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221年,秦王政以武力战胜六国,统一了全中国。这个封建大帝国,幅员辽阔,东起海边,南至岭南,西迄青藏高原,北达河套、阴山及辽东。秦王政创建了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以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和封建国家的统一。秦大一统,是我国古代社会史中的重大转折,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但是秦是否以栎阳为都却成为历史上的一个争议之说。
1982年《考古与文物》第5期发表了王子今的《秦献公都栎阳说质疑》一文,认为“就现在的资料看,秦献公未曾迁都栎阳,栎阳始终未曾作为秦都”,“献公居栎阳的确切年代,古城遗存的具体内涵,栎阳在秦史中的准确地位,都需要通过进一步的调查、发掘和研究加以明确。”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栎阳发掘队1980年至1981年对栎阳城址进行了一年的勘探和试掘,发表了《秦汉栎阳城遗址的勘探和发掘》,文中虽说及,“献公二年,从雍都迁都栎阳。公元前383年—前350年,献公和孝公曾对栎阳经营三十四年”,但是就所发表的考古资料看,似未提供可证明秦献公曾迁都栎阳的确凿证据。城址遗迹年代均判定为秦代和汉代。发掘者说:“从南墙基夯土包含的遗物看,城墙营筑时代约于秦代”,发掘的南门址出土均为汉代遗物。
勘探出的13条道路中,6条路“时代应为秦汉时期”,其余7条路“时代应为汉代”。城址东北为秦汉大型墓葬区,东南墓区8座墓中3座已明确断定为汉墓,另“五座墓的时代应为战国晚期至秦代”。而献孝时期当战国前期或中期。即使这五座墓都是献孝时期的墓葬,也不足以判定一个城址是当时的都城。《史记。六国年表》:秦献公十一年,“县栎阳”。《魏世家》魏武侯:“十三年,秦献公县栎阳”。只表明秦县是地方政权,“县栎阳,至少表明栎阳与蒲、蓝田、善明氏地位等同”。“在国都中是没有县的,为什么叫做县?只为它是悬在国都的地方;国都是主体,县是附属品。若国都中而立县,则要叫它悬挂在什么地方呢?再有什么作主体呢?”战国初期,秦国不断在东部边境设县,公元前398年在陕设县,公元前379年在蒲、蓝田、善明氏设县,公元前374年又在栎阳设县,显然有着加强边防的意义。若强指栎阳为献公所定秦都,则难以回答何以同时又在栎阳设县这一疑问。(www.xing528.com)
对上述看法,刘荣庆同志在《考古与文物》1986年第5期上发表了不同意见,题为《秦都栎阳本属史实》,认为秦献、孝两代建都栎阳乃是历史事实,应当肯定。其一,司马迁在《货殖列传》中将周、秦、汉诸都均放在关中地理整体上考察,邠岐、丰、镐为周都,雍、栎邑、咸阳为秦都,长安为汉都。在思维逻辑上也没有把栎阳列在三代都城之外。《货殖列传》论证“献(孝)公徙栎邑”的地位,不仅仅在于经济上的地位。既标明为秦献公所“徙”,属政治地理条件。
上述两种结论,针锋相对,孰是孰非,还有待公论。(傅丰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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