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怀圣光塔寺筹备会第二次会议议案
是日到会二十三人。 时期:一九、七、六。
主席马籋云。 纪录张一伟。
马主席 宣布本会自前一月十二开第一次会议,经由何小溪诸君提议本寺及光塔实行重修,并先将寺内分别测绘图以便着手进行,业已议决通过在案。惟因办事人员因事所阻,是以搁至今日五开第二次会议,计时间已逾半载。惟事体重大,若无真确负责人员,必难以总其成。鄙意以先将筹备执行委员切实举出,俾得负责有人,以收速效,请各表意见。
锁秩泉 提议选举筹备员须择有知识及有名望者为合格,并须实力负担,始能尽职责。
周善之提议,本寺工程重大,选举有名望者识为当务之急。
马籋云提议,本主席暂行退出主席位始有发言权,选举筹备员吾人已认为急务,望各位实实在在选出,始能负责,以免议论多而成功少也。(www.xing528.com)
马仁峰 提议一并推选财政、文牍、庶务人员以利进行。
何小溪 提议推举筹备委员以知识及有名望者确为要图,倘被选者不能分身负责,岂非情同虚设?盖吾人为经济所限,出外谋生者多,在家闲居者少,鄙意以为,选举人员可否由各位自行签任,俟签任毕,文牍、财政、庶务亦由签任者互推,其余名誉董事则加以函聘以昭郑重。(通过)计签任者有周善之、丁慕堂、保子祥、马籋云、何小溪、张一伟、杨晓初、杨恩池、马济舟、马若夔、锁秩泉、马仁峰、马惠泉、马志超等十四人,并同时公推马籋云、何小溪、保子祥、杨桂芬、张一伟五位为文牍,马仁峰、马济舟、何小溪三位为财政,马若夔、马志超、马惠泉、杨恩池、丁慕堂五位为庶务。(通过)
保子祥 提议前请杨桂芬、何小溪及崇善会等诸君拟重修光塔寺小引稿,现查阅杨君之稿典故深奥,何君之稿用意详晰,崇善会稿大意具备,三稿皆属佳构,惟三稿不能并用,希各位择适当者用之。众议用何君之稿,由主席将该稿向众宣读。(通过)
马志超 提议本会今蒙各热心者签任负责,吾人似应于每周开常务会议一次,竟究时间问题若何,请公决。
众议凡星期六晚八时至十时命常务会议时间。(通过)
——《天方学理月刊》第3卷第2号,193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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