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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廿一年度社务报告及相关讨论

时间:2023-05-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丙,马绍裘捐五十元,马良威捐五十元,四百元由马敬之担任。(三)一飞报告:拟请刘传根君往华北募捐维持学校。十一月九日1.护教第二次会议2.出席人数——十四人3.主席——刘传根4.报告事项——刘传根报告:本会对《南华文艺》及北新书局侮教经过,并函询上海华北近情,及函勉晋京抗争出力教友。(三)调查中西各报,以明此中真相。

民国廿一年度社务报告及相关讨论

民国廿一年度社务报告

三月二十三日

1.同人大会——欢迎广州怀圣寺代表

2.出席人数——十五人

七月廿日

1.选举开票大会——选举第十三届本社职员

2.到会者——六人

3.本届当选职员芳名列左

正社长:刘耀卿 副社长:马绍裘

正主席:刘丽生 副主席:杨显荣

名誉社长:马受百 马敬之 金子云 金仲华

参 事:马慎康 马良威 刘冠庭 杨子廉 杨赞廷 杨建卿

财政部主任:马爵封 学务部主任:杨一飞 知育部主任:脱佐良

德育部主任:刘传根 体育部主任:脱胜初 文书部主任:周德先

交际部主任:白 学 会计部主任:马瑞祺 宣传部主任:脱维英

青年组主任:脱颖奇 调查部主任:哈瑞生 周瑞文

八月廿二日

1.举行新旧职员交代仪式

2.出席人数十七人

3.主席——刘丽生

4.记录——杨一飞

5.报告事项

(一)前届主席杨子廉报告经手数目

甲,借杨显荣款九柱共三百五十九元一毫一先

乙,借杨显荣况将佐治街之屋间格装灯之前尚未列入

丙,刘传根经手支存十七元七毫二仙(此项拨入子廉项结)

丁,杨子廉结存十四元七毫七仙零省毫八毫

戊,国民银行储蓄部及印各一该银八元零六先

己,电灯按柜单一纸

庚,本社建筑测纸一张

辛,水房阁仔测各一张

壬,社契存敬之处佐治街屋契存显荣处

(二)主席报告本年圣忌经过

甲,入款一百八十九元

乙,支款二百三十七元四毫一仙

丙,比对不敷四十八元四毫一仙

(三)马敬之报告回教坟葬地已满,应如何筹划。(议决)定于本月廿四日晚(星期三)召集大会筹商。

(四)刘传根提议,对颂圣会办法(议决)用中英阿文标出,悬挂永远遵照经典条律之办法赞圣。

八月廿四日

1.筹商回教坟葬期满策划事宜

2.出席人——十七人

3.主席——刘丽生

4.记录——区颂声

5.报告事项:

(一)马敬之提议,因回教坟场满,欲在该坟右变后空地,围以砖墙,而立以碑,碑中书“中华回教博爱社立”等字。

(二)杨子廉不赞成。(www.xing528.com)

(三)杨福州提议,如筑此墙,由博爱社筹一千元,若不敷时,由另一方面补充以成之。

(四)马敬之提议,征求博爱社侨港广东人捐助款坟场。

(五)萨静玻提议,先由垫出一千元,后由各人摊。

(六)白学提议,为地方狭小不充营葬,应向政府香港回教华人名义从速领地。

(七)议决案:

甲,马敬之提议,谓回教坟场,应用侨港回人目,向政府领取。

乙,杨显荣提议,先垫出五百元。

丙,马绍裘捐五十元,马良威捐五十元,四百元由马敬之担任。

十月十七日

1.开第三次全体到会讨论送殡与丧葬办法

2.出席人数——十七人

3.讨论事项

(一)送殡会事:刘传根提议,现在教亲送殡无常,各教友到送,及各项事务十分涣散,应组织送殡会,其办法:

甲,每会友一人归真,应由各会友各致送二毫。

乙,须到送殡。(议决)通过,并暂派杨显荣、哈子堂二君负责担任通讯。

(二)丽生报告:佐治街七号地下辞租事。(议决)俟屋客迁出后,另行招租,并请各教友设法介绍。

(三)一飞报告:拟请刘传根君往华北募捐维持学校。(议决)原则通过,惟实行则俟斋月后再议。

十月二十九日

1.开救教研究所,研究对于沪《南华文艺》及北新书局办法:

(一)刘传根宣布《南华文艺》侮辱我教经过,并我教各地对付经过。

(二)出席人数二百余。

(三)白学演讲。

(四)一飞演讲并拟定通电请签名。

(五)传根提议组织对付委员会。(议决)通过。

(六)公推对付委员十九人。

十月卅一日

1.开讨论会——讨论关于通电救教之执行

2.出席人数——十三人

3.主席——刘传根

4.由杨一飞先生选读通电稿文,继由刘丽生、白学修、刘传根、脱佐良四位先生担任改缮,执行办理。

十一月九日

1.护教第二次会议

2.出席人数——十四人

3.主席——刘传根

4.报告事项——刘传根报告:本会对《南华文艺》及北新书局侮教经过,并函询上海华北近情,及函勉晋京抗争出力教友。

十二月四日

1.护教第四次会议

2.主席刘传根

(一)主席布告开会理由,接阅浙江回民护教大会来电谓:呈请该省府撤惩娄子匡一职,及封闭上海北新书局事;而浙江省府虽准予所请,惟未见实行,故请通电声援。一面去电行政院饬令浙江省政府及上海市政府切实执行,一面去函浙江省政府,与上海市政府,切实办理。

(二)对于日军炮毁台安寺之惨案,先征求省方同意,共策进行,通电全世界。

(三)调查中西各报,以明此中真相。由白学、董梓君、脱佐良、刘传根四位担任;该函由杨一飞先生起草。

(四)关于商务印书馆之教科书,每有虚构贵圣仪容等无稽插图,议决去函更正,以免诱惑愚蒙。

(五)询问上海清真寺联合会,此次只要求封闭北新书局,而不查办该书编者林兰女士,其理安在?

——《穆士林》第11期,193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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