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三二问 女儿何处是故乡
第五十二回的回目是“俏平儿情掩虾须镯,勇晴雯病补雀金裘”,两件事都与晴雯有关,实则这一回书是专为晴雯立传。
小丫头坠儿偷了平儿的镯子,平儿悄悄来找麝月说了此事,嘱咐:“等袭人回来,你们商议着变个法子,打发出去就完了。”还说:“晴雯那蹄子是块爆炭,要告诉了他,他是忍不住的。一是气上,或打或骂,依旧嚷出来不好。”怡红院的丫头们袭人是领导,小丫头出了事,自然应由袭人来处理,晴雯本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伤人的事情何必掺和。可是她偏不,当贾宝玉告诉了她,她当场就要发作,幸亏贾宝玉劝住。待贾宝玉出了门,她就借故把坠儿叫过来,书中写:“晴雯冷不防欠身一把将他的手抓住,向枕边取了一丈青向他手上乱戳,口内骂道:‘要这爪子作什么?拈不得针,拿不动线,只会偷嘴吃,又眼皮子浅,手爪子又轻,打嘴现世的,不如戳烂了。’”打完,当即把坠儿的妈妈叫来,领了出去。可以说,对于一个小丫头,够狠的。
贾母给了贾宝玉一件雀金裘,贾宝玉穿了去给舅舅祝寿,回来发现烧了一个洞,而贾母指示,明天还要穿了这件衣服去。于是找人去织补,谁也不认得是什么,没人敢接。病中的晴雯却认得,她说:“这是孔雀金线织的,如今咱们也拿孔雀金线,就像界线似的界密了,只怕还可混的过去。”麝月说:“孔雀线现成的,但这屋里除了你,还有谁会界线?”晴雯道:“说不得我挣命罢了。”贾宝玉不忍心,说:“这如何使得?才好了些,如何作的活!”晴雯却道:“不用你蝎蝎螫螫的,我自知道。”这便发生了“勇晴雯病补雀金裘”的故事。雪芹对补的过程作了精细描写,到最后终于补完了,说了一声:“补虽补了,到底不像,我也再不能了。”“‘嗳哟’一声,便身不由主倒下了。”
坠儿偷镯子,丢得不仅是贾宝玉的脸,丢得是怡红院全体丫头的脸面,就如谁家出了一个小偷儿,全家跟着丢人。因此晴雯听说之后就怒火中烧,等不得袭人回来,先自决断,打一顿,撵了出去,她是真正把怡红院当成了自己的家。(www.xing528.com)
贾宝玉的衣服烧了,晴雯正在病中,她本可以不管,可是她发现贾宝玉当真着了急,于是不顾重病在身,勉力支撑补了起来。她是把贾宝玉当了世界上最亲的亲人。她急他所急,想他所想。
晴雯是她十岁那年赖大家买来的,贾母见她伶俐标致,很是喜欢,赖大家的就孝敬了贾母。她根本不知道家乡何处,也不知道父母是谁。除了一个很不成器的姑舅哥哥,可以说举目无亲。她把怡红院看作自己的家,把贾宝玉看作自己的亲人,应该说是情理应当之事。可是她却看错了。这里不是她的家,贾宝玉也不是她的亲人。当她打坠儿、赶坠儿的时候,绝不会想到,终有一天她也会被人赶出大观园,屈死于芦席土炕之上。当她抱病为贾宝玉织补雀金裘时,也不会想到,到了被赶之时,临死一刻,贾宝玉竟是没有丝毫办法,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被赶出去,看着她死去。最终不过得到他一篇《芙蓉诔》而已。
这一回书可以说立意深远,是直接为后来的晴雯之死蓄势。有了这一回书,晴雯最后的死亡才显出冤屈,显出凄惨,让人哀痛。因为她确实是一个忠心的奴婢,一个灵巧的奴婢,一个美丽风流却又心地清纯如白色莲花般的女儿。这样一个奴婢却最终被主人赶走,置于死地,这里面让人感怀让人思考的空间就太大了。
我们想一想,在第五回贾宝玉神游太虚幻境之时,打开“又副册”的册子,第一篇就是一幅画儿:“又非人物,亦无山水,不过水墨染的满纸乌云浊雾而矣。后有几行字写着: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多因毁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她在“又副册”排在首位,在袭人之前,可见作者对于她极为重视,用浓墨重彩描绘之。在第一回,甄士隐的《好了歌》解中唱道:“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晴雯这个没有家的孩子,恰恰是把他乡认作了故乡,到头来不过是荒唐一梦。那“浊云浓雾”就是男人的世界,在男人的世界中没有女儿的存身之处,男人的世界就是女儿的地狱。她们身处地狱而不觉,反认自己是高级奴才,是半个主子,以主子的身份去打压更低级的奴才。可是到头来,却发现原来自己还是一个任人宰割的奴才,姹紫嫣红的大观园,没有一根草刺属于自己。这是女儿的悲哀,奴婢的悲哀。其实何止晴雯,大观园中哪一个女儿,包括黛玉、宝钗,包括湘云和三春,哪一个是有故乡的呢?她们都是在“浊云浓雾”中飘浮的落花,最终都将坠落,随着那无情流水漂流而去。哪里是女儿的故乡?是那虚无飘渺的太虚幻境吗?这个名字就已经告诉我们那也是一个虚幻的存在。由此看来,生为女儿,就是流落之人,沦落之人,就是他乡异客,在男人的世界中,她们找不到落脚之地。曹雪芹很残酷,他给我们出了一个大难题:何处是女儿故乡?这个难题,他那个时代难以回答,当今仍然难以回答。我们只能期待将来。而在这无尽的期待中,《红楼梦》一书就获得了恒久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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