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三○问 曹雪芹如何“尺水兴波”
利用大的事件,牵动数回书乃至十数回书的情节,调动众多人物出场,写出不同人物的不同性格,是《红楼梦》一书的一大特色,比如发送秦可卿、叔嫂遭魔魇、元妃省亲、宝玉挨打等。但是利用小的事件、小的物件,牵出人物,调动情节,借尺水而兴波,纳须弥于芥子,犹如高手作画,尺幅之间,有千里江山之势,更是曹雪芹之擅场。第五十二回的镯子事件,就是一个完好的例证。
第四十九回众人在芦雪广烤鹿肉吃,书中写:“凤姐打发平儿来回覆不能来,为发放年例正忙。湘云见了平儿,那里肯放,平儿也是个好顽的,素日跟着凤姐不能常空,见如此有趣,乐得顽笑,因而褪去手上的镯子,三个人围着火,平儿便要先烧三块吃。”这里特意点明平儿是先把镯子褪下来,放到一边了,这才给偷镯子造成机会。这一回的最后,大家吃完鹿肉,洗漱完毕,“平儿带镯子时却少了一个,左右前后乱找了一番,踪迹全无。众人都诧异。凤姐笑道:‘我知道这镯子去向,你们只管作诗去,你们也不用找,只管前头去,不出三日包管就有了’”。这就给人留下悬念:这只镯子是谁偷的?凤姐怎样破案?破案之后又将怎样处理?
可是雪芹并没有一气直下,接着就写如何破案,如何处理,而是隔了两回书。先写了芦雪广联诗,暖香坞制谜,妙玉赠梅,以及薛小妹新编怀古诗,胡庸医乱用虎狼药,并且让袭人的母亲病危,袭人回家探望,让袭人离了怡红院,晴雯病倒在床,才把这个案件重新提起。凤姐暗地布置下人们认真查访,便有人留心注意,怡红院的宋妈发现是怡红院的小丫头坠儿偷了镯子,便拿了镯子去向王熙凤举报。恰好遇上的是平儿,平儿便嘱咐宋妈别再提这个事情,又向凤姐汇报镯子她已找到,原是丢在草根上了。把这件事瞒过之后,她悄悄来到怡红院对麝月说了此事,嘱咐她待袭人回来,找个理由把这个小丫头悄悄打发了就完事大吉。她这样做,完全是为了报答贾宝玉对她的一番体贴用心,雪芹借此写出了平儿的心理波澜。
这还不算完,平儿还嘱咐麝月别告诉正在病着的晴雯:“晴雯那蹄子是块爆炭,要告诉了他,他是忍不住的。一是气上,或打或骂,依旧嚷出来不好。”她是想把这个事情彻底压下去,不但不让凤姐知道,还不想让贾宝玉知道,以完全保住贾宝玉的脸面。
可是她的话偏偏让贾宝玉偷听到了,贾宝玉告诉了晴雯。晴雯果然大怒,经过贾宝玉的劝解,没有当场发作。可是待贾宝玉出门,她就借机发作起来。先是用簪子往坠儿的手上乱戳了一气,然后叫来她的母亲,把她领了出去。这里不但写出了晴雯那一种疾恶如仇的火爆脾气,更重要的是写出了晴雯“反认他乡是故乡”的一腔痴情,从而为她以后的被逐蓄势。(www.xing528.com)
这个事件还有一个作用,就是写出了麝月的性格。麝月这个人物经此一写,完成了最后的性格塑造。
戚蓼生在《石头记》序中说:“吾闻绛树两歌,一声在喉,一声在鼻;黄华二牍,左腕能楷,右腕能草。吾未之见也。今则两歌而不分乎喉鼻,二牍而无区乎左右,一声也而两歌,一手也而二牍,此万万所不能有之事,不可得之奇,而竟得之《石头记》一书。”他的这一番话可以说抓住了曹雪芹著书的最大艺术特色。曹雪芹所使用的每一个细节,都不是单为一事而用,往往是写一事而牵连其他事,就如渔网上的一个节点,上下左右皆有联络,又如草蛇灰线,伏脉千里,写一事而为数十回之后埋下伏笔。因而他的笔触绝不是单线直下,而是回环往复,相互勾连,摇曳多姿,灿如织锦,使人目迷五色,不辨涯。
写小说的最终目的是写出性格鲜明的人物,而人物是在情节的演进中来塑造的。西方作家尚可以利用心理描写来塑造人物,他们可以深入人物内心,通过描写人物怎样想来塑造人物。比如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甚至可以中断情节,利用整整一章的篇幅来描写人物心理。可是中国的小说传统却不采取这种手法,它是由外朝里写,通过描写人物动作、行为,来体现人物心理。这种手法就更加依赖情节、细节,通过细节的运用来达到塑造人物的目的,人们习惯上称这种手法为“白描”。这种手法也许不如西方手法精细准确,但是却能够给读者留下巨大的想象空间,让读者在想象中与作者一同完成作品。严格来说,这是一种更为“文学”的手法,是古典的,更是现代的。
曹雪芹利用一只镯子的丢失,写出了几个人物的态度、心理、行为,同时为以后的情节走向作了“蓄势”处理,可以说是这一种文学传统的经典运用,对于我们今天从事文学创作,仍然具有极大的借鉴意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