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妃故事见之于文学作品的,比比皆是。在我国历史上流传甚广,最为著名的无疑要算唐明皇(即唐玄宗李隆基)和杨贵妃了。他们几乎进入了文学创作的各个领域,如诗歌、小说、戏曲等,其中都有脍炙人口的佳作。
白居易的《长恨歌》,更属“千古绝唱”,是我国文学史上最为人传颂的长篇叙事诗之一。但是,对于它的主题思想,历来歧见颇多。尤其是解放后,诸家蜂起,各抒己见,至今尚未取得一致看法。我国学术界曾为此开展过两次大讨论。第一次讨论在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期。从当时的各家意见来看,大体可分为以下三种。
一是“爱情说”。持此观点的人认为,唐玄宗和杨贵妃的爱情遭遇,以及歌颂他们爱情的纯真的思想,在《长恨歌》中是“主导的,基本的”。白居易通过李、杨爱情的描写,歌颂了那种同人民的生活和人民的感情相一致的纯洁无暇的爱情,这在不合理的婚姻制度占绝对统治地位的封建社会里,无疑具有进步性的。它和梁祝等在民间广泛流传的故事一样,“属于人民的精神情绪的表现”。诗中虽也写到李、杨的荒淫误国,但作者对此的讽刺和不满,表现得并不显著。二是“讽谕说”。不少人认为。《长恨歌》是一首讽喻诗,它“主要是讽刺唐明皇的荒淫误国和昏迷不悟”,展现了中唐时代封建统治阶级的生活面貌和政治道德上的腐败堕落。其主要理由,一是此诗写于元和元年冬,从白居易在这时期所写的对策和创作的《新乐府》,以及提出的文学主张来看,主旨都在联系社会现实,探讨历史教训,谴责李、杨的荒淫导致安史之乱,与“爱情说”存在着明显的矛盾。二是陈鸿的《长恨歌传》曾说白居易“不但感其事,亦欲惩尤物,窒乱阶,垂于将来”的创作动机应是可信的。三是全诗讽谕之意明显,尤其是上半段,着重在揭露和批判,吟咏、赞扬李、杨的爱情并不是主要的。三是“双重主题说”。有人认为,《长恨歌》写的是一个特殊性质的爱情悲剧,李、杨两人既是悲剧的承担者,又是悲剧的制造者,这就使现实主义的诗人白居易不能不“怒其作孽”,而“哀其可怜”,不能不在这两个形象身上集中了谴责和同情,恨和爱这样两种矛盾的思想情绪,不能不使作品的主题思想具有两重性。“既有讽刺,又有同情”。因为,一、全诗一方面对李、杨两人的荒淫生活招致祸乱,作了明显的讽刺;另一方面对杨贵妃的死和两人诚笃的相思赋与很大的同情。这是“无法否认的事实”。二、就陈鸿的话而言,就有着同情和讽喻这两个方面。所谓“感其事”,就是被李、杨的悲剧所感动,因而赋与同情:“惩尤物,窒乱阶”,就是指玄宗因溺于女色而招致祸乱,必须给以讽刺。三、是诗的前段采用了现实主义手法,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以讽喻为主,后段则多用浪漫主义手法,借李、杨故事寄托着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理想。《长恨歌》是同情和讽喻的结合体,不能将它看成是纯粹的讽刺诗和爱情诗。(www.xing528.com)
第二次讨论从近年来开始,目前还在继续。不少研究者围绕上述诸说,深入发掘,不断提出一些新见解,力图在已有的基础上前进。其中较为引人注目的是“感伤说”。有人说,《长恨歌》是在中唐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创作的,它与中唐的文学创作潮流密不可分,带有强烈的时代色彩,体现着这个创作潮流中大部分诗作的共同特点,抒写着感慨国运盛极而衰的共同主题,突出地反映了白居易在时代兴衰转变时期的感伤、凄凉之感。所谓“长恨”,不仅仅是作者对李、杨悲剧的“长恨”,更主要的是对统治阶级不能保持唐朝开元、天宝时期的兴盛,反而在盛世中纵情享乐而招致国破国衰局面的“长恨”,是对一个全盛时代衰亡的“长恨”。也有人说,白居易写《长恨歌》,“是通过对历史人物的咏叹,表达他个人的痛苦。”为此,他借历史题材,抒写与情人永别离时的长相思之痛,为自己的不幸爱情遭遇,写了一曲凄婉的哀歌。这是因为:诗人创作此诗时,正是他遭受爱情痛苦的深渊时期;其次,白居易自己编集时,把《长恨歌》列入“感伤”诗类中;另外,诗中塑造了一个美丽动人的女性形象,体现了下层市民的审美趣味。(张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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