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解决高校大学生欠费的对策
(一)政府加大高等教育投入,收费标准不搞“一刀切”
我国要实现平民教育,不仅要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免除学杂费的义务教育,还要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国务院在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明确指出,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到2000年要达到4%。但这个目标至今未实现。1991年至今,中国经济平均增长9.7%左右,但公共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平均只有2.6%。按中国现在GDP计算,提高一个百分点教育经费就增加上千亿,有关教育专家称:如果“一个百分点”的国家教育财政投入的承诺能够兑现,那么大学学费则可减半。
由于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居民的收入水平也有很大的差距,以2004年各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为例:浙江6096元,江苏4754元,山东3507元,山西2590元,陕西1867元。对于高等教育,教育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应根据各省居民收入的实际情况,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这样,不但解决了高校欠费问题,同时也降低了居民的教育成本,提高了居民的生活水平。
(二)完善助学贷款机制
第一,政府应设立一个专门的金融机构,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如成立一个教育银行,各地的贫困大学生可以随时随地在本地申请助学贷款,保证所有的贫困大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第二,在中国高等教育网上建立高校助学贷款毕业生的个人信用网络系统,在此基础上,各银行合作,建立金融体系共享的个人信用监管体系。金融机构可以根据本系统及时了解学生的还贷情况。对于未就业的学生,可以延长偿贷。对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绝偿贷者,需要缴纳高额滞纳金,在督促、劝告无效的情况下,将提起法律诉讼,实行强制偿贷。(www.xing528.com)
(三)制定恶意欠费处罚措施,并严格执行
根据《高等教育法》第54条规定:“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补助或者减免学费。”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对于那些无故拖欠学费、将学费挪作他用的学生,高等学校应制订相应的措施并严格执行。首先进行教育,在教育无效的情况下,不允许注册、不允许参加考试、不享受学校各方面的政策。
(四)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提高他们的诚信素质
大学生恶意欠费、不贫装贫、贷款违约等所表现的诚信危机现象,从根本上说是一种责任感的缺乏。责任感是提高学生诚信素质的基础,责任问题解决了,诚信问题自然会迎刃而解。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要牢记自己的历史使命,要把有限的时间用在学习上,把自己塑造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要把父母的血汗钱用在刀刃上,反对铺张浪费,养成艰苦朴素的作风;要有权利和义务对等的意识,缴费是每一个学生应尽的义务,反对一切等、靠、要的不良思想,要自强、自立。诚实守信是人们处理人际关系、交友处世和工作生活的基本准则,强烈的责任意识是获得信任和取得胜利的关键。因此,学生必须意识到,故意拖欠学费的后果将损害自己的利益,是对自己的前途不负责任。
总之,教育是立国之本,高校学生欠费已影响到教育事业的发展,政府各有关部门应给予高度的重视,和学校齐抓共管,把工作做到、做细,有效地解决学生欠费问题,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切实有力的经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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