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导师制在音乐系的实践及探索
导师制的逐渐实行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启示,就专业而言,艺术讲究传承,尤其是专业课采取一对一的教学模式,学生和专业老师直接面对面地接触,可以很好地因材施教,导师制正是体现了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音乐系从2003年开始试行导师制,具体做法是:
1.结合专业课的学习,学生自主选择导师。在学生入学后,对其进行入学教育的同时,加入导师制的内容,让学生了解什么是导师制以及导师制的作用和意义,使学生充分认识到导师将在他们以后的学习生活中起到的重要作用,并制作相应的表格,两周后在学生对老师有了初步的了解之后,再做出选择,并且告知各导师。
2.制订完善的导师制度。从管理制度上对导师的职责作出明确的规定,确保其科学稳定的运行。完善的规章制度包括培养计划、考核办法、激励措施等方面,其中,对导师制的目的、导师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聘任与安排、考核与待遇作出明确说明,实行导师指导目标责任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系里专门拿出一部分资金,奖励工作突出的导师,由于教育是一个动态的能动化过程,不同于工业产品的生产,不可千篇一律,因此也不能设置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衡量千差万别的人,所以,在导师制推行过程中,我们十分注重实际的效果和过程的管理,力图把导师制的优势发挥到实际的育人过程中。(www.xing528.com)
3.导师制与阶段性目标教育相结合。阶段性目标教育与导师制有着相同的目的,就是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明确自己的学习目的,强调大学生主体意识的培养和提高,是强调个性教育的具体表现,从而促进大学生的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把导师制与阶段性目标教育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导师指导学生制订合理的可行的目标计划,同时起到监督的作用,并根据学生的个人情况,及时提出修订意见,对学生的学习情况、思想状况、心理健康、个人素质能力的拓展等各个方面进行指导和监督,使得导师制的作用发挥到实处,在导师的指导下,学生明确了学习方向,目标教育才能起到真正的效果。
4.实行导师制与辅导员制度相结合。实践证明,思想政治辅导员作为专职的学生管理干部队伍对于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辅导员一般要管理数百人,要想深入了解每位学生的具体情况,因人而异地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因材施教地辅导学生学业,几乎是不可能,而且由于年纪轻、阅历浅、专业知识薄弱等局限因素,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和管理时,常常显得人手不够、精力不够,同时知识结构也难以达到对学生的专业学习进行有效指导的要求,因此实行导师制和辅导员制度的结合,明确导师和辅导员各自的职责,则是着重对所指导的几个学生在修养、学习、专业、为人、成人成才等方面进行指导,体现因人而异,逐个引导的原则,辅导员则侧重于对学生群体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体现普遍教育的引导、整体培养提高的原则,两者相互结合、相得益彰,从而带动每一位学生个体和整个群体的培养质量的提高。音乐系目前配备了两名辅导员,各担任两个年级的思想政治辅导员工作,在日常的管理中,和学生导师定期地交流学生的状况,对存在突出问题的现象和学生及时做出反馈,和导师一起共同促进学生的成长和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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