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专业知识
教育专业知识是教师在教师教育和教育实践中获得的、直接作用于教育过程的实用性知识。首先,教育专业知识不是包罗万象的、博大精深的科学文化知识,而是以这些知识为基础,由教师阐释出来的、直接体现在教育过程中的知识;其次,教育专业知识是教育过程中的“显性知识”,区别于那些对教育过程产生潜移默化影响的不自觉的“潜知识”,所谓的“教育机智与智慧”是灵活应用知识的结果与表现,不是教育知识本身。教育专业知识可以分为“教什么的知识”和“如何教的知识”。
1.教什么的知识。指教师应该知道教育工作中要“教什么”,也就是关于“教育内容”的知识。教育是以“知识”为载体促进学生身心发展的专业性工作,“知识”既是教师专业工作的“载体”又是教师专业工作的基本内容。为此,教师首先要系统地掌握一定的“学科知识”。课堂教学一般都围绕着学科知识进行有效传授,在一定限度内,教师教学的有效性与教师所掌握的学科知识是正相关的。了解掌握基础性知识,熟悉学科发展历史沿革和当前发展动向,了解相关知识,注重与其他学科的交叉渗透,能够使教师学科知识活化,不断优化学科知识的教学设计。在实践中又形成一定的实践知识,有丰厚的经验积累,从而使学科知识带有教师的个性化特征。其次,教师要掌握“学科知识”是如何体现在中小学课程中的知识,即“课程知识”,教师要理解国家、地方所设置的学科课程的课程理念、课程目标、课程设计思路、课程内容标准等。第三,随着学科发展的综合化趋势,教师还应该具有“整合的知识”,即除了系统的某一学科知识之外,还应有跨学科知识,强调学科之间的相互交叉渗透和课程的纵横联系。这就要求教师必须拥有跨学科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广博的知识背景,具有丰富的文化底蕴,并能够以问题解决为中心进行整合的知识。这样才能在教学过程中将知识以相互联系的状态传授给学生,启发他们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此外,教师的“个体经验”也是教育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载体”和“教育内容”,尽管这些“个体经验”未经过科学论证,但是在教育过程中善于利用和总结个人经验既反映教师的“教育智慧”,也是教师专业成长的必要条件。(www.xing528.com)
2.如何教的知识。指教师要掌握的教育工作的理念和方法。这需要教师掌握关于教育工作的“原理性知识”,如教育原理、德育理论、教育科研方法、儿童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课程与教学论等一般原理;还要具有对“具体教育情境”的认识,也就是教师对“现实社会环境”、“特定的教育对象(已有基础和个性特征)”和“学校制度与文化”等的具体判断,这是教师将原理性知识运用于教育实践的前提条件。教师只有掌握教育的基本原理,并对具体教育情境具有正确的判断,才知道“如何教”,更重要的是知道为什么“这样教”。在当代,科技的发展,给教育教学条件、手段和方法带来许多的变革,教育信息的网络化,教学装备的现代化,教学方式的技术化,这一切都使未来教育更加丰富多彩,也使教师教学工作的技术含量大幅增加。所以,如何教的知识也包括教育技术知识。教师要学会先进的教育技术,并利用它不断改进教学手段和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上述两种知识之间也应是相互渗透的有机整体,教师只有有效整合了这种知识体系,才能产生良好的效果,才能充分表现出教师教育教学的艺术性与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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