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5年《小说海》第一卷刊登了一篇署名季新的文章,题目是《〈红楼梦〉新评》,季新在这篇文章中提出《红楼梦》的主旨意在“家庭感化”。在此之前,人们读《红楼梦》大抵是用王国维先生所谓“考据眼”去读,着重在考证小说中的人物是谁,很少有人从“家庭革命”这个角度去解读它。这篇文章的出现可说是空谷足音,从此红学中关于《红楼梦》的解读就有了一个“家庭感化说”。
文章开头儿就指出《红楼梦》是中国的家庭小说,而中国家庭是专制的,所有种种家庭现象无非专制的流毒,曹雪芹于此有极深之感触,故写出这一篇小说来。但是曹雪芹虽然知道这种家庭制度之流毒,却不知道改良的方法,故全书以逃禅为归宿。季新并没有就此责备曹雪芹,却是采取原谅的态度,说“此亦无怪其然”。
接下来季新论述了他读《红楼梦》的主要心得,说家庭组织是国家组织的标本,家庭是缩小的国家,国家是放大的家庭。中国是专制的,以礼教为辅佐;家庭也是专制的,以礼教为维系。这种家庭制度造成了虚伪的表面礼数和残酷的内部争斗,造成许多人生的婚姻的悲剧。这样一种制度——无论是国家的还是家庭的——是必须改变的。但是要改变国家,先要改变家庭,要改变家庭,又不能够采取改变国家的方法。因为国家靠威力(大约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暴力)合成,故可以靠威力去打破,而家庭却是靠情意合成,不能够靠威力去打破,因而改变家庭制度比改变国家制度更难百倍。那么靠什么去改变家庭制度?季新说家庭既然以情意结合,就得用情意去感化它,这个方法虽然功效很慢,但除此之外却没有更好的办法。也就是说,改变旧的国家制度可以用革命的方法,改变旧的家庭制度却要用改良的方法。因了这个想法,所以他寄大希望于《红楼梦》。他说这本书凡识字的男女人人爱读,所以要用科学的原理把《红楼梦》的内蕴揭示出来,指出中国家庭的种种症结所在,使人们看了触目惊心,知道这种家庭制度不改是不行的,从而改革之。他甚至把这个事情与法国大革命联系起来,说当初法国大革命以小说家福禄特尔的鼓吹之力居多,将来中国的家庭改革,安知不起足于此呢?(www.xing528.com)
我们可以看出,季新的“家庭感化说”所揭示的实际不是《红楼梦》的创作主旨,即书的原意,而是他由书中读出来的意义,是这本书实际所能够产生的客观效用。他在这篇文章中对于封建礼教维系下的旧家庭的种种弊病做了很到位的揭露,同时也提出了自己对于家庭改良的设想。他把人类婚姻制度分为四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草昧之世,这个时期的特点是:“男女杂媾,无所谓夫妇”。第二个时期是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制,这个时期的特点是:“定以法制,以防淫纵,然野蛮故态,仍未尽去。”第三个时期是一夫一妻制,这个时期的特点是:“一夫一妻,著于法律,至于情夫情妇狎妓等事,只能以道德相规,不能以法律相绳。”第四个时期则是“为离为合,纯任爱情”。他认为从理论上说自然以第四时期为最相宜。但是他强调这个第四时期并不是“杂然并进”,而仍是以一夫一妻为制度,不过是离合纯以爱情不受法律的约束罢了,而且特别强调到达这个时期必须待全体男女道德达于完美境地,而且知道以卫生为念,方可施行。联系到他写这篇文章是在1915年,满清王朝刚刚倒台四年,也就难能可贵。还有一点值得指出,就是把《红楼梦》作为改变社会与家庭的实际的武器来运用,他首开先河。
季新何许人?说出来可能使人惊讶,他就是汪精卫,一个臭名昭著的大汉奸。不过他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还没有当上汉奸,本着不因人废言的原则,我在这里也把他的主要观点做一介绍,朋友们在读《红楼梦》的时候,可以多一个切入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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