之资格无损。若必以媚人为生活,效私倡之行为,则人格之卑,乃达极点。现当共和民国初立之际,旧染污俗,允宜咸与维新。本厅有整齐风俗、保障人权之责,断不容此种颓风尚现于首善国都之地。为此出示严禁,仰即痛改前非,各谋正业,尊重完全之人格,同为高尚之国民。自示之后,如再有阳奉阴违,典买幼龄子弟,私开堂寓者,国律具在,本厅不能为尔等宽也。切切特示,右谕通知。
至此,这种“像姑”陋俗方始告寝。这些“像姑”本以风月场上周旋应酬为主业,歌唱不过偶做点缀。不过就是那些真正登台演唱的演员们,尤其是那些唱旦角的演员,也难免此种遭际,那些“捧角”的阔佬们,也拿他们当“像姑”对待。而且就是在那些演员之间,同性恋也成一时风尚。清代采蘅子撰《虫鸣漫录》载:
曲部优伶,凡旦角,皆有同班人,结伉俪之欢,然皆随遇而合,配耦无常。金陵有一旦,童姓,与老生蒲姓相契,凡入班伙,俱同来同之,终身不离。曲部中聘之者,必兼致焉,缺一即不至也。在此辈亦仅事矣。
这又是一个事实上的同性婚姻案例。
以上所说均为男性同性恋之事例,女性同性恋也应大量存在,只是旧日女子养于深闺之中,极少参加社会活动,生活具有更多私密性,因此即使有同性恋存在,也难以为人察觉。据潘光旦先生分析,旧日所谓闺中腻友者,大抵都有几分同性恋的意味。而潘先生在文中引述了一则张心泰《粤游小志》中的记载:
广州女子多以结盟拜姊妹,名“金兰会”。女出嫁后,归宁恒不返夫家,至有未成夫妇礼,必俟同盟姊妹嫁毕,然后各返夫家;若促之过甚,则众姊妹相约自尽。此等弊习为他省所无。近十余年,风气复又一变,则竟以姊妹花为连理枝矣。且二女同居,必有一女俨若藁砧者。然此风起自顺德村落,后渐染至番禺、沙茭一带,效之更甚,即省会中亦不能免。又谓之“拜相知”,凡妇女订交后,情好绸缪,逾于琴瑟,竟可终身不嫁,风气坏极矣。
这说明当时广州女性同性恋婚姻是很普遍的事情。
通过以上概略的叙述,我们当可大略明白《红楼梦》一书中所描写的同性恋、双性恋事例所依据的社会、文化背景。曹雪芹是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他是在如实地描写他所处的时代、社会。人们爱说《红楼梦》是一部“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所谓“百科”,就不会有所遗漏或者讳饰,因之这部小说除了文学价值外,还具有了认识价值、史料价值。对于这种描写,我们读的时候也就毫无必要加以回避,我们要理解曹雪芹著书的良苦用心,就应该正视他所提供给我们的全部文本,只有这样才能完整准确地理解他著书的本意。事实上,曹雪芹对于当时社会上存在的同性恋行为,是有褒有贬,态度异常鲜明。同是双性恋行为,对于贾宝玉与秦钟、蒋玉菡,就基本取赞赏态度,而对于薛蟠、贾琏等人的行为就取批判、讽刺的态度。在第七十五回,他对于当时盛行的娈童侑酒的场景就做了极具讽刺意味的描写:
此间伏侍的小厮都是十五岁以下的孩子,若成丁的男子,到不了这里,故尤氏方潜至窗外偷看。其中有两个十六七岁娈童以备奉酒的,都打扮的粉玉琢。今日薛蟠又输了一账,正没好气,幸而掷第二账完了,算来,除番过来,到反赢了,心中只是兴头起来。贾珍道:“且打住,吃了东西再来。”因问:“那两处怎样?”里头打天九的也结了账等吃饭,打么番的未清,且不肯吃。于是各不能顾,先摆下一大桌,贾珍陪着吃,命贾蓉落后陪那一起。薛蟠兴头了,便搂着一个娈童吃酒,又命将酒去敬邢傻舅。傻舅输家,没心绪,吃了两碗,便有些醉意,嗔着两个娈童只赶着赢家,不理输家了。因骂道:“你们这起兔子,就是这样专浮上水。天天在一处,谁的恩你们不沾?只不过这一会子输了几两银子,你们就三六九等了!难道从此以后再没有求着我们的事了?”众人见他带酒,忙说:“狠是,狠是。果然他们风俗不好。”因喝命:“快敬酒陪罪!”两个娈童都是演就的局套,忙都跪下奉酒说:“我们这行人,师父教的,不论远近厚薄,只看一时有钱势,就亲敬;便是活佛神仙,一时没了钱势,也不许去理他。况且我们又年轻,又居这个行次,求舅太爷体恕些,我们就过去了。”说着,便举着酒俯膝跪下。邢大舅心内虽软了,只还故作怒意不理。众人又劝道:“这孩子是实情说话,说的到是的。老舅是久惯怜香惜玉的,如何今日反这样起来?若不吃这酒,他两个怎样起来?”邢大舅掌不住了,便说道:“若不是众位说,我再不理。”说着,方接过来一气喝干,又斟上一碗来。
曹雪芹在这里可说把当时娈童侑酒场面写得活灵活现,但是字里行间充满讥讽,可见对于此种恶习是深恶而痛绝的。但是对于藕官和官的同性恋爱,他又通过贾宝玉之口予以盛赞,这是为什么?道理很简单,一则出于物欲,一则出于真情。同样的行为,出于物欲者则丑,出于真情者则美。两个花朵似的女孩儿相恋,在贾宝玉看来,就如两颗露珠相逢,两缕清风相会,既达致纯情之沟通,又免于男性世界污泥浊水之染污,乃“情”之最高境界。情之一字,成为贾宝玉衡量一切人与事的唯一标准。在他那里,情就像儒家的仁,道家的道,佛家的空,是最高的人生境界,是毕生追求的目标。因此,若只用一个字来概括《红楼梦》这部书的主旨,也只有这一个“情”字最为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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