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四九问 吃螃蟹为何“自己掰着吃香甜”
贾府众女眷来赴史湘云的螃蟹宴,王熙凤先自洗了手,剥螃蟹,头次便让薛姨妈,薛姨妈说:“我自己掰着吃香甜,不用人剥。”吃螃蟹为何“自己掰着吃香甜”?这句话看似平常,细究起来却大有学问。
丰润一带还乡河、陡河流域过去盛产螃蟹,高粱红了的时节,提盏马灯往河边一放,成群的螃蟹便会奔着光亮爬来,可以很随意地捡进水桶之中。前人称赞丰润“紫蟹金鳞随意而得”,绝非虚语。螃蟹多,吃螃蟹的方法也多,除了最普通的蒸、煮之外,尚有多种吃法。
一种是炸。将活螃蟹去掉盖子、牙子和腹部的脐子,剁掉脚爪,蘸上干面粉下油锅炸熟,蘸着椒盐吃,外酥里嫩,鲜美异常。这种吃法很古老,《金瓶梅》中的西门庆就吃过这种油炸螃蟹。不过他吃的炸蟹是整个螃蟹下锅,捞出后剔出蟹肉,放进壳中,表面看仍是一只整蟹,里面却是净肉。这是一种做工更为精致的吃法。
一种是蒸蟹羹。将活蟹上石磨研碎,裹入豆腐包(一种做豆腐时过滤豆汁用的较稀疏的布)中,挤出蟹汁,放入碗中,上笼屉蒸熟。洁白如玉,软嫩如蛋羹、豆腐脑儿,因此人们又称其“螃蟹豆腐”,据说是一种可以进贡皇宫的美食。
一种是醉。将活蟹放入缸中,加进白酒、花椒、姜、盐之类,浸透,生食,亦是别有风味。
还有一种是做螃蟹酱。将活蟹放入缸中捣碎,放入大量的盐。那些蟹黄、蟹膏、蟹肉之类遇盐就会化成浓汁浮于表面,凝结如脂。用这种东西卷饼吃最是鲜美。(www.xing528.com)
曹雪芹写贾府吃螃蟹,却没有写上面所说这些比较精致的吃法,只写了最为普通的吃法,蒸熟了自己掰着吃。看起来太过家常,其实不然。
生活于明末清初的著名戏剧家李渔,平生酷嗜螃蟹,他自称:“每岁于蟹之未出时,即储钱以待。”“自初出之日始,至告竣之日止,未尝虚负一日,缺陷一时。”他在所著《闲情偶寄》中大谈了一番吃螃蟹的心得:
世间好物,利在孤行。蟹之鲜而肥,甘而腻,白似玉而黄似金,已造色香味三者之至极,更无一物可以上之,和以他味者,犹之以爝火助日,掬水益河,冀其有裨也,不亦难乎?凡食蟹者,只合全其故体,蒸而熟之,贮以冰盘,列之几上,听客自取自食,剖一匡,食一匡,断一螯,食一螯,则气与味纤毫不漏。出于蟹之躯壳者,即入于人之口腹,饮食之三昧,再有深入于此者哉?凡治他具,皆可人任其劳,我享其逸,独蟹与瓜子、菱角三种,必须自任其劳,旋剥旋食则有味,人剥而我食之,不特味同嚼蜡,且似不成其为蟹与瓜子、菱角,而别是一物。此与好香必须自焚,好茶必须自斟,童仆虽多,不能任其力者,同其一理。
李渔在这里说得何等明白,吃螃蟹只有蒸熟一法方为正道,其他吃法都是旁门左道。蒸熟的螃蟹只有自剥自食方能得其趣味,不能让人代劳,这与好香必须自焚,好茶必须自斟是一样的道理。所以曹雪芹写贾府吃蒸熟的螃蟹,薛姨妈说“我自己掰着吃香甜”,都是深得食蟹三昧的绝笔。
螃蟹宴一回书,写得精彩至极,堪称只可有一,不可有二的世间绝笔。我们看文中写凤姐剥了螃蟹先奉于薛姨妈,薛姨妈不要,便奉与贾母,其次便奉与贾宝玉,寥寥几笔,就写出了她的娴于礼数,惯于周旋,写出了她对贾宝玉的重视,写出了她惯于讨贾母欢心的心机;写史湘云作为主人的勉力张罗,小心谨慎,不但在场的大小丫头们都要照顾到,连不在场的周、赵二姨娘都要想到;写王熙凤和鸳鸯的嘲笑;写平儿误打误撞地抹了凤姐一脸螃蟹黄子;写鸳鸯等人向贾母汇报“二奶奶来抢螃蟹吃,平儿恼了,抹了他主子一脸的螃蟹黄子,主子奴才打架呢”;写贾母回应:“你们看他可怜见的,把那小腿子脐子给他点子吃就完了。”写众钗和宝玉作诗之时各人的神情动作。真如天机云锦,炫人眼目。
我历来反对“《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的说法。我以为上天不会那样慷慨,把一个现成的大观园,那样多美丽绝伦的少女摆到曹雪芹面前,他只须加以描摹即可。《红楼梦》不是描摹,是创造,其中有许多艺术的想象。但是这种想象又不是空中楼阁,它有坚实的生活经历作为基础。像螃蟹宴这一回书,如果不是亲身经过见过,绝对写不出来。如果让一位没有经过、见过的穷措大来写这一回书,不知道会写成什么样子。可是曹雪芹那一支笔浑若无事一般,娓娓道来,就使人如行山阴道上,目不暇接。这一要有生活的基础,二要有艺术的天才,二者缺一不可。《红楼梦》之后,续书多如牛毛,但是没有一部赶得上原著,就是因为这二者的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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