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育专业能力
教育专业能力是教师组织教育活动,对学生施加有目的的影响的主体“行动”能力。这些能力通过教育活动来体现并保证教育活动有效进行,主要包括:
1.教育活动设计能力。即根据一定教育目标、运用己有的“教育专业知识”(关于“教什么”和“如何教”的知识如课程标准、学生的心理特点以及原有经验等),选择教育内容或开发课程资源,对教育活动进行设计的能力。
2.教育活动实施能力。即根据教育活动设计方案和实际的教育情境,有效地使用各种教育教学手段、方法和条件资源,对学生实施教育影响的能力。(www.xing528.com)
3.教育过程的组织与监控能力。即在教育过程中组织与管理各种形式的学习或探究活动,调节学生行为保证教育活动顺利进行的能力以及对班级或其他学生团体的管理能力。如在课堂上,教师要帮助学生制定适当的学习目标,指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创造轻松的课堂氛围,分享学生学习过程中的成功与挫折,使教学过程成为真正的师生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真正成为教师教与学生学的统一。此外, 教师要组织协调好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关系,形成教育的合力,也要组织好学生,形成一个有利于全体学生发展的集体,教会学生依靠集体、参与集体、学会协作。这都需要教师具有组织协调和建设等能力。
4.教育评价能力。包括教师评价学生的学习、评价其他教师的教育行为,并提供建议的能力,以及对自己的教育决策、行为、能力和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价与反思的能力,这种能力用以增强自我改进、自我成长的自觉性。
5.教育科研能力。教师科研能力的强化,是教师创造力的表现,是教师教育智慧的体现。如果教师不具备研究的能力,那么他既不能真正习得教育理论,更不会运用理论。只有具备了教育科研能力,师范生才能逐渐成长为有思想、有能力、有悟性的教育实践主体。反之,如果“教师不去研究,积累和分析事实,就会产生一种严重的缺点,缺乏热情和因循守旧”[5]。教育科研能力包括教师应当具有扎实的教育学、心理学的理论知识和方法论知识,具有收集利用文献资料、开发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具有开拓精神、理论勇气、严谨的治学作风以及执著的奉献精神等。教师即研究者是在现代教育突显出来的重要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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