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千百年来,人们对它所作的诠释不计其数,浩如烟海,问世的专著汗牛充栋,不胜枚举。然而,对其究竟应该分为“风”、“雅”、“颂”三体,还是“南”、“风”、“雅”、“颂”四体的问题,却依然众说纷坛,莫衷一是。
分《诗经》为“风”、“雅”、“颂”三体,最初根据《诗》有“六义”之说而来。所谓《诗》之“六义”,即“风、赋、比、兴、雅、颂”。这是《毛诗序》根据《周礼。大师》“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的旧说而提出的。后代儒生对此多有诠释阐发。如唐代孔颖达《毛诗正义》卷一指出:“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宋人朱熹亦在其《朱子语类》一书中说,风、雅、颂是“三经”,赋,比、兴是“三纬”,等等。尽管他们的说法有所不同,但实质上都认为风、雅、颂是《诗经》的种类,赋、比、兴是《诗经》的表现形式。这个观点在孔颖达《毛诗正义》朱熹《诗集传》以及清代人陈奂《毛诗传疏》等专著的一再肯定张扬下,影响日大,至今仍为大多数人所认可。当代著名学者,如余冠英、高亨、朱东润等,亦多从而不疑。持此观点者不管有否明论,有两点是比较一致的:第一,实际上都把《周南》和《召南》当作地名来理解。如朱熹《诗集传》云:“周,国名;南,南方诸侯之国也。”又云:“召,地名,召公奭之采邑也。”第二,对“风诗”中《周南》和《召南》为何与众不同地未着“风”字的问题均未能阐述清楚。如朱东润《诗三百篇探故》认为:“不知二南本为地点,二南之乐则又以地名而名之也。”然而,如果说《周南》和《召南》是地名,并为该地之乐名,那么同属“风诗”的其他13国(或曰11国)之乐,为何不同样以其地名而名之,却一定都要在国名后缀之以“风”呢?可见二南与十三国风似有所别。正是因为《诗经》分“三体”之说有难以自圆之处,所以就不免有《诗经》分“四体”之说脱颖而出。宋人王质在其《诗总闻》里首先指出:“《南》,乐歌名也。”并因此把《诗经》分成“南”、“风”、“雅”、“颂”四个种类。与其同时代的程大昌亦力倡此说,他在《诗论一》里说:“盖《南》、《雅》、《颂》,乐名也,……《南》有周召,《颂》有周、鲁、商……”生活在明清两代交替之时的大学者顾炎武在他的《日知录》中说得更是明白:“《周南》、《召南》,《南》也,非《风》也。”此后,治《诗》者多有从而不疑并进而论证者。如梁启超在《释四诗名义》,陆侃如、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